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常见问题及对策探讨
2021-11-29刘爱青
刘爱青
(广东省水利水电技术中心,广州 510635)
广东濒临南海,北倚南岭,红壤分布广,台风暴雨频繁,生产建设项目多,水土易流失。广东省认真贯彻水土保持法,严格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制度,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加大水土流失防治力度,促进水土资源节约利用,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水土保持的关系,加快绿色发展、美丽广东建设,取得较好成效[1]。近年来,对交通、能源、工业、建筑等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技术审查,发现有些方案编制对水土保持方案制度的“防治关口前移”精神实质把握不紧,存在一些共性的常见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水土保持方案对后续工程设计和建设约束控制、优化指导作用的发挥。现将有关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立案编制提供借鉴。
1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常见问题
1.1 水保评价工作对主体工程选线指导作用发挥不够
公路、铁路等线性工程可研推荐的线位只是初定、后续阶段多有调整反复,此时发挥水土保持评价引导作用正当其时。审查,发现有的水土保持方案只为迎合主体设计工程选线,对线位的平面定位、断面高程和桥隧工程布局的优化涉及甚少,未提出专业的比选原则和参数,缺乏水土保持专业的深入分析评价。
2016年报审的粤西某高速公路路基长为80.25 km,占线路总长的66.2%,借方为905.64万m3,其中539.80万m3来自取土场。经分析,路堤设计高程适当降低不受防洪标准、立交、纵坡比等因素制约。从图1 可看出,将线路平面位置适当优化,可较显著地改变土方挖填平衡。从图2可看出,优化路基纵断面设计,将路基设计高程降低0.5 m,经计算可减少借方约160万m3,可做到降低投资、节省土地、水土保持三利益的统一。
图1 粤西某高速公路半挖半填路基典型横断面示意(单位:m)
图2 粤西某高速公路纵断面示意(ck80-ck95)
通过分析可看出水土保持评价对主体优化、修正作用极大。水土保持方案的不断约束调整,引导水土保持精神融入主体工程设计,最终变成主体设计的水土保持自觉,是国家设置水土保持方案制度精髓所在。
1.2 线性工程料场和渣场选址工作导致变更多
从深圳光明12.20事件[2]处理情况看,料渣场的选址及其水保设计不仅是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水行政部门也有行政监管之责。料场和渣场的评价是水土保持方案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必须认真慎重、科学严谨[3]。但一些交通线性工程没有将料场和渣场列入主体设计的工作重点。由于忽视与当地征地协商、工程方案经济成本分析、地形地貌地质调查、主体设计施工工艺的理解等工作,水土保持方案所提交的料渣场选址在施工时难以落实,变更现象普遍。如2020年报审变更的国道某段高速公路,方案原设置所有的27处弃渣场实际无一使用、全部变更。
另外施工单位通过变更小而密的料渣场降低经济和时间成本,争取施工便利性,但水土流失要素可能成倍增长。2018年报审的某段高速公路项目变更情况见表1。分析发现:一是弃渣场变更非常大。方案原规划的33处弃渣场,实际使用只有5处,施工单位另外新增68处弃渣场,变更率为93.2%。二是随挖随弃现象突出。渣场平均间距由原来的5.04 km缩短至2.27 km。73处堆渣场容积介于1.6~84.6万m3,平均为19.36万m3,其中10万m3以内占44%;堆高介于5~29 m,以10 m以内为主。三是挖填方量剧增。工程挖方量增加135.4%,填方量增加164.8%。四是弃土场占地、施工便道大幅增多。弃渣场个数增加121.2%,导致弃渣场占地增加90.2%,施工便道随之增加51.1%。需要加强料渣场水土保持评价,优化主体设计,严格控制料渣场变更,不能在验收通车前再报水行政部门。
表1 2018年报审的某高速公路项目变更情况对照
1.3 土石方平衡不符合实际
