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领导赣西南革命根据地地方武装的组织制度建设探析
2021-11-30程才
程才
摘 要:赣西南革命根据地各级地方武装紧贴严峻斗争形势需要,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和正规军队的大力帮助下,探索建立了一系列党领导地方武装的组织制度,对新时代党领导民兵的组织制度建设具有较大的参考和借鉴价值。本文通过实地调研法、文献研究法、对比分析法等科学研究方法,总结归纳新时代党领导民兵的组织制度建设应当坚持与时俱进、坚持姓军为战、坚持党管武装的经验和启示。
关键词:组织制度;地方武装;赣西南革命根据地
中图分类号:E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7164(2021)37-0057-03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抓好党的组织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党的组织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深刻阐述了党的组织制度建设的科学规律和重要意义。赣西南革命根据地时期是党的组织制度创立、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深刻总结党领导赣西南革命根据地地方武装组织制度建设的历史经验,对加强新时代党的组织制度建设,特别是党管武装制度建设具有重大的理论创新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
一、赣西南革命根据地白色恐怖威胁和武装斗争需要,为党领导地方武装的组织制度建设创造了基本条件
大革命失败以后,年轻的中国共产党开始探索独立领导和掌握革命武装力量的正确道路,在随后的南昌起义、秋收起义中,中国共产党相继组建国民革命军第二方面军、中国工农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等正规军。但在赣西南革命根据地开创初期,严峻的武装斗争形势仍给正规军带来了巨大挑战。首先,根据地在军事上既遭遇国民党军队进攻,又遭遇各县地主武装、靖卫团等进攻,正规军难以应对敌人地方武装分散、小股、无常的骚扰袭击;其次,正规军是国民党反动派攻击的重点,往往频繁转移驻地,致使赤色地区的驻守兵力不足,难以抵御敌人反扑;再次,边界根据地经济条件较为落后,难以满足前方军需补给,亟须一大批既能参战又能生产的武装力量;最后,中国共产党曾在大革命时期组织过农民武装,但大多队伍存在政策不明、组织混乱、“绿林习气”严重等问题,难以为我党所用。
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创立后,党中央多次指示,“以工农武装暴动建立苏维埃政权”“扩大农村的武装斗争,建立农民的武装,这是第一个主要任务”[1]。毛泽东同志也指出,“使各县地方武装即赤卫队和工农暴动队的数量增加质量提高起来,此时能够与挨户团和小量军队作战,将来能够保全边界政权”[2]。随后,赣西各县普遍组织了赤卫队、少先队、工农暴动队等工农群众武装。中央革命根据地成立后,中共中央及中央红军反“围剿”斗争形势异常严峻,多次指示要进一步壮大地方武装力量。在第三次反“围剿”斗争中,中央军委要求“各地武装动员一切力量,积极扰敌”[3]。1932年10月,苏维埃中央委员会主席毛泽东签发第12号命令,强调指出,“迅速动员全苏区凡年满18岁到40周岁的青壮年,要自动加入赤卫军”。在赣西南根据地各级党组织和苏维埃政府的领导下,地方武装得到了迅速发展,赤卫队由井冈山革命根据地时期赣西各县成立之初的数百人,发展到中央苏区时期已有40万人;少先队发展到35万人,儿童团发展到30万人,并配备了各种枪支和火炮,成为中央苏区的一支重要的武装力量[4]。随着赣西南地方武装的不断发展壮大,为进一步加强地方武装的组织建设,党中央和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先后颁布了多部有关群众武装组织建设的法规制度,并对地方武装进行了整合优化,创立了红军、游击队、赤卫军(少年先锋队)三结合的武装力量体制,为党领导地方武装的组织制度建设创造了基本条件。
二、赣西南革命根据地工农红军的创建和发展,为党领导地方武装的组织制度建设给予了重要帮助
从1927年底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创建之初,到1930年创建中央革命根据地,赣西南革命根据地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经过艰苦卓绝的战斗,不断发展壮大自己的工农革命武装力量,先后成立了中国工农红军第四军、红军第一军团、中国工农红军第一方面军等革命武装力量。在取得中央革命根据地第三次反“围剿”胜利后,赣西南与闵西革命根据地连成一片,中央苏区革命武装力量空前壮大。
毛泽东同志早在井冈山斗争时期就提出“正规军帮助地方武装[1]”的伟大谋略,赣西南革命根据地工农红军的不断发展壮大,为根据地地方武装的发展,特别是党的组织制度建设给予了重要帮助。首先,成立红军教导队帮助训练地方武装指挥员。井冈山时期,毛泽东等同志为了培养红军的下级军官及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赤卫队指挥员,先后在宁冈、茨坪等地开办了红军军官教导队,这极大提高了地方武装指挥员的军政素质、制度知识以及纪律作风等。其次,派遣具有作战经验的红军军官担任地方武装指挥员。1928年2月,毛泽东派军事干部谭家述出任茶陵游击队队长,派遣井冈山前委委员宛希先随队指导行动[5]。资兴、桂东、汝城三县成立湘南游击队后,红四军将二十八团三营党代表唐天际留下担任湘南游击队的大队长,增派红军连长夏炎担任莲花县赤卫大队大队长[6]。红军指挥员将正规军的宗旨、制度、纪律等带到地方武装,进一步强化了地方武装的组织制度建设。再次,用红军组织建设纲领指导群众武装组织制度建设。1927年9月,毛泽东在著名的“三湾改编”中确立了支部建在连上、党代表、士兵委员会等组织制度,同年12月,在红四军党的第九次代表大会上明确规定了党领导工农红军组织建设的一系列方针、原则和制度,奠定了红军政治工作的基础。地方武装在工农红军组织建设制度的指导下和武装斗争的实践中,先后颁布了一系列适应地方武装组织建设特点的制度法规,是地方武装组织制度建设由探索走向创立的重要标志。
三、赣西南革命根据地党组织的普遍建立和正确领导,为党领导地方武装的组织制度建设提供了根本保证
