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赋能基层社会治理的现实困境和对策建议
——基于浙江省特色小镇的案例分析
2021-11-30白小虎陈海盛吴淑君
白小虎 陈海盛 吴淑君
(1.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浙江 杭州 311121;2.浙江农林大学,浙江 杭州 311300;3.浙江省信用中心,浙江 杭州 310007)
社会信用体系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结合是我国中长期发展的必然选择。浙江省作为被寄予厚望的“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正发挥数字治理先行区资源、经验和创新优势,将数字化改革作为实现目标的突破新路径。围绕建设数字浙江目标,统筹运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把数字化、一体化和现代化贯穿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及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对省域治理的体制机制、组织架构、方式流程、手段工具进行全方位和系统性重塑(1)陈海盛、白小虎、郭文波等:《大数据背景下信用监管机制构建研究》,《征信》2019年第5期,第11-16页。。充分发挥信用在全面数字化改革中的基础支撑作用,加快建立多层次的信用赋能基层社会治理应用场景,形成自治、德治、法治相融合的社会治理方式,有利于推动中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在数字化改革背景下,作为区域发展动能转换和产业创新发展的重要载体,特色小镇对治理方式和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以信用手段提高治理精准性和有效性的浙江经验为国家破解基层治理难题提供了重要线索。
一、文献回顾
特色小镇概念及实践兴起于浙江,在探索取得一系列建设经验之后,作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创新模式被推广至全国。作为都市圈优势区位上的综合发展平台,特色小镇为区域新动能培育和优势产业的价值链攀升提供了制度政策和资源要素载体,有利于实现产业与空间匹配,并通过内部多元化功能集聚并锁定外部高端要素,进而重构创新链条形成新的生产力优势(2)白小虎、陈海盛、王松:《特色小镇与生产力空间布局》,《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16年第5期,第21-27页。。特色小镇的独特之处在于实施以激励为导向的创新制度体系,从配套政策上进行制度优化重塑,释放组织创新的活力,如在密切科研院所、高校与企业联系、降低企业交易成本等方面出台了针对性文件,有效降低了创新活动的显性和隐性成本。从减少显性成本角度看,围绕特色小镇建设跨区域立体化交通、使用高性能通信等,有助于降低通勤距离,减少创新集群的拥挤成本,为减少交易费用、提高交易效率创造外部条件。从减少隐性成本角度看,以法规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重点,在法律框架下强化信用正反约束,以政务诚信为重点,创建可预期的创新环境,促进制度对创新激励由“弱刺激”向“强刺激”转变,如加强对初创企业创新成果保护、健全海外知识产权的维权救济机制等。郑健壮(2019)指出,从产业集群和开发区向特色小镇演化具有客观必然性,特色小镇是促进生产、服务和空间转型的重要实践方案(3)郑健壮:《从产业集群、开发区到特色小镇:演化与选择》,《浙江树人大学学报》2019年第1期,第43-49页。。特色小镇以全新的理念、机制和载体对产业发展方式进行重塑,并通过资金、人才、数字等要素的优化配置达到经济动能培育、结构转型和集约发展的目的。现有特色小镇治理研究成果主要集中于治理有效性、传统治理面临挑战及创新治理路径三个方面。
