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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信息

2021-11-30

矿山安全信息 2021年19期
关键词:水害煤矿应急

“一升三降”云南省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成效初显

2021年前5个月,云南省煤炭产量同比上升,煤矿事故总量、较大事故、百万吨死亡率同比下降,煤矿机械化、自动化水平明显提升。

截至5 月31 日,全省煤矿共生产原煤2401.85万t,同比增加440.98 万t、上升22.5%;发生煤矿生产安全事故1 起、死亡1 人,同比减少1 起、5 人,分别下降50%、83.3%;未发生较大事故,同比减少1起、5 人;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为0.042,同比减少0.264、下降86.3%。煤炭生产呈现“一升三降”态势,为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营造了稳定的煤矿安全生产环境。

全省在册煤矿226处,其中恢复生产67处、恢复建设37 处,复产复建煤矿同比增加36 处、52.9%,比2020 年末的73 处增加31 处、42.5%;井工煤矿累计装备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53个、综合机械化掘进工作面200 个,正在实施或拟实施机械化改造的煤矿130处。“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逐步成为煤矿企业普遍共识和自觉行动,全省煤炭产业“关闭退出一批、兼并重组一批、改造升级一批”的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成效初步显现。

江西煤矿安监局监察执法与服务保障相结合 抓好汛期煤矿安全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5月26日全国矿山事故警示教育视频会议精神,江西煤矿安监局坚持监察执法与服务保障相结合,综合运用信息预警、督查巡查、专项监察等措施,切实抓好汛期煤矿安全工作,确保全省煤矿安全形势稳定。

一是未雨绸缪,提前谋划防汛工作。防治水工作历来是江西煤矿安全工作的重点,省局主要领导明确工作要求,分管领导具体安排,多次协调部署汛期工作措施,调度指导全省煤矿加强研判分析,研究制定汛期防范措施。目前,全省煤矿均已制定应对极端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并认真开展演练。

二是实时监测预警,跟踪服务煤矿企业。创建了水害防治工作群,结合预警平台,协调应急、气象、水利等部门信息共享,及时向煤矿企业负责人发布防汛信息。同时,跟踪煤矿汛情变化情况,实时跟进工作进展,确保信息发布及时、措施落实迅速。

三是严格监察执法,确保防汛要求落实到位。省局及监察分局结合煤矿安全大排查,分别组织开展巡查督查,督促全省煤矿企业落实暴雨期间安全巡视、停产撤人等制度,确保防汛人员、装备、物资及措施到位。针对9处重点矿井,部署开展防治水专项监察,及时消除隐患,坚决防范煤矿事故。目前已监察6处矿井,共查处隐患116条,罚款22.2万元,停止采掘头面4个,下达立即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命令1次,停止设备使用3台(件)。

四是强化应急救援,严防汛期突发事件。督促全省矿山救护队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掌握煤矿水文地质情况,科学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开展汛期预防性安全检查及水害事故应急演练,强化值班值守,妥善应对汛期各类突发事件。

河南:举办“安全生产月”暨“安全生产万里行·河南中原行”活动启动仪式

6月1日上午,河南省“安全生产月”暨“安全生产万里行·河南中原行”启动仪式在郑州举行,副省长武国定出席启动仪式并宣布活动正式启动。

本次启动仪式创新宣传载体,丰富宣传形式,突出宣传特色,仪式现场连线应急部,在全国进行直播。启动仪式播放了“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对全省首次开展的应急管理系统“践行训词精神、礼赞百年华诞”应急MV视频大赛评选出的代表性作品进行了展播,展现了河南应急改革发展新成效和应急队伍新风貌。特别遴选了各行业具有代表性的知名人士作为首批“河南省应急安全公益大使”,推出了“网络应急推介官”,借助新媒体的力量,发挥名人效应和网络大V的号召力,为做好安全生产发声,为应急管理工作代言。推出“安安”“全全”两位河南应急卡通人物和“安安全全应急小课堂”第一讲“预防中毒窒息”以及应急科普口袋书,详细介绍如何预防中毒窒息及应对措施。未来,“安安”“全全”还将走上街道、走进学校,为更多人讲述身边的安全小故事。

