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粮于民:冀鲁豫根据地与太行根据地的一项群众路线实践(1940-1945)
2021-11-29张晓华赵朝峰
张晓华,赵朝峰
(北京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875)
1940年以后,中共的粮食工作形势严峻。日伪试图控制整个华北,对华北各抗日根据地的“扫荡”愈加频繁,各抗日根据地粮食损失严重,与此同时在“溶共、防共、限共、反共”的方针下,国民党也限制中共的征粮工作,自然灾害的频发更加剧了中共的粮食危机。保护好现有粮食成为中共的重要议题。但中共没有集中保管粮食的粮仓,同时为了防止敌伪抢粮,也不能采用集中存粮的办法。因此,中共只能选择“藏粮于民”①藏粮于民政策包括藏民粮和公粮,但本文侧重论述群众藏公粮的问题。——要求群众将民粮分散埋藏,秘密埋藏;将公粮实行分户负责保管,秘密埋藏的方法---以适应战争形势。藏粮于民不仅需要群众提供地方,更重要的是需要群众保密,戎伍胜认为,“埋藏和分散之公粮,如技术提高,方式优良,固然可减少损失,但依靠群众保守秘密尤为重要”②戎伍胜:《关于粮食工作的几点重复说明》,(1942年9月22日),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编辑组:《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1》,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0年,第963页。。这就意味着藏粮工作需要良好而坚固的群众基础。然而在藏粮实践中,中共的藏粮工作并非一帆风顺,群众在藏粮积极性、藏粮方法、保守秘密、平衡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等方面的问题时刻考验着中共的群众工作能力。目前,已有的研究成果多将藏粮研究附于中共与敌的粮食斗争研究中,并较多关注藏粮技巧和方法,对藏粮中的群众关注尚不是很多。但藏粮工作的重要主体是群众,“藏粮于民”意味着“民”也十分重要,尤其是冀鲁豫根据地大部分地处平原地带,相比地处山区的抗日根据地,其藏粮工作危险性更高,藏粮更加困难,这就更考验中共的群众工作能力。另外,太行根据地虽多地处山区,藏粮危险性相对平原地区略低,但中共在此发动群众藏粮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因此,本文在所掌握材料的基础上,论述1940-1945年间,冀鲁豫根据地、太行根据地藏粮的原因、藏粮于民的困境、应对措施以及相关启示,希望为当下中共更好地践行群众路线提供借鉴之处。
一、初衷:冀鲁豫、太行抗日根据地藏粮的原因
1940年以后,日伪频繁、残酷的“扫荡”和疯狂地抢粮给华北各抗日根据地带来严重的粮食危机。《新华日报》(华北版)的报道指出:“由于敌寇秋冬之际在各地‘扫荡’中肆行焚掠,某些地区损失了一部分粮食,这个损失不能不使我们的屯粮工作受到相当的影响”①《论目前屯粮工作》,《新华日报》(华北版)社论,(1940年12月19日)。。为达到控制整个华北的目的,日伪经常在其军事“扫荡”的配合下对华北各抗日根据地抢粮、烧粮、高价收买根据地的粮食并严密封锁各抗日根据地的粮食。尤其是随着日军深陷太平洋战争,华北敌占区的粮食恐慌日益严重。1943年,据伪报记载,“目前平津各大城市饭铺,半数以上都卖玉茭窝头与高粱面杂粮,其价格超过白面”,“伪报纸极力鼓吹吃代用品,比较好粮食商人又多渗入五角皮、土粉等,人民情绪极为不稳,现敌人正以全力向华北蒙疆各地攫掠收买杂粮以图维持”②《战线》(第105期),1943年3月15日,中共晋察冀北岳区党委出版。。这种情况下,为实现战略图谋、摆脱粮食困境,日伪对华北各根据地的粮食更加虎视眈眈。日伪还欺骗敌占区部分落后人民来根据地抢粮,同时造谣说八路军将对此采取报复手段,“号召敌占区人民将粮食送往城里或据点内保存,然后再实行强制购买这些粮食等”③《冀鲁豫行署关于贯彻秋征继续藏粮清理扫荡中公粮损失的指示》(1943年11月15日),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档案馆:《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财经史料选编(河南)4》,北京:档案出版社,1985年,第261页,第260页,第260页。。这样,各抗日根据地不仅现粮遭到损失,同时在敌占区也难收购到粮食。
在此背景下,冀鲁豫根据地、太行根据地的粮食受损极重。1942年8月,“长治的日伪军分十路包围30多个村庄大肆抢粮,仅宋庄、白兔、河湃三个村,就被抢去5.2万多斤粮食。同年10月,日伪军在韩壁一次抢去10万多斤粮食”④太行革命根据地史总编会编:《太行革命根据地史稿》,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171页。。1943年10月,日伪长达一个多月的“扫荡”给冀鲁豫根据地造成空前的粮食损失,“这样巨大的损失不单在边区是空前的,即在华北来说也是空前的”⑤《冀鲁豫行署关于贯彻秋征继续藏粮清理扫荡中公粮损失的指示》(1943年11月15日),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档案馆:《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财经史料选编(河南)4》,北京:档案出版社,1985年,第261页,第260页,第260页。,此次粮食损失主要体现在,其一,“遭受敌人破坏与掠夺最严重的地区的村庄的群众生活正处在饥饿的环境中”,其二,造成了冀鲁豫边区在1944年春“军需供给上粮食困难与危机”,其三,此次“扫荡”影响了中共在冀鲁豫边区的征粮工作,“各地秋征除一部分县份外,大部分均还未完成任务”⑥《冀鲁豫行署关于贯彻秋征继续藏粮清理扫荡中公粮损失的指示》(1943年11月15日),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档案馆:《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财经史料选编(河南)4》,北京:档案出版社,1985年,第261页,第260页,第260页。。为避免此类粮食损失,打击敌人的抢粮行为,藏好粮食成为反抢粮斗争中的重要一环。
