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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的探讨

2021-11-30李宇鑫

大众投资指南 2021年18期
关键词:专项资金林场会计人员

李宇鑫

(张家口市坝头林场,河北 张家口 076450)

一、国有林场专项资金管理简介

(一)国有林场专项资金定义

专项资金指的是本级或上级财政和政府下拨给行政事业单位,具有专门或特殊用途的资金。这类资金在管理上不仅要求财务的确认、计量都要单独核算,而且要专款专用,不能挪为他用。国有林场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国家级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和森林抚育资金、省级国有林场改革资金,市级病虫害防治资金和森林防火资金等。

(二)国有林场专项资金管理的必要性

专项资金管理是我国国有林场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更是保障国有林场正常生产、经营的关键所在,因此国有林场要抓住林业绿色经济建设带来的机遇,提升场部专项资金管理的水平,把财政专项资金用到刀刃上,高效地完成重点项目的施工建设,才能保证最大程度地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进而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全面促进林业事业可持续、稳定的发展。

二、当前国有林场专项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负责人缺乏对专项资金管理的重视

随着国务院和财政部对专项资金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的推进,对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的申请、施工、验收、支付等程序要求越来越严格。国有林场场长作为国有林场会责任主体,对场部资金运动和财务管理负主要责任。而国有林场的负责人缺乏对专项资金管理的重视,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怠于申请专项资金,个别国有林场场长受“怕出错少作为”心态影响,靠每季度人员保障经费和苗木收入,保证职工工资、绩效按时发放,保障国有林场基本生产、经营需要即可,避免专项资金使用不到位和项目施工监管落后,而带来后续繁琐的自查和检查;另一方面,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不高,个别国有林场负责人只是盲目积极的申请项目资金,而专项资金到位以后,忽视资金支付和项目施工的监督。

(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有待完善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是当前国有林场财务管理的主要问题,尽管国有林场在改革中不断地修订和健全各项场部管理制度,但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上仍然存在不足,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首先,部分国有林场虽然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但建立的制度过于笼统化,只是按部照搬财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下拨的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具体修订没有参照国有林场项目资金的实际情况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制度制定适合本林场的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其次,国有林场作为林业部门最基层的单位,受建场早、职工文化水平不高的影响,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比较落后,没有根据财政部最新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及时修订,做好新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衔接;最后,个别国有林场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仅仅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制度的落实流于形式化,不能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合理的制约。

(三)专项资金核算不到位

国有林场在专项资金核算过程中,存在项目完工进度和资金使用时间脱节的现象,假如不做好项目申请和资金支付的规划将会造成专项资金闲置。专项资金核算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第一,专项资金拨付缺乏时效性,由于个别国有林场自身没有按时提交项目申报计划或财政拨付专项资金不及时,导致国有林场无法及时收到项目资金,只有来年对此项目资金“统一消费”,比如每年六七月是坝上国有林场病虫害发生地高峰期,而国有林场当年九月份才收到病虫害防治资金,当年病虫害防治专项资金不能完成结算,只能和第二年病虫害防治资金一块集中支付农药款和雇工劳务费;第二,未使用的资金处置不合理,部分国有林场在项目未施工或验收完工、支付结算完成后,结余的专项资金没有交回财政国库,部分闲置的专项资金一定程度上造成专项资金实际使用率低;第三,自筹资金使用缺乏规范性,国有林场项目实施过程中,一些附属工程或项目的审计费、咨询费、监理费等服务费需要场部自己解决,但个别国有林场在专项资金自筹部分认为是自有经费,开支比较随意,在项目资料、发票和支付手续的审批上比较混乱。

(四)财务人员职业素质不高

国有林场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林业资源培育和森林防火上,一定程度上忽视了财务管理工作,尤其缺乏对会计人员的培养,财务人员作为专项资金的核算主体,直接审核项目的票据和负责专项资金的开支,但目前国有林场不仅缺乏专业的会计人员,基本上财务人员都要身兼数职,既要负责专项资金的核算工作又要负责项目的管理工作;而且国有林场现有的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有些财务人员“半道出家”不是专业的财会毕业生,甚至有些国有林场安排一些没有会计职业证书的人员从事财务工作,没有接受专业的会计学习,对于新会计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重视度不足,思想观念相对落后;另外国有林场个别会计人员法律意识淡薄,职业道德素质不高,无法客观公正地处理各项财务活动,极易导致专项资金被侵占和挪用。

