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阈下全球正义的理论逻辑与实践路向
2021-11-30廖小明
廖小明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成都 610071]
当今世界,人类正在经受世纪大考,在充斥着门派偏见、权力游戏、利益纠葛、机会主义和冷战思维的现实世界面前,人类命运与共的基本事实没有改变,也不会改变。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新时代,“我们要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坚守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摆脱意识形态偏见,最大程度增强合作机制、理念、政策的开放性和包容性,共同维护世界和平稳定。”(1)习近平:《让多边主义的火炬照亮人类前行之路——在世界经济论坛“达沃斯议程”对话会上的特别致辞》,《人民日报》2021年1月26日,第 2 版。那么,何为全球正义,如何全球正义?事实上,正义既要关注现在,更要关照未来,“正义是一门大炮,它不应该用来打一只蚊子”。(2)[印]阿马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任赜、于真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255页。立足新时代,我们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理论上认清在西方颇有影响的“囚徒困境”“公地悲剧”“救生艇伦理”“地球全体主义”“国际正义”等全球正义理论模式的困境,探求基于现实的全球正义实际行动指明了方向。
一、西方关于全球正义理论模式的逻辑推理和实践困境
20世纪中后期以来,围绕可持续发展等核心议题,西方形成了颇为丰富的理论成果,其中,不少涉及全球正义这个重大命题。全球正义的实现首先要回应和回答“正义的标准是什么?谁的正义?由谁来确定?正义是道德或法律问题,还是政治问题?”(3)张小明:《国际关系英国学派——历史、理论与中国观》,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87页。回答这些问题不是那么容易,但可以从一些代表性的理论中得到某些启示。为此,以“囚徒困境”“公地悲剧”“救生艇伦理”“地球全体主义”“国际正义”等理论的逻辑推演做简要分析。
(一)“囚徒困境”“公地悲剧”“救生艇理论”的逻辑推演有悖真实的历史实践
“囚徒困境”(4)这种模型假设警方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对两名囚徒进行审问,囚徒在人性自私和理性思维面前,会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方案认罪并指控对方,而实质上这并不是最好的结果。这种假设所设计的方案想说明个体理性和集体理性之间可能出现矛盾。参见李风华:《我们能否共同求生——对哈丁救生艇理论的逻辑批判》,《哲学动态》2011年第3期。这一理论模型在西方具有很大影响,其本质是以人性自私的理论假设为基础,强调利益选择时总是会坚持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最终导致公共利益无法维护和实现的可怕后果。本质上,这一理论模型与西方强调经济人的逻辑假设是完全一致的,根本在于唯心史观的人性自私论。事实上,人性不能简单地归结为自私或无私,人性本身从属于一定社会发展、阶级利益和自我道德养成。如果过分夸大人性自私的一面并以此理论为问题假设的理论和逻辑基础,那么,人类无法推导出正义的可能,尤其是全球正义的可能性。在西方,“所谓的正义,不过是道貌岸然,我们生前死后,对人对神就会左右逢源,无往而不利,这个道理,普通人和第一流的权威都是这么说的。”(5)参见方旭:《柏拉图〈法义〉论立法者的德性教育》,《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4期。这种对正义的认识看到了正义带来的好处,但仍然没有揭示出正义的历史本源和阶级实质,客观历史表明,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就是在追求更大范围和程度的公平正义,最终实现全球正义。
“公地悲剧”(6)美国生态哲学家加勒特·哈丁于1968年在《科学》杂志上发表了《公用地悲剧》一文,提出“公用地悲剧”的模型。他假设有一个对所有人开放的自由放牧场地,每个理性的牧人都企图最大化其收益,并为此最大程度增加牲口,最终导致公共利益受损而个人损失一小部分的悲剧。是西方又一流行的理论模型,同样以人性自私论为理论假设的逻辑起点,仍然以人性自私的唯心史观为基础。最终会导致公共利益被漠视的结果。按照这样的理论假设,全球性问题很难或者根本没有公平公正解决的可能,因为每一个国家都是自私的。事实上,西方资本主义的伦理价值体系就是以人性自私为立论基础,在追求个人自由和价值方面强调至高无上性。就像罗尔斯所说的那样:“每个人都拥有一种基于正义的不可侵犯性,这种不可侵犯性即使以社会整体利益之名也不能逾越。”(7)[美]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第3页。