“安全生产月”期间,河南省安排了内容丰富的活动。一是紧扣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一条主线”,各省辖市、各部门和单位安排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在报刊、广播、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开设学习专栏专题,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形式,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二是深化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和安全生产“五进”宣传“两项工作”,紧密结合《河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度集中攻坚方案》重点工作任务,开展“集中攻坚进行时”专题活动,突出工作成效,宣传经验做法,加强示范引领,推广制度成果;持续推动安全生产“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用好“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开展“安全志愿者行动”、事故自救互救家庭安全应急演练,组织各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同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强化党委政府、部门监管、企业主体“三个责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党委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做好全员教育培训,不断强化双重预防体系运行效能,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四是开展“安全生产中原行”“安全生产咨询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群众性安全隐患排查和警示教育“四个专题”,“安全生产中原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人员开展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跟踪报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督促隐患整改落实;在6月16日“安全宣传咨询日”,开展“公众开放日”“专家云问诊”“应急直播间”“安全快闪”等线上活动,充分运用各类场馆及培训基地,结合各类媒体、网站、手机应用程序等,创新开展直播互动、网上展厅,组织线上线下安全体验活动,提高群众安全生产活动参与度;在学校、社区开展“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我身边的应急故事”征文比赛等赛事活动,推动应急安全知识普及;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及群众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行动,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自纠,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河南省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郑州市有关领导,媒体团、安全生产专业救援队伍、社会化救援队伍和郑州消防救援支队等12个方队参加启动仪式。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县(市、区)安委会有关领导及成员单位在各地分会场以视频形式观看了启动仪式。

安徽煤矿安监局:着力强化“七一”前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为贯彻落实5月26日全国矿山事故警示教育视频会议精神,6月初,安徽煤矿安监局先后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和3个分局局长座谈会,全面安排部署“七一”前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七一”前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以下三点。

一是督促煤矿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七一”前原则上不得进行密闭启封、井下煤仓修复等高风险作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突出危险区不得进行揭煤作业;雷暴、大风等极端天气,煤矿主要负责人在岗带班,矿主变电所、主通风机房等重要车间安排专人24小时在岗值班;两回路电源引自同一区域变电所不同母线或近五年发生过全矿井掉电事故的煤矿,根据极端天气预警,提前停止作业、撤出井下作业人员。

二是严格落实集团公司、分局、省局“三级督查”。集团公司按“一矿一组”向所属煤矿派驻工作组,蹲点指导煤矿开展自查自改,落实整改措施;节假日期间,对重点煤矿开展动态安全检查。监察分局对辖区煤矿重大安全风险进行再分析再研判,对不放心的采掘工作面,加强远程巡察或派员盯守;节假日期间深入煤矿一线开展暗查暗访,省局班子成员带队对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督查。

三是坚决抓好汛期安全监察。扎实做好汛期“三防”检查,督促煤矿极端天气停产撤人,切实做到预警预报到位、隐患排查到位、应急撤人到位、执法检查到位,确保安全度汛。

青海煤矿安监局以“四个结合”为抓手 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

按照青海省安委会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近日,青海煤矿安监局参加了青海省2021 年“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现场进行了安全倡议并签名,实地参观学习了相关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为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落地见效,青海煤矿安监局以“四个结合”为抓手,进一步督促煤矿企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压实安全责任,防控安全风险,提高安全素养,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是结合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并下发文件,组织各煤矿企业认真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推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走深走实,切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二是结合安全生产大排查和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精心组织、细化部署,积极开展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大排查和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巩固并用好执法成果。

三是结合暗查暗访,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继续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优化煤矿监察工作方法,严厉打击煤矿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四是结合事故警示教育,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汲取事故教训,提高安全风险意识,切实增高做好煤矿企业安全防范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山东加强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矿山事故警示教育视频会议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汛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矿安〔2021〕48号)部署要求,扎实做好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山东省应急厅下发《关于加强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近年来,矿山企业曾多次发生因雷电、大风造成的矿井停电、多人被困井下险情以及洪水淹井事故,对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造成严重影响。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汛救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结合山东省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对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查缺补漏、堵塞漏洞,确保安全度汛。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要在前期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重点针对矿山平安度汛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严防因暴雨、洪水、泥石流等引发淹井、边坡坍塌、尾矿库溃坝等事故发生。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要履行隐患排查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防汛管理、排查制度,强化重点部位的巡视检查,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 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逢大暴雨天气停产撤人”和“矿山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和3分钟通知到井下所有人员”的规定。

