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河湖名录成果质量抽查的要点与成效
2021-11-29岑栋浩梁汝豪彭思涵
岑栋浩,黄 东,郑 泳,梁汝豪,彭思涵
(1.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广州 510635;2.广东省水动力学应用研究重点实验室,广州 510635)
1 概述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建立河湖名录、摸清河湖对象的分布情况是河长制的一项全局性、基础性工作。2017年6月19日,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实施意见的函》,明确指出“建立河湖分级名录”[1]。广东省河湖名录编制自2017—2020年,历时3 a,全省共汇总河流2.4万条、湖泊150宗、水库8 154宗、山塘1.6万宗[2],通过“广东智慧河长”平台,已在全省的河长巡河、公众参与监督、河长制考核等工作广泛应用。
河湖名录成果质量是全省河长制工作的生命线,质量控制贯彻于河湖名录编制方案制定、工作培训、属性数据与空间标绘成果的内业审核、外业质量抽查与查漏补缺、以及河湖名录成果汇编的全过程[3]。成果质量抽查是数据调查类项目质量控制的重要举措,参考广东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质量抽查经验与办法,结合河湖名录成果特点,以《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河湖名录编制及电子标绘工作要求》[4]、《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进一步完善河湖名录成果工作要求》[5]为依据开展全省河湖名录成果质量抽查与查漏补缺工作。
全省河湖名录成果质量抽查,包括对已编制成果的抽查、以及未纳入名录疑似遗漏的河湖对象查漏补缺。外业质量抽查是针对已编制成果,其抽查要点分为河湖库塘全面抽查、代表性与随机性相结合、区分规模以上及以下河湖对象、区分问题类别共四方面;查漏补缺是以水利普查河湖库塘数据、DLG实体化水系图层、五小工程调查相关成果为依据,采用GIS空间分析技术及现场核查手段开展。本次质量抽查,有效解决了内业审核无法确认及影像难以判断的河湖对象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已编制成果质量,全省查漏补缺工作共增补河流长度约1.4万km。
2 抽查方案
2.1 已编制成果的质量抽查
1) 抽查范围
河湖名录成果质量抽查范围是全省21个地级市,各市按代表性原则选取两个县区(中山、东莞为镇街),所选县区包含河流、湖泊、水库、山塘四类河湖对象,且河湖对象数量在各市名列前茅。
2) 抽查数量
对抽查县区已编制的河湖名录成果,梳理各河湖对象内业审核无法确认或影像难以识别的问题,形成具有问题代表性的河湖对象清单,对清单按10%比例随机抽样[6],形成抽查县区的河流、湖泊、水库、山塘抽查范围。
3) 抽查要点
① 抽查对象涵盖河流、湖泊、水库、山塘,抽查县区各类河湖对象的抽查样本数,与辖区内河湖对象比例基本一致。
② 代表性与随机性相结合,代表性体现在抽查县区的河湖对象类别及数量在全市具有代表性,以及形成的河湖对象清单具有问题典型性;随机性是随机抽样的本质和特性[7],按科学抽样方式[8],按10%比例对具有代表性的河湖对象清单实施随机抽样,进而形成本次抽查县区的河湖对象抽查清单。
③ 区分规模以上、以下河湖对象。规模以上河湖对象,是指流域面积50 km2及以上河流、常年水面面积1 km2及以上湖泊和总库容10万m3及以上水库;规模以下河湖对象,是指流域面积50 km2以下河流、常年水面面积1 km2以下湖泊和山塘。一般情况下,规模以上河湖对象的资料相对翔实,以资料核查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实施质量抽查;规模以下河湖对象资料基本空白,以当地实际情况实施质量抽查。
④ 区分问题类别,针对内业无法确认的问题,如管护范围及管护岸别,需由辖区内熟悉行政边界及当地河长制管理人员,现场指认河段的管护范围及岸别;如河长填报问题,需在市、县、镇三级河长制办公室,补充收集辖区内最新的河长制工作方案,以当地发布的河长制工作方案为依据确认河长填报是否准确;针对影像难以识别河湖对象的问题,如影像的河流被两岸植物遮挡,无法准确判断河流形态,需现场对该河段进行拐点GPS记录,内业使用专业GIS软件处理拐点的GPS数据,进而确认河流的准确走势;如影像上的某片面状水域,是否纳入山塘名录编制存在意见分歧,需现场与村镇熟悉情况人员确认,从水域的功能及实际储水情况判断是否应纳入河湖名录编制。
2.2 河湖对象查漏补缺
河湖名录编制要求实现省内河湖全覆盖,针对规模以上河湖对象,主要通过广东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河湖库成果展开查漏补缺;对于规模以下河湖对象,全省资料基本空白,结合遥感影像对水体的识别结果,在剔除规模以上河湖对象的基础上,基于识别的水体展开详细的规模以下河湖对象查漏补缺。
