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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党百年来多党合作发展的内在逻辑探析
——基于国家—社会的视角

2021-11-30齐春雷

攀登 2021年3期

齐春雷

(安徽省社会主义学院, 安徽 合肥 230051)

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以来,党的建设就是和党领导的国家建构、国家改革、国家治理的伟大事业紧密相联,就是和多党合作的奠基、建立、发展紧密相联。党的自身建设深深融入中国国家建构、国家改革、国家治理的进程,呈现出政党和国家、社会的融合发展,共同推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推进发展,必然引发中国社会革命、社会发展、社会转型,必然对政党建设、对政党制度的发展不断地提出新问题、新要求,从而推动多党合作事业向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政党与国家、社会的关系不断演进调试,不断呈现出相互促进、良性互动的发展轨迹。

一、国家建构中多党合作的形成:政治协商成为政党合作的重要内容

(一)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在国家建构中奠定多党合作的历史基础

鸦片战争以后的中国,面临着山河破碎、列强环聚、亡国灭种的危险,救亡图存成为中国各派政治力量最大的政治命题。马克思主义高度重视政党在社会主义运动中的作用,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共产党是各国工人政党中最坚决的、始终推动运动前进的部分。”[1]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的政党,自马克思、恩格斯起就提出过同资产阶级政党进行合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列宁在十月革命以后,也曾经尝试过同资产阶级进行合作。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是接受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接受了共产国际的指导,作为一个成立之初年轻弱小的政党,也意识到与其他政治力量进行合作以发展壮大自己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因此,1922年,中共二大就确立了同国民党进行合作的统一战线政策,多党合作思想作为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早期已经萌芽。实践证明国共合作取得了北伐战争的胜利,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作为一支独立的政治力量得以登上中国的政治舞台,从不为人所知的一个小党成长为一支日渐具有独立性的、有一定影响力的政党。民主党派是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的政治联盟,从成立之初,由于其根植的社会基础——民族资产阶级的动摇性和软弱性,就不具有独立的领导中国革命的政治能量和政党能力。因此,在国民党和共产党两大政治力量之间摇摆不定,企图幻想通过改良走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道路,但是,在国民党蒋介石政权的一党独裁专制统治下,证明了这种政治理想的最终幻灭。正如周恩来所指出的:“这种历史条件,使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各民主党派能够在民主革命时期逐步在国民党和共产党两个大党的对立斗争中,选择了共产党。”[2]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先进思想的引领下,大批共产党人坚定的信仰、坚定的信念、英勇无畏的奋斗牺牲,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原则指引下,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同时,也赢得了民主党派的拥戴。中国共产党提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纲领代表了新中国的光明和未来发展的方向,在新中国国家建构的奋斗历程中,民主党派作为要求爱国、民主的进步力量,同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具有一致性。因此,走在一起,这是历史的必然,共产党作为中国革命领导核心的地位是在这个过程中逐步确立起来的。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政党制度初步形成了其政治架构,在多党合作的“四梁八柱”中,中国共产党、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共同组成了这一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主体,初步奠定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的新型政党关系的基础。其中,民主协商自抗日根据地中国共产党局部执政时期的“三三制”政权开始,就成为这种政党合作的基本方式,尤其是新政协成立之初,起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在内的一系列重要的文件,包括国名、国旗、国歌等一系列重大的建国事项,都是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各界代表人士在新政协通过广泛的、充分的、反复的协商取得的共识,政治协商作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一颗协商民主的种子,已经深深地埋在各政党协商建国的这一过程中。