首先,从治理有效性角度对特色小镇建设理论问题进行研究。为推进治理有效性,需要从特色小镇的创建机制、绩效评估、创新系统和社会服务等方面进行整体谋划,治理主体注重多元化和参与性,绩效评估关注可感知度和可持续性,创新系统重视要素支撑和发展环境营造,社会服务转向智能化和主动性(4)闵学勤:《精准治理视角下的特色小镇及其创建路径》,《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5期,第55-60页。。其中,提高社会治理的跨部门协作能力承担关键角色。特色小镇治理要有效发挥效能,必然有赖于科技、发改、经信、财政、住建和税务等部门的政策合力,以整体智治政府为抓手,着力提升各部门的技术连接能力,同时以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跨部门合作备忘录等形式进一步强化治理联动。刘建辉(2017)认为,特色小镇精准治理中必须建立运行有效的机制,并结合自治、法治和德治原则,基于现代化平台和信息系统实现对数据的实时归集和处理应用,实现特色小镇科学治理的目标(5)刘建辉:《特色小镇如何实施精细化社会治理——对古镇镇国家特色小镇社会治理的思考》,《中山日报》2017年7月24日,第4版。。杨振之等(2018)基于现代城市规划理论梳理特色小镇思想脉络,并对其本质和特征进行阐述(6)杨振之、蔡寅春、谢辉基:《特色小镇:思想流变及本质特征》,《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6期,第141-150页。。赓金洲等(2021)认为,特色小镇与都市圈存在一定耦合联系,不同产业类型特色小镇和不同都市圈之间关系呈现多样化和演化特征(7)赓金洲、赵迎军、宣晓等:《特色小镇产业集聚与都市圈区域集聚的耦合机制研究——以浙江省为例》,《软科学》2021年第4期,第68-75页。。
其次,结合特色小镇治理面临现实问题开展探讨。作为新型区域创新发展模式,特色小镇发展面临诸多难题,主要体现为以下三点:一是发展定位不清。对于自身拥有何种优势、应该发展和怎样发展何种产业缺乏共识,导致特色小镇与周边区域同质性较高。二是生产要素支撑不足。由于政策缺乏针对性,支撑特色小镇发展的资金、人才尤其是数字要素存在一定错位,导致要素扭曲,这将对产业链提质产生影响。三是传统治理手段亟待创新。由于平台经济、网络经济等新形态具有跨地域特征,特定区域往往缺乏有效治理的工具。对于流动性较强、存续时间较短的个体工商户,由于活动范围较广,传统治理手段也很难适应(8)李懿、张盈盈、解轶鹏:《特色小镇建设:历史镜鉴与域外经验》,《国家治理》2017年第14期,第36-48页。。齐拴禄等(2018)通过调研发现,特色小镇面临思想认识不统一、运行机制不健全、行政力量过大、资金要素支撑不足、基础设施难以跟进及人才缺乏等现实难题,亟须从全局和系统层面进行统筹解决(9)齐拴禄、杨昆:《河北省特色小镇创建与运营模式研究》,《经济论坛》2018年第1期,第14-16页。。针对特色小镇评价指标问题,田娟(2017)指出,应结合特色小镇的不同类型和差异化特征,从不同维度进行具体评价,但是目前尚未形成较为系统的特色小镇评估方案,此外,政府、运营商和入驻企业等小镇主体的利益关系也需进一步界定(10)田娟:《特色小镇研究的文献综述及展望》,《中国经贸导刊(理论版)》2017年第35期,第72-73页。。张如林等(2020)以浙江特色小镇为研究案例,在总结发展现状的基础上,认为特色小镇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面临空间、产业、环境和政策等方面的现实难题(11)张如林、丁元、刘维超等:《基于高质量发展的浙江特色小镇实践探索》,《城市规划》2020年第S1期,第67-74页。。
最后,基于特色小镇的不同特征开展差异化治理路径研究。结合特色小镇类型和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回应创新发展要求,从治理角度进行跟进和匹配。从政府与企业的关系看,特色小镇能带来较强正向外溢性的基础设施(如交通、网络、公共数据等)作为“准公共品”进行有效布局并对外提供。对接国家战略和市场主体需求,通过引进和运营与社会治理配套的重大基础平台,提高特色小镇社会治理的精准性。胡小武(2017)强调,特色小镇持续发展有赖于遵循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规律,选准特色产业并做好合理规划这篇文章。在特色小镇治理模式上,需要建立政府与市场相互补充合作的长效机制,在治理流程上也应进行相应的优化设计(12)胡小武:《特色小镇的发展理念与治理逻辑再思考》,《国家治理》2017年第2期,第28-34页。。从多元治理角度看,一是以优势企业规范化带动区域有效治理。通过对特色小镇头部企业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各环节的合规化治理,引领关联企业在法治框架下从事经济活动。