利用遥感影像获取高精度的水体资源信息,是开展水体调查的一种重要方法和手段[9],水体物质组成对光辐射的吸收和散射决定了水体独特的光谱特征[10],本次采用的DLG实体化线状水系图层是由国土部门通过遥感识别技术提取的水体识别图层。河流对象的查漏补缺,分两种情形,包括整条河流漏报、以及江河源头区范围[11]漏报,在使用DLG实体化线状水系图层判断河流遗漏情况时,需严格区分。河流、湖泊、水库、山塘的查漏补缺技术要点具体如下。
1) 河流
省内河流密布、纵横交错,河流查漏补缺难度较大,一方面应排除非常年有水的山区沟壑,另一方面,规模以上及以下河流因参照资料不同需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判断,具体的解决办法及技术手段如下。
① 将遥感影像分别切换至枯水期、丰水期,两者对比判断是否常年有水,针对山区影像精度低的问题,以全省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高精度影像底图辅助判断;
② 规模以上河流的查漏补缺,以水利普查流域面积50 km2及以上河流矢量图层为判断依据,在专业GIS软件中叠加河湖名录编制的规模以上河流标绘图层(见图1),按“与源图层要素相交”、“在源图层要素的某一距离范围内”等空间处理技术,识别可能遗漏的规模以上河流。
图1 规模以上河流的查漏补缺(广州市)
规模以下河流的参照资料少,其查漏补缺以国土部门通过遥感识别提取的DLG实体化线状水系图层(见图2)为主要判断依据,DLG实体化线状水系图层对水系识别过细且不标注河流名称,很多非常年有水的山区汇水沟壑亦包含在内,在专业GIS软件中叠加河湖名录编制的规模以上及以下河流标绘图层,经识别得到可能遗漏的规模以下河流,需逐条判断是否常年有水并与当地确认河流名称。
③ 另外,需判断河流缺漏类别,判断属于整条河流漏报或源头段漏报等类别。
图2 DLG实体化线状水系图层(广州市)
2)湖泊
广东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仅登记省内常年水面面积1 km2及以上的7宗湖泊,对本次湖泊查漏补缺的参考作用有限,随着近年来城市化快速发展,各地建成越来越多用作景观或兼有行洪排涝功能的湖泊。
针对此类情况,一方面通过网络搜索、地图检索的方式查找湖泊,另一方面通过排查DLG实体化面状水体图层,确认其指向的面状水域是否具备湖泊特征。
3) 水库
水利普查共登记全省8 408宗水库,包括大(1)型水库7宗、大(2)型水库32宗、中型水库343宗、小(1)型水库1 563宗、小(2)型水库6 463宗。水库的参照资料齐全,但水利普查成果的时间节点为2012年,距今已有8 a,各地存在不同程度的水库报废、降级为山塘、合并、扩建及新建现象。
因此,为确保水库查漏补缺工作的准确、有效,需结合全省水利统计工作每年更新的水库信息,对水利普查的水库成果加以修正、完善,作为水库查漏补缺的判断依据。
4) 山塘
山塘的查漏补缺,主要以水利普查的塘坝窖池统计数据、以及五小工程调查的山塘成果为依据开展。水利普查仅以村为单元统计各村的塘坝滘池数量,无具体的山塘名单及准确位置;五小工程调查虽包含山塘的具体名称、经纬度位置坐标,但仅纳入部分山塘,因此,需两者结合开展山塘的查漏补缺工作。
3 开展情况
广东省河湖名录成果质量抽查,开展时间为2018年11月至2019年3月,质量抽查流程见图3,具体开展情况及采用技术手段说明如下。
图3 质量抽查流程示意
1) 确定抽查县区,按抽查县区的河湖库塘数量在全市的代表性原则筛选,全省抽查县区清单见表1。
表1 抽查县区清单
2) 对于已编制的河湖名录成果,在抽查县区的问题代表性河湖对象清单中按10%比例随机抽样,覆盖河湖库塘四类对象;对于河湖对象的查漏补缺,在其抽查县区疑似遗漏河湖对象清单中按10%比例随机抽样。
3) 质量抽查内业工作,组织抽查市的各县区座谈会,会上说明抽查市河湖名录成果存在的共性问题,并交流各县区河湖名录编制心得、经验;现场查阅资料,核查抽查县区的河湖名录指标填报依据[12]。
4) 质量抽查外业工作以现场确认、GPS记录等方式开展,采用的手持GPS定位精度达亚米级、数据更新率1次/s。经现场定位,内业用GPS自带程序导出定位点及轨迹数据,在专业GIS软件中加载GPS测量数据,分别整理湖库塘的点状位置及河流轨迹线路。
5) 根据质量抽查情况,编制质量抽查报告,抽查报告包含本次抽查要求与流程、抽查地市存在的共性问题、抽查县区的抽查对象清单及现场复核情况、以及整改意见等内容。本次抽查县区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通过及时下发质量抽查报告,督促抽查县区及未抽查县区进一步修改完善河湖名录成果。
4 工作成效
本次全省河湖名录质量抽查取得了重大成效,具体包括:
1) 确保了各地市严格按全省统一的河湖名录编制要求开展工作,并学习、总结了地市的先进经验。
2) 经现场核查,解决了内业无法确认的行政边界、管护范围及管护岸别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全省河湖名录成果质量,为河流、湖泊、水库、山塘的河长制精细化管理提供数据质量保证。
3) 全省河流、湖泊、水库、山塘的查漏补缺成效显著,河流的查漏补缺尤为突出,全省共增补河流长度约1.4万km。
5 结语
本文从已编制成果的抽查、河湖对象查漏补缺两方面分别阐述其工作要点、工作流程。全省河湖名录成果质量抽查,进一步提高了已编制成果质量,通过内业全面排查及外业现场核查,全省共增补河流长度约1.4万km,成效显著,本次质量抽查的技术要点、工作流程能为同类工作的质量抽查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