自然资源资产数据体系与信息化建设对策分析
2021-12-02王恒
王恒
摘要: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以及审计工作本身具备极大困难性以及复杂性,一般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因自然资源资产种类多,且数量多,涉及到的信息繁杂,在审核自然资源资产期间会用到数据体系以及信息化技术,其对保证资源管理有效性有极大的作用。本次对自然资源资产数据体系与信息化建设对策进行分析。
关键词:自然资源资产;数据体系;信息化建设;对策
1引言
自然资源资产合理利用以及保护已经成为政府关注的一项核心。要保障自然资源得到科学应用,需要对其实施有效管理。目前,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科学技术在升级。需要在自然资源资产数据体系中,对自然资源实施有效管理。信息化建设是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最新形式,本次提出信息化建设对策,主要是对自然资源资产开展针对性的管理,促进资源的应用更加科学。
2自然资源资产数据体系的概述
自然资源资产数据体系是落实自然资源资产和审计工作的核心,数据体系建设工作会影响核算以及审计工作效果。不同自然资源资产一般安排不同部门或是单位进行监管,各个单位提供数据也存在不一致,要保障核算以及审计工作准确性,建设自然资源资产数据体系已经成为必然趋势[1]。自然资源资产数据有专题数据以及测绘部门提供的基础数据。专题数据主要是依据自然资源资产种类分类以及统计获得的数据。专题数据有林业数据、水利数据等。林业数据主要是指区域内林业资源以及造林计划、自然生态保护区等涉及到的数据信息。水利数据主要是指水利工程建设以及使用相关数据,也包括水资源功能分区等数据。测绘部门提供数据一般是一个区域之内测绘部位在一定时间段内收集产生的数据,具备真实性以及时效性。创建数据体系中应以专题数据以及基础数据为参考基础,并创建数据管理系统以及控制体系。例如通过一个区域地标覆盖数据以及土地使用数据对比,可以判断土地闲置等。地理国情普查数据可以协助工作人员了解不合理耕地开发相关数据信息,也可以掌握森林资源破坏等数据。
3自然资源资产数据体系以及信息化建设对策
3.1明确信息化建设的目标
自然资源资产数据体系以及信息化建设,首先需要进行目标定位。自然资源种类相对较多,且均具备自身特征以及规律,互相之间存在一定关联,导致自然资源资产数据系统存在复杂多样化特征。从满足社会发展以及服务政府管理角度来说,其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总体目标是将现有的不动产登记平台、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以及规划管理平台作为参考的基础,进而创建信息管理平台,保障决策科学化以及信息化,进而为社会提供有效服务。应根据目前实际对自然资源资产进行目标定位[2]。
3.2建立自然资源移动应用服务系统
移动办公是自然资源管理电子政务系统在移动领域的进一步拓展,可以用移动通信中空间测量、定位导航以及空间分析、查询统计、项目审批、项目实地核查等功能,保证移动端设备与服务器端信息共享,进而建立可以贯穿自然资源数据管理新一代多维移动信息化管理模式。
3.3创建信息化管理平台与机制
将目前基础信息老平台作用关于土地、矿产以及森林等自然资源资产数据进行汇总、更新,进而创建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制度,形成自然资源数据体系。创建比较统一的自然资源数据资源目录。之后在资源中心下对采集形成的自然资源资产数据体系进行质量管理,进而掌握标准信息资源以及资源目录、元数据之间相关联系,形成以数据管理为基准的管理新机制。
需要以国家对环境建设、改革的要求,梳理目前审批业务。主要涉及到的自然资源业务有林业许可、开发整理、林业许可等,并与现在存在的工作流程有效结合,在信息共享以及数据互相连通的基础上进行信息化建设。在保障原来国土以及规划部门可以独立进行项目审批中,促进业务融合以及优化,建立项目选址、审批、登记发证等环节业务,并明确业务与审批、管理过程的全生命周期关系,保证自然资源资产数据的信息化建设更加完善,进而掌握自然资源以及规划全业务等体系内容建设的目的[3]。
4小结
自然資源资产数据体系以及信息化建设是现代自然资源管理的基础。由于自然资源资产种类多,且数量多,涉及到的信息繁杂,因此要保障其得到科学的管理,应明确自然资源资产数据相关内容,主要有基础数据以及专题数据,为自然资源数据体系创建奠定基础,并保证信息化建设的有效性,可以通过目标定位,创建信息化管理平台、建立自然资源移动应用服务系统等,保障自然资源资产得到信息化管理,促进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质量的有效提升。
参考文献:
[1]魏雪梅,朱明亮,杨千钧. 自然资源资产数据体系与审计信息化建设思路[J]. 地理信息世界,2017,24(06):77-86.
[2]杨锦坤,韩春花,韦广昊,万芳芳. 自然资源信息化框架下海洋资源数据管理体系设计有关思考[J]. 海洋信息,2020,35(1):12-17.
[3]许秋成,李冬青,陈菊琴,张飞. 市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一张图”数据建库及治理体系建设研究[J]. 江苏科技信息,2021,38(22):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