二是借力平台治理。健全产业创新平台对入驻企业行为的监督机制,以平台生态治理为抓手推进线上线下企业联动和实时精准施策。李庆峰(2017)针对特色小镇特征,指出应强化多元化主体的权责对等及现代信息技术的合理应用(13)李庆峰:《特色小镇:一种新型社会治理模型及其发展》,《中国经贸导刊》2017年第2期,第76-78页。。赵峥(2018)认为,特色小镇应以产业化为主导,同时注重平台优化,达到对内有效治理和对外充分联络双重效果(14)赵峥:《我国特色小镇品牌建设的价值与路径探讨》,《中国名城》2018年第1期,第20-24页。。詹绍文等(2021)强调,为促进特色小镇可持续发展,应重点挖掘其特色因素,并通过产业集群进行整体推进(15)詹绍文、宋昕:《陕西省特色小镇发展模式及空间分布特征研究》,《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21年第3期,第16-22页。。
从已有文献看,目前国内学者主要从创新机制构建、城镇化推进和创新绿色发展等角度对特色小镇治理开展研究,大多基于精准治理面临的问题进行剖析回应,缺少对治理方式尤其是结合社会信用体系、运用信用手段创新治理的相关研究。事实上,作为数字化改革的重要创新,以信用数据应用促进区域有效治理是一项重要政策选择。本研究基于浙江案例,对信用赋能特色小镇治理的模式和实现路径进行探讨。
二、信用赋能特色小镇社会治理的案例分析
(一)基层信用治理先行地区的经验做法
1.苏州工业园区。一是在信息归集方面,以《苏州工业园区公共信用数据清单》为标准,园区累计归集12.7万余家企业及660万余条自然人信用信息。二是在场景应用方面,政务领域:通过信用报告、信用审查及信用承诺等为园区政策资金申请、表彰评优、行政审批等行政管理环节提供重要支撑;金融领域:园区海关、园区经发委和金融机构联合发布“关助融”项目,该项目是由园区海关为进出口企业提供进出口信用数据,帮助企业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增加担保授信额度,园区政府给予适当补贴的助融机制;惠民便企领域:与苏州市市民卡公司合作,在园区多个消费场景下推广“信易+”产品,为守信主体提供优惠服务。三是在信用宣传方面,深入园区机关、企业、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宣传活动,向企业和居民介绍园区信用工作,讲解信用知识,解读信用政策。
2.深圳市宝安区。一是宝安区工信局与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共同签署了“信用+产业园”合作协议,由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向宝安区工信局提供园区内的企业公共信用信息、信用画像结果等信用数据,作为园区企业信用评价数据来源的重要部分。二是建设“园区信用+”智慧服务平台,对政府、园区和企业三方数据进行融合共享,该平台涵盖企业综合信息查询、企业入园信用核查、园区企业信用异常名录等十大模块,为企业提供贴身精准服务。三是运用大数据手段,结合消费者点评和投诉情况,为产业园市场主体建立相应的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价等产品,根据监管部门需求,在市场准入、审批服务、交易管控、发票管控等事项中将市场主体信用状况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
(二)信用赋能浙江特色小镇治理的四种模式
1.信息经济型。以杭州湾信息港小镇为例。自入选省级特色创建小镇以来,该小镇先后落地5家独角兽企业、15家上市企业、55家估值超亿元企业、63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完成注册企业2 528家,集聚行业龙头企业和上下游全产业链,并积极探索运用信用手段提升小镇治理水平。从主要做法上看,杭州湾信息港小镇已联合微巴士App,实现信用在代金券发放、智慧停车系统扫码免费停车等场景上的应用。2019年该小镇出台《钱江信用分试点办法(草案)》,钱江信用分涵盖七大应用点:企业创新券提额度、场地租赁享优惠、小镇商配送福利、标杆榜样强宣传、活动报名扩范围、交通难题易破解、车位办理享优惠,2020年根据“信用码”试点应用相关要求,新增园区住宿、医疗体检两大新场景。