1927年11月,毛泽覃在原宁冈县乔林乡创建了赣西地区第一个农村党支部,随后,在宁冈、永新、莲花、遂川、酃县都建立县委,茶陵成立了特別区委,并成立中共赣西特委,党员数量迅速增长,边界6县1山党员总数达到5000余人[7]。与此同时,中共江西省委派遣汪群等人在赣南地区成立中共南特委,下辖6个县委与2个临时县委,此后,在湘赣边界成立由5个行委组成的中共湘赣西特委,党员发展到3.5万余人。1931年11月,中央苏区创建后,赣西南地区隶属江西省委,下辖数个中心县委[8]。自此,赣西南革命根据地党组织建设达到鼎盛时期。
赣西南革命根据地各级党组织在创建和发展过程中,始终十分注重地方武装建设,在实践中探索出一系列党领导地方武装的组织制度。一是关于组织原则方面的制度建设。1928年4月,泰和县委秘密建立了泰和县第一支工农武装——泰和固陂游击队,并在游击队中建立了党支部(党员十二人),团支部(团员十六人),后来该游击队升编为泰和游击队,下设三个游击分队,游击分队中除建立党、团组织外,还建立了士兵委员会,由党代表直接领导[9]。可见,早在赣西南革命根据地开创初期,地方武装就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建立支部,设立士兵委员会、党代表等组织制度,切实强化了党对地方武装的绝对领导。二是关于组织机构方面的制度建设。早在土地革命战争初期,中共中央就多次通告规定,“游击战争的武装力量既须由群众中产生,所以党必须经常注意建立农民武装的工作”“必需使武装分散在农民手中,按照区域编成自卫队(或用其他名义),每队人数不必过多(八人十人),惟求其容易集中调遣”[10]“赤卫队归县苏维埃调遣,工农革命军归省苏维埃调遣”[11],这实质上是中共中央对地方武装组织机构建设的宏观指导。在赣西南根据地,毛泽东在《井冈山前委对中央的报告》中指出,“暴动队以梭镖、鸟枪为武器,乡为单位,每乡一队,人数以乡的大小为比例”。中央苏区颁布的《赤卫军组织法》中亦明确规定:“赤卫军(队)的军、师、团、营、连的各级军政主官,均有各级党委、苏维埃政府主要领导人兼任”“赤卫军(队)应以村落人口集中地区单位编组。凡大乡编1连,小乡编两排,每连3~5排,每排3~5班,每班12~15人。每3~5乡成立1营,每营3~5连,每3~5营成立1团,每3~5区成立1师,每县成立1军,每军3~5师”。至此,赣西南革命根据地地方武装的领导架构和组织编制便有了统一规定,“党管武装、双向任职”的组织制度雏形基本形成。三是关于组织纪律方面的制度建设。中央苏区颁布的《赤卫军(少先队)誓词》中对地方武装的组织纪律作了原则要求,强调赤卫军(少先队)成员必须“遵守革命纪律”“服从上级命令”等纪律规矩。《赤卫军组织法》中也做出明确规定,要求赤卫军“严谨烧杀政策”“严格军纪风纪”“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等。这些组织纪律规定有效维护了革命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增强地方武装战斗力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结论与启示
综上所述,党领导赣西南革命根据地地方武装的组织制度之所以能够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步健全和完善,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坚持了与时俱进,坚持了姓军为战,坚持了党管武装。
一是坚持与时俱进。赣西南革命根据地时期,地方武装的早期领导人审时度势,敏锐地察觉到严峻复杂的国内武装斗争形势下,地方武装队伍生存和发展的有利条件以及健全完善党的组织制度的必要性。在地方武装浴血奋战、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党的组织制度也在摸索中不断完善,逐步形成了一系列群众武装组织建设的法规制度。当前,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我国国内形势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地方武装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临的挑战仍然存在,必须紧跟时代发展潮流,不断提高党领导地方武装组织制度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二是坚持姓军为战。赣西南革命根据地地方武装虽然属于群众武装组织,但是其与党领导的人民军队有着血肉相连的亲密关系,他们的队伍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展开对敌斗争,很多时候只是革命分工不同;他们的队伍能够经常互相转化,地方武装会源源不断地向正规军队动员补充战斗员,正规军队也有部分队伍留在山区打游击,并为地方武装提供装备、武器和人员,可以说地方武装虽不是军,但心中姓军。当前,地方武装也称作民兵,法律赋予其为我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新时代,地方武装虽然称谓变了,生活条件变了,使命任务变了,但是姓军为战的初心并未改变,必须始终朝着能打仗、打胜仗的强军目标砥砺前行。
三是坚持党管武装。赣西南革命根据地时期,地方武装分布散、装备差、生活苦、环境险,他们之所以能够始终保持高度团结和昂扬斗志,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坚持了党管武装原则。中国共产党人在领导地方武装的革命斗争中,经过了十分艰难曲折的过程,逐步摸索出一套关于组织原则、组织机构、组织纪律等方面的制度机制,这些组织制度在团结同志、振奋精神、凝聚人心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异常严峻复杂,敌对势力从未停止对我党我军的挑拨离间和抹黑攻击,在严峻形势下,必须要始终坚持党管武装原则,这样,才能确保集中统一、团结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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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中國共产党新闻网. 中国共产党不同历史时期的土地法规[EB/OL]. (2012-11-17). http://dangshi.people.com.cn/n/2012/1117/ c85037-19608624-3.html.
(荐稿人:左吕敏,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信息通信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秦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