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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基本原则的历史演进及在新发展阶段的价值考量

2021-12-01李霁帆

关键词:改革开放现代化阶段

李霁帆

(北京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875)

四项基本原则是我国的立国之本,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中国化表达。改革开放以来,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宣传方面运用较多,在学术和学理上的深度研究则相对薄弱。时至今日,仍有不少人在使用“四项基本原则”这一概念时,把它想当然地视为凝固不变的词语,没有意识到其内涵是与时俱进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并走入新发展阶段的时代背景下,系统梳理四项基本原则的逻辑进路并深入探究其科学内涵,把握四项基本原则的根本性质和当代价值,以基本理论和我国现实实践的结合不断推进党的理论创新,对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四个自信,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开展伟大斗争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四项基本原则的历史演进

改革开放新时期,邓小平为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提出了四项基本原则。伴随着改革开放事业向前推进,四项基本原则作为党的基本路线的重要内容和立国之本被不断重申,内容也随之完善发展。

(一)四项基本原则的提出与阐明

1978年底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了建国以来党的历史上意义深远的伟大转折。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随后召开,目的是“研究全党工作重心转移之后理论宣传工作的根本任务”[1]。邓小平发表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重要讲话,明确提出并着重阐述了四项基本原则。他强调:“如果不大力加强稳定社会政治秩序的工作和教育,……就可能出现一些本来可以避免的大大小小的乱子,使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在刚刚迈出第一步的时候就遇到严重的障碍。”[2]162由此可见,提出四项基本原则,是维护安定团结政治局面的需要,是保证改革开放开好头、起好步的需要。

1980年12月25日,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上重申:“对于这四项基本原则,必须坚持,绝不允许任何人加以动摇,并且要用适当的法律形式加以确定”[2]358。1981年,《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进一步明确:四项基本原则,是全党团结和全国各族人民团结的共同的政治基础,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顺利进行的根本保证。1982年,“四项基本原则”被正式写进党章和宪法。中共十三大将四项基本原则作为两个基本点之一,纳入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中共十四大、十五大将四项基本原则概括作为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称之为“政治保证”。十六大更明确提出: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

从理论务虚会提出到中央工作会议重申,从写进历史决议到纳入基本路线,从载入党章到载入宪法,从党的意志变成人民意志,最终成为立国之本和改革开放的“定海神针”。这既充分体现了邓小平作为改革开放总设计师的深邃政治意识和长远战略眼光,也反映出全党和全国人民对四项基本原则历史地位、政治地位认识的不断升华。

(二)四项基本原则的完善与发展

早在四项基本原则提出之初,邓小平就明确指出:四项基本原则虽说“不是什么新问题,但是这些原则在目前的新形势下却都有新的意义,都需要根据新的丰富的事实作出新的有充分说服力的论证”[2]179-180。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事实上也正是这样,“既以四项基本原则保证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又通过改革开放赋予四项基本原则新的时代内涵”[3]15-16。既然四项基本原则的内涵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那么相应地,对四项基本原则的理解和认识,就既要唯物,又要辩证。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文稿内容的逐渐完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文稿曾分别以理论工作务虚会上的讲话原稿、以中央文件下发的讲话传达稿、收入《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的文稿等不同形式存在过,表明四项基本原则的文本形式和表达方式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由于传达稿吸收和综合了讲话稿会后讨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所以内容修改较多,逻辑变化较大,修改后显得更加准确和科学。收入《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的文稿与传达稿相比,变化不是很大,但语言表达更加严谨和规范。比如,将“四条基本原则”统一修改为“四项基本原则”等。

2.四项基本原则整体表述的不断演进。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文稿中,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指: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宪法》序言中则表述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4]。《党章》总纲中则表述为:“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5]对比可见,党章中的表述,不仅更明确、更科学,而且体现了中国特色,也与党的文献保持了逻辑的、历史的统一。