2.乡村旅游型。以长兴乡村民宿小镇为例。一是进行信息归集。各条线、站所通过季度普查、月度抽查、随机抽查等方式,采集500余家民宿信用信息。二是开展信用评价。每季度对500余家民宿的普查、抽查和检查情况,按照积分管理规则进行综合评分。三是创新场景应用。对积分较高的民宿,在银行贷款额度提高及利息优惠等方面给予激励,并优先推荐评选省四、五星级农家乐。四是对信用进行差异化管理。对积分达到85分及以上的民宿减少抽查次数,并对游客进行引导推荐,对积分在85分以下的民宿,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加强管理。五是加强信用宣传。运用App、公众号、大屏幕展示等方式进行宣传;在年度乡域旅游发展大会上对诚信民宿进行表彰奖励。
3.特种装备型。以南浔智能电梯小镇为例。南浔智能电梯小镇被誉为“中国电梯之乡”,电梯年产台量占全国的10%,全省的50%。针对制假售假、偷税漏税、恶意逃废债、虚假合同以及伪造证件等不诚信事件,为加强对电梯小镇的信用治理,南浔智能电梯小镇出台了《湖州市电梯行业自律公约》《南浔区电梯行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等制度文件,基于电梯协会掌握的信用数据及外部信用信息进行建模,对区域内全部电梯相关企业开展信用评价,以电梯信用评价结果为依据,采取减少检查频次、加快审批时限、开通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差异化市场监管措施,并在融资贷款授信、评优评先等领域中作为重点参考指标。
4.贸易融通型。以义乌陆港电商小镇为例。该小镇由义乌市陆港电子商务园区有限公司运营,已集聚骨干型电商企业、文化创意、电商培训、代运营等知名电商企业200余家,电商产业集群生态商圈初具规模,同时积极探索“信用+电商园区”试点建设,渲染信用氛围。主要做法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归集消费者投诉、垃圾分类整改、水电费迟缴等失信信息和志愿者活动、媒体正面报道等守信信息,并将相关信息纳入主体信用档案。二是根据信用信息对200余家电商企业开展信用评价,划分A、B、C三级。定期公示评价结果,提示信用分变动情况。三是将信用作为招商源头的审查指标,企业入驻时需签订信用承诺书;日常管理中,对信用较差的企业提高专项督查频率,对主要负责人进行信用预警。设立信用咨询、投诉窗口,聘请信用特约监督员。四是将信用评价结果转化为信用积分,设立“积分超市”信用小镇板块,开展积分兑换;对信用A级企业发放租房优惠券,在广告投放、人才助力、优惠政策享受等方面予以激励。五是加强信用宣传,累计制作并投放LED海报、信用手册、专题宣传稿等资料,组织“信用商家评选”等活动,针对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企业组织开展电商培训。
三、信用赋能基层社会治理的现实困境
特色小镇运营主体作为基层治理重要载体,其职能发挥关乎治理有效性程度。西方国家发展历程表明,历史塑造的公民传统可以转化为提升国家治理绩效的社会资本,而缺乏公民传统的地区则需要相当长的时期才能建立互信互惠机制,如同遭遇了“历史诅咒”。中国传统农村中的血缘关系使村庄成为一个“连带群体”,通过伦理责任为村民提供社会公共产品,血缘关系不强的村庄则缺乏这种机制。处于转型期的中国基层既缺乏公民传统,又不能组成连带群体,因此有效治理难度凸显,笔者对宁波、湖州、衢州和义乌的调研实践证实了这一点。在调研中发现,基层治理在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大领域存在诸多难点,如群体性事件反复、诉讼失信、经营资质不全、餐饮环境不达标、公共设施遭破坏、劳动纠纷等症结,涉及政法、信访、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诸多部门。尽管基层信用治理在实践层面开展了创新探索应用,但是鉴于以信用手段对特色小镇进行社会治理是复杂且极具挑战的系统性工程,在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也面临着治理方式转型、数据融合应用、机制创新突破等诸多困境,如何以特色小镇为载体,更好融合信用优势以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是亟须解决的现实挑战。
“认认真真走形式”就是学风不正的一大表现。一位干部告诉记者,党校是培养干部党性的重要场所,但培训完后,有些学员写的党性锻炼体会并不走心,一看就是敷衍了事。
(一)特色小镇传统治理存在行政惯性
