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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开放性思维解决家园小矛盾

2021-11-30于冬青

教育家 2021年46期
关键词:家园家庭幼儿园

于冬青

改革开放以来,幼儿园逐渐从原来的“小圈子练内功”发展为“大圈子求共识”,越来越走向开放办园。家长对幼儿园的期待,也从简单的“看孩子”、被要求配合教师的教育活动,演变为希望获得更加科学、便利的育儿帮助,形成平等沟通的伙伴式关系。对于园长来说,为了充分调动家长的积极性、巧妙解决互动中的摩擦,促进家园同向发力,需要更加开放、灵活的思路,为教师提供可复制的家园合作机制。

进入新时代,幼儿园与家庭合作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已得到了社会的关注和认同。但是,当前家园合作的现状和质量并不乐观,家园之间的互动可能会因为一系列小事形成累加效应,引发连锁反应,造成家园信任危机。为了防止家园之间诸多不愉快的事件发生,我们应该早预防、多沟通、勤保障。那么,从幼儿园角度出发,究竟应该怎样做呢?

责任界限要清晰

幼儿园与家庭在教育目标、教育内容、内部关系、教育功能等方面有明显差异。理论上讲,幼儿园更强调以教育性为主导属性,为幼儿提供一系列促进身心发展的活动。然而,实际的教育教学活动,却偏离了最初的轨道。一种情况是一些幼儿园教师给幼儿留一些超出其能力水平的家庭作业,如中秋节做灯笼、创意绘画等,这样的作业幼儿根本无法完成,为使幼儿能“交差”,只能由家长代劳,使得家长苦不堪言,甚至埋怨“这是教孩子,还是为难家长”。这些幼儿园和教师把家长变成自己的“助教”,对家庭强加职责,引起家长们强烈的不满。另一种情况是家庭过度参与、干涉幼儿园教育,也会造成幼儿园的负累,以致激化双方的矛盾,成为家园危机事件的导火索。例如,家长因为教师没有按照幼儿在家的习惯安排餐点,就妄加推断教师没有认真对待幼儿,是个不负责任的教师。其实,不论是幼儿园为家庭增加不必要的工作,抑或是教师为了满足家长需求不断退让迎合,皆是家园主体双方权责界限模糊、相互越界造成的结果。

以上种种现象表明,幼儿园与家庭双方缺乏信任,各自的思维与理解存在差异,分别基于利己的角度培养幼儿,未能进行换位思考,导致家庭成为幼儿园教育教学的“监视者”,幼儿园给家庭增加不必要的负担,没有达到合作共育的效果。作为教育合作共同体,家园之间是一种互惠互利、平等共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明確家园在幼儿发展中的权利与责任,厘清家园权责边界是“家园合作的起点”,而后才能更好地推进家园合作,有效地实现共育。双方对各自领域的权责或“游戏规则”的意识不清晰,就会在现实的交往互动中出现越界现象。

园长应明晰教育机构的场域特点,形成家园合作的边界意识,还应形成一种“和而不同”的教育智慧。幼儿园与家庭何时分责何时共责,需要依据具体情境判断。它强调的是一种多样性的统一,是对家园合作双方主体责任和价值秩序的规定。家园双方要明晰自身权责的相对性和有限性,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同时要理念一致、步调一致、方向一致,任务明确,各负其责,共同育人。幼儿园和家庭应有效地规范各自领域中活动主体的行为,才能使交往与合作真正发生。

实现合作双方的“交互性”和“有效融合”

