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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共同体社会史的理论认知与内容框架探索

2021-11-29

关键词:社会史史学共同体

常 宝

(内蒙古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22)

一、“社会史”及其国内外发展概述

(一)“社会史”的基础主题

中西方学界对“社会史”的定义一直存在争议,对社会史这一研究方向的形成和发展阶段的确定也有很多不同的看法。埃及的史学家艾瑞克·霍布斯邦(Eric Hobsawn)等西方学者将美国创办的《社会和历史的比较研究》期刊诞生的1958年视为社会史发展的开端。

西方社会史的发展经历了漫长的过程,沿着以下几种基础主题形成和演变:

首先,社会史在西方学界的基础是关注和重视宏观社会结构和政治制度变迁,追踪社会结构、社会阶层的历史性延续和断裂过程,揭示历史演变过程中的内在逻辑关系和因果机制。因此,历史学是社会史研究的一个基础和基本主题。

其次,作为拓展和创新的历史学的社会史研究,为社会研究打开了独特的视角、方法论、操作领域,称之为“历史社会科学”。

再次,从传统社会学研究角度看,社会史为社会研究增添了社会运动、现代国家非政治领域、生活史的内容,改变了传统社会研究的框架、内容、意涵。社会史的宏观变迁把握、中观因果逻辑、社会机制分析、微观生活实践,把错综复杂的社会现象和问题有机串联起来,试图对“历史人类学”进行整体的、鲜活的解释和分析。

社会史研究倾向和具体内容不同于政治史、经济史、国家史,相关内容一般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社会史更多关注社会民众和“普通人”的生活史。

在对社会底层和民众的调查研究中写出“普通人”的社会实践和真实生活状况,一直是社会史研究的核心理念和追求。

第二,社会史更加注重和强调社会实地调查和临床式的研究过程。

社会学研究有悠久的实地调查和参与式研究的传统,作为社会研究的一个分支,社会史不仅重视把握宏观的制度、社会结构、整体线条,而且注重通过实地调查获得第一手资料,并且从民间传说、口承故事、日常语言等生活经验中获得有价值的信息、资料、生活片段,支撑和论证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和因果逻辑。

第三,社会史将微观的“心灵史”和“文化史”纳入观察和研究的范畴,通过内心认同、心灵体会、风俗习惯、日常行动的基本倾向和内容,把握和推断社会发展和历史演变的轨迹与图式。

第四,在研究方法上,社会史更倾向于个案研究、区域研究、专题研究,通过个体、家庭、村落、社会组织等来窥视群体、集体、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向。

以上是关于社会史的基础主题和意义的简略回顾。社会史研究的诞生不仅改变了政治史、经济史、文化史垄断史学天下的传统格局,而且通过个案、区域等方法,从“普通人”(或者“常人”)的研究主体出发,丰富和改变了传统历史研究与社会关注的内容框架和意义范畴。

(二)国内外社会史研究状况

民国时期,中国史学进入重大转型阶段。梁启超针对史学革命和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指出:“史学革命不起,则吾国遂不可救。悠悠万事,惟此为大!《新史学》之著,吾岂好异哉?吾不得已也。”[1]社会史的“‘新视角说’——认为社会史是以社会为本位考察历史的新视角。正是从这一意义上,有人也用‘新史学’来指称社会史。”[2]随着传统史学迈入“新史学”进程,从朝廷史、家族史、杂史、传志、札记、野史转向社会史,不仅成为中国史学和社会研究的一条新路,而且成为拯救和纠正清末民国时期“史学危机”的重要途径。梁启超在《中国历史研究法》中提出:“然后史之为物,乃与吾侪之生活不生距离,而读史者乃能亲切而有味”[3],提倡“新史学”写作应当将传统主题转变为“普通人”主题,关注和研究“老百姓”社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社会需要,社会史获得了再次复兴的契机,史学逐渐从极端的政治氛围中脱离,社会与民众的“生活史”备受关注。20世纪80年代中国社会史学会的成立是社会史研究的一个里程碑,主导出版和发表了诸多社会史研究的著作和论文,既改变了以往政治史、经济史、文化史三分天下的史学格局,也拓展了新领域,充实了新内容。人口史、妇女史、风水史、家族史、灾荒史等相关论著不断问世。20世纪90年代,跨专业、多学科视角、多元理论为社会史研究注入了新的活力,“社会学—历史学—人类学”的综合性视域和研究方法获得新的突破。以生态史、环境史、心态史、概念史、个体生命史、性史、心灵史、身体史等多领域中社会史的视角和方法焕发出新的活力和生命力,呼应和吻合了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带来的关注和解决社会问题、治疗心理疾病、消除制度障碍的实际需要。关于传统史学转向社会史,国内学者认为:“社会史源于时代的需求,源于史学本身符合规律的逻辑进程和史家对于时代与史学发展实践进程的总结和提炼。”[4]