事实上,在客观历史场景下,集体理性不仅存在,而且经常优先于个体理性。这样的实然状况往往被广泛认同和接受。这就提供了“囚徒困境”和“公地悲剧”的反证,说明了集体理性和集体价值与个体理性和个人价值之间不是绝对矛盾和对立的。逻辑推演始终无法代替生动实践。世界性的困难和挑战呼吁共同努力去解决,也有可能共同去解决。正如习近平指出的那样:“世界上的问题错综复杂,解决问题的出路是维护和践行多边主义,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8)习近平:《让多边主义的火炬照亮人类前行之路——在世界经济论坛“达沃斯议程”对话会上的特别致辞》,《人民日报》2021年1月26日,第 2 版。共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坚守全球正义基石和推进全球正义进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方向。
“救生艇伦理”(9)救生艇理论也是哈丁提出的,该理论将世界各个国家比作海洋上漂流的救生艇,其中富国类似于救生艇上的人,而穷国则类似于掉落海上的求生者。哈丁设想了几种可能:第一种选择是富国救穷国,结果所有人都将死去,彻底的正义意味着彻底的毁灭。第二种选择是救一部分,但面临让谁上来?如何对待其他人?第三种选择是不让一个人上艇,这样才能保障艇上的人的安全。这种讨论本质上仍然是利益选择和道德伦理的矛盾。哈丁认为,从理性思维出发,选择不救是明智的。理论模型及内在逻辑推理仍然不代表整个人类的集体理性和实践选择。表面看,救生艇伦理的理论模型及内在逻辑推理形式十分严密,甚至在实践中能够找到某些佐证的事例和材料,但仍然是人性自私和个体理性支配,不代表整个人类的集体理性和实践选择。个体理性的存在和实现就必定会导致集体的非理性吗?事实并非如此,“集体理性确实是可能的。它不仅存在于富国,也有可能存在于穷国,即使在整个人类层面上,也有生成的可能。而且这种集体理性与个体理性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而是在一定程度上相互依存。”(10)李风华:《我们能否共同求生——对哈丁救生艇理论的逻辑批判》,《哲学动态》2011年第3期。实际上,救生艇伦理理论模型的出发点是人的“动物本性”,认为人都是自私自利的,或者说,是以人性“恶”为逻辑原点的,但事实上,人性本身不是天然的,一成不变的,而是发展的,实践的。
综上,这些理论模型往往推崇霍布斯的“人和人的关系是人和狼的关系”(11)转引自李捷:《论〈狼图腾〉中狼与人的关系》,《青年文学家》2015年第12期。的一套逻辑,认为经济人理性是一切社会关系的逻辑基础,否认或没有看到人的社会性本质。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0页。只有将人的本质置于真实的社会存在和发展中,才能认识真正意义上的人,也才可能形成考量生态伦理的科学逻辑思维范式。如果所有的场景都是这样的逻辑支配,那么,正义问题在一个国家或地区都难以实现,更不用说全球正义。但真实的世界和现实的实践不是这样的。从人类社会发展前景看,实现全球正义之路虽然艰辛,但方向是确定不移的,正在聚沙成塔。在诸如新冠肺炎大流行这样的重大灾难面前,世界各国当然要首先自救,但全世界人民不应该只顾自救,还应该在力所能及的基础上伸出援手,付出努力,因为全球化已经紧密地将人们联系在一起,世界人民早已在一条“船”上,争吵不是办法,任何意识形态偏见都可能将世界人民置于更加危险的境地,只有齐心协力划“桨”,才能“上岸”,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唯一正确的出路。
(二)“地球全体主义”和“国际正义”的思维逻辑遭遇实践困境
随着人们对人类命运的更加关注,“地球全体主义”模型被提出来了。“地球全体主义”的观点是由日本哲学家加藤尚武提出的。所谓“地球全体主义”(13)韩立新:《自由主义和地球的有限性》,《清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2期。是指个人和国家的自由应该服从地球整体的利益,从保护地球环境这一整体利益出发,世界各国必须对欲望和自由的总量进行限制的理论。从“地球全体主义”模式的基本设想看,它想在全球主义原则下追求国家内的个人权利和自由。“全球主义模式”所要限制的只是地球上所有欲望和自由的总量,而并非是每一个具体个人的自由和欲望。这种想法固然是好的,但是,事实上存在逻辑上的矛盾,既要限制自由的总量又要去保障个人自由,这本身就充满矛盾,是不可能的。“全球主义模式”主张在国际关系上,国与国之间要实现资源的公平分配,对国家的资源消费和污染物质的排放总量进行限制。然而,在国内政策上则要采取不同原理,即个人有绝对的经济自由,在市场中可以进行自由竞争。这也是一种理想状态。(14)韩立新:《自由主义和地球的有限性》,《清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2期。加藤尚武的设想具有一定的价值合理性和道德合义性,但是,在现实的国家间关系从属于国内关系,国内法优于国际法,特别是资本逻辑强势发挥作用的情况下,试图依靠国家间平等分配资源和财富以实现全球正义的设想,难免会成为镜中月,水中花。如学者指出的那样,从这一公式来看,加藤并没有否定个人自由,而且他与哈丁不同,在解决“自由主义和有限性的矛盾”时,至少考虑到了国家之间的“分配的正义”,也即“公平”问题,但是,从本质看,“这一理论仍然具有自由主义和理想主义的色彩”。(15)韩立新:《自由主义和地球的有限性》,《清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2期。
