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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性与人民性相统一:中国共产党社会救助理念与实践的百年发展

2021-11-30张浩淼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21年19期
关键词:反贫困

张浩淼

【关键词】社会救助理念与实践  贫困和弱势群体  反贫困

【中图分类号】 D91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1.19.007

社会救助作为最古老的社会保障措施,因面向贫困者和不幸者组成的社会弱势群体,被称为“最后的安全网”。目前,我国社会救助已发展成为综合型的救助体系,是社会保障体系中具有基础地位的子系统,在保障城乡弱势和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方面绩效突出。在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贫困治理的目标转向相对贫困治理的背景下,“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指出要“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这说明社会救助成为我国应对相对贫困问题的重要长效机制之一。鉴于弱势群体和相对贫困问题的长期性,社会救助制度的地位自不待言,这决定了研究社会救助理念和实践的重要性。

我国当前的社会救助体系并非一朝一夕形成,而是在中國共产党的领导下,不断与经济、政治、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更好保障困难群体的生存权而发展变迁的结果。我国社会救助实践成就的取得,与中国共产党社会救助理念的发展密不可分。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之际,梳理研究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社会救助工作的理念演变和实践发展,总结其发展演变的经验和特点,既有助于深入理解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和人民性,也有助于为我国社会救助理念和实践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启示。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社会救助理念与实践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是中国共产党通过革命寻求拯救中国根本出路的时期。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伊始就把马克思主义作为中国革命的理论指导,并把自身使命与国家命运、人民利益紧密相连。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认识到近代中国积贫积弱是由旧社会制度造成的,因此必须推翻旧制度才能救中国。在面对贫困和弱势群体问题时,中国共产党主要遵循通过革命“一揽子解决”的思路,即把破旧立新的革命视为解决社会救助问题的根本出路,[1]同时也认识到需适当辅之以急赈、生产自救、防灾救灾等方式来帮助贫困和弱势群体。

在对贫困和弱势群体成因的认识方面,中国共产党把贫困和弱势群体的形成归因于旧社会制度。例如,1922年《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大会宣言》指出,“加给中国人民(无论是资产阶级、工人或农人)最大的痛苦的是资本帝国主义和军阀官僚的封建势力,因此反对那两种势力的民主主义革命运动是极有意义的”。[2]1939年,毛泽东同志在抗日战争时期的《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表达了同样的思想,“中国的殖民地和半殖民地的地位,造成了中国农村中和城市中的广大的失业人群”。[3]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人普遍认为“中国无产阶级遭受最残酷、最严重的剥削和压迫”,“贫苦农民几千年来就遭受着封建地主的最残酷的压榨和抢夺”,原因在于“旧的社会制度”。[4]可以说,这一归因是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对中国社会贫困落后问题根源的客观认识,无疑是深刻的。

在对贫困和弱势群体救助途径的认识方面,中国共产党把通过革命推翻旧制度作为贫困和弱势群体的根本救助途径。[5]既然旧社会制度是导致贫困和弱势群体问题的根源,那么通过社会革命最终帮助贫困和弱势群体就顺理成章了。正如毛泽东同志在1921年指出,对于社会问题的解决,“激烈方法的共产主义,即所谓劳农主义,用阶级专政的方法,是可以预计效果的,故最宜采用”。[6]同时,中国共产党也认识到了在通过革命从根本上救助弱势群体之外,还需适当辅之以急赈、生产自救、防灾救灾等方式来提供帮助。1937年,毛泽东同志在《为动员一切力量争取抗战胜利而斗争》一文中,提出把救济失业、赈济灾荒等社会救助措施作为抗日救国十大纲领的主要内容。[7]1945年,毛泽东同志在《减租和生产是保卫解放区的两件大事》一文中明确指出:“改善人民的生活,救济饥民、难民,供给军队的需要,成为非常迫切的任务。”[8]可以说,就当时中国社会的总体形势而言,中国共产党把破旧立新的革命作为社会救助的根本出路并辅之以必要的应急性救济措施的理念是正确的选择。