1939年1月,国民党五届五中全会确定了“溶共、防共、限共、反共”的方针,6月,国民党政府秘密制订了《共党问题处置办法》,规定八路军与新四军“必须遵照军政部统筹规定,绝对不准自由招募,尤其不准就地征粮或收缴民枪,乘机扩充私有武力”⑦魏宏运:《中国现代史资料选编4 抗日战争时期》,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612页。。在此情况下,各根据地的粮食储存量更捉襟见肘。在太行根据地,1939年初“国民党修博武县政府威胁群众不得同八路军工作团接近,不得卖给工作团粮食,工作团从山西运来的粮食也被截留”⑧太行革命根据地史总编委会:《太行革命根据地史稿》,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67页。,国民党在山西的某专署“命令保甲长不准八路军工作团进村工作,断绝粮食供应,进而驱赶工作团”⑨《太行革命根据地史稿》,第68页,第74页。。在冀西,国民党侯如墉等部在农村“吊打抗日区、村干部,抢粮逼款,甚至暗杀抗日干部”⑩《太行革命根据地史稿》,第68页,第74页。。1940年,朱德提到,国民党朱怀冰部到达涉县、磁县、武安后,“即筑堡挖壕,向贾壁重重包围,绝我给养,断我交通,杀我工作人员,摧残该地民众抗日组织”[11]《新华日报》(华北版),1940年3月2日。。
还应看到,自然灾害造成粮食减产,而战争又使灾荒扩大化,群众粮食匮乏现象突出,这对冀鲁豫、太行抗日根据地的粮食储备、供应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冀鲁豫边区昆张支队队长吴忠回忆到:“1942年,华北大旱,大灾荒,天不下雨,有的地方旱的颗粒不收。难民成群,从北往难压”,至于粮食,“敌伪顽会匪向老百姓要,灾民伸手向老百姓要,我们的军队、政府、机关也得向老百姓要”①吴忠:《三进昆张地区夺取了对敌斗争的主动权》,常连霆:中共山东省委党史研究室、山东省中共党史学会:《山东党史资料文库(第17卷)》,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313页,第319页。。在冀鲁豫根据地的沙区,1941、1942年粮食歉收,1943年春因降水量极少,春耕也难以进行,更不容乐观的是,受日寇1940年“五五扫荡”、1941年“四•一二大扫荡”、1942年10月的“扫荡”影响,灾荒更加扩大化、严重化。1943年,太行第五、六分区“大多数灾民每日用四两小米维持生活,已不可得,饿死人的现象即将发生,溺婴的事情,更屡见叠出”②《五、六分区纺织救灾工作须知》(1943年1月25日),河南省档案馆、河南省财政厅:《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财经史料选编(河南)3》,北京:档案出版社,1985年,第39页。。在此情况下,中共难谈征粮、屯粮工作。
可见,日伪的“扫荡”、抢粮,国民党对中共征粮的限制,自然灾害造成各根据地粮食匮乏等因素给中共的粮食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因此,做好藏粮工作成为中共化被动为主动的一个重要途径。如冀鲁豫区党委所认为的,“我之斗争能否展开,敌之战果能否取得与巩固,均将依靠粮食来保证,谁饥谁饱是胜利(与否)的关键。目前边区对藏粮的认识与经验均极不够,如不加以注意,必遇到极大困难”③《冀鲁豫区党委关于反扫荡的指示(1942)》,常连霆、中共山东省委党史研究室、山东省中共党史学会:《山东党史资料文库(第9卷)》,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577页。。
二、困境:组织动员与群众藏粮的踟蹰消极
虽然冀鲁豫、太行抗日根据地希望尽快将藏粮工作落实,然而日伪频繁“扫荡”带给群众的恐惧,群众对藏粮安全性的顾虑,部分机关、干部的工作作风以及群众懒于藏粮等因素,给中共动员群众藏粮增加了重重阻力。
(一)日伪“扫荡”下群众的恐惧心态
日伪“扫荡”给群众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和恐慌情绪,在此背景下,群众帮助中共藏粮需要极大的政治觉悟和勇气。据冀鲁豫根据地昆张支队队长吴忠回忆:在敌伪的威逼下,“我们八路军到哪个村,哪个村就得报告,要不报告,就得受罚,抓人,烧房子,罚款。凡是我们八路军到过的地方,住过的地方,敌人总是把老百姓搞得很苦。致使老百姓误认为八路军带给他们的不是好处,而是灾难”,谈到征集公粮,“某一村给我们八路军送了公粮,如果让敌人知道是不得了的”④吴忠:《三进昆张地区夺取了对敌斗争的主动权》,常连霆:中共山东省委党史研究室、山东省中共党史学会:《山东党史资料文库(第17卷)》,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313页,第319页。。至于藏粮,敌人在“扫荡”中对人民进行残忍的毒打和威胁,“并有计划有重点的搜索藏粮,有的村庄被搜索达3天以上”⑤《冀鲁豫行署关于贯彻秋征继续藏粮清理扫荡中公粮损失的指示》(1943年11月15日),《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财经史料选编(河南)4》,第261页。,群众场里的粮食则经常惨遭焚烧。中共干部王俊贤回忆敌人搜索村仓库公粮时讲到:“敌人仇视我给八路军办事,一进我家,便摔碗杂盆、翻箱倒柜,挖地三尺,将财物抢劫一空。还烧死了三窝蜜蜂,临走时牵走我家一头大黑驴,并连我父亲带走,扣押到沙岗村临时监狱死死不放,让我拿出500斤小米赎父亲,我不出米,敌人不放人,对我父亲更加刻薄,不让吃饭,一直拖到腊月三十日,我托地下组织崔某于三十黄昏营救父亲出了虎口,连我家大黑驴也牵回来了,这样一来,沙岗胡掳队对我更加恼火,托我邻友李某捎来口信,要杀我的头,烧我家的房子……这种威胁动摇不了我的革命意志”⑥王俊贤:《忆皮定均与备战仓库》,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南省安阳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安阳文史资料 第4辑》,1989年,第47页。。可以看到,王俊贤的回忆反映了群众帮中共藏粮的危险性,同时坚定的革命意志让身为干部的王俊贤并不因敌伪的暴行而妥协。但对缺乏政治觉悟、不具备革命意志的部分普通群众来说,面临同样的威胁时,群众是否愿意藏粮以及是否能保守藏粮的秘密就难下定论了。
(二)群众对藏粮安全性的担忧心态