与“地球全体主义模式”比较接近的是“国际正义理论模式”。当代英国学派思想家赫德利·布尔关注国际社会、国际秩序等理论问题,提出了国际正义的类型和层次划分。布尔将正义分出普遍正义和特殊正义、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算数正义和比例正义、交换正义和分配正义几个大的类别。(16)杨卫东、张裕晗:《赫德利·布尔的国际正义思想》,《政治思想史》2019年第4期。布尔认为,在国际政治关系中,正义主要体现为特殊正义、形式正义、算术正义、比例正义和交换正义。首先,在国际政治当中,相对于一般地讨论国家关系或国际交往中应有的德行、道义等,消除特权和歧视造成的不平等和不正义更为重要,为了国家正义得到伸张,需要消除一切特权以及歧视,无论这种特权或歧视是存在于国家之间或是种族之间;其次,在国家关系和国家交往之中,做到实质正义有太大的困难,而形式的正义首先应该体现出价值主张和观念态度,要求在国际交往中,国家不分大小、强弱,作为国际社会的一员,都有平等的权利;再次,由于算数正义和比例正义都关涉权利、责任、义务等基本范畴,因此,国际正义既关注算数正义,也关注比例正义;最后,国家正义既关注分配正义,也关注交换正义。在布尔看来,国际关系之中,南北合作就是国际社会中分配正义的体现,而国家间签署的各种协议多为讨价还价的结果。布尔从世界政治中的行为体角度出发对正义进行了层次的划分,区分了国际正义或国家间正义、个人正义或人类正义以及全球正义或世界正义三个层次。(17)杨卫东、张裕晗:《赫德利·布尔的国际正义思想》,《政治思想史》2019年第4期。然而,维持国际秩序的方式往往有悖正义原则。
上述两种理论模式虽有一定的可取之处,但仍然遭遇了实践困境。“地球全体主义”仍然是从环境正义的角度展开的,但关联到民主制度和个人主义制度的分析,而“国际正义”理论从内容与主体角度出发,就正义内涵进行了类型与层次分析。较之“囚徒困境”“公地悲剧”“救生艇伦理”体现了一种努力的方向,但相应的思维逻辑也遇到现实实践的困境和挑战。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民族国家不仅是一种组织结构,而且是一种历史现象,是漫长历史进程中发展和建构起来的确保公共利益的有效组织形式。尽管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民族国家的地位和作用有所削弱,但是,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一种价值标杆和发展方向,民族国家仍然意义重大,尤其在维护和实现一定民族和人民的公平正义权益方面。因为“全球化并不以公平的方式发展,而且它所带来的结果绝对不是完全良性的”。(18)[英]安东尼·吉登斯:《失控的世界》,周红云译,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0页。“对于全球化的异常欣喜却掩盖了社会和经济的实际上的不平等,这不仅是过去留下的东西,同时也是新的发展的产物。”(19)[美]阿里夫·德里克:《后革命氛围》,王宁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第4页。民族国家的存在和发展仍然是当今国家关系中必须客观面对的一个基本事实,而且是相当长历史时期的一种客观存在。在试图倡导一种国际正义或全球正义原则的时候,必须首先对民族国家存在发展的正义逻辑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和说明,正是民族国家发展的现实和发展需求构成了追求国际正义或全球正义的基本单元。
事实上,上述理论模型都提出了问题假设,进行了精致的理论推导,似乎为实现全球正义开出了“药方”,但由于脱离鲜活的实际尤其是摆脱不了对“人性恶”的唯心史观的假设而无法从根本上回应和解决好全球正义问题。客观上看,全球正义之路漫长,关键看人类的整体实际行动是否以整个人类的福祉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是否着眼于切实加强人类共同的利益机制建设,是否能够放眼世界大势和未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了重新思考人类命运共同的契机,提供了增进全人类根本利益的契机,提供了增进全球正义共识的契机,也为思考和促进全球正义提供了实践的背景和场域。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阈下全球正义的旨趣与出路