在对社会救助重要性的认识上,我们党认识到社会救助涉及革命动力。1925年,毛泽东同志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一文中已对社会救助和中国革命的关系有了深入认识,他指出,“数量不小的游民无产者,为失了土地的农民和失了工作机会的手工业工人。他们是人类生活中最不安定者”,“如引导得法,可以变成一种革命力量”。[9]尤其是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更是把社会救助工作看成夺取革命胜利的重要条件。[10]同时,中国共产党认识到社会救助是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我们党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1934年,毛泽东同志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要代表广大人民的利益,要“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得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利益,解决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的问题,……解决群众的一切问题”。[11]对贫困和弱势群体而言,解决他们的生存问题,就是对其实施社会救助,这是党代表人民利益、为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

在上述理念的指导下,这一时期的社会救助实践既表现为在革命根据地开始土地革命,践行通过革命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和弱势群体问题的理念,也表现为实施应急性的、临时性的救灾、老弱孤寡残疾群体救济,强调生产自救和群众互助。通过土地革命改造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改善了贫困农民的物质生活,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同时,对于灾民和老弱孤寡残疾等其他弱势群体开展了临时性的急赈或救急,通过节约、财政拨款、发动群众捐献等方式,为其发放粮款等生活用品,此外,还实施了生产度荒运动、垦荒自救、以工代赈、大力发展手工业和副业生产等生产自救运动,其中以工代赈主要从事兴修水利、植树造林等防灾设施建设。[12]例如,1928年,《中共中央通告第三十七号》规定,对老弱残废孤儿寡妇,“由乡苏维埃维持其生活”,首先是分配土地,其次是苏维埃政府实施救济。[13]1939年,晋察冀边区政府颁布的《关于救灾治水安定民生的具体办法》中提出,“筹款救济,安插灾民,拨款十万办理急赈;解决灾民的粮食问题;广泛开展生产事业,切实改善人民生活,彻底救灾治水。”[14]

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并在社会救助方面进行了积极且富有成效的实践探索,动员了广大无产阶级积极投身中国革命并形成了革命的有生力量,为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提供了有力保障。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的社会救助理念与实践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开启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继承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社会救助理念,认为社会结构和制度因素是造成贫困和弱势群体的主要原因,同时还认识到社会的“新旧交替”也导致了贫困和弱势群体问题,基于此,中国共产党认为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是解决社会救助问题的根本途径,[15]同时也认为需要相对制度化的救助措施来回应社会“新旧交替”带来的贫困和弱势群体问题。

在对贫困和弱势群体成因的认识方面,中国共产党认为社会结构和制度以及社会的“新旧交替”是导致问题的重要原因。1950年,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第三次中央会议的报告中,毛泽东同志指出,“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的长期统治,造成了社会经济的不正常状态,造成了广大的失业群”。[16]1950年,刘少奇同志在《国家的工业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一文中提出,劳动人民陷入贫困的基本原因之一是“外国的帝国主义者和中国的封建地主、官僚、买办阶级在中国的长期统治”。[17]这反映出当时我们党认为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三座大山”造成了中国社会的贫困和弱势群体问题,即旧社会制度是主要因素。同时,中国共产党还认识到新旧社会交替和过渡中的社会整体性剧烈变动也不可避免地带来贫困和弱势群体问题。例如,1950年,刘少奇同志在《在庆祝五一劳动节大会上的演说》中指出,导致“目前一部分工人的失业和工商业中的某些困难”的重要原因是“过去的这种旧的经济秩序已被打破,新的经济秩序还没有来得及建立,在我们面前就出现了各个社会经济事业中的严重的脱节与无政府状态”。[18]以上这种社会变迁和“新旧交替”的归因观说明了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对贫困和弱势群体的成因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和认识。