◎案例:一位家长反馈,孩子在户外活动中想上厕所,老师带孩子去了,路上却总是埋怨孩子。孩子很委屈,开始怕老师,也不敢上厕所了。

家园合作是一种双边关系。实际上,有些家园合作危机的产生并不能完全厘清究竟是哪一方的问题和责任,影响彼此理解对方的关键在于沟通滞后或者无效沟通。案例中,家长对幼儿园教师行为不满,认为幼儿在户外活动中想上厕所而教师却不愿意,教师却抱怨事先已经安排了如厕时间,是幼儿专注玩游戏而没有听见。对幼儿来说,在户外活动时不敢跟教师说上厕所,感到委屈和害怕。那么,幼儿是否遵守了户外游戏规则?能否按照幼儿园盥洗规律进行活动?这种情况是经常性行为还是偶尔发生?针对这些一日生活流程中的具体问题,一方面,家长没有详细了解幼儿园各项活动的实施流程;另一方面,幼儿园没有系统、及时地告知家长各项规则。同时,家园之间缺乏有效协调机制,导致相互推诿等无序混乱的现象。这一问题的症结在于教师与家长没有从根本上建立一种“伙伴式”合作关系。在幼儿园教育教学过程中,部分家长会对教师产生误解与偏见,不愿意、不敢与教师进行沟通,这使得家园出现合作危机。

园长要具有先知先觉的领导意识,早诊断、早预防、早告知。早诊断在于要对危机事件有所“预警”,对于幼儿园常见的危机事件进行分类和归纳。早预防在于在问题即将发生之前,就及时做好前期准备,防患于未然。早告知在于既要将这些经验和准备告知教师,使得园所内部达成共识并统一行动,又要告知家长幼儿在园的生活流程以及可能存在的“隐患”。这样才能保证园所信息通达,家园之间共情理解。同时,幼儿园应考虑到每个家庭内部的差异化需求。这就需要幼儿园以每个幼儿的发展为本,真正了解家庭需求,明确每个幼儿自身发展现状,尊重个体发展差异。

家园危机的合理解决强调家园合作要有明确的边界意识,这并不意味着家园合作双方主体之间绝对隔绝或是二元对立的关系。相反,家园合作双方必须进行有效沟通,实现合作双方的“交互性”和“有效融合”,而非“单向性”和“自说自话”。

协商统一制度,保障合作质量

◎案例:老师让每位家长将洗好的被褥带到幼儿园。按照以往惯例,家长会把被褥放到门卫处,由值班老师带回班级。当家长把被褥带到幼儿园门口时,却被告知:孩子上中班了,需要自己将被褥提进去。家长由于事先不知情,只能眼睁睁看着孩子踉踉跄跄地把放有被褥的袋子提进去。事后家长们纷纷吐槽幼儿园制度不规范……

在家庭和幼儿园共处愈来愈复杂的教育系统中,既要厘清边界,又要理性面对各自的教育行为。上述现象的发生,说明家园双方没有建立统一的制度,这无疑会导致教师与家长之间产生矛盾。家长和教师各自站在自身立场开展教育活动,双方信息没有互通有无,家长不了解幼儿园教育行为,教师不理解家长的教育需求,甚至一些家长担心幼儿在幼儿园师幼互动中存在不平等现象,这种缺乏统一的家园制度成为家园合作的一大困境。

园长应建立完善、统一标准的实施制度。例如:在一日生活流程中,统一幼儿的入园、离园要求,让家长和幼儿有所准备。同时针对幼儿在园的饮食、如厕等,向家长做一定的解释和介绍。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向家长说明幼儿园课程设置的标准、依据和实施原则,并表达园所希望、愿意接受家长对幼儿园课程和活动的建议和意见。在安全保障方面,提前告知家长是否有监控以及观看权限。当然,要把握制度制定和实施的弹性,既要明确黄线、红线,又不可一刀切,以免引发双方矛盾。为了保障这些制度能够不断完善、落实,园长和教师可以根据家长多层次需求,建立多种形式的互动平台,促进家园双方深度对话。随着时代发展和科技进步,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家园对话平台也呈现传统与现代、线下与线上、园内与园外相结合的特点,既有家长会、家园热线等传统平台,又有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家园协同App平台。园所方面应该认识到社会文化背景不同的家长拥有不同资源,如果幼儿园能挖掘不同家庭各自的文化价值,便可以动员更多家长支持教育教学。

家园合作共育是时代的要求,也是幼儿园有序运行以及幼儿优质发展的基本保障。双方达成共识,对于共同经历的小事多沟通,对于容易出现的问题早预防,携手为幼儿成长保驾护航,莫让小事情、小矛盾累加,成为压垮家园沟通桥梁的“最后一根稻草”。

责任编辑:王妍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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