3.各项基本原则具体内涵的络续发展。关于坚持社会主义道路,邓小平在中共十二大开幕词中已经提出:“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6]3。自党的十三大报告《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以来,历次党代会均使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法。由此可见,当初的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已经发展为如今的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关于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原初的涵义是人民民主和对敌专政的统一。中共十二大延续了这个说法,但由此之后都重点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十九大进一步提出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提法。由此可见,人民民主专政内涵的发展一是在坚持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发展和扩大人民民主;二是词语表达上,逐步用法治、服务和治理代替了专政。关于坚持党的领导,当初是着重于明确“党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组织者、领导者”。之后,邓小平突出强调“这四个坚持的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2]266。中共十九大进一步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7]20。可见,40多年来,在始终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的同时,中共领导自身的内涵又是不断拓展的。关于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共十五大将邓小平理论载入党章,确立为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此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先后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并与邓小平理论一起合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十九大又提出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所以,今天四项基本原则中的指导思想方面,也包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四项基本原则的根本性质

《辞海》对“本”字的释义,主要有三:一是树木的主根,如“伐木不自其本,必复生”[8];二是事物的根基或根源,如舍本逐末;三是本钱、母金。说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这个“本”主要是“根本”和“根基”。邓小平讲话原文也讲:“决不允许在这个根本立场上有丝毫动摇”[2]173,因此将四项基本原则作为“立国之本”进行坚持需要建立在对其根本性质的深刻理解和把握上。

(一)每一项原则具体讲都关系国家根本

将四项基本原则确立为立国之本,首先是因为这四项原则反映了社会主义制度不可缺少的基本特征,缺少任何一项都不能称其为社会主义国家。

关于社会主义道路,邓小平强调: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这是铁的历史事实和结论;社会主义具有资本主义无可比拟的优点;国家暂时的落后不能归因于社会主义,相反,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这是中国各族人民从一百多年来的切身体验中得出的不可动摇的结论。”[9]能否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势必关系到国家的生死存亡。因此,我们有理由、有信心坚持社会主义。

关于人民民主专政,邓小平指出:无产阶级专政其实就是共享的、广泛的、真实的民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就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人民民主专政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邓小平曾在1993年回忆指出:“当时我讲的无产阶级专政,就是人民民主专政。”[10]正如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所讲:“总结我们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11]可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就是根据这一原则组织建立起来的,也是依托这一原则不断发展前进的。因此,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就是保卫和建设社会主义。

关于党的领导,邓小平重申了没有党的领导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革命、无产阶级专政和社会主义建设这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党是国家建设、社会发展的组织者、领导者,离开了党的正确、有效的领导,必然导致社会主义事业事实上的瓦解和覆灭。毛泽东在抗日战争时期就曾明确指出:“没有中国共产党的努力,没有中国共产党人做中国人民的中流砥柱,中国的独立和解放是不可能的,中国的工业化和农业近代化也是不可能的。”[12]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必要性已经被党诞生前一次次的革命失败,以及诞生后取得的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胜利所正反双向证明。因此,坚持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历史的事实、历史的必然,也是历史的经验、历史的结论。

关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重点强调:坚持“由这些基本原理构成的科学体系”作为行动指南。建国后不久,毛泽东就明确提出:“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13],这是对历史的深刻总结。1945年,七大确定的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实践之统一的思想——毛泽东思想,作为自己一切工作的指针。”[14]可以说,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是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取得胜利的,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科学体系的坚持,对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的坚持,也将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败。因此,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就是坚持社会主义。

(二)四项原则总体上体现着国家本质

新中国的本质,是指既与旧中国相区别、也与资本主义国家根本不同的质的规定性,即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马克思主义指导的、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这种质的规定性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成套设备”,“规定了我国应该走什么道路、实行什么制度,由谁来领导和用什么思想来指导这样四个最根本、最重大的问题”[15]。正是这个意义上,邓小平指出:“如果动摇了这四项基本原则中的任何一项,那就动摇了整个社会主义事业,整个现代化建设事业。”[2]173所以,总的来说,四项基本原则就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中国化表达,是国家的根本性质,故称“立国之本”。

道路是立国的根本方向,坚持社会主义道路规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根本政治方向,是四项基本原则的首要原则。坚持社会主义道路需要紧紧依靠人民,不断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条件和时代特征相结合。同样,不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也就从根本上否定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科学社会主义学说,否定了党领导人民的革命历史,改变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性质。

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专政,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四项基本原则的政治基础,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政治保障。真正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就是在党的领导下,以中国国情为依据,不断探索保卫社会主义道路、保证共产党领导以及保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根本方式。在意识形态斗争并未消失殆尽的情况下离开人民民主专政,就会抹杀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核心地位,从而颠覆社会主义制度、颠覆党的领导。