三、加强国有林场专项资金管理的建议

(一)提高负责人对专项资金管理的认识

国有林场负责人作为财务管理的责任主体,对国有林场的建设和发展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要从思想提高国有林场负责人对专项资金管理的认识,需要做到以下两方面:首先,国有林场的主管部门、林业部门和财政部门定期组织国有林场的“一把手”学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安全的规定和制度,提高国有林场负责人对专项资金管理的认识,实现对专项资金管理观念的转变,杜绝因为后期检查项目资料繁琐而怠于申请专项资金;其次,国有林场负责人要重视财务工作,将财务人员对资金管理的建议贯彻到从项目申请、施工执行、验收支付整个专项资金管理过程中,根据专项资金的流向,做出有效、合理的项目资金规划。

(二)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完善对于国有林场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发挥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必须构建完善的专项资金管理体制,应从以下几点入手:第一,国有林场既要参照财政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也要结合本场各个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符合自身林场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从项目施工的各个环节保证专项资金支付结算的合理和规范性;第二,根据财政部下发的最新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及时更新和修订本单位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条款,做好新旧专项资金制度的衔接,严格遵照修订后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执行;第三,国有林场在项目管理和施工上,严格按照本场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执行,坚决杜绝忽略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切实做到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

(三)加强资金预算和核算工作

从国有林场和财政、林业主管部门两个角度出发加强专项资金预算和核算工作。首先国有林场需要做到:第一,国有林场事先要结合本场人员分配、项目期间和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做好项目的预算工作;第二,国有林场在专项资金到位以后精确把握项目施工进度、专项资金流向,并且派专人每月定期向林业主管和财政部门如实报送项目施工进度、资金支出和资金结余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另外国有林场对于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和财政之外的自筹资金都要统一纳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其次林业主管和财政部门需要做到:一方面,财政部门按照国有林场提交的项目申请做好各部门之间的职能配合,充分考虑国有林场专项资金的需求,做好项目统一审批工作,及时向国有林场拨付专项资金,为项目按时完成施工提供保障;另一方面,国有林场要健全项目绩效考评方案,将闲置专项资金、项目施工情况、项目后期的经济效益作为国有林场主管领导和“一把手”年度考评的重点项目,这样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使得国有林场申请专项资金更加谨慎保证,并且注重项目施工进度和项目所带来的效益。

(四)提升财务人员的职业素质

专项资金的管理离不开财务人员的参与,财务人员职业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国有林场财务管理能力,因此国有林场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的提升,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第一,国有林场向林业主管部门报备空缺编制情况,由市人社局统一公开招聘一批高素质会计专业人员,为国有林场发展注入新鲜的“血液”;第二,财政和林业主管部门既要定期地对国有林场会计人员进行财务管理、专项资金安全管理等专业知识的培训,来提高会计人员分析数据和管理专项资金的能力,也要对财务人员开展法律常识的教育,以此提升国有林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的意识,杜绝财务人员违法占用专项资金,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第三,国有林场应该制定财务人员考核办法,以财务人员当年工作情况和账簿审计结果作为财务人员的考核基础,对于考核优秀的会计人员给予奖励,以此来调动会计人员对于财务管理工作的积极性。

四、结束语

随着生态环境建设的推进和绿色经济的发展,国有林场要不断改革来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要,政府也加大对国有林场的扶持力度,增加专项资金的投入,这就需要国有林场重视专项资金管理工作,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但目前国有林场在专项资金的管理上存在负责人缺乏对专项资金管理的重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有待完善、专项资金核算不到位、财务人员职业素质不高等不足,这就需要国有林场、林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相互配合,通过从提高负责人对专项资金管理的认识、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预算和核算工作、提升财务人员的职业素质等四方面入手,来完善国有林场在专项资金管理上的不足,从而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水平,促进国有林场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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