在对贫困和弱势群体救助途径的认识方面,中国共产党把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视为解决社会救助问题的根本途径,认为随着新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相关问题会迎刃而解。正如刘少奇同志在《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中所指出的,“只有农业生产能够大大发展,新中国的工业化能够实现,全国人民的生活水平能够提高,并在最后走上社会主义的发展,农民的穷困问题才能最后解决。”[19]同时,为了应对社会“新旧交替”导致的贫困和弱势群体问题,中国共产党还认识到需要制度化的救助措施来帮助失业者、老弱孤寡残疾者和灾民等弱势群体。比如,在对待失业工人问题时,1950年发布的《政务院关于救济失业工人的指示》中指出:“已经失业的工人,生活异常困难,急需救援,无法等待,人民政府应予以极大的同情和关怀。”在面对老弱孤寡残疾者问题时,毛泽东同志以推进农业合作化为契机,于1956年提出,“一切合作社有责任帮助鳏寡孤独缺乏劳动力的社员(应当吸收他们入社)和虽然有劳动力但是生活上十分困难的社员,解决他们的困难”,[20]通过互助合作解决其基本生活问题。

在对社会救助重要性的认识上,一是认识到社会救助事关新生政权的巩固和社会稳定。中国共产党从执政党的地位出发,认识到贫困和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与政权巩固和社会稳定高度相关。弱势群体的共性在于其生存困境,同时心理上具有敏感性和脆弱性,易产生相对剥夺感和受挫情绪,进而对生活失去信心并影响社会秩序。1950年,《中共中央关于举行全国救济失业工人运动和筹措救济失业工人基金办法的指示》描述了当时工人的状况:“失业工人的生活极为困难,已连续发生因生活无出路而自杀的现象”,自然也“就发生了一些不满的情绪”,而且“失望和不满的情绪在一部分工人和城市贫民中迅速蔓延”。[21]同年,毛泽东同志在《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一文中,明确把严重的失业现象看成“社会秩序还没安定”的四大因素之一。[22]二是认识到社会救助有助于经济恢复和发展。经济发展离不开劳动力资源,贫困和弱势群体是丰富劳动力资源的聚合体,对于经济恢复和发展十分重要。社会救助可以帮助贫困和弱势群体,有助于保有劳动力资源,进而促进经济发展。1950年发表于《人民日报》的文章《认真救济失业工人》就明确表达了上述认识:“由于中国工业还不发达,中国工人还不多,技术工人尤为缺乏。因此,为了救济失业工人,不仅要帮助失业工人度过困难,更重要的是要为国家保存工人阶级的力量。”[23]三是认识到社会救助有助于实现人民利益。中国共产党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党,始终践行人民利益至上,而社会救助是党践行人民利益至上价值观的重要体现,这也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优势,即“在革命战争还未完全结束,国家财政还十分困难的情形下,只有工人阶级领导的国家才有可能举办这样的失业救济工作”。[24]

在上述理念的指导下,一方面我国积极开展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实施“三大改造”并逐步建立了“国家—单位(集体)”保障制度,着力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和弱势群体问题,人民生活水平得以改善。在充分就业的基础上,通过“国家—单位(集体)”保障制度的确立,城市居民可获得包括就业、退休、工伤、生育、医疗、遗属等职工劳动保险项目以及住房、困难补助等其他生活福利,这些保障使90%以上的居民直接受惠,[25]也就是说,绝大多数城市社会成员从单位获得较好的保障,不至于陷入贫困。在农村,随着社队集体的出现和发展,贫困对象进入社队集体后,从事力所能及的农副业生产劳动,绝大多数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只有极少数不具备劳动能力和生活没有依靠的孤老残幼等需要社会救助的帮扶。

