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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翔区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的思考

2021-12-01何朝怀

农村实用技术 2021年3期
关键词:废弃物农药经营

何朝怀

(临翔区植保植检站,云南 临沧 677099)

临翔区位于云南省西南部,是临沧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全区辖10个乡(镇、街道),总耕地35.9万亩,主要农作物有玉米、小麦、水稻、甘蔗、油菜、烤烟、茶叶等。

近年来,随着我区种植业结构和栽培方式的改变,农作物病虫草鼠等灾害发生呈现逐年加重趋势,同时,随着国家实施精准脱贫攻坚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我区人民生活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因此人们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农药是一种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如何加强农药监督管理,指导农民科学安全使用农药,是当前我区植保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工作,对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1 农药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

1.1 农药监管执法队伍体系不健全

目前,临翔区农药市场监管工作是委托区植保植检站负责,区植保植检站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全区农作物病虫草鼠监测、预警及防控指导、植物检疫等业务工作。由于植保站自身业务工作量大、人员偏少,加之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无相应的农药监管人员,以至于各项职能工作不能全面有效的深入开展。在执法方面,区农业农村局目前虽设有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但专职的执法人员少,人员多由相关股室抽调兼职,缺乏系统的专业执法理论知识。

1.2 专项资金少,农药监管及执法工作难到位

多年来,我区因财政困难,下拨到区农业农村局的农药监管及执法专项资金有限,专项车辆及执法设备不配套,必要的农药监管设施设备也无从谈起。无法保证农药监管及执法人员定期深入乡(镇、街道)、村办(社区)农药经营单位,工作难以按计划及时有效开展。

1.3 农药经营从业人员文化水平不高,综合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目前,全区共有88户持有农药经营许可证,农药经营企业多为个体,规模经营及兼批发的农药经销户数量不多,约占总经营户的10%;持有《农药经营人员培训合格证》176人,持证人员中,年龄分布以45~55岁为主占80%,36~44岁的占10%,25~35岁的占10%;学历以初中为主占80%,中专、高中及以上的占20%。从业人员虽然都经过培训,但由于其整体文化素质不高,多数人对新知识接受能力差,难以系统掌握农药基础管理知识,《农药管理条例》及配套的相关管理办法贯彻落实不到位,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不少。一是擅自改变营业场所内部设置,与申报时不相符;二是部分经销人员以谋取暴利为目的,在正常用药范围的基础上多配乱搭销售;三是不遵守农药标签说明,随意扩大用药范围,对标签明确的注意事项有意忽略;四是安全意识淡薄,个人防护不重视;五是销售农药时指导农户到不到位,不履行《农药管理条例》规定的应尽职责;六是虽已建立农药监管电子台账但仍不完善,不完善的原因与农药经营者的从业态度及业务能力有关,也与农药监管系统不完善有关。

1.4 农民文化水平偏低,缺乏科学用药、生态环保意识及自我维权意识

1.4.1 农民科学安全使用农药意识低

由于多数农民不清楚农作物病虫草害发生规律及防治技术,购买农药时以农药经营人员推荐为主,因缺乏科学安全使用农药意识,对农药经营人员的指导意见不当一回事,随意加大用药量和用药次数、重复用药,见虫就打,见病就防,无形中加大用药量,不仅造成农田环境污染,而且增大了病虫害的抗药性,从而导致农作物病虫害逐年加重。同时,农民多以化学防治为主,较少推广使用黄(蓝、红)板、诱捕器及诱芯、杀虫灯等物理防治。

1.4.2 农民生态意识淡薄,存在农药包装废弃物随处乱扔现象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是一个大的系统工程,近年来,我区农业及烟草部门虽尝试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但成效不大,因此,目前我区农药包装废弃物随处乱扔现象仍然普遍存在。2020年10月1日,《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我区及时召开了农药经营人员业务培训会,认真向参会人员讲授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并印发了明白纸。从近期农药经营者的反馈情况来看,情况不太乐观,农民不太配合,只有少数人员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

1.4.3 农民法律意识弱,自我维权意识差

许多农民喜欢购买价格便宜的产品,假冒伪劣产品自然价格便宜,而一般农民又很难辨别其真伪,有的用了怀疑是假劣产品,但因没有造成太大的损失,大都一忍了事,不举报、不索赔,也等于给制假、售假提供了市场。

