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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现实路径和动力机制
——以山东省蒙阴县蜜桃产业发展为例

2021-11-30冯丽蓉

智慧农业导刊 2021年9期
关键词:蜜桃协同主体

李 斌,冯丽蓉

(重庆三峡学院,重庆 400000)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国农业发展进入了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从生产型农业向科技型农业转变的新阶段。“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机制,打破部门、区域、学科界限,有效整合科技资源,建立协同创新机制”。大力发展农业科技协同创新,成为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选择。

农业科技协同创新是指农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农业科技企业、新型农业经营单位、农业科技服务机构和政府以促进农业科技创新为目标,对知识、技术、资金、设施等创新要素进行整合,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行动同步优化、知识互惠分享和绩效系统优化的过程。农业科技协同创新不仅包含创新主体内外的协同创新,还涵盖产学研一体化和单项的协同创新。其中,创新要素是合作的根本,多主体的创新驱动及其合作机制是协同的重中之重。相较独自创新而言,协同创新在缩短研发周期、降低创新成本和风险的同时,能够实现人、财、物等创新要素的有效配置和共享,发挥创新主体的合力,提高农业科技创新水平。新时代背景下,提高农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关键是增强农业技术创新协同效应。基于此,本文在剖析农业科技协同创新要素、动力机制及其主要模式的基础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地处沂蒙山区的蒙阴县农业科技创新的实现路径。

1 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要素及其动力机制

1.1 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要素

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要素由主体要素和资源要素构成。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主体要素是指参加农业科技创新的研发、应用、推广和产业化等过程的机构和人员,主要包括农业科技公司、高校与研发机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和政府等。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资源要素是指应用于农业科技协同创新过程的主要生产资料,包括资金、产品、环境、技术、知识等。

1.2 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驱动力

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动力体现在内生动力和外生动力两个方面。内生动力主要源于农业科技公司、高校与研发机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和政府等农业科技协同创新主体的协同创新意愿;外生动力主要包括市场驱动、政府驱动和协同创新平台驱动三类动力因素。

由内生动力驱动的农业协同创新意愿可以归纳为取得外部资源,实现成本平摊、风险分担,提高技艺革新的收益和产出。从资源出发点看,各主体合作创新是为了达到资源需求目的,协同的动力在于获取技术、设备、资本、知识、网络、政策等资源,以提升农业科技创新的能力和水平。通过资源交换、聚合和共享的协同创新,促进“新资源”的产生、形成知识溢出收益和“剩余价值”。从成本分摊和风险共享的角度来看,一方面,各方协同创新可以通过成本分摊降低技术创新成本,利用外部资金、技术、知识产权等互补资产提升农业科技研发能力和发展水平;另一方面,科技研发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特点意味着创新本身即具有风险的存在,多主体协同创新可以降低或分散创新风险,通过风险共担来规避不必要的损失。从产出和绩效的角度来看,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主体间合作可以加速信息、技术、知识的流动和积累,通过资源的溢出效益来提高产出和绩效,进而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主体的研发水平和创新能力。

由外生动力驱动的农业科技协同创新主要由市场驱动、政府驱动和协同创新平台驱动三类动力因素组成。市场驱动是指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动力是由市场竞争或市场需要产生的。随着科技发展和消费升级,农业科技创新在面临高强度市场竞争压力的同时,也存在着对创新性产品或服务的旺盛需求,压力与需求并重是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双重市场驱动力。政府驱动是指政府为农业科技协同创新创造有利的政治条件和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通过农业科技创新政策和科技活力引导创新方向,激发各种创新主体的科技创新活力。政府的科技经费资助和优惠政策是农业科技创新的主要催化剂。协同平台驱动创新是指农业科技协同创新通过平台的革新体系和鼓励办法,调和多种产学研要素,帮助整合资源,激发创新动力和提高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绩效。

1.3 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动力机制及其主要模式

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动力机制是指创新要素聚合、创新初衷的产生及其作用于创新主体产生创新行为的过程,是聚拢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能源要素和驱动力、主体要素,实现知识互利共享、资源完善配置以及行动同步优化的协同创新模式,主要包括产学研一体化、契约合作、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服务推广和科技中介等模式。

产学研一体化主要是指农业科技公司、高校和研发院所等农业科研创新机构,通过改变自身组织管理结构,整合资源成为一个综合性组织的创新模式。这种模式可以通过产学研一体化、企业资助或校企合作,打造高效农业科技协同创新实验室或科研基地,发挥资源聚合优势,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契约合作主要是指农业科技公司、高校与研发机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科技服务机构、政府等主体,以协议的方式建立收益共享与风险共担的联合开发模式。该模式目的是通过农业科技研发与合作、科技共享与转移、联合研发等形式,解决农业技术突破的核心问题。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主要是指经过科研实体建设,发挥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示范与辐射作用。在现实中,政府主要是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主体和推动者。其主要任务包括规划入门项目、制定优惠政策和提供综合服务,同时农业类大学、科研院所、农业工程公司和农业工程服务技术中心实现创新技术的产品化和产业化。服务推广模式主要是指由政府部门推动的涉农高校、科研机构、农业科技企业与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合作,其典型代表就是科技特派员制度。在该模式中,农业科技领域各协同创新单位主要采用免费咨询、技术签约、技术参与等方式开展技术应用推广。科技中介模式是指农业科技服务机构通过为农业科技创新主体提供论证、评价及市场预估等信息,为有合作意愿的组织搭建合作平台。农业高校、科研院所、农业技术公司和农业企业可以利用农业科技服务机构的供需信息寻找理想的合作伙伴,降低技术合作成本,提高转化率。