另一方面,针对社会“新旧交替”导致的贫困和弱势群体问题以及少数未被“国家—单位(集体)”保障制度覆盖的弱势群体,实施了相对制度化的救助措施。[26]社会“新旧交替”的震荡带来了大规模的失业群体,1950年,劳动部制定了《救济失业工人暂行办法》,以法规的形式规定了有关失业救助的对象、办法、组织领导机构以及资金来源,旨在确立救济失业与促进就业相结合的積极救助制度[27]。1950年7月,第一次全国民政会议召开,其把救灾救济确定为内务部的重点工作之一,并设立了社会司来主管全国的社会救济工作,[28]以上标志着社会救助从应急性政策转变为制度化安排。1950年后,我国社会救助按制度化方向不断建设发展。在农村,农业合作化后对孤老残弱主要采取集体供养。1956年颁布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指出:“农业生产合作社对于缺乏劳动力或者完全丧失劳动力、生活没有依靠的老、弱、孤、寡、残疾的社员,在生产上和生活上给以适当的安排和照顾,保证他们的吃、穿和柴火的供应,保证年幼的受到教育和年老的死后安葬,使他们生养死葬都有依靠”,这标志着农村五保制度正式确立。在城市,针对“国家—单位(集体)”保障制度未能覆盖的孤老病残人员和特殊人员,采取的救助方式是定期定量救济和临时救济。定期定量救济方面,1953年内务部在第三次全国社会救济工作会议上公布了城市社会救济标准,1956年内务部提出应以能够维持基本生活为原则,不再规定统一的救济标准;临时救济主要针对遭遇临时性、突发性变故致使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居民家庭,是一种非定期、非定量救济。[29]

这一時期中国共产党对社会救助给予了高度关注并开展了积极的实践探索,推动了社会救助从应急措施向制度安排的转变。社会救助实践呈现出两大重要特点:一是定性分类确定救助对象。社会救助对象主要通过定性分类方式确定。例如,农村的五保对象是“缺乏劳动能力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没有依靠的老、弱、孤、寡、残疾的社员”,城市救助对象主要是孤老残幼和特殊对象。二是救助的城乡分治。由于当时城乡二元经济政治结构的影响和整个城乡分割分治的背景,社会救助的制度化过程区分了城乡,呈现城乡分治状态。应该说,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的社会救助实践是与当时的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为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创造了良好环境。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的社会救助理念与实践

1978年,党的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认为僵化的体制和经济社会的全面转型是造成贫困和弱势群体的重要原因。基于此,中国共产党认为社会救助问题的解决需要经济社会制度的改革、发展和创新,同时需要不断健全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来应对发展中和经济社会转型带来的贫困和弱势群体问题。

在对贫困和弱势群体成因的认识方面,中国共产党认为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和经济社会的全面转型导致了问题。1980年,直面中国的贫困问题,邓小平同志提出,在所有制方面搞“一大二公”,在经济体制上固守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使生产遭到很大破坏,人民生活很困难”。[30]同时,改革开放带来的经济社会的全面转型也导致了贫困和弱势群体问题。2002年,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贫困人口还为数不少”。[31]2007年,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改革开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转型也带了不少困难与问题,其中包括“部分低收入群众生活比较困难”。[32]2012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省阜平县考察扶贫开发工作时的讲话中明确指出,“由于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我们国家大、各地发展条件不同,我国还有为数不少的困难群众”。[33]以上反映出中国共产党关于经济、社会转型等诸多因素导致贫困的思想认识。

在对贫困和弱势群体救助途径的认识方面,中国共产党认识到需要通过经济社会制度的发展来从根本上应对问题。例如,1988年,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中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是要靠自己的发展”,[34]1992年,邓小平同志再次强调“发展才是硬道理”。[35]2002年,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36]2007年,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37]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揭示了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38]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39]正是以上这些通过宏观的经济社会制度改革促发展的理念和认识,使得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贫困和弱势群体问题大大减少。同时,中国共产党还认识到需要不断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来应对发展和经济社会转型带来的贫困和弱势群体问题。1978年,改革开放伊始邓小平同志就指出:“在西北、西南和其他一些地区,那里生产和群众生活还很困难,国家应当从各方面给以帮助,特别要从物质上给以有力的支持。”[40]2002年,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41]2007年,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42]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并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调研时提出“低保政策兜底一批”的要求,[43]凸显了社会救助在精准脱贫工作中的兜底保障作用。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21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健全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要把农村社会救助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谋划,健全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完善日常性帮扶措施。[44]可以说,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中国共产党认识到需要通过经济社会制度的改革发展和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的完善来解决贫困和弱势群体问题,无疑是正确且深刻的。

