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日本有关拟定丁子香酚最大残留限量的通报》的评议
2021-11-29
中国渔业质量与标准 2021年5期
WTO/TBT-SPS国家咨询中心农业农村部联系点《关于请对日本有关拟定丁子香酚最大残留限量的通报提交官方评议意见的函》(农业农村部联系点函〔2021〕158号)收悉。该通报(G/SPS/N/JPN/847)的主要内容为日本厚生劳动省拟修订《食品卫生法》下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等标准规范(修订农药残留标准),其中涉及到水产品的内容是维持丁子香酚(又名丁香酚)在鲑形目鱼类(例如鲑和虹鳟)、鳗形目鱼类(例如:鳗鲡)、鲈形目(例如鲣、竹荚鱼、鲭、黑鲈、海鲷和金枪鱼) 、其他鱼类、甲壳类动物中的临时最大残留限量(MRLs)0.05 mg/kg不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组织有关专家对该通报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对外评议意见
目前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欧盟和中国均未对水产品中丁香酚制定最大残留限量,新西兰食品安全管理局通过对丁香酚在水产品中的风险评估后,将丁香酚修订为不需要制定最大残留限量的兽药。
综上所述,日本拟定丁香酚在水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与CAC标准以及国际通行做法不符,通报中也未提供相关风险评估报告,建议请日本进一步提供相关科学依据。
二、对内措施建议
丁香酚在水产养殖业中有被作为麻醉剂使用的报道,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加大对丁香酚的基础研究,对中国水产品进行抽样检测,掌握丁香酚在水产品中的残留状况并进行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