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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2021-11-30钱婷

大众投资指南 2021年2期
关键词:监督管理预算编制机关

钱婷

(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江西 赣州 341000)

众所周知,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由财政资金直接拨款,因此推动政府采购工作的科学规范发展有利于高效发挥财政资金的作用与价值,进而推动社会经济的繁荣稳定发展。现阶段,我国正在探索政府采购活动的规范化发展,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然而当前行政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需要我们在不断实践与改革中给予优化和完善,由此推动政府职能部门的规范发展。

一、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问题

在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过程中,预算编制工作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价值和作用。现阶段,虽然行政事业单位对预算编制给予了更多的重视,但由于其制定过程不够科学与规范,从而致使政府采购行为存在效率低下及严重的资金浪费问题。具体而言,当前许多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往往只有财务部门组织开展,而缺乏相关业务部门参与的预算编制则很难准确罗列所需产品的型号、规格等,这也是导致行各类问题的根源所在。

(二)政府采购人员能力问题

政府采购是一项有着严格要求和规范的工作内容,需要由专业的从业人员进行组织和开展。然而对于行政事业单位而言,由于受客观因素的影响与制约,政府采购人员多由财务部门或办公室人员兼任,而其在相关法律法规方面认知则相对浅薄,并且也对规范化操作流程不够熟悉。在此背景下,许多政府采购活动在谈判磋商、合同签订等细节方面,由于相关工作人员能力不足而未能做到严格把控,同时一系列不专业行为也导致采购效果及效率低下。

(三)政府采购执行方面问题

目前,我国政府部门就机关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行为给予了明确的规定,这也是推动该领域标准规范化发展的基础所在。然而在具体落实过程中,许多行政事业单位往往利用采购规模临界点的漏洞来规避招投标活动,也就是通过拆分项目金额的方法进行内部招标与采购。在此背景下,许多政府采购行为便不能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制定的流程加以开展,如此不仅使国家法律法规沦为空谈,同时也极易在相关政府采购过程中滋生违法、腐败行为。

(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问题

现阶段,关于我国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管工作仍处于较低水平,欠缺一个能够对政府招投标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的机构。目前,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采取多部门多头监管的模式,例如财政部门主要负责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项目加以监督,而政府采购中心的监督管理则主要集中于政府交易中心的项目,这便导致了相关监管工作无法细致全面地有效落实,进而不仅影响了部分政府采购工作的进度,同时也丧失了监管工作的作用。

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的措施

(一)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的科学编制

鉴于预算编制在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重要影响,因此需要相关单位强化预算编制工作的科学性与有效性。首先,行政事业单位要严格依据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制定政府采购预算,同时确保采购预算内容做到应编尽编、应列尽列,从而规避无预算或超预算问题的发生。与此同时,在编制预算过程中,机关事业单位还要强化财务部门、业务部门与采购部门之间的联系,通过业务部门制定计划、财务部门审核和采购部门采购的形式,避免因预算编制不符合政府采购实际需求而导致的一系列负面影响。

(二)强化政府采购人员的综合素养

要想实现我国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活动的科学规范开展,还需要构建一支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过硬的财务队伍。具体而言,机关事业单位要正确认识政府采购人员的价值与重要性,从而才能注重其专业能力的不断提升。这里要求机关事业单位设置专门的政府采购岗位,并强化相关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使其能够更好地组织与落实政府采购工作。与此同时,机关事业单位还要高度重视政府采购人员职业素养的不断提升,通过必要的法律法规教育和道德品质培养来激发其责任意识和工作积极性。

(三)构建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而言,政府采购是一项系统性和规范性较强的工作内容,因此需要一套科学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为支撑,并以此作为强化单位内部管理的重要途径。首先,机关事业单位要明确政府采购活动的方法与流程,如根据政府采购需求及实际情况选择集中采购或分散采购等形式,并严格遵守相关标准和要求加以开展,杜绝私自拆分为零星项目。其次,机关事业单位还要强化信息公开机制建设,借助互联网平台的优势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最后,机关事业单位还要构建一个完善的绩效评价制度,通过对自身政府采购活动的总结与评价不断提升该方面的科学规范化发展。

(四)建立一套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

为满足新时期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科学规范发展的需求,我们还要建立一套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首先,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应当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基本原则,将采购与监管职能得以分离,从而实现两项业务之间的相互监督和制约。其次,还要强化监督渠道的建立,特别是发挥社会层面对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职能,同时建立有效的群众举报制度,从而通过采购信息的透明化转变推动其规范发展。最后,还要夯实行政事业单位的主体责任,强化责任制建设,从而不断促进各单位内部管控能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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