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把“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20)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25页。作为全面准确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十四个坚持”之一。在十九届四中全会上,他进一步强调“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21)《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参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2019年,第29页。的极端重要性。这都从根本上明晰了人类社会发展未来必须追求一种具有广泛包容性的全球正义的旨趣,也指明了立足现实实践推进全球正义的必然之路。
(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提出
当前国际形势基本特点是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和社会信息化。西方长期占据主导地位和话语霸权的形式必须调整和改变,西方的治理理念和模式不能也不允许“通吃”。国际社会强烈呼唤新的全球治理理念和新的更加公平公正合理的国际关系的建立。
伟大的时代需要伟大思想的指引。在复杂多样而又普遍联系的当今时代,特别需要消除隔阂,凝聚共识。针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时代,习近平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其依据在于历史发展趋势和时代要求,着眼于关注、关心和致力于解决全球性问题,这是中国共产党应对新时代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背景下世界怎么办的根本性方案。这一方案向世界发出的重要主张和价值导向,为实现全球治理,建设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指明了方向。
习近平就任总书记后首次会见外国人士就表示,国际社会日益成为一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此后,习近平多次阐释人类命运共同体,比如在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的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的演讲,等等。比较系统和集中的阐释是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世界政党大会、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以及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的演讲中。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明确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五个要”(22)“五个要”即指要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坚决摒弃冷战思维和强权政治,走对话而不对抗、结伴而不结盟的国与国交往新路;要坚持以对话解决争端、以协商化解分歧,统筹应对传统和非传统安全威胁,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要同舟共济,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要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要坚持环境友好,合作应对气候变化,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参见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58页。。人类命运共同体,顾名思义,就是每个民族、每个国家的前途命运都紧紧联系在一起,应该风雨同舟,荣辱与共。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他提出构建“四个世界”(23)“四个世界”是指在安全上努力建设一个“远离恐惧、普遍安全”的世界;在经济上努力建设一个“远离贫困、共同繁荣”的世界;在文化上努力建设一个“远离封闭、开放包容”的世界;在环境上努力建设一个“山清水秀、清洁美丽”的世界。参见《携手建设更加美好的世界——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高层对话会上的主旨讲话》,《人民日报》2017年12月2日,第2版。的倡议。习近平在出席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应对新冠肺炎特别峰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指出,中方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愿向其他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为世界经济稳定做出贡献。