(二)新中国国家政权的人民民主性质决定多党合作的形成

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初,是一个统一战线性质的人民民主的政权,作为新中国成立初期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规定,“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政权,而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以工人阶级为领导。”[3]这里的人民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人民民主专政对人民民主和对敌人专政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其中,敌人的定义是官僚资产阶级、大地主阶级。中国共产党从革命、斗争的思维转向执政、建设的思维,作为一个年轻的执政党,还面临着执政经验欠缺、执政能力有限的问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是以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为主,虽然,新中国成立之初人数只有1.1万人左右,但是从他们背后联系代表的阶级、阶层影响来看,在中国社会的阶级、阶层结构中,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新中国成立之初的中国社会阶层结构是一个多元的复合的结构,正如1939年毛泽东曾经指出的,“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中战胜敌人的一个重要法宝”。1949年制定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起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宪法的作用,各阶级、阶层不同的利益表达、协调、整合是通过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在人民政协进行广泛的、反复的、充分的政治协商这一方式展开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作为旧中国过来的知识分子,实际上是旧中国社会精英的一部分,他们有着比较丰富的城市管理、经济发展经验和知识储备。例如,民建联系工商业者,在没收官僚资本、进行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中就提出了大量建设性的意见。民盟对于新中国成立之初的知识分子政策的制定,如何采取正确的措施对知识分子进行改造,也通过大量调研,提出了许多中肯的建议和意见,被中国共产党虚心接受、采纳,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多党合作在这一时期步入了良性发展的轨道,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关系是比较团结、和谐、民主的。比如民间的黄炎培先生,在这一过程中就提出了大量的意见、建议甚至是批评,有些就直接反映到毛泽东等中共高层领导人那里。这一时期人民政协起到了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广泛吸纳不同阶层、阶级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集和协调。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之前,这种广泛的深度的政治协商,在新中国成立之初的一系列重大决策中,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在没收官僚资本、土地改革、抗美援朝、“三反”“五反”等国家重要事件中,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都进行民主协商交流,听取其意见、建议。[4]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在这一时期基本上是符合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政权稳固的要求的。

(三)新中国成立之初,国家——社会弹性结构下多党合作良性发展

1956年,刘少奇在中共八大做政治报告时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作为多党合作的指导性方针提了出来,这也反映出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的一个思想,即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团结合作的政党关系不是权宜之计,而是有长期的、长远的发展安排。第一代的中共领导人就这个问题作出过深入的思考,其中一个重要的考量就是为了摆脱“兴勃亡忽”的历史周期率,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需要“耳边经常听到不同的声音”,党内的监督固然重要,但是,党外人士能够提供中共党内党员所不能提供的监督意见,能够使我们党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因此,多党合作作为民主政治的政党设计,被进一步稳固了下来。中国共产党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没有学习照搬苏联模式,而是自觉主动地保留了民主党派,并将无党派民主人士也作为多党合作的重要主体,纳入这个新型政党制度之中,展现出高瞻远瞩的政治智慧和宏大的政治气魄。总体而言,从1949年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多党合作在这一时期呈现出一种良性发展、生机勃勃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政治协商是多领域、全方位、深层次的,这一政党制度有力保障了国家权力的正常运行、国家建构中社会秩序的恢复、生产力的蓬勃发展。新中国建设从“一穷二白”恢复发展取得了很多为世界所瞩目的可圈可点的军事、经济、政治、社会发展成就,如“抗美援朝”“土地改革”“两弹一星”……等等,从而为中国今后几十年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四)国家——社会的高度同构抑制了多党合作的生机活力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实行了越来越集中的高度的计划经济体制,社会成分越来越同质化、单一化。民众被农村的人民公社和城市的单位高度整合,经济成分越来越单一化,在这种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意识形态也发生着变化,“左”的错误理论在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中开始出现,几经反复以后,在“文化大革命”中达到高峰。多党合作的生机活力被抑制,民主党派自1957年以后对于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建言献策、民主监督作用被淡化,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党际民主受到重创,多党合作政党制度的发展也出现重大挫折。

二、国家改革中多党合作的恢复与发展

(一)国家与社会的分野及社会自主性的成长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国家改革是全方位的,从经济领域开始,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并逐渐发展完善取代了高度的计划经济,经济成分开始出现多元化,鼓励、支持、引导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文化大革命”中遭受破坏的国民经济得以恢复,重现生机活力,同时,政治体制改革也同步进行,为经济发展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邓小平在反思了“文革”的沉痛教训以后,一再强调“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5]要加强民主、法治的制度建设。国家与社会高度同构化的状态,在改革中逐渐出现分离,党政分开、政企分开,一部分国家权力被让渡给社会,生机活力重新勃发。市场经济包含着自由、平等、法治、竞争等现代民主政治的要素。“文化大革命”带给人们的反思,最沉痛的一个就是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改变权力过于集中、少数人说了算的官僚体制。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的阶层结构从原来的两个阶级即工人、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开始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分化。与经济成分的多元化相对应,中国出现了个体户、私营企业主、民营经济的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从业人员等新的社会阶层。同时,在单位体制以外,也出现了一些民间的、不依赖国家经费、编制的组织机构,承担了一部分国家让渡出来的管理职能、社会职能,国家与社会的分野重现,国家在宏观调控的同时,越来越注重激发社会民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活力。但同时,作为当时一个有10亿人口的巨型社会,改革、发展与稳定三者必须并行不悖,国家改革进程中稳定仍然是压倒一切的前提。