群众不愿藏粮的另一个原因是,对藏粮的安全性有着重重顾虑,担心将粮食埋藏远了会被偷盗。这一点从文学作品《吕梁英雄传》的相关描述可窥一二:“有的人家却私下里说:‘嗨!真是脱了裤子放屁--找麻烦咧,有民兵保卫,万无一失。再说十冬腊月滴水成冰,牲口寄到村外,又没棚,又没圈,冻死谁赔啊?’”①马烽、西戎著:《山药蛋派经典文库 吕梁英雄传》,太原:北岳文艺出版社,2015年,第107页。这一段描述反映了群众出于太平观念而懒于空舍清野以及对牲畜、粮食一类的财产损失的担心。艺术来源于现实,冀鲁豫、太行根据地的群众对藏粮安全性的确存在担忧。1942年2月,中共中央北方局、华北军分会要求太行根据地“应确实地进行空舍清野工作,反对在这一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反对小偷对空舍清野工作的破坏和阻碍”②孔繁芝主编,山西省档案馆编:《太行党史资料汇编 第5卷 1942.1-1942.12》,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18页。。由此可知,在太行根据地,的确有小偷偷盗过群众的财物,这其中,粮食占比例是很大的。1942-1943年间,严重的灾荒引发社会秩序的混乱,太行区“小偷盗窃之案件普遍发生,偷盗抢劫公粮”③《太行区四二、四三两年的救灾总结》(1944年8月1日),《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财经史料选编(河南)2》,第154页。。1943年,冀鲁豫边区也存在同类现象,沙区县政府处理的案子“95%以上不是打离婚就是闹盗匪”④《冀鲁豫的救灾工作》(1943年4月),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编写组:《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料选编2》,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0年,第365页。。如此情况下,群众对藏粮安全有担忧也不无道理。如果公粮被偷,对藏粮户和中共工作人员来说,问题都将复杂化,容易出现借口被盗(实际未遭偷盗)虚报损失、藏粮确遭盗窃则多报损失或用坏粮食来弥补损失的现象,例如,冀鲁豫根据地“个别村庄或民户乘敌伪扫荡抢掠或曾路过之机会或借口被盗(实际上未遭损失)而虚报损失,以自己的坏粮食来赔偿,美其名曰对公粮极尽爱护之责,借以混淆视听”或“确遭盗害而借以多报损失,以达其盗得粮食之目的”⑤《冀鲁豫行署关于加强公粮保护杜防损失确保军食的供给指示信》(1943年4月22日),《财经工作资料选编》(上册),第834-835页。,“范县榆林头村报损失公粮五万斤,实际调查结果,公粮损失不足一千斤”⑥《冀鲁豫行署关于贯彻秋征继续藏粮清理扫荡中公粮损失的指示》(1943年11月15日),《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财经史料选编(河南)4》,第865页。。当然,也不排除有些群众的确担心公粮藏到远处被盗,不愿承担风险而拒绝配合藏粮工作。总之,提高藏粮的安全性,既可提高群众藏粮的积极性又可尽量避免群众借口粮食被盗而虚报损失的问题。因此,中共解决藏粮安全问题刻不容缓。
(三)群众对藏粮的侥幸心态
有些群众凭着险要的地势或麻痹的太平观念,懒于藏粮。太行区昔东“鸦窝、西掌、楼上等村,以为自己是小村,地形又险要,而不空舍清野,工作同志也未进行耐心说服,结果被敌烧杀一光”⑦《子弟兵太行军区命令——关于昔东反扫荡的经验教训》(1941年5月),山西省档案馆:《太行党史资料汇编第4卷 1941.1-1941.12》,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338页。。同样,冀鲁豫根据地某地的群众也对藏粮抱有侥幸心态,“1941年以前上级号召藏粮,因没吃过亏,藏粮就不那么认真”,结果“很容易就被会门发现都给挖光了,所以吃了大亏”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南省安阳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安阳文史资料 第14辑》,2005年第176页。。
(四)有待改善的干部素质
机关、干部在践行藏粮于民政策的过程中,其态度、方法、作风也与群众的藏粮态度息息相关。藏粮工作中,干部存在的问题如下:
第一,有些机关和干部工作态度不认真,懒于调查研究。“不进一步注意藏粮工作,不注意切实掌握数字,只听下级报告,不检查实际收入,形成征收报告多,实际收入少,纵容存空条现象”①《冀鲁豫行署关于麦征工作的指示》(1944年4月28日),《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 第1辑》,第1007页。。这种“纵容存空条”的现象甚至引发了群众“利用空存条的弱点企图抵赖”的行为,给藏粮工作造成损失。冀鲁豫根据地有些群众“借口所存放之粮食实际上并未收敛起来,现在民家无粮,企图抵赖,以达其豁免、或至少可以缓交或麦收后再补”,“有的村庄一方面利用空存条,作掩护企图豁免或缓交,另一方面又将本村所收到的支粮证透过另一村庄(不欠公粮的村)即刻向政府换取现粮,以达其长久拖欠之目的”②《冀鲁豫行署关于加强公粮保护杜防损失确保军食的供给指示信》(1943年4月22日),《财经工作资料选编》(上册),第834-835页。。
还有些粮食管理机关出现了“总局不知分局,分局不知县局,县局不知区,区不知村”③戎伍胜:《关于粮食工作的几点重复说明》(1942年9月22日),《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1》,第959页。的现象。甚至在粮食保管上,“存放粮食不登记,调动人员不予登记,日子一久即遗忘了”④《关于整理冀鲁豫区粮食工作的意见》(1943年1月11日),《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1》,第975页。。前文提到,1942-1943年,冀鲁豫根据地面临严重的天灾,群众在难以度日、政治觉悟有待提高的情况下,很容易对藏在自家的公粮起私自动用之心。这样一来,有些群众便抓住粮食管理上的漏洞,采用各种办法企图将藏的公粮占为己有。有的村庄将存放的小米“暂时隐匿起来,只承认点豆子或其他杂粮,利用折合上的便宜,取得窃换之实惠”,“有的利用不同的秤收支,从短秤中私饱一部分粮食,还有的于运输途中,乘隙取出一部分粮食埋入地中,车返回时再取带回家者”⑤《冀鲁豫行署关于加强公粮保护杜防损失确保军食的供给指示信》(1943年4月22日),《财经工作资料选编》(上册),第834-835页,第834-835页。。更有群众将“私粮损失报成公粮损失”⑥《冀鲁豫行署关于贯彻秋征继续藏粮清理扫荡中公粮损失的指示》(1943年11月15日),《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财经史料选编(河南)4》,第865页,第865页。。至于虚报者,“有的是村长虚报,有的是村中集体虚报,有的是存户私自虚报”⑦《冀鲁豫行署关于贯彻秋征继续藏粮清理扫荡中公粮损失的指示》(1943年11月15日),《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财经史料选编(河南)4》,第865页,第865页。,情形不一。还有更无所顾忌者,“有些村庄将所存放之公粮以村为单位擅自分食或存粮民户私自取食”⑧《冀鲁豫行署关于加强公粮保护杜防损失确保军食的供给指示信》(1943年4月22日),《财经工作资料选编》(上册),第834-835页,第834-835页。。
