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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新时期依法治国“新十六字方针”解读全面依法治国战略
——兼论在思政课程教学的运用

2021-11-30生雅利

魅力中国 2021年29期
关键词:守法普法依法治国

生雅利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广东 汕尾 516600)

一、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形成与新时期依法治国新十六字方针

依法治国最早出现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 年远景目标纲要》中,作为一项根本方针和奋斗目标确立下来(下世纪初要初步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在我国法治进程上具有历史性突破。此后在党的十五大上提出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标志着我国从法制建设开始转向法治建设,依法治国开始成为影响当代国民最为深远的词语和理念,为我国人民当家做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提供强大保障。党的十八大提出依法治国新十六字方针,即“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下称“新十六字方针”),替代了十一届三中全会“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并将“法治”重新定义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传达了党和国家层面治国理政观念从法制向法治的思维转变。

“新十六字方针”确立了我国依法治国新阶段的四大目标,其本身也是法治建设的衡量标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主题,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依法治国”首次成为会议主题,一幅依法治国全面推进的宏伟蓝图已经织就,“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正待完成,十八届四中全会还做出了“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部署。笔者认为在思政教学中应当以“新十六字方针”为抓手和着力点,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选择,帮助大学生厘清依法治国的基本问题。

二、全面依法治国的道路选择

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 周年大会上,习近平主席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不仅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还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的论断写入宪法总纲第一条第二款,为党的领导地位提供强有力的宪法保障。法治是当今世界各国人民共同的价值选择和追求,作为治国方略,全面依法治国还必须牢牢坚持走中国道路和党的领导。党领导人民将其意志通过国家法定的立法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并在执法司法和守法各环节得以充分体现,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整体部署,强调“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党要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三、科学立法是依法治国的前提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科学立法首先要完善立法工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2010 年就已形成,但并不意味着立法任务已全部完成,在当前深化体制改革、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以及网络监管等领域我国仍有巨大的立法需求,特别是某些重点领域以及个别“立法真空”地带的立法工作更是刻不容缓。

科学立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立法法》修订实施后赋予设区市“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三个方面的立法权,立法权下放导致地方立法工作被迅速提上日程。设定地方立法权的本意是赋予地方在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后使用立法权破解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充分发挥地方性立法补充性和实践性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解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大量事务无法可依的情形,同时也会倒逼地方政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避免限行、限购、限号等“任性”举措的动不动就出台。”用立法的办法将地方事务管理权纳入法律法规体系进行约束,有效避免地方政府任性行政行为的发生。

随着地方立法进程加快,立法跟风现象严重,为立法而立法的现象多有发生,导致地方立法质量整体不高,地方立法机关必须摆正认识,将保障立法质量作为立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立法需求导向,充分发扬民主立法,把立法规划和立法调研工作做好,要在充分了解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立法的实际需求后,从老百姓关心关切亟待解决的问题入手,做到缺什么法立什么法,立什么法解决什么问题。

立法质量直接关系依法治国进程,科学立法要求所立之法必须尊重和体现社会发展客观规律,保障立法质量过关,既不能违背宪法法治精神与上位法发生冲突,也不能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与民众朴素价值判断,还要及时回应解决地方社会管理中的实际需求。近年来在地方环境保护,红色及历史文化保护,移风易俗以及城乡建设规划管理等等方面,地方立法的实际需求越来越多,应当鼓励地方探索性、实践性强的立法工作。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必须做好地方立法的领导和监督审查工作,确保立法质量稳中有升和国家法制统一完善。

思政教师通过介绍科学立法相关情况,特别是与大学生息息相关的地方立法,不仅可以拉近大学生与立法的距离,鼓励大学生发挥公民职责,积极参与各个层面相关立法活动,参与征求意见、建议反馈等等立法工作,履行好立法监督职能,特别是在地方立法民主程序中积极表达民意,发挥大学生对社会的应尽责任。