地下矿山要成立雨季“三防”(防洪、防排水和防雷电)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在雨季前及时清理水仓、沉淀池和水沟中的淤泥;对全部工作水泵、备用水泵及潜水泵进行联合排水试验,对水泵、水管、闸阀、配电设备和线路按规定进行检查和维护;全面排查井田及周边的河流、湖泊、水库及有关水利工程的汇水、疏水、渗漏情况,对地面塌陷裂缝进行封堵,防止地表水倒灌井下;极端天气及时停产撤人、严禁入井作业,严防停电导致人员滞留井下。露天矿山要对防洪与排水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清理疏通矿山公路和排土场内外截水沟,确保防排水系统完好畅通,要落实边坡稳定性观测、车辆运输安全等关键防范措施。

尾矿库企业要严格落实汛期“四个一律”、“五个到位”度汛措施。“四个一律”即:在用库一律降低库内水位;停产、停用以及履行闭库程序的尾矿库一律将库内存水排尽;降雨期间及之后一段时间内一律禁止向库内排放尾矿;所有尾矿库企业要一律安排专人24小时巡查,出现险情要及时报告本级政府,果断撤离下游群众,确保尾矿库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五个到位”,即必须要做到:企业法人到位、管理人员到位、包库领导到位、监管人员到位、防汛物资到位。要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在线监测系统并确保有效运行。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排水井、排水斜槽、排水管、排水隧洞、拱(盖)板等排洪构筑物质量检测,并形成影像资料和质量检测报告,未按时完成检测的,一律停止排尾;6 月20日前,进行一次调洪演算,确保尾矿库干滩长度、调洪库容、浸润线埋深等主要运行参数及排洪系统泄流能力满足设计及调洪演算要求。

各级应急部门要根据大排查大整治台账,对辖区内所有生产、基建矿山、尾矿库进行一次全覆盖防汛检查。重点加强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单班下井超过30人的地下矿山、尾矿库“头顶库”以及高陡边坡露天矿山等矿山的汛期安全监管,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要实行清单式管理,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措施,限期整改完成。对重大隐患未完成整改的,一律不得复工复产;对新发现的重大隐患,要责令立即停产整顿,并按照《矿山重大隐患调查处理办法(试行)》依法组织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公开。

湖南煤矿安监局湘潭监察分局“四举措”加强煤矿水害防治

雨季来临,湖南煤矿安监局湘潭监察分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周密部署、多措并举,切实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积极部署汛期煤矿安全防范工作。站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汛救灾重要指示精神的高度,及时将上级部门关于防汛和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相关文件通过微信工作群传达至煤矿企业,并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4月份以来,认真开展以案促安警示教育活动,督促辖区煤矿企业学习2017年以来湖南煤矿水害事故案例,汲取事故教训,落实水害防治措施。

二是协调联动预警,严格落实停产撤人制度。

提高戒备,进一步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密切关注暴雨洪水等灾害性天气的预警预报信息,并及时通过微信工作群发送至煤矿企业,督促警醒煤矿做好雨季三防工作;与株洲市、攸县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5月中下旬暴雨期间严格落实停产撤人制度措施,确保了煤矿在极端天气情况下的安全稳定。

三是严格精准执法,认真开展水害防治专项监察。迅速将煤矿水害防治工作调整为当前重点工作,开展水害防治专项监察。4月份开始对准备复工和恢复整改矿井开展全系统各环节大排查,严格按221项检查内容制定现场检查方案,特别是将老空水患的普查、管控、处置以及片区联防联治作为重点检查内容,提高专项监察针对性、有效性,4-5月开展大排查6矿次,发现防治水方面隐患和问题60多条,立案查处5矿次,有效推动了煤矿水害防治措施和责任落实。

四是监管监察合力,扎实推动水害普查和治理。经与株洲市应急管理局、攸县人民政府及应急管理局多次协商,决定联合开展水害普查和专项检查。水害普查由攸县人民政府出资聘请中介机构负责,由攸县应急管理局具体组织实施,湘潭监察分局和株洲市应急管理局共同参与并监督指导。4月中旬,湘潭监察分局与株洲市应急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煤矿防治水专项检查的通知》;4月下旬,攸县人民政府制定了《攸县煤矿水害普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在5月份招标确定了湖南第一工业设计院、金泰、煤科院三家单位具体负责普查工作,6月1日起分3组启动了现场调查、专项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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