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政策法规

2021-11-30

矿山安全信息 2021年19期
关键词:依法基地规划

国家发改委开展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开展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出,到2025 年,建设50 个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示范基地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对区域降碳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培育50家综合利用骨干企业(以下简称“骨干企业”),实施示范引领行动,形成较强的创新引领、产业带动和降碳示范效应。

《通知》称,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升大宗固体废弃物(以下简称“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水平,推动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节能降碳,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拟开展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

《通知》明确了5项重点任务:

一是产业布局集聚化。示范基地要综合施策,进一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加大“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力度,推动相关产业向基地集聚,发挥基地的产业集聚和链接效应。鼓励骨干企业遵循市场化原则,通过兼并、重组等多种措施,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提高产业集中度。

二是利用方式低碳化。示范基地要着力推动区域内传统产业绿色转型。鼓励企业优化生产工艺流程,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减少资源能源投入,发挥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对天然矿产资源的替代和对降碳的协同增效作用。

三是技术装备先进化。示范基地和骨干企业要落实新发展理念,强化科技支撑,主动对标先进标准,选用先进技术装备,提高市场竞争力。鼓励骨干企业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建立多形式的创新联合体,推动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和产业化应用。

四是模式机制创新化。鼓励示范基地和骨干企业创新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模式,因地制宜探索完善大宗固废处置利用与生产挂钩等新机制,推动大宗固废跨区域、多产业、多品种协同利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典型示范。

五是运营管理规范化。示范基地主管部门要通过信息化措施,建立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台账,强化大宗固废源头减量、过程清洁生产、末端处置利用的全过程管理。骨干企业要加快建立完善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的相关标准规范,提高生产运营规范化水平。

推荐范围方面,《通知》指出,示范基地主要以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共伴生矿)、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为主。基地建设以地方自主实施为主要建设方式,原则上不新增建设用地。

骨干企业主要以具备较强技术研发能力、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技术和模式中有重大创新突破、有较强的行业和区域影响力的企业为主。

推荐条件方面,《通知》明确,拟推荐的示范基地,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2)符合相关产业、土地、区域和城市规划;(3)已制定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4)建设运营主体明确,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超过65%;(5)具有不少于5 家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企业,工艺技术和装备先进,已形成上下游协作配套的综合利用产业体系;(6)近3 年未发生重大环保、安全事故。

拟推荐的骨干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以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年综合利用产值占企业总产值60%以上,综合利用总产值不低于1 亿元,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2)企业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细分领域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成长性,掌握关键核心技术;(3)企业现有产品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4)企业近3 年经济效益较好,信用记录良好;(5)企业近3 年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已列入2019年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和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不再推荐。

生态环境部发文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

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规划约束、严格“两高”项目环评审批、推进“两高”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控制、依排污许可证强化监管执法、保障政策落地见效5个方面作出规定。

在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规划约束方面,《指导意见》提出要深入实施“三线一单”、强化规划环评效力。严格审查涉“两高”行业的有关综合性规划和工业、能源等专项规划环评,特别对为上马“两高”项目而修编的规划,在环评审查中应严格控制“两高”行业发展规模,优化规划布局、产业结构与实施时序。以“两高”行业为主导产业的园区规划环评应增加碳排放情况与减排潜力分析,推动园区绿色低碳发展。

在严格“两高”项目环评审批方面,《指导意见》提出要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落实区域削减要求、合理划分事权。新建、扩建平板玻璃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对基层“两高”项目环评审批程序、审批结果的监督与评估,对审批能力不适应的依法调整上收。对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等环境影响大或环境风险高的项目类别,不得以改革试点名义随意下放环评审批权限或降低审批要求。

在推进“两高”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方面,《指导意见》提出要提升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将碳排放影响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新建、扩建“两高”项目应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依法制定并严格落实防治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的措施。在环评工作中,统筹开展污染物和碳排放的源项识别、源强核算、减污降碳措施可行性论证及方案比选,提出协同控制最优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企业探索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和碳捕集、封存、综合利用工程试点、示范。

在依排污许可证强化监管执法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并强化以排污许可证为主要依据的执法监管。加大“两高”企业依证排污及环境信息依法公开情况检查力度,特别对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两高”企业,应及时核查排污许可证许可事项落实情况,重点核查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量、无组织排放控制、特殊时段排放控制等要求的落实情况。严厉打击“两高”企业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各类违法行为,及时曝光违反排污许可制度的典型案例。

在保障政策落地见效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建立管理台账、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对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即擅自开工建设的“两高”项目,或未依法重新报批环评文件擅自发生重大变动的,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应责令立即停止建设,依法严肃查处;对不满足生态环境准入条件的,依法责令恢复原状。对不落实环评及“三同时”要求的“两高”项目,应责令按要求整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依法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或依法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责令关闭。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部署全省煤矿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近日,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全省煤矿领域“一停了之”“先停再说”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专项治理聚焦6 个方面突出问题:一是政绩观存在偏差、担当意识不强、决策部署不科学;二是分类处置不认真,处置措施不精准,该关闭的不关闭,该整改提升的不整改提升;三是在煤矿发生事故后制定的排查整治方案不细致、针对性不强、时间步骤不具体;四是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层层加码,复产复工组织不力、进度缓慢;五是对辖区煤矿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精准研判不认真,监管执法简单粗暴;六是煤矿企业隐患排查走形式、走过场、不遵守监管监察指令、重大隐患“马拉松”整改。

专项治理明确6 项治理措施:一是提高决策能力;二是精准排查整治;三是加强复产复工组织;四是实施分类监管;五是加强安全指导服务;六是加强警示教育。

猜你喜欢

依法基地规划
秘密基地
流翔高钙为党建示范基地锦上添花
“城中村”改造与规划的思考
我们的规划与设计,正从新出发!
为常委会依法履职当好参谋助手
牢记使命担当 依法履职尽责
规划·样本
漯河:依法履职的坚定足印
依法履职尽责 献计振兴发展
规划引领把握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