1.5 农药经营点分布不尽合理,不方便偏远山区农民采购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的相应的硬软件条件才能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对于分布在村级的农药经营店一般都难以达标,因此我区审核批准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的门店主要分布在条件稍好的区、乡(镇、街道)辖区集贸市场。而且只有20%能实行日销制,主要分布在区级及少数乡级店;另80%的店只实行5天或6天一次赶集日销售,主要分布在乡(镇、街道)辖区集贸市场。如此分布,不方便偏远山区农民采购农药。

1.6 农药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屡禁不止

1.6.1 农药标签问题仍然突出

从市场抽查看,“问题”农药增多,一是擅自扩大适用范围和防治对象;二是无中文通用名或使用未经批准的商品名;三是不标明产品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四是假冒或无农药登记证号等现象是农药市场不合格标签中突出问题。

1.6.2 农药无证经营现象仍然存在

一是外地无证人员跨区经营农药,流动性及隐蔽性强,难以监管;二是辖区内村级农药经营店因条件有限未能合法取证,便以隐藏经营或流动经营形式存在,因其不在监管范围内,不参加相关业务培训,新的农药政策特别是每年更新的禁限用农药名录不清楚,对不法厂家业务人员推销的禁限用农药或假劣农药不能有效识别,往往自己上当,服务对象遭殃,只能自认倒霉。

2 农药监管工作对策建议

2.1 提高认识,保障农药监管执法专项资金,充实完善农药监管执法队伍

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保障配套足够的农药监管执法专项资金,配置专项车辆,配齐相应的监管执法设施设备。加强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农药市场监管人员队伍建设,配齐人员,确保农药监管工作的有效推进。在执法方面,建议对已成立的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尽快实现定编定岗,选拔年富力强的年轻干部,采取请进来或送出去的方式加强相关业务培训,培养专职执法人员,努力提高执法能力,确保执法工作呈常态化运作,让不法农药经营业活动无处藏身,真正为我区农业生产安全保驾护航。

2.2 加强对农药经营者的培训,进一步规范农药经营活动

定期组织召开农药经营人员业务培训会,认真贯彻落实《农药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精神,加强农药基础知识及科学安全使用农药等业务知识的学习。通过不断强化学习,让农药经营者真正规范农药营业场所和仓库场所内部摆设;杜绝不按农药标签说明,随意扩大用药范围,乱搭乱配、加大用药量及用药次数等违规现象的发生,并正确指导农户用药,不误导购买人;提高个人防护意识,保护自身安全;进一步完善农药监管电子台账,避免应付式的台账录入态度;鼓励农药经营者积极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宣传工作,认真引导农药使用者及时收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尽量减少农药包装废弃物丢弃于田间地头的现象。

2.3 加大宣传培训指导,增强农民科学用药、生态环保及自我维权意识

培训可结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各涉农项目实施的相关培训及乡、村、组各级召开的会议等进行;宣传培训以农药监管法规、农作物病虫草害发生规律及综合防治、农药减量控害及绿色防控原理、如何识别合法的农药经营店及索要购药凭证、农药的正确选择、农药标签及假劣农药识别、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重要性等内容为主,帮助农民提高识假(劣)辩假(劣)及提高自身权益保护能力,施药时学会自我防护,能做到科学安全使用农药,认识到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是农药使用者应尽的义务。

2.4 加强日常监管巡回检查,努力净化农药经营市场

在人员充实、车辆保障的情况下,区植保植检站才能抓好农药标签抽查及农药质量抽查工作,定期深入辖区农药经营店开展常态化巡回监督检查指导工作;积极加大对种植大户和种植合作社的日常巡查检查力度,检查指导他们的农药进货、储藏条件及农药使用记录,检查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限农药,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在农药监管工作,一旦发现有违法违规现象,则立即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根据相关法规进行严格处罚以达到震慑作用。

2.5 积极引导无证经营户创造条件,合法开展农药经营活动

针对村级无证经营户,建议他们改造营业场所和仓库场所及购置相应的设施设备,鼓励参加培训机构的上岗培训,尽快实现持证止岗,实现合法经营农药;针对跨辖区流动经营农药的人员,采取引导他们按照办证要求,选择固定经营地点及租用营业场所、仓库等,争取持证合法经营。同时,建议合法经营单位以连锁经营、送货下乡等方式,弥补周边无农药经营的村组采购需求,满足偏远乡村群众用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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