(24)《习近平出席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应对新冠肺炎特别峰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人民日报》2020年3月27日,第1 版。在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上,习近平指出,“我们要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坚守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摆脱意识形态偏见,最大程度增强合作机制、理念、政策的开放性和包容性,共同维护世界和平稳定。”(25)习近平:《让多边主义的火炬照亮人类前行之路——在世界经济论坛“达沃斯议程”对话会上的特别致辞》,《人民日报》2021年1月26日,第 2 版。事实上,世界是大家的,世界命运掌握在各国人民手中,人类前途需要各国人民共同去把握。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是共同创造人类美好未来的根本手段。正如安哥拉驻华大使所指出的那样:“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体现与世界共同发展的中国智慧。(26)安哥拉驻华大使:“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体现与世界共同发展的中国智慧[EB/OL],新华网2017-12-22,http://www.xinhuanet.com/world/2017-12/22/c_129769929.htm.在这样的视野下,对全球正义观的构建需要理论的重新梳理和全面深刻的理解和把握。
对正义、公平这些概念的理解,每个时代、每个国家、每个民族甚至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看法。正如博登海默所指出的那样:“正义有着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aproteanface),变幻无常、随时可呈不同形状并具有极不相同的面貌。”(27)[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方法》,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61页。正义是一个相对概念,不同的社会、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正义观。人类对正义最初的探讨以国家为边界,思考怎样的政治安排能促进本国社会进步,符合本国社会发展规律,满足国内绝大多数人最大利益的需要,而全球化语境的拓展却给正义原则更为复杂的社会和实践背景。随着全球化的发展,一方面,正义问题首先是立场问题,没有绝对的公平正义。现实世界中无法避开利益牵扯,在不同的立场上谈公平正义,主客体都不一样。因此,正义问题仍然要在民族、国家、阶级的限度内求解。另一方面,伴随分工的国际化,经济交往和贸易的全球化,国与国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利益关联更加紧密,合作共赢成为最大的共识性主张,而生态危机、毒品泛滥、恐怖主义广泛渗透等国际性问题的增多,更加使得国家与国家之间需要取得更大的共识和进行更多的合作,倡导一种主权平等基础上的全球正义不仅体现了对世界人民强烈呼声的回应,而且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了重要的价值导向。
全球正义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概念。第一,承认差异,兼容并蓄,尊重多元化,是构建全球正义的基本原则。对全球正义认知的差异并不必然导致冲突和对立,但需要在承认多元化的基础上互相尊重,兼容并蓄,不将自身的全球正义观优先推向普世价值,杜绝话语霸权。第二,全球正义应以国家主权、根本利益和平等权利的保障为立足点和出发点。从根本上说,全球正义的出发点、立足点、落脚点必须是人,而且必须是具体的人、历史的人、活生生的人。倡导全球正义不能宣扬抽象的个人权利观,而要在国家主权、根本利益和平等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的基础上才有实质意义,也才能形成最大的共识。第三,全球正义需以全球命运共同体为依托。全球正义的实现与未来发展的关键在于全球正义观念的构建,而超越国家范式之上的全球正义观的构建必须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为依托,塑造共有观念,形成全球正义共识。只有承认人类命运共同体存在的必要并致力于构建这样的共同体,全球正义才能最终实现。今天,我们讨论的全球正义是要立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进程和规律,着眼于全球化这一客观进程,促进全球范围内合作共赢,彰显全球正义,这需要通过建立一套规则并切实发挥作用。从这个层面上看,基于全球化为基础形成的资源、信息、技术等方面的共享是公平公正规则干预下的一种重要的正义权利。这在一个国家、地区内部如此,放眼国际间的关系上看,也如此,没有规矩不仅仅不能成方圆,也没有正义的伸张空间。