调研发现,特色小镇运营部门治理观念仍未根本改观,对新形势下信用治理的概念、范畴、方式方法、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以及实现路径缺乏统一认识。与此同时,特色小镇治理涉及部门之间的责权利分配存在不均现象,对在特色小镇信用治理过程中需要承担的角色和作用不清晰,致使与之相配套的制度政策体系留有空白,在一定程度上迟滞了信用治理体系的建立。问题主要在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特色小镇事多人少。特色小镇承担市场巡查、专项整顿、消费投诉、执法检查、数据统计等工作,但人员普遍紧缺,工作应接不暇,使得部分监管工作流于形式,只注重工作留痕,不注重工作实效。二是特色小镇监管人员的专业化程度亟须提升。小镇普遍缺乏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和标准计量等领域的专业人员,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三是诚信意识不强。特色小镇运营部门对信用赋能社会治理的痛点和难点问题认识不够清晰,对信用如何与各部门业务有机结合,要达到什么样的目标、解决哪些问题,思考不够深入,意见不统一,对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一定影响。市场主体对信用认识普遍停留在金融领域,诚信意识亟待加强。
(二)信用数据难以跨部门和跨层级共享
以信用为工具开展特色小镇治理的依据主要是日常事务中积累的内部数据及相应处理评价,目前总体上尚未形成区域内外信用数据融合交互并有效协同互促的常态化机制,各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协调难度较大,尤其是涉及市场监管、税务、海关等国家垂直单位数据及“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基层治理四平台、人社一体化等省级统一建设的一体化平台系统,由于还没有建立成熟的对外数据输出通道和数据下行通道,以特色小镇为代表的基层地区通过获取外部信用数据作为补充以更好推进区域社会治理的阻力较大。此外,由于部门间缺乏协调联动,不同信用信息字段存在差异,标准不一,技术层面难以直接整合使用。在这种情况下,尽管一些部门数据实现了形式上的汇聚,但是实质上的信息孤岛现象仍然存在。与此同时,不同层级部门掌握的数据量也存在明显差异,如特色小镇急需的信用主体公共信用评价、红黑名单、荣誉奖励等信用数据,总体分布于不同省级部门之间,现行制度下数据下行并有效应用存在较大困难。
(三)信用治理长效机制尚未有效建立
长期以来,受制于条块分割、权责利不统一等问题,特色小镇业务管理系统与外部尚未完全实现互联互通,“五指分散不成拳”“八个大盖帽管不了一个破草帽”等现象较为普遍。部分特色小镇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相对落后,综合集成的信用智治平台较少,导致部门间协同应用格局尚未形成。小镇基层管理涵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城乡建设、综合执法、消费投诉等工作,监管力量与监管职能的严重不匹配导致事多人少、到处救急的情况。同时,特色小镇管理以检查、督查等传统手段为主,数字监管、信用监管等新型监管手段运用较少,现代化、智能化的手段不足,导致治理效能长期偏低。一方面,受政策制约,信用激励在层次和力度上都存在不足,形成不了规模效应,需要进一步结合小镇信用治理找准切入点。另一方面,实施主体失信约束措施的合法性、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缺少配套法律法规依据,小镇信用应用的合法合规难以确保,对于处于法律与道德之间的行为,以信用方式进行解决在实际操作层面存在较大阻力。
信用赋能特色小镇社会治理的关键在于建立涵盖信用数据归集、管理、应用、奖惩、权益保护等关键环节的制度框架,在深化部门联动机制,规范守失信重点名单的认定单位、认定规则、退出办法、响应部门和对应联动措施基础上,以信用承诺创新信用激励途径,重构自主承诺、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基层信用治理新机制。当前特色小镇信用治理体系建立过程中面临的难题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潜力所在,以信用手段强化社会有效治理的重要前提是创新治理机制,在遵循基本原则基础上,根据不同基层载体因地制宜制定并采取差异化信用治理举措。