土石方平衡评价应按挖填量最优化原则,节点适宜、时序可行、运距合理调运原则[4],余方首先考虑综合利用原则进行。土石方平衡应按项目组成和施工组织分区统计复核挖填方、借方、余方及其调运情况。但有的方案没有区分标段,没有考虑河流、桥梁、隧洞等节点阻隔,没有区分土石方成分及可利用性,没有进行工序分析,进行所谓的“理论上”的平衡。
实际存在两个极端:一种现象是有的编制完全不考虑综合利用。现在石料价贵难得,隧道开掘出的石料也一律弃置(实际铁路概预算定额也考虑了开挖石料一定比例的综合利用)。如2016年报审的某干线二期工程脱离实际,设置13个弃渣场,弃石多达964.9万m3。另一种现象是有的编制将土石方全部利用。不顾路基填筑土料的理化参数技术要求,不分石方种类、风化程度,全部综合利用。如2012年报审的粤西海湾某大桥工程,海相淤泥质软土不少,拆除的围堰填料成份复杂,均用于路基填筑,而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土石方平衡评价却予以肯定。
1.4 交通项目坡高超标、未作桥隧比较
公路、铁路项目应减少大挖大填,相应增加桥隧比例。对填高于20 m、挖深于30 m的路基,需进行桥隧替代方案论证[5]。但有的工程由于线路平面设计粗放、竖向设计不深入,许多堤坡、堑坡高度超标。有的水土保持方案对大开挖超深填、不按规定进行桥隧方案论证的情况,不敢坚持原则,不作评价。如2016年报批的粤东某段高速,路堑深达69 m,未进行隧道方案论证。2015年报审的粤东某高速公路项目,已有44处深挖、57处高填未按规定进行桥隧方案替代论证,在获得水保批复文件后,以减少投资、降低施工难度为目的,后续设计又将一些桥隧方案变更回大挖大填方案。表1所列工程施工时,桥梁长度减少29.4%,隧道长度减少12.4%,工程桥隧比减少10.8%。
1.5 竖向设计不合理
园区项目竖向设计主要有3个层次[6]:① 水土保持方案要引导“上策”。有的园区保留岭南山水风光,因地就势,布局建筑物,尽量控制挖填方量,水土流失较小。如广州科学城(见图3)认真贯彻“生态优先”“林在城中、城在林中”的规划理念,尊重原有地形地貌,保留14个小山峰和3个原有湿地生态系统,沿着山谷地发展带状城市空间形态,建成山水园林式示范科技园区,产业发展寻求低碳、智慧,园区生活工作也融入自然、心情怡然。② 水土保持方案要优化“中策”。分区整平,分台阶,大量挖填,土石方区内平衡。③ 水土保持方案要约束“下策”。一些园区统一大场平。如2020年报审的粤北某园区(见图4)把所有山头都削平(最大削高57 m),江河水系全部填实(最大填高43 m),地形地貌彻底灭失,实行简单大开挖、大平整,挖填方量多达1.12亿m3,虽然土石方在园内平衡了,但水土流失达到了最大,也给后期建筑带来后患(如厚填土层的负摩擦桩问题)。施工高填深挖、重流失是事实,大治理、强措施是画饼,该园区的航拍(见图4)对比广州科学城(见图3)落差大。除既成事实的外,对这样竖向设计的园区,水土保持方案应发挥刚性约束作用,要求必须修正竖向设计。综上分析,水土保持“预防为主”的原则绝不是一句空话,水土保持评价发挥积极作用,引导园区规划思路,修正项目竖向设计,希望在工作实际中切实贯彻落实。
图3 广州科学城航拍示意
图4 粤北某工业园区实景示意
珠三角地区土地资源宝贵,找一个弃渣场很难,因此,项目非不得已的余方也提倡项目间综合利用。有些建筑项目开挖土石方完全不利用,如广东一所大学某教育楼项目,由于学校没有地方作为临时堆料场,开挖土方全部弃置于弃渣场,回填时又要到土料场重新购买,建议政府引导土石方暂存回用。
1.6 水问题没得到应有重视
有的园区项目水系全遭破坏,增加了园区径流系数和排涝压力,流量、高程的不匹配和施工期严重的河道泥砂淤塞导致洪水归河不畅;对集雨区地形地貌和产汇流条件彻底改变的水库,没有复核其入库洪水和库容,存在安全隐患。
1.7 表土未“应剥尽剥”
“清表”问题争论已久,“应剥尽剥”和“以用定剥”两种观点针锋相对。表土富含有机质和微生物,300 a才能生成1 cm,是极其宝贵甚至不可恢复的资源,理应十分珍惜、倍加爱护。因此“以用定剥”观点认知极其错误,与水土保持法、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相符。当本项目表土资源丰富时,可增加本项目覆土厚度,或集中堆存半永久防护、以供其他项目调配利用[7]。
1.8 水土流失预测常出现错误
水土流失量预测按式(1)计算:
(1)