(二)多党合作的恢复与民主党派参政党角色的复建

1977年,“文化大革命”刚刚结束,中国共产党就开始帮助民主党派恢复组织,重申“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多党合作方针,为多党合作的恢复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政党职能在这一时期重新被激发、挖掘,民主党派充分发挥作为知识型、精英型政党的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积极投身国家改革开放的洪流中。如中国民主建国会作为以经济界代表人士为主体的政党,在改革开放之初,招商引资、恢复工商业、发展民营经济的市场经济发展中建言献策,组织、引导原富有管理、技术经验的工商业者参与到经济建设之中。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重新步入制度化轨道,1989年在邓小平同志直接的关心、指导下,为了促进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政党功能更充分得以发挥,专门制定了〔1989〕(14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党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在这个意见中,明确了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定位和民主党派的参政党地位,具体规定了参政议政的“一个参加,三个参与”的内涵和民主监督的具体内容,多党合作自此步入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2005年,颁发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2006年颁发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人民政协作为多党合作的组织机构,其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在新时期重新得以彰显。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以及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以及各界代表人士的政治协商也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制度建设成为这一时期多党合作政党制度建设的重点。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协商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过程中,协商节点、协商程序的规范化等内容,为多党合作政党制度的良性发展提供了有利的保障。

(三)国家与社会分野中多党合作社会整合功能凸显

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推进、深化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中国社会的同质化、单一化彻底被打破,出现了经济成分的多元化,个体经济、民营经济、混合式经济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与此相适应,民众的职业选择也趋于多元化,一大批高校、科研院所的体制内知识分子,甚至有的从党政机关分流、下海进入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搏击风浪,成为时代的弄潮儿。改革开放30年,中国经济实现年均9.8%的高速增长。从世界各国现代化发展的经验来看,这个时候正是社会容易失序、人们心理容易失衡的时期,因为不同阶层、群体之间的贫富差距和掌握的社会资源开始出现越来越大的分化。价值观念趋于多元化,意识形态多元化,对传统的集体主义至上的社会主义价值理念出现了某种程度上的冲击和解构。市场经济的利益观念被强化,不同阶层群体之间的利益差别、利益冲突出现并越来越显性化。如果执政党不能对分化的社会、转型中的社会进行有效的整合、管控,如果民众各种不满的情绪不能得到有效的疏解,对于政治体系而言就埋下了社会冲突、动荡的隐患。政党制度历来是国家进行社会整合所运用的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现代民主政治的核心组成,从意识形态整合到社会整合、阶层整合、组织整合、利益整合,政党制度的整合功能是否强大是检验一个国家的政党制度是否有效的重要标杆。多党合作“一元主体、多元参与”的政党结构,具有促进社会稳定、社会整合的强大功能。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有400多万基层组织构成与中国社会的各方面、各领域的联系渠道,民主党派具有同中国共产党相类似的完备的组织结构,此外,还有无党派人士这个参与渠道为那些无意于参加任何政党的社会精英提供了体制内的容纳参与渠道。因此,多党合作本身具有巨大的包容性和社会制度弹性。2005年制定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针对中国社会阶层分化、多元化的现实,进一步将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从“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拓展为“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的“三者”的政治联盟,对新的社会阶层进入政治体系之内进行有效的利益表达,政治参与畅通了体制内渠道。

三、国家治理中多党合作的深度持续拓展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推进需要加强国家与社会的协商合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改革全面深化,进入了深水区、攻坚期。社会主要矛盾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从“落后的社会生产同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需要之间的矛盾”转变成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与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经过多年高速发展,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贸易国、第一大外汇储备国,在国际上面临着西方国家对于一个新兴崛起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方方面面的压制甚至是围追堵截。经济全球化、网络技术的发展也使得意识形态领域的多元化比起改革开放初期更加纷繁复杂。中国在世界经济全球化中所处的位置、14亿人口的巨型社会的发展,决定了改革开放的必要性、紧迫性。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自有其不可阻挡的趋势、规律,内在要求变革上层建筑中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部分,势必触及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以制度改革为重心、核心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自2013年起就作为一个鲜明的符号,植入了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新征程中。中国共产党作为世界第一大政党,460多万基层组织掌握着分配的权力资源、社会资源,但是放在14亿人口的巨型社会中,仍然是少部分。而中国社会阶层分化、多元化、复杂化仍然在动态发展。而且,处于一个不断前进的过程中。社会阶层分化中,新的社会阶层已经有1.5亿之众,并且,这个群体在不断分化、流动、组合中,仍然在发展壮大,在掌握着巨大的经济资源的同时,也急需在政治领域享有更大的话语权。不同的阶层群体都希望有更畅通的渠道参与到公共政策的制定中来。大批的民间组织如雨后春笋,在这个社会分化的过程中大量涌现,他们关注不同的领域,联系不同的人群为其利益代言,为其诉求“鼓与呼”,实际上同传统政党联系民众的利益代表功能空间有一定的冲突,挤压了传统政党发展的社会空间。随着中国社会现代化的发展进程,高度复杂化、精细化的社会管理,靠传统执政党党委、政府的单打独斗、自上而下的权力运作,越来越捉襟见肘、难以为继,急需国家与社会的协商合作、协同治理。