四、提升特色小镇信用治理能力的政策建议
针对特色小镇社会治理痛点和难点,应有重点有步骤地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小镇有效治理嫁接起来,依托各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城市信用分,构建“信用+”服务集成支撑平台,统筹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以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科技为手段,创新“互联网+领域(行业)+信用”监管应用,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加强和创新特色小镇社会治理、公共管理,提升小镇治理效能的重要手段。着力提升市场主体规则意识、法治意识和诚信意识,营造“人人知信守信用信”的小镇发展环境,构建“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立信良好格局。以制度为引领,以信用平台为支点,着力提升信用数据归集和评价能力,创新信用激励场景,使诚信主体享受切实便利与实惠,推进特色小镇向“信用特色小镇”转变(16)陈海盛:《以智治推进信用治理现代化的路径——基于诚信建设数字化的浙江经验》,《征信》2021年第2期,第56-60页。。
(一)健全信用治理长效机制,实现数据全面采集与有效应用
1.信用赋能小镇自治,构建自发参事议事新机制。一是完善社区居民信用积分的评价赋分机制。构建小镇主体信用评价体系,推出《小镇信用积分评价办法》,建立信用评价赋分机制,将垃圾分类、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等情况纳入信用激励项目,积极参与的居民和市场主体可获得加分;将涉及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及违法违纪等失信行为纳入扣分项,形成覆盖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的信用分。通过特色小镇信用积分拓宽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的有效路径,激发自治活力、提高自治效能,实现小镇主体自治的全新格局,推动小镇信用治理变革转型。二是打通信用积分兑换物业及公共服务的闭环机制。通过信用积分赋能服务的模式,谋划和推出更多的惠民创新应用场景,重点推动家政服务、停车服务、医疗服务、租房服务、信贷服务、养老服务、托管服务等物业及公共服务信用应用场景,引导特色小镇市场主体履责尽职、守法守信,增加自身信用积分,构建起服务换积分、积分换服务的激励机制,持续优化升级特色小镇信用治理场景建设,进一步提升守信主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信用赋能小镇智治,构建数字治理新平台。一是建立智慧信用治理平台,构建以“信用超市”为载体的“一站式”信用评价体系。制定信用评价标准和实施细则,通过信用评价标准有效鼓励守信行为及约束失信行为,潜移默化改变小镇生活方式。充分利用好“信用超市”和“时间银行”两个重要载体。“信用超市”着眼当下,以信用积分换取商品这一激励举措,让信用直接变为看得见的资产,进一步提高守信者的获得感、激发社区居民践行诚信的积极性。“时间银行”着眼未来,新一代基于区块链技术建立的“时间银行”具有去中心化、公开透明、信息不可篡改等特点。用每个人都拥有的时间(转化为积分)作为交换媒介,用技术手段提供信用服务,兑换养老服务、邻里互助等。二是打造实时感知的全时段治理机制。通过App、公众号、大屏显示及手机短信等途径,让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小镇信用治理,充分利用物联网技术,将特色小镇商户、道路、垃圾投放点等数据接入系统,依法采集涉及小镇治理的感知数据,并基于数据分析AI联动处理,拓展治理触角全维度延伸,实现异常事件智能感知、多端联动的工作闭环,打造O2O实时感知的全周期综合管理机制。强化对小镇居民和商户的治理,对违章停车、占道经营、流动摊贩、垃圾分类等场景进行实时感知,同时通过登记住户详细信息建立平台通讯录并配备短信群发功能的方式,对于违章停车、占道经营等行为实时通知,并纳入小镇信用管理体系,从而实现基层人员减负、管理效率提升、执法人性化的目的。