三、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阈下全球正义的实践路向
在当今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世界格局和凝聚人类共识仍然十分困难的现实面前,各国如何摒弃前嫌,避免相互指责,这是一个难以求解又必须求解的大难题。人类命运共同体既是一种生命共同体,更是一种权利和利益共同体。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基本逻辑是解决现实世界面临的重大危机的基本逻辑,也是努力实现和维护全球正义的基本依据。以此作为人类社会追求全球正义的逻辑理路,尽管仍然困难重重,但值得期待,各国也必须为此努力。
(一)大力倡导和提升平等生存权利的意识和观念,凝聚正义共识
人生而平等,每一个人都具有平等的生存权利、获得健康的平等权利。这早已成为世界人民的共识。进一步看,相关联的还有世界各国和各民族,不论大小、贫富,都有平等的生存权利和发展权利。联合国宪章中明确指明,“发展国际间以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根据之友好关系”,“促成国际合作,以解决国际间属于经济、社会、文化及人类福利性质之国际问题,且不分种族、性别、语言或宗教,增进并激励对于全体人类之人权及基本自由之尊重”。(28)联合国宪章,https://www.un.org/zh/sections/un-charter/chapter-i/index.html2019年6月11日至13日,首届世界卫生组织欧洲卫生公平高级别会议讨论了“如何启动其卫生公平政策工具,减少卫生不平等”的主题,提出五个条件:优质和方便的卫生服务;收入保障和适当、公平的社会保障水平;体面的生活条件;良好的社会资本和人力资本;体面的工作和就业条件。(29)世界卫生组织:实现卫生公平必须满足五个条件,2019-06-1809:31,http://www.euro.who.int/en/media-centre/sections/press-releases/2019/five-conditions-must-be-met-to-achieve-health-equity,-says-who从上述规定可见,生命权、健康权、生存权、发展权的平等,早已成为世界共识,是世界人民的共同愿望和美好期待。当然,基于生命平等健康这些基本权利衍生的其他社会权利和个人权利也应当平等,这是人类社会追求的价值理想和未来社会的必然趋势。但是,在当今世界和当代社会,现实仍然十分残酷,民族纷争、地区局部战争、国家乱局等现实性问题层出不穷,破坏人的基本生存和发展权利的事例不胜枚举,那些颠沛流离的难民就是最鲜活的证明。这些现象和问题不折不扣地漠视和践踏了正义和平等的权利与观念。在全球化条件下,人类面临的共同敌人没有减少,环境污染、毒品泛滥、局部战争等,甚至构成了更大的威胁。灾难对生命财产的剥夺,是不分国家、民族、种族、性别的。因此,抵御一切困难和挑战的有效方式就是自身的强大,这种强大包括看得见的物质和技术的强大,也包括看不见的精神和价值追求的强大,尤其是信心和决心的强大。同时,也要加强世界性的团结和合作。因此,没有任何理由不支持和参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积极倡导和提升全世界人民对生命权、健康权、生存发展权利的平等意识和观念,没有任何理由不强化人类命运共同的认识,这是世界人民团结一致并肩前行的思想基础和观念基础。
(二)大力倡导和宣扬国家间平等生存和发展权利意识,强化国家主体正义观念
尽管联合国宪章规定了国家不分大小一律平等的基本原则,但是,在现实世界,霸权主义、强权政治仍然处处体现,不仅小国,就是一些发展中的大国,也常常面临不公正和不平等的问题。20世纪80年代,邓小平用“东西南北”四个字概况了国际关系的基本格局。事实上,东西问题本质上说就是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关系问题或者说资本主义体系与社会主义体系如何并存发展的问题,南北问题就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关系问题,也就是大小不同、贫富不均的国家如何平等相处和平等发展的问题。在纷繁复杂的国家关系之中,要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努力方向,大力倡导和宣扬国家间平等的生存和发展权利,坚决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反对倚强凌弱,反对单边主义。然而,进入21世纪特别是最近几年,伴随西方民粹主义、遏制主义、单边主义的持续发展,世界更加不太平,国家之间平等协商面临更大掣肘,国际间合作机制效力有限,严重影响了平等协商、合作共赢的国家关系格局的形成和巩固。当前,仍然有不少西方国家奉行单边主义、霸权主义、强权政治,甚至个别国家逆时代潮流而动,不尊重联合国决议,不遵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等,这从根本上说,是冷战思维、零和思维仍在故意制造种族歧视和民族隔阂就不是什么怪事了。这些行为有多方面的危害,其中,对国家不分大小、都有平等生存发展权利的观念具有很大破坏性。在这些不当认识和言论面前,不能随波逐流,而要依托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世界卫生组织等,继续积极宣传国家间平等生存和发展的权利,要大力倡导国家间的合作,维护各国正当权利,彰显国际正义。