另外,一些粮食机关也不注意经常检查粮食成色。这造成有些存粮村或民户“于公粮中掺加秕糠或沙土(有一百公斤粮中达十五斤之多者),而强说此项坏粮食即系原存之公粮,以达窃取一部粮食之目的”或“于公粮中掺以水分或将粮食置放于潮湿地面上(于过秤前一夜行之,每百斤即可重十余斤),吸收水湿以增加其重量,甚至还有故意引水入坑,使粮食潮湿腐烂引为借口,以达其窃得粮食之阴谋”⑨《冀鲁豫行署关于加强公粮保护杜防损失确保军食的供给指示信》(1943年4月22日),中共冀鲁豫边区党史工作组、财经组:《财经工作资料选编》(上册),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834-835页。。
第二,部分干部错误得认为群众是落后群体,在工作方法上强迫群众藏粮。在太行根据地,平东县出现了单纯命令强迫藏粮的现象,造成“部分群众不明白道理”⑩《边区政报》,第39期,1944年3月1日。。在冀鲁豫根据地,“有些村庄空室清野时,老百姓不愿迁居者,区公所竟以其不搬家而吊打之”[11]杨尚昆:《根据地建设中的几个问题》,《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 第1辑》,第154页。,这种强迫命令的工作方式难免影响群众藏粮积极性甚至引发群众误解中共藏粮工作的本意。
第三,中共某些机关部队重复征粮以及浪费风气无形中增加了群众的负担,群众对此表示不满。一些机关部队在征粮时工作不深入,图简便轻松而乱征粮,“有些地区因对村地亩数字不清楚,放弃艰苦的清理与清算工作,而马虎从事的仅给村布置一下每亩征收数字,不确定该村应负担总额,使征收数字可以自流增减”①《关于整理冀鲁豫区粮食工作的意见》(1943年1月11日),《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1》,第975页,第973页,第975页,第975页。。粮食统筹统支的政策也出现各自为政的现象,有些机关部队乱用红白条征粮,“不问该村应负担粮食是否已经超过,而且不用法定的支付证件,随意开一个红白条就向村子里强要”②《关于整理冀鲁豫区粮食工作的意见》(1943年1月11日),《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1》,第975页,第973页,第975页,第975页。。在用红白条征粮时,“哪个村态度好,就要的多,负担多少不封顶”,群众对此很有意见,“说八路军鞭打快牛”③成润:《抗日战争初期的粮食工作的忆》,中共冀鲁豫边区党史工作组财经组 :《财经工作资料选编》,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966页。。“有些部队,实行取三份粮,支付令取一份,粮票取一份,红白条子再取一份,对粮票存根不让它在实际应用时去起一定作用,领到就截留下,以求简单省事,以便利少数人,倒换其他商品或出卖粮票”④《关于整理冀鲁豫区粮食工作的意见》(1943年1月11日),《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1》,第975页,第973页,第975页,第975页。。另外,有些机关干部浪费公粮,私自改善生活,“对不应吃公粮人员纵容不问,用公粮来支持机关生产与合作社,名义是自己生产来改善生活,实质上是以公粮来改善生活”⑤《关于整理冀鲁豫区粮食工作的意见》(1943年1月11日),《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1》,第975页,第973页,第975页,第975页。。不难预见,征粮工作的混乱、某些机关的浪费行为必然增加群众的负担,破坏中共在群众中的形象,在此情况下,群众难以响应中共的藏粮政策。
第四,有些群众认真遵守了藏粮原则,却因某些干部的僵硬做法对藏粮政策摸不着方向。这无形中也打击了群众藏粮的积极性。例如,太行偏城某区区长“在备战时为限期完成藏粮,群众请求晒一天后再埋而不准”⑥《晋冀豫区武委会关于反“扫荡”中武委会工作的总结》(1941年12月),《太行党史资料汇编 第4卷1941.1-1941.12》,第963页,第977页。,“群众为保守秘密不愿白天藏粮而夜间进行,干部不知道,强迫群众白天进行”,还有,干部指定了埋粮地区并“检查群众埋粮的地方,在演习时挖出群众埋藏过的东西”⑦《晋冀豫区武委会关于反“扫荡”中武委会工作的总结》(1941年12月),《太行党史资料汇编 第4卷1941.1-1941.12》,第963页,第977页。,这些做法显然违反了藏粮的秘密性。这样一来,虽然群众遵循了藏粮原则,但干部工作中的僵硬又迫使群众违背了藏粮原则。群众难免在遵循藏粮原则和听从干部命令之间摇摆不定。
藏粮于民的目的是更好的保障粮食安全,然而在实践中,上述因素造成藏粮于民的政策陷入困境,群众非但没有最大程度的保障粮食安全,甚至成为公粮的损害者,有悖藏粮初衷。所以,如何使群众认识到藏粮的重要性,调动群众藏粮的积极性,真正落实“藏粮于民”的政策,成为中共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应对:抗日根据地化解困境的举措
为克服藏粮困境,真正实现“藏粮于民”,团结群众力量积极抗战,中共在群众、干部、粮食管理方面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一)做好藏粮宣传,减轻群众藏粮负担
针对群众慑于日伪的残酷“扫荡”不敢帮助中共藏粮的问题,中共积极增加群众对抗战胜利的信心,向群众宣传藏粮对抗战胜利的重要性,使群众认识到与其被动的担心日伪的“扫荡”,不如积极帮助中共藏粮,为抗战胜利添砖加瓦。中共主要采取藏粮运动、群众大会、文艺演出等形式动员群众藏粮。长治儿童团的“五不运动”即与藏粮运动相结合:“不给敌人带路,不给敌人送信,不吃敌人的糖,不念敌人的书,不告诉敌人藏粮的地方”⑧长治市老区建设促进会:《长治革命老区》,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76页。。至于群众大会,冀鲁豫边区群众团体主要“通过各自组织系统先行讨论护粮意义与办法,然后召开群众大会进行普遍宣传,团体要在会上号召会员在护粮上起模范作用”⑨《冀鲁豫行署关于秋征工作的指示》(1943年8月1日),《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1》,第1002-1003页。。与藏粮相关的文艺演出也备受青睐。1943年,流行于太行区辽县的花戏《生产劳动》⑩李明珍、刘瑜、刘瑞琪:《左权小花戏》,北京:新世界出版社,2015年,第12页。宣传了浇地、收割、藏粮等内容,受到领导肯定并在全县推广演出。衡水歌谣《坚壁清野》[11]《坚壁清野》(1942),中共衡水地委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衡水地区抗日歌谣选》,1988年,第161页。更将群众藏粮与抗战胜利紧密结合,鼓励了群众抗战的信心!