四、用严格执法促进依法行政

一般意义上,“严格执法”主要指行政执法方面,即依法行政,是对行政机关的法治要求。“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严格执法既是对法律权威和尊严的维护,也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促进。对民众而言法律意味着自由因为法无明文禁止皆可为,对政府而言法律意味着限制因为法无明文授权皆不可为,严格执法是对行政机关的严格约束。在我国各级政府做出的行政行为都必须有法律明文授权,否则可能会被司法机关撤销。为了监督政府机关依法行政,降低相对人复议和诉讼负担,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行为一旦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后,行政相对人无需证明行政机关行为的违法性,行政机关则需要证明行政行为要有明确的授权和正当的程序。“当行政机关不能证明其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时,就要承担败诉的后果”[3],这就是“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不仅如此,行政机关还要严格依程序规定做出行政行为,程序上的瑕疵也会导致行政行为被撤销。

如何保证严格执法,近几年各级政府网站公开的“权力清单”是值得推广的措施。所谓权力清单,就是政府对外发布的权力和职责的“菜单”,政府有多少权力,承担多少责任,这些权力的来源和依据是什么,清单上写得一清二楚,政府不得行使其他权力,不得推卸相关职责。公开公示可以有效约束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也可以预防行政机关的不作为和懒政行为的发生,督促行政机关自觉依法行政。随着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逐步健全,严格依据事实法律进行处罚,处罚标准统一,尽量一把尺子量到底,禁止滥用自由裁量权等都是严格执法的应有之意。构建包含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在内的监督体系,合力形成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障依法行政落实。

通过对结合依法行政的内容对严格执法深入讲解,思政教师要引导大学生了解严格执法的意义既在于对法律权威尊严的维护和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促进,更是因为执法过程本身就是生动的法治教育,可以促进全民守法,思政教师应当鼓励大学生充分发挥严格执法的监督主体作用。

五、用公正司法引领社会价值走向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政法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中顺利推进,”[4]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对政法机关提出的目标和要求,司法工作应当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作为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公平正义也与司法改革目标不谋而合,从近年一些执法司法案例的社会热度可以看出,人民群众已经不单单满足于执法司法的严格打击,还对公正司法有了更高的渴求,司法工作要在考量民意基础上满足社会民众普遍价值判断,公平正义应当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彰显。

“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5]就是对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的有效约束。培根在《论司法》说,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判决比多次不公正的其他举动危害尤烈。因为这些不公正的举动不过只是弄脏了部分水流,而不公正的司法判决则把水源破坏了。习近平主席说:“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从一定意义上说,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6]冤假错案和不当裁判不仅会严重挑战民众对法律的信仰,给政法工作者形象带来严重损害,还会对破坏司法改革来之不易的成果成效。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也要是司法判决尽力贴近民众基于自身道德的法律判断,努力借助司法判断彰显司法公正。

公正司法要求司法裁决能够代表和引导社会价值走向,贴近民众心理预期,避免与民意相悖,民众普遍期待司法机关的裁判影响社会道德风尚,司法公正符合社会正义要求。公正司法要考虑社会效应,特别是判决结果对社会道德可能产生的消极影响,避免像“彭宇案”那样对社会道德水准的消极影响影响至今的判决。令人欣喜的是近年来很多优秀的司法判断不仅积极正面的影响了社会道德风尚走向,也真正实现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早在全民热议的“昆山反杀案”刚刚被昆山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之时,检察机关就对此案高度重视还派员依法提前介入侦查活动,通过查阅案件证据材料,对侦查取证和法律适用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最终公安机关对案件中于海明的行为定性为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并依法撤销该案件,这与人民检察院严格履行对公安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密不可分。在近年来另一个备受关注的“福建赵宇案”中,公安机关的防卫过当认定招致了民意指责,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动指导,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令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对该案进行了审查,及时纠正错误的司法结论,认定赵宇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作出无罪不起诉的决定,也体现了司法裁决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担当精神,有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也有利于鼓励见义勇为行为,弘扬社会正气。在另一个全民热议、轰动全国的郑州“电梯劝烟猝死案”中,郑州中院用二审判定劝烟者不承担责任来捍卫司法正义,是对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的回应,也是对公民在禁烟场所有权制止吸烟行为的权利的积极回应,符合民众价值判断,有助于鼓舞公民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反之如果判决劝烟者承担损害补偿责任,既会挫伤公民维护公共利益的积极性,也与相关立法精神相悖,更不利于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司法裁决就无法发挥引导民众共创良好公共环境的社会效用。从这些意义上说,郑州中院的判决大大助长了社会正能量,激励更多人仗义执言,见义勇为,挺身而出。