(二)多党合作、政治协商促进国家与社会良性互动

国家治理现代化与传统国家管理的区别主要在于治理主体、参与主体的多元化,而这种多元化的政治参与,需要体制内渠道加以规范和疏导,避免无序的政治参与引发的社会动荡。协商民主因此作为一种自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就有的民主形式,自中共十八大以来又一次被鲜明地着重提到中国政治生活的重要日程上。2015年2月中共中央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详细列举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7种形式,其中把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政党协商列在突出的、首要位置,政党协商因此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的风向标,起着重要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2015年,中共中央又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关于统一战线的第一部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其中对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把民主党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定位进一步明确下来。从〔1989〕(14)号文件的阐述:“民主党派是同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参政党”,到2015《条例》表述:“民主党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民主党派的性质,强调其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征程上,是同中国共产党勠力同心、携手合作的亲密友党。而人民政协的政协协商被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专门形式单列了出来。人民政协34个级别,基本上对应了中国社会不同阶层、不同领域、不同所有制的基本现实,成为一个微缩版的中国社会。人民政协有完备的四级政协组织,从中央到省、市、县各级政协委员60多万。在政协委员中,中共人士占到60%以上,政协协商成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专门渠道、重要渠道,发挥着国家与社会沟通、交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既能够自上而下把国家政治层面的重大决策意图向下传输、宣传、贯彻,又自下而上进行民意的汇集、提取、输送,从而打通了国家与社会之间的交流渠道。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联系、代表不同的社会阶层和群体,其进步性和广泛性相统一的特点,在新时代更加凸显,尤其是民主党派的社会联系更加广泛,社会基础更加雄厚。在人民政协,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界代表人士就国家政治经济社会领域的一切重大问题以及统一战线的重要问题进行全方位的民主协商,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各界代表人士建言献策,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汇聚最广泛的共识,通过充分的交流、协商,使国家的重大决策能够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的最大公约数。

(三)多党合作政党制度民主效能进一步提升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新型政党制度无疑具有巨大的民主潜能,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政党制度。新时代,政党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发展,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专门制定了《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意见》,2017年2月,又出台了支持民主党派中央考察调研的办法,2018年到2019年,连续制定了三项支持民主党派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支持民主党派加强参政党自身建设、民主党派组织发展的三个专门性文件,推动参政党建设在新时代取得新进展。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政党制度建设,2018年他提出多党合作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一道创造出来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要着力提升多党合作的制度效能。多党合作成效显著,自中共十八大以来至2019年底,各民主党派中央、无党派人士向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了各种意见建议、调研报告达694件,其中571件被党中央国务院充分采纳。[6]在“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大的国家决策中,民主党派积极建言献策,为国家治理各领域工作的推进,充分发挥出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的人才优势、智力优势、资源优势。2016年,党中央推动各民主党派中央参与脱贫攻坚民主监督专项行动,民主党派第一次参与到国家重大决策的专项监督中来,拓展了民主监督的渠道,搭建了新的民主监督的政党平台,为推动脱贫攻坚取得重大成果作出了重要贡献。2020年,我国遭遇新冠肺炎疫情,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人民战、阻击战、总体战中,民主党派充分发挥了其专家、精英云集的人才优势,积极建言献策,很多医务工作者投身抗疫一线。2020年12月21日,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充分肯定了“民主党派是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 这也是多党合作实行70多年来,民主党派参政党地位、政党功能不断强化的鲜明标志。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本着民主协商的精神,有事好商量,有事多商量,有事会商量,通过协商出办法,出共识,出感情,在国家治理的诸多领域,通过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不断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多党合作的民主效能不断得到提升和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