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医疗保险异地结算问题及对策探讨
2021-11-30李新宝
李新宝
(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河北 廊坊 065000)
我国人口数量众多,人口流动性大,且人口的可流动性在逐年增加。流动人口的出现就使得异地就医的需求在逐年增加。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的最初目标是实现全国的全覆盖,现如今这个目标已经基本实现,下一步对于其改革的目标就是对制度的各个主要内容予以优化,异地结算就是重点需要优化的内容之一。异地结算指的是在除了参保地以外的地区就医并结算。当前所施行的医疗政策显示,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异地就医可以直接刷医保卡,为患者减轻了就医负担。但是医保异地结算还存在着较多的问题,亟需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
一、社会医疗保险异地结算存在的问题
(一)医保制度统一性不强,异地结算具有较大的难度
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具有十分明显的“碎片化”特征,其结构复杂,主要有三种类型,分别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制度。三种医保类型适用于不同的参保人员,且管理方法差别较大[1]。三种医保彼此之间独立运行,互不干涉,这为社会医保的异地结算增加了不少的难度。同时,属地管理是我国医保制度的主要管理制度,各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医疗卫生水平、等存在较大的差异,导致各地均有自己的医保政策,使得医保制度呈现出较为严重的条块化,异地结算的标准难以统一,使得其操作难度较大,不利于顺利开展。
(二)统筹层次低,异地结算的作用范围受到限制
市(县)级统筹是我国目前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主要统筹方法,而我国目前的统筹单位已经超过两千个,这就体现出我国医疗保险统筹的层次过低。统筹层次低在很大程度上使得异地就医人员的数量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放大,也会导致医疗保险更多地呈现分散式的管理,异地结算的范围由此受到了很大的限制。虽然目前我国已经有多个省市建立了省内及省份之间的医保异地结算制度。但目前我国人口的现状是人口数量达且流动量也较大,流动频率高、流动范围广,省份之间和省份内部之间的异地结算开展虽然有较大的作用,但是就全国范围来看,作用范围仍然有限,对参保人员异地结算的诸多需求仍然无法满足。
二、社会医疗保险异地结算问题的对策
(一)消除医疗保险的政策差异
现阶段我国应加快统筹城乡的医保制度,消除制度中存在的二元对立的情况,减少此种情况下存在的制度性差异。同时,要充分重视到不同统筹区域之间的医保政策,消除不同统筹区医保政策之间的差异,减少医保碎片化的出现,以促进异地结算的顺利实施[2]。想要缩小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政策差距,就是要不同地区的起伏线、封顶线及分担比例等,特别是要减少“三大目录”的差距,以此来解决不同地区之间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存在传递性较差、对接难度高等问题,切实保障医保异地结算的顺利进行。同时也要对医保相关法律制度的实施要予以足够的重视,对医保的程序及作用范围等在法律上予以充分的明确,使得其有法可依,加强对法律的依靠,在法律的层面消除医疗保险的政策差异。
(二)提高医疗保险的统筹管理层次
目前,我国医保的统筹层次较低,在这样的统筹管理制度下,异地就医结算的参保人员被放大,异地结算的难度加大。而在社会医疗保险中,高统筹层次可以使得域内所容纳的疾病风险单位数量大,降低疾病风险的发生概率,会得到更加优异的风险分摊效果[3]。因此,要提高医疗保险的统筹管理层次,但是应该逐步实施,不可一蹴而就,需要对我国不同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卫生服务水平之间的差异予以综合性的考虑,按照一定的速度逐渐提升统筹管理的层次。将市县级统筹改为省级统筹,以减少统筹单位的数量,从而减少异地结算的压力,降低了异地结算的难度,扩展了异地结算的服务范围。
总之,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异地结算的实施有利于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进一步深化改革。采用有效的措施解决异地结算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可以更好地维护参保人员的就医权利,以促进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更加深化、向着更加注重民生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