在藏粮宣传内容上,中共认为,“一方面,要向民众解释政府的法令,另一方面,也要揭破敌寇汉奸破坏我抗日根据地的各种造谣欺骗”①《论目前屯粮工作》,《新华日报》(华北版)社论,(1940年12月19日)。。尤其是“对敌人造谣‘只抢公粮,不抢民粮’的谎言,应用事实予以揭破”②《冀鲁豫行署关于贯彻秋征继续藏粮清理扫荡中公粮损失的指示》(1943年11月15日),《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财经史料选编(河南)4》,第263页,第263-264页。。冀鲁豫行署还试图使群众意识到公粮和民粮同样重要,“保护公粮和民粮的安全和利害是共同的,任何一方面的损失都直接是根据地的损失,公粮的损失也都是群众间接的损失”③《冀鲁豫行署关于贯彻秋征继续藏粮清理扫荡中公粮损失的指示》(1943年11月15日),《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财经史料选编(河南)4》,第263页,第263-264页。,“私用公粮不仅违犯了抗日利益,而且违犯了大家的利益”④《冀鲁豫行署关于秋征工作的指示》(1943年8月1日),《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1》,第1003页。。
减轻群众藏粮负担是动员群众藏粮的又一重要措施。“假若老百姓因为负担过重而消极与我们脱离,那么不管我们其他政策怎样正确,也无济于事”⑤《中央关于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敌后抗日根据地工作的指示》(1941年12月17日),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 第13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第265页。。首先,中共尽量在藏粮成本上减轻群众的经济压力,给群众藏粮保管费,从而将群众的藏粮热情和群众利益相结合。保管费主要有三种形式。其一,向群众赔偿或提供藏粮需要的物质设备,例如席子、草扇子一类的工具。如果借用群众的席子腐烂,要给群众适当赔偿或工作人员自己购席供群众藏粮使用,费用主要来自“各专区按需屯粮总数的千分之一点五”⑥戎伍胜:《关于粮食工作的几点重复说明》(1942年9月22日),《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1》,第963页。。至于群众埋藏粮食所需要的草扇子,各存粮村“由财粮委员会根据需要情形负责编制草扇子由其统一保管,并于存放公粮时分配各存粮户使用。编制草扇子所需用之柴草麻,准向政府报销(事先应由区批准)”⑦《冀鲁豫行署关于颁发“冀鲁豫区抗日公粮保管暂行办法”并通知执行中应注意事项的训令》(1944年6月14日),《山东党史资料文库 (第12卷)》,第328页,第329页,第329页,第330页。。其二,按保管时间给保管户发放保管费,“保管费按照保管什么粮食发给什么粮食”,“保管时间在第一个月以内者,每百斤公粮发给保管费一斤。保管时间超过一个月在第二个月者,每百斤公粮再发给保管费半斤。保管期间超过两个月者,第三个月每百斤公粮再发给保管费四两。以后保管时间每增加一个月,每百斤公粮再发给保管费四两,至十个月为止。超过十二个月以上者,不再增发保管费”,如果保管公粮达到一千斤以上,“不论时间长短,付给保管户因埋藏公粮用草五十斤”⑧《冀鲁豫行署关于颁发“冀鲁豫区抗日公粮保管暂行办法”并通知执行中应注意事项的训令》(1944年6月14日),《山东党史资料文库 (第12卷)》,第328页,第329页,第329页,第330页。。其三,用藏粮所需劳动力与支差相抵消。“保管户因保护公粮(如埋藏翻晒等)所用人力准作该户在本村应负担支差数目”⑨《冀鲁豫行署关于颁发“冀鲁豫区抗日公粮保管暂行办法”并通知执行中应注意事项的训令》(1944年6月14日),《山东党史资料文库 (第12卷)》,第328页,第329页,第329页,第330页。。此外,群众在认真埋藏公粮并保守秘密的前提下,如果遇到敌伪抢掠或盗窃,要及时向政府报告,经政府查明,可根据不同情形“准予报销损失之一部或全部”⑩《冀鲁豫行署关于颁发“冀鲁豫区抗日公粮保管暂行办法”并通知执行中应注意事项的训令》(1944年6月14日),《山东党史资料文库 (第12卷)》,第328页,第329页,第329页,第330页。。这类措施可使群众明白,藏粮遭到抢掠或盗窃可由政府分担损失,群众不必承担所有损失。对群众来说,这意味着藏粮的风险有所降低,藏粮积极性也就有所提高。
中共采取的救灾措施,也从侧面减轻了群众的负担,有利于“藏粮于民”的落实。对灾民的救助加深了群众对中共的良好印象,这极利于其响应中共的藏粮政策,群众在解决吃饭问题后,私自动用公粮的问题也得到缓解。太行根据地、冀鲁豫根据地的救灾措施主要包括生产救灾、节食救灾、减轻群众的公粮负担。其一,生产救灾,其中纺织合作事业开展得如火如荼,极大缓解了灾荒问题。1943年,冀鲁豫沙区办的纺织合作社几乎把一半受灾妇女纳入,“工商局以全力支持合作工作,合作社除降低贷款,给妇女棉花,高价收买棉布外,并预借一部工资,每人每日发谷子6两,棉布卖出后再折价扣除”[11]《冀鲁豫的救灾工作》(1943年4月),《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料选编2》,第366页。。同年,太行第五、六分区计划开展纺织救灾工作,通过向灾民提供棉花、纺车并收成品的方式帮助灾民生产自救。1944年4月,林北“全县组织起一千九百八十个纺织互助组,四千零二十八户,有八千五百六十一个妇女参加,共出产六万零五百九十四斤布,得到二十万零四千二百六十斤工资的米,按每人每天半斤米计,从正月到麦收(四个半月)可以养活四五千人”,“新收复区李家岗的老乡说:‘不是八路军抗日政府给咱想办法,早饿死啦!’”①《帮助灾民生产自救——林北组织两千个纺妇组得工资折米二十万斤》,《解放日报》(1944年6月4日)。。其二,节食救灾。1943年8月,太行第五专署提出“生产节食,渡过灾荒,迎接胜利”②《第五专署关于克服灾荒困难改变食粮定量厉行节约的命令》(1943年8月5日),《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财经史料选编(河南)3》,第61页。的口号,将节食救灾视为党政军与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的精神体现,同年11月,“太行区已实行部队每人每天一斤二两,政民干部每天每人一斤的粮食定量”,并计划在1944年2月后“部队减成一斤,政民减成十二两,不够吃,自己生产和以挖野菜来补”③《冀鲁豫行署关于贯彻秋征继续藏粮清理扫荡中公粮损失的指示》(1943年11月15日),《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财经史料选编(河南)4》,第266页,第261页。。