3.信用赋能小镇共治,构建综合运营新模式。一是构建以信用奖惩为导向的社会共治机制。在安全生产、卫生创建、综合治理、诚信经营等方面,建立信用积分和分类监管机制,逐步实现信用记录和评价体系全覆盖,制定信用积分管理办法,将信用赋能与特色小镇治理有机结合,围绕信用宣传、信用服务及信用应用等方面探索创新。针对等级不同的企业,出台优惠及惩戒措施,以实现企业分级分类监管。从人才个税返还、科技型企业申报补贴奖励、园区固定车位奖励、物业费用奖励等方面激励企业。二是构建以信贷激励为导向的商户共治机制。建设商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信用治理平台,综合考量执法部门、社区、商户和居民等多方面、不同权重的考核评价,对商户进行信用等级评定。运用商户信用量化评价结果,确保在融资贷款、信贷利息补贴、扶持政策等方面以权益激励的方式促使信用得分高的商户得到更好的扶持。围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信用关键节点,定期组织信用宣传,推送信用案例,鼓励企业了解和关注信用政策,鼓励企业主动参与到信用建设中来,共同推送“信用小镇”品牌建设。三是构建以信誉激励为导向的多元共治机制。坚持多元共治理念,充分整合辖区资源,推动基层单位职能下沉,努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一盘棋”格局。引入“信用+共治”,借助特色小镇数字平台,推进搭建信用赋分管理体系,促进“线上+线下”信息流交互流通,提升居民、社区、政府、商户四方良性互动。以信用信息管理大屏为载体,提高信用信息的可视化、共享化、及时化水平,推进小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破除行政惯性,实施差异化信用治理政策
1.创新创业型特色小镇。建立涉及信息归集、共享、应用、保障及监管等全流程的信用管理制度,开发信用承诺管理系统。推行告知承诺制,深化“信用+审批服务”,力促信用“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实施。创新政府扶持资金信用兑付新模式,将信用承诺、信用核查、信用评价等信用工具融入双创型特色小镇运行平台,实现政策“在线申请、后台核验、一秒兑付、事后奖惩”。完善小微企业“信用+资产”为授信依据的新型信贷融资模式,实施以信用为基础、以资产为保障的承诺信用贷款。通过“政银合作”模式整合公共信用信息,建立信用评价模型,同时结合小微企业有价“非标”资产评估结果,确定贷款额度并发放准贷证,有效激活小微企业沉睡资产,提高贷款获得率。
2.金融创新型特色小镇。推进政府与金融机构对企业、个人信用数据共建共享和互联互通,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利用各类信用产品和服务,持续推进金融机构服务创新,助力企业诚信经营。在特色小镇建立信用平台基础上,通过与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实现承诺履约记录、公共信用评价、行业信用评价等信用数据的有效共享和应用。首先,加快推动政府公共信用数据与金融信贷数据的融合共享,降低银行信息收集成本和信息不对称程度。其次,健全风险分摊机制。对银行“信易贷”产品,在特色小镇层面配套风险补偿机制并提供融资担保,运用市场手段缓解要素配置难题。最后,重视商业信用在补充正规金融重要作用的同时,发挥声誉效应缓解特色小镇企业的融资约束(17)陈海盛:《商业信用环境对经济增长的推进作用及建议——以浙江为例》,《浙江树人大学学报》2021年第2期,第65-70页。。
3.旅游休闲型特色小镇。探索应用“信易+”场景,支持企业在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等市场生产经营活动中创新“信易+”场景应用;积极强化守信激励,推动特色小镇诚信企业在政府采购、项目审批、金融扶持等方面得到优先支持;通过创新“信用+”服务工程,集中缓解中小企业租赁贵、融资难、行政审批慢等问题。以共建共治共享理念细化场景拓展信用应用,实现特色小镇信用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如考虑采用技术手段,整合特色小镇市场主体内外部数据,以“信用码”为载体全面展示商户诚信经营信息,并实现地图精准定位和一键导航等应用,缓解商户与游客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一方面,聚焦营商环境优化,健全信用监管合规度把控,针对酒店、餐饮、景区及旅行社等重点涉旅主体开展行业信用评价,研发信用指数和信用预警模型并进行实时监管,有效降低信用风险;另一方面,落实行业分级分类治理,对于信用较差主体强化信用监管,对于信用优秀主体落实信用联合激励措施。
