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落地见效要提高治理效能
2021-12-01张学炬山东邹城市中心店镇老营小学
教书育人 2021年19期
张学炬 (山东邹城市中心店镇老营小学)
教育部将如何监督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学校不得利用假期时间组织学生补课,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的规定?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朱东斌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回应。一是开展专项治理。二是要坚持推进科学保教。三是持续开展社会宣传。(6 月1 日《澎湃新闻》)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利器,是社会性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必须起到“兜底”作用、压舱石作用,使其强起来,硬起来,实起来,为此,就要提高治理的效能。
要出台严规细矩。不管是禁止学校假期给学生补课,还是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超纲超标教学,都必须有严格的治理措施和治理手段,即如何治、怎样查、如何查。这些都是治理体系中最基础的环节,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首要条件,基础打不牢,治理起来就会轻飘飘。
要依法依规治理。学校在功利化的驱使下,补课的形式和花样甚多,校外培训机构更是鱼龙混杂,因此,给治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和不确定因素,但,形势越是复杂,治理难度越大,就越要依法治理,才能确保治理得有实效性。
要科学治理。治理需要一股实劲、勇劲,但更需要以科学为前提,针对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措施,提高治理的精准性。既要用好办法,改进旧方法,又要创新好方法,使治理在法治的轨道内进行。如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朱东斌所说的三种方法,专项治理当提高治理的专业性、专门性,不能大水漫灌;推进科学保教,当遵循教育教学规律,遵循青少年身心发育规律;社会宣传要到位、到点,真正让家长入脑入心才行。
当然,治理者也需要提高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才能走深、走细、走实,让《未成年人保护法》真正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