(三)大力倡导和宣扬包容性发展的观念,拓展全球正义内涵
当今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但是,和平与发展这个主题仍然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追求有质量的可持续发展仍然是世界的主流和方向。由于全球化的深入推进,全球化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国际范围的信息共享和技术合作以及产业链、运输物流链越来越密切地将各国广泛地联系在一起,在实现共同发展和共同治理方面,世界各国有更多的需要和现实必要性。但是,由于西方一些国家单边主义、孤立主义,反全球化、民粹主义等社会思潮兴起,影响着各国的团结协作和共同发展。客观上说,由于历史、现实、经济、政治、文化等多种原因,世界各国的制度不同,观念迥异,如何求同存异,追求一种共识性的公平正义,确实有很大难度。这不仅是思想认识方面的困难,而且要追求发展效果最大化基础上的共同价值和利益,也颇有难度。只有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努力方向,坚持包容性的发展,才能摒弃前嫌,减少隔阂,促进共同利益的形成。包容性发展的思路不仅对世界经济发展有重要指导作用,而且对促进国际社会的广泛合作同样具有重要作用。当前,世界经济陷入衰退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一些国家和地区经济陷入停滞。在全球化时代,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只有共同面对挑战,加强协作,经济才有复苏的可能,而经济层面的这种要求在社会交往和国际关系中体现为相互理解各自的权利和利益关切,追求经济社会的包容性发展。在困难挑战甚至巨大灾难面前,如果人类还在继续过度竞争,相互倾轧,相互撤台,人类社会的经济和人们的生命健康权利都会被置于更危险的边缘,最终只会导致人类群体性生存能力的下降和人类整体利益的减少。然而,不幸的是,许多国家没有清醒地认识到包容性发展、求同存异、协同发展的重要性,不接受别国的支持和帮助,一些国家不反思自己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的无助和无效,反而片面指责其他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这是典型的保守主义做派,是民粹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泛滥的结果,是在人为地增加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促进全球正义的障碍,不仅不利于及时遏制疫情,而且不利于人类整体的生存发展,更不利于世界经济社会秩序的恢复,不仅无助于全球正义共识和实践,而且威胁到现有国家秩序和国际规则的正义性。
(四)坚持求同存异,互通有无,体现全球正义的根本要求
当今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在风云变幻的世界局势下,是各自为政,还是团结一致,共同面对各种困难和挑战,选择不同,结果肯定不同。在强大的困难和灾难面前,不仅人类追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努力受到挑战,已经形成的世界各国公平正义的共识和良好的合作机制也会受到影响。那么,是不是在人类社会面临生存发展重大考验的当下,放任一些国家、地区的某些势力的自私自利,相互倾轧,进而将人类置于更大的危机之中呢?是不是这个世界就不需要伸张正义,促进共同发展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人类局部和个体的非理性不能遮蔽或者掩盖人类的共同理性。为此,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努力方向,通过世界人民的共同努力,一方面,必须求同存异,互通有无,才能形成团结奋斗的强大合力。只有人类增强团结,形成强大的合力,才能最终战胜一切困难和挑战。任何的单边主义、孤立主义都会损坏人类的团结,损坏世界各国人民合力奋斗的努力,最终人类将面临更大的困难,付出更大的牺牲。另一方面,只有互通有无,同舟共济,才能扬长避短,形成有效“战斗力”。在当今日益广泛联系的世界格局面前,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早已全球性地存在,任何国家需要的资源都不可能尽善尽美,用之不竭,但是,各国如果坚持把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到至高位置,同舟共济,求同存异,互通有无,就能够取长补短,形成有效的合力,减轻不良影响和破坏,彰显整体正义,进而增强全球正义。此外,在当今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下,始终存在正义与非正义的斗争,在重大困难和挑战面前,只有突出求同存异,互通有无,才能聚合正能量,抑制负能量,让已经显得单薄和弱小的正义价值共识能够抵御非正义的咆哮与怒吼,引领世界人民始终朝着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这是世界人民长期共存、共同发展的根本需要。