1943年4月,对灾情严重的地区,冀鲁豫十九专署“号召全专军政全体工作同志,自四月一日起,每人节约小米5斤,由财粮局扣1斤,用作帮助无饭吃的灾民进行春耕”④《冀鲁豫第十九专署致函军政民各机关同志——节约食粮帮助沙区灾民春耕》(1943年4月7日),《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财经史料选编(河南)4》,第422-423页。。其三,减轻群众的公粮负担。以林县为例,该县1943年“所派公粮秋屯数内减一百石”,并根据具体情况对全县进行酌量普减,“由县区村,深得到户,深达每个分数”⑤《第五专署关于一九四三年度公粮减免数字的命令》(1943年10月10日),《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财经史料选编(河南)3》,第64页。。总之,中共的救灾工作成功密切了党政军民的关系,冀鲁豫根据地的老百姓说:“八路军不走啦,待咱真好,你看下多大本”⑥《冀鲁豫的救灾工作》(1943年4月),《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料选编2》,第367页。。正如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所认为的,党政军民机关部队在救荒中“说干就干,身体力行,为人民群众表率,影响群众自愿地跟着我们走道,也是有其重大意义和作用的”⑦《太行区四二、四三两年的救灾总结》(1944年8月1日),《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财经史料选编(河南)2》,第174页。。所以,在中共帮助群众度过灾荒的前提下,群众自愿、积极藏粮成为顺理成章的事。
(二)在整风运动中教育藏粮干部
前文提及某些干部在藏粮工作中存在某些不良作风,认为群众落后并强迫群众藏粮,甚至浪费公粮。整风运动的开展很大程度上纠正了这些干部的问题,密切了干群关系。太行根据地有些干部通过学习文件、讨论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省自身等方式暴露了其“个人享乐主义,说群众是群氓、阿斗、落后”⑧《深入开展整风运动》,太行革命根据地史总编委会:《太行革命根据地史稿 1937-1949》,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197-198页。等错误思想。同样的,冀鲁豫根据地的干部们正确认识了个人与群众的关系以及为什么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在藏粮工作中,干部们工作态度、作风有了明显转变,逐步在实践中贯彻群众路线,引导群众的同时积极“到群众中去,向群众学习一些更好的埋粮办法”⑨《冀鲁豫第十九专署关于埋藏公粮的指示》(1943年2月26日),《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财经史料选编(河南)4》,第413页。。1943年11月,冀鲁豫行署再次要求“各地应与群众共同研究,多创造新办法”⑩《冀鲁豫行署关于贯彻秋征继续藏粮清理扫荡中公粮损失的指示》(1943年11月15日),《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财经史料选编(河南)4》,第266页,第261页。。1944年,整风运动在冀鲁豫根据地大面积开展。冀鲁豫行署进一步强调“各级在布置与传达工作前,首先要以整风精神从观念上、作风上把本地区以往的征收工作检查一遍……关于今年麦征后的藏粮办法,掌握数字等问题,各级应召集各该下级主管部门人员进行详细的传达,对区、村干部必要时可以短期训练形式进行”[11]《冀鲁豫行署关于麦征工作的指示》(1944年4月28日),《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 第1辑》,第1009页。。在不断的培养和教育下,干部们主要从以下两方面改善藏粮工作:
在工作作风上,其一,干部发挥民主作风,尊重群众的藏粮方法。冀鲁豫根据地干部充分尊重群众的藏粮方式,群众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条件,自己生办法,千差万别,各出心裁,不强求一律,自己的办法多半对人保密。干部只是号召自己藏,并提出一些可以考虑的方法,供群众参考。采用什么办法由他自己决定”①成润:《抗日战争初期粮食工作的忆》,《财经工作资料选编》,第969页。。太行根据地黎城赵家栈村村干部“每月向群众报告一次仓库工作,开小组会,并实行了从上到下的批评检查,从批评检查中评选模范,并实行奖励。奖了村仓库的麦子,经过群众讨论,入股生利计划囤粮席子,又开荒种地,做仓库经费”②《太行区1945年财政工作中几个问题的初步总结》,《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 第1辑》,第734页,第733页,第734页。。赵家栈的群众认为在小满节前后必须翻晒粮食,这样才可保证粮食到秋天都不坏。这一建议得到中共干部的认可和推广,“赵家栈群众把小满节定为粮食翻晒节”③《太行区1945年财政工作中几个问题的初步总结》,《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 第1辑》,第734页,第733页,第734页。。其二,干部发挥实事求是的作风。以太行第五分区为例,该区要求干部树立保卫粮食的观念,改正过去检查藏粮工作中的一阵风或官僚主义等不良作风,代之以实事求是的作风,“提出眼到、手到、足到的口号”④《太行第五分区反抢粮斗争材料》(1944年),《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 第1 辑》,第1023页。。在这些口号引导下,赵家栈某干部每到下雨就会亲自检查粮食,“有一次去地里取粮,他怕坏了庄稼(苗子),即将洞口苗子移开,取粮后又照旧种上”⑤《太行区1945年财政工作中几个问题的初步总结》,《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 第1辑》,第734页,第733页,第734页。。