在对社会救助重要性的认识上,一是认识到社会救助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改革开放带来的经济社会全面转型引发了巨大压力和阵痛,国企改革造成了下岗失业和新贫困问题,社会救助可以帮助创造一个更有凝聚力和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有助于改革开放的推进和转型的实施,因此,中国共产党这一时期高度重视社会救助,把其视为改革发展的稳定器。例如,1996年,时任民政部副部长徐瑞新在关于城市低保的专题讲话中指出,“城市低保是政府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事关我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45]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中明确指出,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二是认识到社会救助事关社会公平正义。改革开放后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在推进发展的同时越来越重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社会救助工作可以让贫困和弱势群体共享改革开放的发展成果,被视为缩小贫富差距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措施。正如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中所提出的,社会救助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制度安排。三是认识到社会救有助于保障公民权利,增进人民福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开始清晰且明确地认识到社会救助在保障社会成员生存权和增进民生福祉方面的重要作用。1982年宪法中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1999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社会救助除了有助于保障公民生存权,还对增进民生福祉有重要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了新时代,要以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为国家发展的根本目的,在此背景下,社会救助承担着新使命,正如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现“弱有所扶”。[46]

在上述理念的指导下,一方面,我国着力改革与发展各层次的经济社会制度,以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和弱势群体问题。我国改变了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使之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再到强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经济体制改革之外,我国还对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体制等进行了全面改革。这一系列改革创新措施使我国的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升,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贫困人口累计减少7.4亿人,贫困发生率下降94.4个百分点。[47]2020年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谱写了反贫困史上的辉煌篇章。另一方面,为了应对改革发展和社会转型中产生的贫困和弱势群体问题,我国不断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1978年改革开放后,城市救济对象范围进一步拓展,到1980年代中期,全国特殊救济对象约有20种,国家的财政投入也大幅增加。[48]在农村,由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导致集体经济的保障功能弱化,农村继续完善五保供养制度,1994年,国务院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所需经费从村提留或者乡统筹列支,此外,农村开始探索定期定量救济,旨在帮助常年生活困难的特困户。伴随着转型的深入,1990年代中后期出现了大量下岗失业和新贫困群体,针对此,1999年,国务院颁布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城市低保制度在全国正式确立。这之后,我国开始积极推动农村低保制度的建设和普及,并推进城乡教育、医疗、住房等专项救助建设。2014年,国务院颁发并实施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该办法是我国第一部统筹和规范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行政法规,标志着我国开始统筹构建社会救助制度体系,这确保了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能够发挥重要的兜底保障作用。在绝对贫困问题已得到解决的背景下,提升未来社会救助目标,成为应对相对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之一,农村社会救助还需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谋划发展,开始新的实践探索。

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对社会救助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并开展了积极且富有成效的实践探索,推动了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的规范和统筹发展。社会救助实践呈现出三大重要特点:一是定量划线确定救助对象。区别于上一时期,这一时期确定救助对象的方式逐步由定性分类转变为定量划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即为实质上的贫困线。二是救助项目的统筹发展。社会救助项目的统筹衔接不断加强,“碎片化”格局得到扭转,逐步构建了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和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相互衔接的社会救助体系。三是城乡的统筹发展。社会救助逐渐突破了城乡分治的固有思维,着眼于从制度体系层面实现城乡统筹,各救助项目、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不再区分城乡,同时鼓励各地缩小城乡差异。应该说,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的社会救助实践,保持了对时代潮流的深刻洞察和对弱势群体需要的准确把握,为取得改革开放巨大成就奠定了基础,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了有利条件。

结语

通过对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以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社会救助理念与实践的回顾与分析,可以发现以下主要特点。

第一,中国共产党的社会救助理念与实践具有时代性和开放性。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社会救助理念与实践是与旨在破旧立新的革命紧密相关的,社会救助有效动员了广大无产阶级,形成了革命有生力量并为夺取革命胜利提供了保障。新中国成立后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的社会救助理念与实践和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紧密相关,并为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的社会救助理念与实践和经济社会制度的发展创新紧密相关,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利条件。由上可见,中国共产党的社会救助理念与实践伴随着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而不断发展,折射出中国革命与社会主义建设的历程,[49]体現了与时俱进的特点和对不同时期主要任务的有效回应,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开放性。