4.历史文化型特色小镇。建立数据仓库,归集市场监管、国土、环保、发改等政务部门及管理统计部门数据,以企业自主填报、园区项目申报以及专项调研等场景作为数据补充来源,建立多维度的数据采集渠道。整合企业生产经营、租金租约、投资项目、环保安监及消防等信用数据,建立信用数据采集—评价—应用全流程治理链条,进而结合商户管理实际,设计商户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对商户开展综合及专项信用评价。一是以商铺二维码形式对外进行展示,实行一铺一码,用户通过扫描可提取商铺信用等级、商品质量、是否履行赔付义务等信用数据,优化信用购、放心购及舒心购环境。二是基于信用评价结果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为促进信用优秀主体发展,在行政监管领域适当减少日常抽查频率;在公共服务和政策性领域给予优先便利,并支持对外形象宣介。
5.对外贸易型特色小镇。探索建立“企业、行业、融资、舆情、涉诉”多维度实时监控体系,构建定制化风险模型,并在信用智治平台可视化大屏“信用风险监控”中加以展示。建立企业诚信分级名单。对列入“鼓励类”名单的企业进行政策性倾斜和扶持。对于大多数轻微失信和无意识失信的企业,纳入“监测类”管理名单,采取评估、预警、预防、改进和转化的机制,促进企业主动提升信用等级,实现企业信用管理的良性发展。对进入“限制类”名单范围的企业建立警报机制,对外经济活动中揭示风险,倒逼企业自觉维护自身信用。一方面,加强“信用+执法监管”联动。以行政执法平台为依托,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为载体,结合公共信用评价信息、信用红黑名单等搭建企业信用指标体系,实施信用差异化监管。健全信息回流机制,及时将执法监管数据上传至公共信用平台,迭代完善企业信用评价模型。另一方面,构建信用积分换共享服务的机制,实现信用免押金,推进共享经济业态发展。在特色小镇招商中以信引资,强化经营者信用积累,违背商业引入信用承诺的经营者将自行退出。
五、研究不足与展望
每个国家的基层治理都有自己的历史起点和制度底色,所以基层治理现代化并非只有一条道路。事实上,伴随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秩序的不断强化,我国层次化的基层治理景观将集中体现。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并不是只有通过西方社会的“公民组织”才能建立,通过组织与组织、组织与个人、个人与个人的互动建立起互信互惠机制,实现“承诺可置信”,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够替代基层治理的“历史传统”。本文以特色小镇信用治理为案例,对此进行了初步探索,但是囿于实际情况,研究稍显不足:一是缺乏对特定特色小镇较长时间维度的跟踪研究;二是缺少对特色小镇之外其他基层治理载体的拓展分析。这两点还有赖于相关领域的学者继续努力。
事实上,国家在区域信用体系建设、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并通过长三角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区域合作示范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守信激励城市试点等区域政策试点,已经形成一系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基层治理结合的经验启示,进一步选取乡村、商圈、未来社区等不同形式的基层载体,研究信用治理智能化、精准性和有效性实现路径,是中国如期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共同富裕双重目标的重要现实选择。
注:本文系中共浙江省委党校“特色小镇与创新发展”研究团队资助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