式中 字母含义见技术标准[5]4.5.3条。用类比法实际计算时易出现以下4个问题:一是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千篇一律,没有实地调查综合分析;二是扰动后类比工程土壤侵蚀模数由于各种原因差异较大,未经审核合理性分析;三是采用时段T、预测单元面积F有误。对水蚀类型情况,施工期时段应以占雨季长短比例定,在广东省如果施工时段为4月至9月,则测算时段为1 a。分段流水作业时,预测时段、单元面积要与作业时段、作业段面积、土壤侵蚀模数、施工进度对应,不能算成整个工期、整个面积;四是自然恢复期预测面积要扣除建筑物占地、地面硬化和水面面积[8]。
1.9 农光光伏项目忽视“农”字
只注重光伏建(构)筑物而忽视农作物方面措施。如在光伏板区25°以上山坡,清表开垦播种农作物原则是不允许的;种植经济林的,应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另外,光伏板淋水清洁对山坡冲刷保护措施也往往被忽视。
1.10 部分施工工艺不合实际
如桥梁项目灌注桩泥浆系统还在介绍设置浆池、过滤、沉砂等传统方式,实际现已应用自循环环保新技术。
1.11 已开工甚至完工补报项目视同新建项目
有的补报项目按新开工项目,“编”制一套水土保持方案。按技术标准需评估已展开项目水土流失状况并采取补救措施,并布设未建项目水保措施。如几年前某单位办公楼建成即将投入使用,还按未开工项目补报评审。
1.12 监测项目与内容未抓住重点
一些不负责的公路施工单位将大量余方直接推弃于河道、沟渠中,如粤北某公路项目弃渣堵塞南水水库溢洪道,粤东某高速项目将泥浆直接倾倒到河道。有的方案编制布设很多监测项目,就是没有抓住关键,没有丈量复核工程挖方、填方、借方,特别是在指定地点上放置的余方,有效监督防止上述现象发生[9]。
2 成因
产生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个别建设单位主体责任未落实、有主体勘测设计不详实的、也有机制制度设计欠完善的原因[10],但主要原因还是有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现场勘测不深入、资料搜集不全面、对主体设计理解不充分、专业素养不扎实、工作态度不认真、坚持原则不坚定。
3 对策
水土保持事关生态文明、美丽中国建设,责任重大。因此,要以对水土保持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找准问题,采取措施,切实提高我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更好服务我省绿色、高质量发展。
3.1 加强并深化前期调查及勘测
项目调查要按《水土保持工程调查与勘测标准》的内容和方法全面勘测调查。必须实地进行调查,掌握实际情况,确保水保措施因地制宜、因害设防。
3.2 加强水土保持评价对主体工程优化指导积极作用
水土保持评价工作是水土保持方案的最重要工作之一,一定要坚持原则,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真正发挥水土保持方案的约束、优化、指导和修正作用[11]。
3.3 认真贯彻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水土保持方案很重要,确定了项目水土保持的基本原则措施,但同时也具有阶段性成果的局限。所以,要把水土保持方案的精神、原则和措施融入到后续设计、招标文件、施工组织方案和建设管理、项目验收等工作,促进水土保持方案落到实地、见到实效。
3.4 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管执法
对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的科学监管和严格执法,是保证实施生产建设水土保持方案制度的前提条件,建设单位、编制单位、施工单位都会重视,编制高质量的水土保持方案。
4 结语
水土保持方案作为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的技术文件,是防治水土流失和监督执法的重要依据。总结常见问题,分析成因,提高方案编制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如何发挥水土保持方案对主体设计的约束、优化、指导作用,实现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设计的高度融合[12],是广大水土保持工作者“学思践悟”的重大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