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卓越幼儿教师培养之“双导师制”研究
2021-12-01尹爱英
尹爱英
一、卓越幼儿教师培养之“双导师制”的内涵
幼儿教师培养中的“双导师制”是指为幼师培养院校的学生配备两类导师:校内学业导师和幼儿园实践导师。校内学业导师侧重学业规划、学科知识与教育理论的指导;实践导师侧重保教实践引领,为学生参与保教实践提供指导。校内导师与幼儿园导师分工协作,培养和引导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专业发展与职业发展齐头并进。
二、卓越幼儿教师培养之“双导师制”的意义
(一)理论意义
1.“双导师制”的研究促进卓越幼儿教师培养理论的完善
我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从2014年明确提出至今不过八年,与此同时,双导师制在教师教育领域的应用也处于起步阶段。对我国卓越教师与双导师制方面的研究也是在近几年逐渐发展起来的。在此背景下,本文着眼于“双导师制”卓越幼儿教师培养模式的构建,以期在一定程度上引起幼师培养院校与幼儿园对协同培养卓越幼儿教师的关注,进一步促进卓越幼儿教师培养理论的深入与完善。
2.“双导师制”的研究有利于卓越幼儿教师培养目标的实现
适应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要求,幼师培养院校构建“厚基础、强能力、重融合”的培养体系,培养热爱学前教育事业、综合素质全面、保教能力突出的卓越幼儿园教师。“双导师制”的人才培养模式不仅需要高校,也需要吸纳幼儿园参与其中,成为卓越幼儿教师培养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幼师培养院校与幼儿园协同育人,各取所长,优势互补,将对卓越幼儿教师培养目标的实现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二)实践意义
1.“双导师制”的实施推动幼师培养院校与幼儿园协同育人
幼师培养院校与幼儿园双方导师共同参与卓越师幼儿教师的培养,但双方又各有侧重,在知识与能力上形成理论与实践的优势互补。校内导师学业导师侧重学生专业规划与理论知识的指导,校外导师即幼儿园实践导师侧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双导师的指导既可以让学生在校期间掌握扎实的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又可以积累幼儿教育必备的实践经验,为其未来更好适应幼教高质量发展打好基础。
2.“双导师制”的实施促进教育理论与实践的融合
“双导师制”在幼师培养院校的应用,可以使学生既能够获得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教师的专业指导,引领其展望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最新理论成果,还可以让学生直接参与到幼儿园一线保教实践,将学前教育理论应用于实践,用理论指导实践,还可以将学前教育理论在实践探索中进一步升华,真正做到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
3.“双导师制”的实施更有利于双方导师因材施教
“双导师制”的实施是一个对学生个性化的培养过程,导师将会根据每一位学生在理论和实践学習中所遇到的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学生可以根据学业导师的指导和个人的兴趣、特长选择努力的方向,在实践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学习制定教育目标、选择教育内容、选取教育方式、处理突发事件、学习幼儿园常规工作的处理方式等。针对学生的不同优势,导师可以为学生提供不同的指导,使学生在掌握基本的幼儿保教技能的同时具有自己的特长,在今后的职业生涯中更能脱颖而出。
三、卓越幼儿教师培养之“双导师”的制度建设
(一)设置选聘双方导师的标准
导师的选聘是卓越幼儿教师培养的关键。因此幼师培养院校主管部门与幼儿园园长须共同拟订导师选聘标准,把好导师遴选关。幼师培养院校学业导师的遴选,应具有至少三年的学前教育专业课程的授课经历,且积累了至少一个学期指导学生幼儿园见习或实习经验,了解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前沿动态,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基础,并在公开的学前教育相关刊物发表过文章;而幼儿园实践导师的选拔应突出其在学前教育一线的引领性,选聘在幼儿园教学、教研与课程建设等方面有一定影响力的骨干教师担任。
(二)明确双方导师的工作职责
幼师培养院校与幼儿园双方导师共同参与卓越幼儿教师的培养,但双方职责各有侧重,在知识与能力上形成理论与实践的优势互补。校内导师即幼师培养院校的导师侧重学生专业规划与理论知识的指导,帮助学生了解学前教育理论前沿动态,引领学生树立科学的学前儿童保教理念;校外导师即幼儿园实践导师侧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帮助学生夯实教学基本功,提高学生的活动组织、班级管理、环境创设、家长沟通等专业能力,在保教实践中逐步提升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专业化水平。
(三)探寻双方合作的内容与路径
1.合作的内容:共同制订“卓越幼儿教师人才培养计划”;共同研讨幼儿教育课程设置;共同商定学生教育见、实习的卫生保健、班级管理、教学及区域活动组织、幼儿行为观察与评价、环境创设等内容的具体要求,以及就学生教育实习存在的问题共同探讨有效的解决方法。
2.合作的路径:成立“卓越幼儿教师培养”专家委员会,吸收双方导师及国内外知名幼教专家、名师加入专家委员会,定期开展学术交流;双方导师就班级管理或教育活动等开展专题讲座或学术沙龙;学业导师定期到园观摩和学习,双方导师就卓越幼儿教师培养的内容、路径及培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定期进行交流,还可以选取共同关注的问题进行相关的课题研究,提升双方合作的深度。
(四)制定双导师的考核与激励机制
1.双导师制的考核
学业导师:书写《“卓越幼儿教师培养”学业导师手册》;定期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定期下园观摩与学习;指导学生写好学业规划;定期指导学生读书分享;学生见、实习前布置与专业课程对应的实践任务,且见、实习结束及时进行任务总结;指导学生参加专业比赛;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的撰写与答辩等。
实践导师:书写《“卓越幼儿教师培养”实践导师手册》;定期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指导学生参加幼儿园教育活动展示课;指导学生环境创设;指导学生正确填写幼儿观察记录表,引导学生对幼儿发展与教师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科学的教育评价;定期与学生见面,并就学生见习或实习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予以反馈。
2.双导师制的激励
卓越幼儿教师的培养是一份神圣且艰巨的工作,需要双方导师花费大量的精力才可能有成效,因此,双导师制的激励机制必不可少,首先双方园校应把导师的考核纳入年度优秀教师考核中,并与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直接挂钩,优先考虑导师的外派学习、岗位晋升、职称评定,让其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肯定自我价值,以更加积极、饱满的工作热情投身到卓越幼儿教师培养的工作中。
(五)建立双导师的经费保障机制
为保障双导师制顺利、有效且能持续进行,经费保障机制必不可少。幼师培养院校可以为卓越幼儿教师培养设立专项建设经费,专款专用。经费主要用于园校联合培养及聘请导师必要的劳务支出、导师外出交流与学习费用、优秀导师奖励等。
综上所述,幼师培养院校在充分利用校内教育资源的同时,应积极与幼儿园合作,有效利用幼儿园的实践资源,充分发挥幼师培养院校、幼儿园双方的力量,实行双导师制,指导师范生学业的同时,也能指导学生的保教实践,培养既有一定理论基础,又具备保教实践能力的综合能力强的卓越毕业生,为其走上工作岗位,完成其与幼儿园保教实践的有效对接打好基础。
责任编辑 朱守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