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数字农业的对策
2021-12-01于敏
于 敏
(中共吉林市委党校,吉林 吉林 132000)
当前,国家高度重视农业的数字化发展,不断出台各种政策文件,各省市地区也都科学制定各种发展规划,推动数字农业建设和发展,持续增进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1 数字农业的基本内涵
数字农业属于全新的概念,其核心就是将因特网技术与农业进行有机融合,进而推动现代化农业的发展,这也是现代科技持续向农业、农村进行渗透的重要体现,也是推动传统农业朝着现代化数字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数字农业的主要特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农业方面积极融入信息技术,并能在整个农业全过程中得到更好的展现,其中就涉及到农作物的种植、加工、销售等环节,借助于数字化技术,能够对全过程进行动态监控、数据分析,从而更好地适应市场,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这样可以显著提升农业生产的精准性、规模性、效率性,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升生产质量,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所以,对于农业发展而言,数字农业无疑是一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变革。
数字农业概念属于典型的复合型概念,涉及到应用、基础、技术等多个层次。“应用”主要指将因特网技术应用到农业生产中;“基础”指计算机、集成芯片、网络等推动农业创新发展的硬件基础,也是促进农业和信息技术进行融合的前提;“技术”指可以为人们农业生产提供预测、统计、分析等各类先进技术,如人工智能、大数据、云平台等。
2 我国数字农业发展现状
数字农业是数字中国的关键战略构成部分,也是农业与信息技术进行高度融合的关键措施,对于乡村现代化治理体系的创建,实现治理能力的显著提升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如今,国内数字农业发展已经获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相关转型工作也颇为有效。另外,数字农业建设也进入到关键时期,要努力突破制约数字农业发展的各种瓶颈,使得这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1 数字农业发展取得的成绩
2.1.1 农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有了明显的提升,农村与城市的网络带宽、速度基本上实现了统一
想要实现数字农业发展,就需要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在2019 年底,国内4G 网络、光纤网络覆盖率已经超过98%,即便是贫困村,其宽带的接入占比也已经达到99%,农村用户规模已经突破1.35×108人,相较于2018 年同比增长14.8%,相较于城市的增速,高出6.3%。宽带乡村等相关工程的持续推进,特别是5G 网络的发展,为数字农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支持。
2.1.2 对农村农业供应链进行重构,进一步扩大农业市场需求,激活农业发展潜力
AI、大数据等技术和农业进行有效融合,完善了农业产业、农产品供销、生产经营等体系,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以及农产品的生产、销售与售后服务等,在数字技术支持下,实现了更好的协作,尤其是物联网、区块链、AI 等技术的运用,极大地激发了农业发展潜力,为广大农户带来更为丰厚的数字化发展的红利。
2.1.3 农村电商发展取得巨大进步
2018 年—2019 年,国内农村电商示范县新增475 个,总数达到1 180 个,行政村级别的电商覆盖率达到64%,而贫困县则完成了100%覆盖。此外,还创建了县级电商公共服务、物流配送等中心,总数量高达1 969 个,乡村电商服务点则有13×104个,这意味着农村电商的“两中心一站点”架构基本完成建设,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更好的支持。
2.1.4 不断提高各个区域的治理质量
通过先进现代信息技术的推广与应用,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科学的工具,确保治理更加高效,是尊重自然美、侧重现代美、重塑乡村美、构建整体美的重要措施,为做好“三农”工作提供重要支持。
2.2 数字农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有关农业方面的信息资源共享体系还需要完善,基于涉农数据构建大数据平台,需要积极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相关共享信息平台搭建建设整体颇为缓慢,尤其是在某些信息水平不高的地区,涉农审批、公共服务等内容,大多停留在公开角度,不能实现各职能部门的联动,也没有和国家政务平台进行更好地对接。其次,前数字农业缺乏创新性,核心技术也没有较高的研发能力,没有装备更高智能化的农机设备,相关传感器方面的研究还较为鲜见,在创新能力方面呈现出缺档、掉档等问题。最后,农业产业链与信息技术的融合力度还不够高,仅仅是基于相关技术来对某些农业问题进行解决,并没有升级成为智慧农业,整体融合的效果、效益和效率还不能让人满意。
3 发展数字农业的对策
发展数字农业需要各个方面努力作为,不断转变发展理念,在充分尊重当前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不断促进各个模块的信息化建设,使得上下游产业得到更为深入的融合,要将农业信息服务平台作为重要的切入点,突出全面推进与重点环节的高度整合,进而构建极具自身特点的体系,将相关技术、资源、人才、专业等进行有机统一。
3.1 构建科学的标准系统,实现科学发展
想要某个产业实现高质量的发展,必须制定规范、科学的标准体系,在标准体系的约束下实现科学发展。在发展数字农业的过程中,不断投入信息化资源,在各个环节、各个流程都形成一个信息高效互通的机制,确保农民等发展主体可以进一步获得充分信息。对于农业部门来说,也可以与农户等经营主体随时进行沟通交流,及时了解是否存在问题或者困难。政府等相关部门应当努力建设一个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可以通过市场机制,实行有偿使用和交换。
3.2 创新理念、创新技术,推动相关产品更加具有科技属性
任何一个产业若要做大做强都需要创新。数字农业发展更是如此,相关主体需要努力投入人力、资金等各个方面的资源,推动形成一个高质量的创新体系。当前很多地区在科研机构建设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研究力量不够集中,相关组织体系不够完善,需要进行科学调整,推动各个机构之间形成密切互通机制,将各个方面的研究力量充分发挥出来。
3.3 大力普及新技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发展缺乏充足的人才力量,只有拥有一支专业素养高的人才队伍,数字农业发展才有可能取得实质性进展。各个地区的农民是数字农业的发展主体,因此,必须通过各种措施去改变农民的思维理念,使得他们认识到数字化发展方向的积极意义。同样,对于各个地区的农业管理部门、科研单位等机构来说,也要对数字化发展形成正确认知。各个地区要建设一个高质量的培训体系,积极投入资源,经常对相关主体进行技能培训,引导他们将新技术及时应用到农业发展中。
3.4 因地制宜,走数字农业特色路线
国内各个地区农业发展呈现出非常明显的差异化特征,有的地区早就开始进行机械化作业,有的地区则依旧以传统生产模式为主。不同地区在农业发展基础方面存在很大的区别,发展数字农业要充分考虑到每个地区的不同情况,根据各个地区具体特征,有步骤地推进数字化建设。可以在相关地区进行试点建设,充分借鉴国外发展经验,积极引进最新技术。对于那些农业发展规范化高的地区,可以实施智能化技术发展策略;其他地区则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引入相关技术。
3.5 走“搀扶”路线,实现均衡发展
由于国内各个地区在农业发展基础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因此,应当构建一个高质量的信息互通机制,对于落后地区来说,可以及时学习发达地区的先进技术与经验。相关部门要积极引导,确保实现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