(五)发挥多元主体的力量,抓住全球正义的核心和关键
实现全球正义必须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依托。既要强调整体,也要突出个体,既要着眼当前,也要看到长远,既要解决当前面临的公平正义问题,还要着手解决影响未来公平正义实现的大问题。为此,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努力方向,特别需要凝聚和发挥多元主体力量,抓住全球正义的核心和关键,彰显全球正义。第一,要充分发挥民族国家维护公平正义的根本性作用。当今世界,民族国家的存在既是一种客观事实,也是历史发展的根本特征和根本要求。不管什么样类型和性质的国家,肩负着保护本国人民免受灾害侵扰的职责和使命。尽管在把握时间上,在运用的方式和手段上,在治理的理念上,各国有诸多的不同,但是,根本的一点是都必须发挥国家这个共同体对个体和群体权利和利益的保卫和保护的作用。因此,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过程中,国家始终是根本力量形成的基础和依托。第二,充分发挥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作用。就全球正义的实现而言,始终是一个艰难的问题和艰巨的任务,在其中,作为跨越国家层级的国际组织,具有重要的使命担当,这既在于一般国际组织的成立都有促进各国合作、共同发展、彰显公平正义的作用,更在于国际组织虽然依托主权国家或地区组织,但是,它毕竟具有凝聚价值共识,协同行动,整合力量的作用,有的国际组织还更显示出在某些方面的专业水平,比如世界卫生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正因如此,必须强调充分尊重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等的积极作用,各国尽力配合这些国际组织发挥重要作用,这本身就是对自身权利和利益保护的一种形式。必须摒弃个别国家凌驾于国际组织之上,甚至踢开国际组织,拒绝配合国际组织履行职责使命的思想认识和观念错位,创造条件让国际组织发挥促进世界人民团结合作的作用,这是彰显共同利益,促进全球正义的需要。第三,必须充分发挥非正式组织的重要作用。非正式组织的存在虽然也服从和服务于一定的社会和国家,但是,毕竟这种组织在具体工作开展方面具有一些灵活独特的形式。在世界性的困难和挑战面前,国家可能处于这样或那样的考虑,会在行动上表现出迟缓甚至犹豫不决,表现出行动力的不足,但是,非正式组织通过既定的行为模式和工作方式,能够在收集信息、整合资源、把握社会动向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通过这种作用的发挥,能够为地区社会问题、经济恢复发展和社会秩序重建发挥积极作用,这也是全球正义所内在要求的。第四,尊重和发挥科学家、政治家等社会精英的独特作用。影响全球正义的既有自然现象和问题,更有社会现象和问题,而且从根本上说,是人的问题。科学家对问题本身的研究对科学认识和把握问题,具有引领性的作用,政治家通过科学运用权力,通过对话协商等,能够解决尖锐的矛盾冲突,保障底线正义。事实上,科学家、政治家等社会精英作为专业人士和公众人物,对整个社会发展进程,对适合发展的整体方向都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第五,发挥普通人群的基础性作用。按照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变革历史的根本力量。就一个国家而言,任何的观念、政策和手段的使用,都要通过一定的群众作为中介性和主体性要素才能落到实处。对世界而言,如果国际性的行动没有普通人的配合协调也很难取得彻底成功。一切历史的伟力都蕴藏于人民群众之中。通过人民群众的作用,正面彰显和实现全球正义,反面抑制和克服非正义,凸显整体正义,最终彰显和促进全球正义。
结 语
客观上说,当今世界仍不太平,全球正义理想面临严峻的形势和重大考验。从根本上说,这个世界还是阶级、阶层利益分割,国家利益冲突不断的世界,但是,正义仍然是也必然是人类社会的美好理想和现实追求。全球正义作为一种包容性的概念表达,既要融通不同民族、种族、国家、地区诸多不同的价值观念,更要积极倡导符合人类整体利益、长远发展要求的价值理念,这是全球正义应有的理想目标和实践方向。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已经在路上,在共同挑战和灾难面前,凝聚和提升命运共同的价值共识就显得十分必要,它不仅是促成全球正义的基础和前提,更是形成合力的根本要求。坚持求同存异,互通有无,突出多元主体作用,不仅体现全球正义的根本要求,更是维护和促进全球正义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