在工作态度上,干部认真负责,不断检查藏粮效果,杜绝“粮食一埋百事大吉,很少检查。因此粮食有烂掉的,有被偷的都不知道”⑥《冀鲁豫第十九专署关于埋藏公粮的指示》(1943年2月26日),《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财经史料选编(河南)4》,第411页。的现象。干部对粮食的检查主要侧重两方面,其一,为防止粮食腐烂,勤于检查粮食是否需要翻晒。1942年1月,中共干部在太行区黎城、平顺对藏粮工作“检查三次至六次”⑦戎伍胜:《对敌粮食斗争的策略和办法——经验的总结和介绍》(1943年6月1日),《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财经史料选编(河南)1》,第298页,第298页。,同年9月,戎伍胜再次强调“必须按期进行检查和翻晒工作,要确实做到粮食冬天可以数月一次,春末夏初之雨季更要经常检查与翻晒。责成一定人员负责,以免腐烂”⑧戎伍胜:《关于粮食工作的几点重复说明》(1942年9月22日),《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1》,第963页。。其二,多检查粮食成色、藏粮是否规范,藏粮手续是否完善。1943年8月,冀鲁豫行署要求干部“对粮食成色、储存手续及存放办法要切实分村分户地进行检查”⑨《冀鲁豫行署关于秋征工作的指示》(1943年8月1日),《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1》,第1002页。。在检查藏粮工作的过程中,要求“不合规定者,重行埋藏”,并且“藏粮后要发动各村民兵,相互比赛检阅,如发觉有疑点,可以插一记号,以资评定优劣”⑩戎伍胜:《对敌粮食斗争的策略和办法——经验的总结和介绍》(1943年6月1日),《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财经史料选编(河南)1》,第298页,第298页。。干部频繁、仔细的检查工作对群众形成一定约束力,群众自然会对藏粮重视起来,再者,当将藏粮置于一种比赛形式下时,“希望得到赞誉”的心理也提高了群众的藏粮积极性。
(三)制度与技术:藏粮安全性的保障
完善后的粮食管理制度为提高藏粮安全性提供了制度保障。一方面,针对红白条满天飞和空存条的现象,中共进行了清理财粮尾欠的工作。1943年2月,冀鲁豫行署要求“各单位(抗日军政民机关团体)在二月底前向村发出的红白条应一律收回,进行审查”,“村中确已付出公粮的各种条子并能查出支粮机关和经手人者,一律按照规定分期登记,并分期开给村中临时证明收据。如字迹模糊不易辨认或情形可疑须继续审查者,亦应予以查收,但在收据上应注明。候审查确定后按照规定处理之。如系营私舞弊,经审核结果毫无根据的条子,应宣布作废”[11]《冀鲁豫行署关于清理财粮尾欠与偿还长支办法的训令》(1943年2月20日),《财经工作资料选编》(上册),第818页。。该措施是对群众和干部的双重约束,在一定程度上可减少群众在藏粮中的钻空子行为,同时也可限制某些机构、干部不用、滥用支付令和红白条的行为,从而减少群众不必要的负担。另一方面,仓库管理制度的建立使藏粮工作更加规范。1942年11月,太行根据地开始建立仓库管理制度。该制度目的在于加强粮食管理,防止混乱,减少粮食脱腐。其行政机构设置是,首先在存粮村设置数个小组,以黎城为例,“五家为一组,每组设组长一人,全村共有35组,各自然村均有仓库委员,编村设仓库主任一人,合组为一仓库委员会,分别负保管收支储藏翻晒公粮之责”①《太行区1945年财政工作中几个问题的初步总结》,《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 第1辑》,第732页,第732页,第732页。。在村仓库的基础上设立分仓库,分仓库的设立不受行政区限制,“有一个区设立一个分仓库的,还有两三个区设立一个分仓库的,它系根据存粮多少,便于供给等条件,按具体情况,划定一定范围为分仓库保管区。在其区域内之村仓库,均属分仓库统一管理和领导,不属于分仓库之村仓库,仍属于县政府管理”②《太行区1945年财政工作中几个问题的初步总结》,《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 第1辑》,第732页,第732页,第732页。。粮食管理模式如下,“村财政委员会征收后,交给村仓库,村仓库按粮食的种类向分仓库或县政府打存粮条据。财政委员会凭存条取得县政府正式收据。分仓库与县府二科,按存条给村仓库登账,分仓、村仓凭县府分仓支粮证发粮,无支粮证者,任何人不得支粮”③《太行区1945年财政工作中几个问题的初步总结》,《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 第1辑》,第732页,第732页,第732页。。同年,冀鲁豫行署对仓库管理制度也给出具体指示,要求“存粮必须另立存粮合同(收据各执一联),并严禁村长花户移花接木,擅自动用。各仓库及存粮机关部队,必须定期检查,如发现有擅自动用时,除应立即追交外并应通过县以上政府,斟酌情形予一定处罚”④《冀鲁豫行署关于必须保证今年秋季征收任务之全部完成与切实掌握财粮收支的训令》(1942年11月20日),《山东党史资料文库(第9卷)》,第461页。。正如冀鲁豫行署所认为的,“以往在征收交接等手续上的混乱,是造成村中对公粮保存实行投机取巧的绝好机会,故把公粮征收与储存统一进行是极其必要的”⑤《冀鲁豫行署关于秋征工作的指示》(1943年8月1日),《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1》,1002页。。
粮食管理中的奖惩制度也是提高藏粮安全性的有效措施。首先是对正确藏粮与否的奖惩,对“不按规定埋藏者,给以处罚或没收”⑥戎伍胜:《对敌粮食斗争的策略和办法——经验的总结和介绍》(1943年6月1日),《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财经史料选编(河南)1》,第298页。。再者,对群众是否可以秘密保守藏粮地点也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惩。太行第五专署、第五分区司令部指出:“凡保守公粮民粮秘密,不给敌人带路、挖窑洞,女民兵干部、群众由区指挥部汇报县指挥部,转移交县政府,酌量给以物资奖或名誉奖”,反之,“凡暴露公粮、民粮秘密,引敌挖窑洞者,除负粮食提奖部分外,并依法处办”,“凡机关人员、区村干部保存公粮不力者,予以行政处分”⑦《太行第五专署、五分区司令部联合颁布对敌粮食斗争奖励暂行办法》(1944年6月6日),《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 第1辑》,第1010页。。