思政教师可以引导学生了解民众普遍喜欢用自己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朴素价值评论热点案件,并与司法裁判进行比对,两者契合度越高则司法公信力越高,两者发生偏离则司法公信力会受到质疑,偏离程度越大则司法公信力受到的质疑就会越大,因此司法机关在司法过程中必须关注民意,既要关注案件处理过程更注重案件处理结果。思政教师将热点法律案例引入思政课堂,就可以增强大学生的法治具象体验,拉近学生与法治理念的关系,更方便解析阐释公正司法的内容和社会意义,那就是守好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这些典型案例判决传达的是司法机关对公平正义维护的信心决心,典型案例本身则可吸引大学生关心国家司法改革和国家法治进程。

六、全民守法——法治文化氛围的真正形成

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和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法治文化是法治社会呈现的文化状态和精神风貌,培育法治文化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经过长期的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开展,特别是“六五普法”、“七五普法”活动以及近年来不断加强的大中小学一体化法治教育,民众的法律素养大大提升。依托《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全面开展国家机关普法评议活动,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推动国家机关加入普法队伍,普法工作越来越有针对性和专业化,大水漫灌的传统普法开始进入精准滴灌的普法新时代。

全民守法不仅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也随之更加深入人心,尊法守法也会成为更多人的自觉,民众也将越来越多地成为既能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免受侵害,也能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的合格公民,这也是全民守法追求的终极目标。习主席说“全民守法,就是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7]公民行使法律监督权是更高层面、更高级的守法,杭州居民潘洪斌曾因用一封信推动一部地方法规修改而闻名,全民守法则需要更多的“潘洪斌”们出现和发挥作用。

全民守法不仅是对民众的要求,也是对国家机关提出的要求,全民守法的主体不仅包括广大民众,还包括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构,谁也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增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自觉按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决不能违规干预司法。”[8]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要切实做到尊崇宪法和法律,带头遵守宪法法律,法律面前不为私心所扰、不为人情所困、不为关系所累、不为利益所惑,坚决维护国家法治的统一、尊严、权威,还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从而推动全社会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学法是守法的前提,法治教育是思政教育的重要内容,学校作为法治教育最重要途经,亟待加强法治教育,大学阶段作为大学生走出校门走向社会的最后一站,补齐法治教育显得尤为重要,除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法律部分教育需要加强外,各个高校还应当通过开设形式多样的法律选修课,开展诸如法院旁听、模拟法庭等法律实践活动来满足大学生日益增长的法律教育需求。社会层面也应当通过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活动”普法评议活动,通过如“今日说法”、“法律讲堂”等电视节目对全社会开展法治教育,新闻媒体也可以通过报道法律热点事件履行普法宣传职责。学法和普法都是为了更好地守法,民众自身包含大学生在内都应当重视自身的法律学习和法律素养提升,法律学习和法治教育是一项永无止境的工程。

七、结语:依法治国要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从国情出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可以学习借鉴中外的优秀法治文明成果,但是决不能走上全盘西化,全面移植,照搬照抄他国的歪路、错路和死路。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落实新十六字方针,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我国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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