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方案敲定
2021-11-30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2021 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2021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1%左右,后续逐年提高,确保2025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20%左右。其中,2021 年保障性并网规模不低于9000万kW。而户用光伏发电仍有补贴,财政补贴预算额度为5亿元。
“2021 年拟并网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主要是存量项目,包括2020年底前已核准且在核准有效期内的风电项目、2019年和2020年平价风电光伏项目和竞价光伏项目,规模约9000 万kW,这些项目均为已核准(备案)、符合政策的项目。”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有关负责人表示。
2021 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的第一年。《通知》既立足当前,就2021 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提出目标要求;也着眼长远,建立了消纳责任权重引导、并网多元保障、保障性并网竞争性配置等长效机制。
根据《通知》,国家不再下达各省(区、市)的年度建设规模和指标,而是坚持目标导向,测算下达各省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引导各地据此安排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推进跨省跨区风光电交易。
上述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做好大规模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消纳工作,今后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将分为两类。一是各省(区、市)完成年度非水电最低消纳责任权重所必需的新增并网项目为保障性并网项目,由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通过竞争性配置统一组织,由电网企业实行保障性并网。二是保障性并网范围以外仍有意愿并网的项目为市场化并网项目,可通过自建、合建共享或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落实并网条件后,由电网企业予以并网。
《通知》明确,2021年保障性并网规模主要用于安排存量项目;存量项目无需参加竞争性配置,直接纳入各省(区、市)保障性并网项目范围。对于存量项目并网后仍不能满足今年非水电最低消纳责任权重要求、保障性并网仍有空间的省(区、市),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按剩余保障性并网规模抓紧组织开展竞争性配置,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年内并网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