第二,中国共产党社会救助理念与实践的发展是其现代转型的过程。中国历史上的传统社会救济,天然带有恩惠的理念,是对灾民及贫困群体进行帮扶以维护统治。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其社会救助理念和实践就具有现代性,因为党认识到社会救助是为了维护人民的利益,相应的社会救助实践也初步体现了政府的责任意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后,党的社会救助理念与实践继续其现代转型之路,中国共产党认识到了社会救助事关公平正义、公民权利和民生福祉,实践中逐步采取了定量划线确定救助对象、城乡统筹实施、相互衔接、规范化运行等方式,进一步明确了政府责任,并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了社会成员的受助权利,基本完成了社会救助理念与实践的现代转型。因此可以说,中国共产党社会救助思想与实践的发展是其现代转型不断深化的过程。[50]

第三,中国共产党社会救助理念与实践的发展始终体现了党的人民立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51]中国共产党社会救助理念与实践的发展充分诠释了中国共产党的人民立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就认识到了社会救助是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实践中通过革命并辅之以应急性的救灾救济措施,以切实改善困难群体的生活。在新中国成立和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认识到社会救助有助于实现人民利益和增进人民福祉,实践中通过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各层次经济社会制度的改革创新以及社会救助的制度化和体系完善来着力解决贫困和弱势群体问题。以上反映出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民生兜底保障,充分体现了党的人民性。

总之,百年来,中国共产党社会救助理念与实践的发展表明了党历来对贫困和弱势群体问题高度重视,充分显示出党的先进性和人民性,也显示出社会救助作为重要国家治理工具的不可或缺性。在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将把社会救助工作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紧密联系起来,在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道路上继续进行富有成效的实践探索。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当前我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研究”和四川大学青年杰出人才培育项目“新时代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分别为:20ZDA068、SKSYL201808)

注释

[1][5][15][49][50]高冬梅:《从制度创新视角看中国共产党社会救助思想的发展》,《人文杂志》,2017年第1期。

[2]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第114页。

[3][7]《毛泽东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645~646、766页。

[4]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党史教研室编:《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2册,1979年,第163页。

[8]《毛泽东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172页。

[6][9][11]《毛泽东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8~9、136~139页。

[10][12][27]高冬梅:《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社会救助思想与实践研究(1949~1956)》,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6、37、65页。

[13]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中国现代经济史组:《第一、二次國内革命战争时期土地斗争史料选编》,北京:?人民出版社,第221页。

[14]魏宏运:《华北抗日根据地纪事》,天津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23页。

[16][20][2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毛泽东文集》第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69、465、70页。

[17][18][19]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2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第1~2页,第95页,第232页。

[21]《中共中央关于举行全国救济失业工人运动和筹措救济失业工人基金办法的指示》,《党的文献》,2000年第4期。

[23][24]《认真救济失业工人》,《人民日报》,1950年6月19日,第1版。

[25]郑功成:《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变迁与评估》,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5~10页。

[26][28][29][48]刘喜堂:《建国60年来我国社会救助发展历程与制度变迁》,《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

[30][34][35]《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77、265、377页。

[31][36][41]《江泽民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542~545页。

[32][37][42]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求是》,2007年第21期。

[33]习近平:《在河北省阜平县考察扶贫开发工作时的讲话》,《求是》,2021年第4期。

[38]胡鞍钢、唐啸:《新发展理念是当今中国发展之道》,《人民日报》,2017年2月8日,第7版。

[39][46]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新华社,2017年10月27日,http://www.gov.cn/xinwen/2017-10/27/content_5234876.htm。

[40]《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52页。

[43]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第720页。

[44]《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促进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新华网,2021年2月27日,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leaders/2021-02/27/c_1127147247.htm。

[45]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文件资料汇编(一)》,1998年,第88~92页。

[47]习近平:《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新华社,2018年12月18日,http://www.xinhuanet.com/2018-12/18/c_1123872025.htm。

[51]《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6年7月2日,第2版。

责 编/张 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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