具体到村庄,每个村都订立护粮公约,村公约主要“加订精神和名誉上的制裁办法和相互保证和相互监督的办法”⑧徐林汉:《晋东粮食斗争的检查意见》(1944年3月1日),《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第1辑》,第1003页。。针对村中群众在走亲访友中容易泄露藏粮秘密的现象,中共也制定了相应的惩罚规定,以太行第五分区道朋庵村为例,“在亲戚朋友交往中,不准谈论备战仓库情况,如发现信口开河乱说者,便追究失密责任”⑨王俊贤:《忆皮定均与备战仓库》,《安阳文史资料 第4辑》,第43页。。其三,针对偷盗藏粮的行为,冀鲁豫根据地规定“自动向敌人告密致公粮遭受损失,或勾结盗匪盗毁公粮者,除追交损失部分外,并须依照盗毁空舍清野财物处理办法及修正惩治汉奸条例之规定论罪”⑩《冀鲁豫区抗日公粮保管暂行办法》(1944年6月14日),《山东党史资料文库(第12卷)》,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330页。,发现敌人抢粮、小偷偷粮却不及时上报,也“以汉奸论处”[11]王俊贤:《忆皮定均与备战仓库》,《安阳文史资料 第4辑》,第45页。。其四,不经允许私自动用公粮的保管户,除补交损失的粮食外还要交罚粮,冀鲁豫行署规定“除补交动用部分外,并得根据不同情形处罚动用数四倍以内之罚粮”①《冀鲁豫行署关于颁发“冀鲁豫区抗日公粮保管暂行办法”并通知执行中应注意事项的训令》(1944年6月14日),《山东党史资料文库 (第12卷)》,第330页。。
有效的藏粮技术也是避免粮食被盗的重要保障。就冀鲁豫根据地和太行根据地而言,有效的藏粮技术包括:其一,因地制宜,根据不同的地理环境选择藏粮空间,例如,太行根据地选择窑洞、地窖藏粮,1943年,太行根据地林县姚村一带群众在村里合挖地窖。这种地窖口很小,往往只能容下一个人。“用卵石填平后,要想取出粮食,至少要用多半天时间,敌人就是发现窖口,也没奈何”②中共林县县委党史资料征编委员会办公室:《中共林县党史资料 第8辑》,1988年,第67-68页。。冀鲁豫根据地的平原地带则选择挖地道。其二,在藏粮工作中把握好分散和集中的关系,注意分散藏粮,不同地区对每户藏粮的数量、地点都应有相应规定。其三,鼓励群众将生活常识、天然景物、地形相结合,将藏粮的保密工作做到细致入微。例如,冀鲁豫区群众认为粮食上面埋的土至少要三尺厚,这样“有人再从上面走过时,便不会发出通通的声音,这便不宜为人察觉”③《冀鲁豫第十九专署关于埋藏公粮的指示》(1943年2月26日),《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财经史料选编(河南)4》,第411页。;其四,根据作物种类,用不同的方法注意粮食的防腐,像太行“左黎一带,藏玉茭不剥去棒子外边包皮和顶须,头向下而立住,可以经久不坏”④戎伍胜:《对敌粮食斗争的策略和办法——经验的总结和介绍》(1943年6月1日),《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财经史料选编(河南)1》,第297页。。
还应看到民兵看护队也有效的保护了藏粮,他们及时侦查敌人的抢粮动向以做好备战工作,在埋藏粮食的仓库周围放置地雷。1941年,据晋冀豫区武委会反映,“自从民兵巡逻并埋设地雷、炸弹等,被偷的东西大幅度减少,群众对此表示很满意”⑤《晋冀豫区武委会关于反“扫荡”中武委会工作的总结》(1941年12月),《太行党史资料汇编 第4卷 1941.1-1941.12》,第978页。。
除上述一系列措施外,还不能忽视的是,冀鲁豫、太行抗日根据地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建设也提高了群众抗日的积极性。这对“藏粮于民”政策的推进也有间接的推动作用。
四、结语
虽然冀鲁豫、太行抗日根据地一直努力动员群众积极响应“藏粮于民”政策,然而困境的化解非一日之功。直到1945年,有些问题依然持续。例如,在太行根据地,由于粮食翻晒后重量减轻,而关于粮食的脱损比例规定弹性小,有些“群众翻晒后怕脱秤包赔,不敢负责,宁叫腐烂也不翻晒,消极抵抗”。受战争影响,中共工作人员缺乏藏粮用具,然而“向群众借用甚感困难”⑥《太行区1945年财政工作中几个问题的初步总结》,《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 第1辑》,第734页。。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共化解“藏粮于民”政策困境的措施是无效的,事实上,群众藏粮、护粮的觉悟总体上呈不断提高的趋势。曾任冀鲁豫行署粮食处处长的成润回忆,1941年后,抗战进入最艰苦的阶段,“每次反“扫荡”中,都出现一些群众和村干为保护粮食与敌人斗争的英雄事迹,成为群众学习的榜样。个别村干也曾由于汉奸告密被捕,在敌人惨无人道酷刑折磨下,始终坚贞不屈,闭口不说藏粮的地点,为了保住粮食,牺牲于敌人刺刀之下”⑦常连霆、中共山东省委党史研究室:《山东抗战口述史 中》,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436页。。
中共动员群众响应“藏粮于民”政策的过程是中共践行群众路线的缩影。党的群众路线包含中国共产党和群众两个主体,一方面,中国共产党要自上而下的深入群众、尊重群众、领导群众,引导群众积极践行其政策,另一方面,群众作为群众路线的行动主体又将其实践经验以自下而上的形式被中国共产党所吸收,形成为党的政策,新形成的党的政策又继续引导群众投入实践,从而形成党和群众之间的有效循环。1940-1945年,冀鲁豫、太行抗日根据地“藏粮于民”政策困境的化解具体地体现了这种有效循环。中共在发现群众消极应对藏粮后,立即发挥其领导力,通过一系列具体措施积极打消群众的顾虑,同时,群众在藏粮过程中,也将一些藏粮经验提供给干部,这些藏粮经验虽不足以上升到党的政策层面,却也的确得到了广泛推广,更好的指导了藏粮的开展。恰如毛泽东所说:“‘三个臭皮匠,合成一个诸葛亮’,这就是说,群众有伟大的创造力。中国人民中间,实在有成千成万的‘诸葛亮’,每个乡村,每个市镇,都有那里的‘诸葛亮’。我们应该走到群众中间去,向群众学习”①《毛泽东选集》第 3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 933 页。。回溯冀鲁豫、太行抗日根据地的藏粮工作,对加深党的群众路线的认识有着重要意义,同时也有利于丰富抗日战争史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