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党只能是无产阶级政党,坚持党的领导是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是历史和人民的共同选择,党是民族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是唯一能够带领中国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政治力量,这是无法动摇和更改的历史结论。离开党的领导,人民民主就是一句空话,坚持马列主义也成为不可能,社会主义道路也必然不复存在。

意识形态是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就是坚持无产阶级世界观对社会主义事业的指导,是四项基本原则的理论基础。真正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需要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作为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论依据和指导思想,为坚持和实现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提供思想保证。

三、四项基本原则的时代价值考量

40余年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40余年凯歌行进的民族复兴,有巨变,也有不变。在新发展阶段,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党和国家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改革中坚持,靠发展来坚持,既实现改革开放以来最重要基本经验的与时俱进,也保持政治政策的连续和政治大局的稳定。

(一)四项基本原则的当代价值

历史地看来,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实行改革开放,与提出四项基本原则基本上是同时、同步的。在应对和化解改革与发展的风险和挑战过程中,四项基本原则也相应地实现了自身的完善并发展起来。其自身的与时俱进,才保证了它卓有成效地发挥稳定器、安全阀、防火墙的巨大历史作用,保证改革开放走得稳、走得好和走得远。40多年的披荆斩棘和砥砺奋进,愈益证明了并证明着四项基本原则演进拓展的伟大价值。

1.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始终是关系方向、形象的根本问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就是高举马克思主义大旗,走社会主义正路,不走歪门邪道。这样才能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将思想统一到科学社会主义原则上来,从根本保证思想上坚信不疑,行动上坚定不移,实践上不偏向、不迷航、不动摇、不折腾。这也就是习近平在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讲话中强调的:“坚持方向不变、道路不偏、力度不减。”[16]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就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是人民群众的幸福线,必须长期坚持,毫不动摇。其中,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习近平多次强调“我们的改革开放是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的”[17],离开或放弃了四项基本原则,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会迷失方向,基本路线就会坚持不住、坚持不牢。

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就是牢记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当初邓小平提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时,就曾明确讲到这是一种大局,要有大局意识。江泽民在《关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中,也强调“脑子里一定要有政治这根弦”,要有政治意识。所以,习近平告诫全党同志“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18],就是关于四项基本原则的意识。在改革开放初期提出四项基本原则,就是表明我们有决心、有信心把国家发展好,把人民利益维护好。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就是道路自信,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就是制度自信,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就是理论自信和文化自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也就是坚定四个自信。

4.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才能推进改革、促进发展。“实现改革发展稳定的统一,是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要指导方针。”[3]29其中,改革是动力,发展是目的,稳定是前提。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的艰巨性、改革开放面临问题的复杂性以及新发展阶段面对困难的风险性,都是世所罕见的。这就要求必须科学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辩证关系,把改革力度、发展速度、社会可承受程度统一起来,在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和发展,又以改革和发展保持社会的稳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既保证改革、发展的方向和目的,又为改革发展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政治支撑。

邓小平曾深刻指出:“过去的30年,是坚持、发扬四项基本原则同背离、破坏四项基本原则的斗争。……要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同30年的整个历史衔接起来。”[19]由此可以引申出一个发人深省的道理,即:发现真理、提出真理很重要,宣传真理、普及真理也很重要,但发展真理尤其重要。必须紧密联系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特征,坚持对四项基本原则进行创造性运用和创新性发展,并善于运用创新性发展的四项基本原则来进行针对性教育。这无疑是极富挑战性的伟大斗争,唯有这样,四项基本原则才能真正坚持好。

(二)新发展阶段四项基本原则的与时俱进

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的持续努力,我国已经进入新发展阶段。但历史的发展是辩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前进到了一个更高的台阶,也必然面临更大的风险和挑战,“世界史本身,除了用新问题来回答和解决老问题之外,没有别的方法”[20]。在新发展阶段,与时俱进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一改革开放以来最重要的基本经验,对于完成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标任务,进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都具有关键意义。