2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山东省蒙阴县蜜桃产业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现实路径

2.1 蒙阴县蜜桃产业发展概况

近年来,蒙阴县蜜桃产业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截至2016年,全国蜜桃种植面积1258万亩,年产量1350万吨,是我国六大年产量过千万吨的水果之一,在全国水果的生产与消费中占据重要地位。蜜桃产业的稳健发展,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发挥了重要作用。山东沂蒙山区是我国传统优势果区。这里山清水秀,生态环境突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发展绿色果业,生态果业,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目前,蒙阴县蜜桃种植面积65万亩,年产量11.75亿千克,其蜜桃种植规模和产量均居全国县级首位。同时,蒙阴县成立了蒙阴桃业研究所,该研究所由蒙阴果业协会出资,相关科研机构提供技术支持,主要从事蜜桃产业发展的设计规划研究,提供蜜桃全产业链技术服务、收集、保护及研发利用蜜桃种植资源,设计、维护、宣传与推广蒙阴蜜桃品牌,引进、研发和推广蜜桃先进管理技术、加工技术、贮藏技术,检验检测蜜桃产品,为全县蜜桃产业提质增效、持续发展提供理论指导,不断延伸蜜桃产业链条,努力提高蜜桃产业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

2.2 蒙阴县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现实路径

2.2.1 强化顶层设计,完善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政策体系

从系统论的角度来看,我国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政策体系主要包括组织制度、保障制度、监管制度、奖惩制度、考评制度、风险防控制度等六个方面。围绕这六个方面的政策体系完善与优化设计应包括:(1)完善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组织制度,如蜜桃创新团队建设专门资金管控制度、协同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等;(2)完善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保障制度,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制度、地方财政科技资金增长制度、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等;(3)完善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监管制度,如农业创新投资信息备案制度、异常信用记录制度、科技评估及公众监督机制、科技创新指标监测体系等;(4)完善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绩效评价制度,包括对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科研院所、企业、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农业科技协同创新主体的考核评价制度;(5)完善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奖惩体制,如“黑名单”制度、奖惩问责制度、复查落实和考核评比制度等;(6)完善农业科技协同创新风险防控制度,如协同防控联动制度、应急管理制度等。

2.2.2 整合创新资源,加强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品牌化

首先,果品的质量是蜜桃产业的根基,应加强蜜桃的质量监管,严格把控蜜桃质量,使其品牌质量得到有效保证。品牌的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在当下大力发展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的“新基建”背景下,农业科技创新的集约化建设需要借助“新基建”的发展机遇,升级农业科技创新的“数字化基础设施”,提升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信息化建设。科学规划品牌建设,综合运用声、光、色等多媒体与现代互联网技术,加强网络宣传力度,比如建立蒙阴蜜桃的微博、微信、公众号,并借助宣传片,提高蒙阴蜜桃的知名度。还需要结合蒙阴地方特色,融入地域优秀文化,丰富品牌内涵与价值。

其次,加强冷链物流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有利于保证蜜桃网上销售的新鲜度与果品质量;加强培训与管理,提高人才素质,培育电商平台服务人员,以提高蜜桃网上销售服务质量与水平。

再次,“要想富先修路”,信息网络与物流交通的便利是水果电商发展之“路”。要解决制约电商发展的信息网络与物流交通问题,政府应加大对各村镇道路的资金投入,完善道路交通网络,保证村镇与外界的联通性,为蜜桃的销售提供良好的物质保障,促进水果电商的健康发展。

2.2.3 优化协同机制,强化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机制建设

一是健全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知识共享机制。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核心是创新主体间不断实现知识共享与积累,知识共享能够促进创新主体间知识的高效转移,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同时降低创新成本。因此,政府应进一步为参与知识共享的创新主体提供必要的政策激励,降低创新主体间知识共享成本和风险,让知识在共享中不断更新和扩充,以保证创新主体在市场竞争中的相对优势。

二是加强农业科技协同创新动力机制建设。实现农业科技协同创新需要一致的目标和共同的愿景,协同创新的力量不仅需要合作伙伴之间的信任、沟通和良好的协调机制,还需要合理的利润分配。因此,一方面,要加强创新主体之间的信任和沟通机制,建立专职协调服务,规范横向和纵向协同创新,发挥核心作用,通过简化流程引导各类创新主体发挥积极作用。另一方面,要建立适当的利润分配机制,坚持“权利、义务、利益、风险平等”的原则,通过“双赢”公平解决各类农业科技创新课题的利益和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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