1.新发展阶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时代延伸。改革开放以来,党基于对社会主义基本国情的深刻把握,成功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并将其顺利推向新时代。2021年,中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发展阶段,习近平明确指出:“新发展阶段是我国社会主义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21]可见,新发展阶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时代延伸,四项基本原则中“坚持社会主义道路”这一重大判断,仍是党和国家在新发展阶段明确中心任务、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根本依据。从新时代到新发展阶段,体现了党对我国社会主义事业阶段性方位的准确判断,而这仍然基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当代中国的最大国情和最大实际。但是,社会主义长期处于初级阶段并不代表其发展是停滞不前的,而是以渐进性量变和阶段性质变的不断积累日益接近质的飞跃,推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迈进更高阶段。新发展阶段就是阶段性质变后的一个新起点、新阶段,需要在真正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在新发展阶段“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问题,积极有为地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2.新发展阶段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现实同构。改革开放伊始,邓小平就明确提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2]168的科学论断。40多年来,党和国家始终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为现代化的总目标,着眼于人民真正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根本层面不断发展人民民主。新发展阶段是实现社会主义全面现代化的阶段。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规划《建议》提出,以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提升国家治理效能作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可见,“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原则具有了新的时代表达和更充实的时代内涵。进入新时代以来,党始终以社会主义民主为主要价值目标,从治理现代化层面不断拓宽人民民主的新视野,尤其在新发展阶段,把“以人民为中心”确定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并且,人民民主专政最初的巩固国家主权及国家政权的职能也随之发生调整,强调从国家治理现代化层面出发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党中央明确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22],“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7]36。在新发展阶段坚持人民民主,就要坚持目的和手段的统一,实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双向互动和双向促进。

3.新发展阶段是党以伟大自我革命领导伟大社会革命的历史赓续。马克思、恩格斯坚持将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看作科学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因此,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中国共产党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始终高度契合,成为推动伟大社会革命的核心力量和领导力量并在革命中不断锻造自身,这是新发展阶段坚持对党领导身份认同的根本依据。基于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的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规划《建议》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首要原则,这是四项基本原则中“坚持党的领导”重要原则在新发展阶段的传承演绎。新发展阶段坚持党的领导更加具有全面性意向,这是由于新发展阶段不仅“新”在其处于“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还“新”在处于“两个大局”的历史交汇。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将党的领导覆盖现代化建设全部领域,统筹推进“五位一体”的全面现代化,进而实现“十四五”规划“六个新”的主要目标以及社会主义现代化九个远景目标;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才能统筹好“两个大局”,以宏阔的战略视野和强大的组织力量于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同时,要始终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以党的自我革命推动新发展阶段的社会革命向前。如果说“打铁”是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新发展阶段社会革命的目标,那么“自身硬”就是党自我革命的目标,这是坚持党的领导的两个基本维度,二者不可偏颇或荒废其一。

4.新发展阶段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的当代承续。坚持什么主义、信奉什么思想,是直接关系当代中国以及科学社会主义历史命运的根本性问题。正如马克思深刻指出:“如果从观念上来考察,那么一定的意识形式的解体足以使整个时代覆灭。”[23]改革开放以来,党始终以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为指导进行伟大斗争,在思想上捍卫党的领导、捍卫社会主义道路。十九届五中全会规划《建议》将意识形态作为重点规划领域,提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24],这一指导方针是“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在新发展阶段的与时俱进。

新发展阶段是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前进的阶段,增强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引领作用更为关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发展的第一个伟大成果是毛泽东思想,最新成果就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具有强大凝聚作用和引领作用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多元思潮,才能在国内外多元意识形态复杂交锋的环境下保持“乱云飞渡仍从容”的战略定力,坚守意识形态领域良好向上态势,确保新发展阶段以至整个民族伟大复兴征程中的意识形态安全。

四、结语

改革开放以来,为伟大事业进行伟大斗争所取得的一切伟大成就,都是在坚持并创新四项基本原则这个前提下取得的。而四项基本原则也随着改革开放的实践进程不断丰富着自身的内涵,它自身也是开新和创新的,也是坚持和发展的统一。无论是从开启改革开放新时期到跨入新世纪,还是从站在新时代新方位到进入新发展阶段,正是由于我们党始终把四项基本原则的坚持和发展统一起来,把立国之本、强国之路、兴国之要统一起来,把改革、发展、稳定统一起来,才使我们得以不断攻坚克难,闯过急流险滩,在民族复兴的大道上阔步前行。这既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最可珍贵的历史经验,也是在新发展阶段中行稳致远、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保证。所谓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也可以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就是不忘初心,创新四项基本原则就是继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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