众所周知,社会史最早在西方学界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在理论基础、方法、内容方面已有卓越的成果。从西方社会史理论角度看,“在方法上,历史学家善于再现历史人物的目的、行为和历史事件,而不善于分析长期变化的未知进程和结构”[5]32,“我们不应通过对以往人们的行为、经历和思想的描述,而应该通过对结构变化的分析来争取理解历史现实的内在联系与变化根源。这一观点无疑能够大大提高历史学的分析能力。”[5]79这既是历史学与社会学之间能够无缝对接和相互对话的学术条件和社会需要,也是社会科学综合性思考的重要突破,更是国家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民众的需求反映的社会与思想相结合的新方向。

二、中华民族共同体社会史研究的理论认知

中华民族是中国各民族和族群的总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是由中华多民族参与、推动、构成的“国族”集体和社会实体。“中华民族”和“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概念可追溯到民国初期,渊源可回溯到几千年前的历史。1902年,梁启超第一次提出的“中华民族”概念,以西方列强和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领土的社会环境和国难时期为政治背景,试图通过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塑造和中华民族整体社会的互动交融,形成一种民族力量,共同抵抗外敌,是时代需要和国家精神的体现。

因此,中华民族共同体社会史研究应当以如下视角和方法为理论认知。

(一)“共同体”整体观

德国现代社会学缔造者之一斐迪南·滕尼斯(Ferdinand Tönnies)提出的“共同体”(或称“社区”)是由地理和人口因素构成的社会实体。

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始终在中国各民族社会结构和过程中互动和演变,这种结构和过程包含多种无法系统化和条理化的族群性、区域性、日常性社会关系及其行动系列。如前所述,在清末民国时期特殊的政治环境和社会背景下,中国人的“民族意识在外部环境的刺激下实现了从自在到自觉的积极转化,且其意涵更多体现的是同为整体中华民族这一高层次‘共同体意识’与爱国精神。”[6]近代历史使中国境内的多民族和族群凝聚成一个共同体,重新焕发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整体性思考。

社会史是一种以社会结构、社会分层、日常生活的逻辑规律和特征为研究对象,致力于发现社会结构和规律的社会历史研究。中华民族共同体,尤其是近代以来的中华民族整体性局面应当构成中国社会史研究的共同体整体观。中央与地方、中原与边疆、不同经济类型和文化之间的互动交融,构成和验证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内部社会结构及其演变规律,社会史研究应当遵循“大一统”、命运“共同体”的整体观和历史发展规律。

重塑国家层面的全民政治观念、身份意识、文化认同并非易事,需要漫长的演变和发展过程。“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是近百年来中国和西方列强对抗中出现的,但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则是几千年的历史过程所形成的。”[7]换言之,“虽然中华文明在历史上有比较明确的自我认同,虽然中国可能在宋朝已经形成了现代国族的雏形”[8],但是“一个自觉的‘中国’共同体是在革命中形成的,是在多个帝国主义势力反复侵略、原来的政治秩序全面崩溃的情形下出现的。”[7]19世纪末的甲午战争以后,在日本帝国主义入侵和占领的强烈刺激下,中国人的“救亡”意识立即复苏,现代国家与国族认同不断增强,中华民族一体性获得了进一步巩固和加强的历史机遇。林语堂认为:“是日本的武装侵略使得中国成为一个完整的国家,使中国团结得像一个现代国家应该团结的那样众志成城。在现代历史上,中国第一次团结一致地行动起来,像一个现代国家那样同仇敌忾,奋起抵抗。于是,在这种血与火的洗礼中,一个现代中国诞生了。”[9]因此,具有一体化倾向和“向心力”的“中华民族”这一“国族”的形成经过了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更加巩固增强”是近现代革命的直接结果,也是近代以来国际关系、世界政治格局的直接反映。

中国史学在多变的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完成了转型和更替,中华民族整体理论认知将成为历史研究和社会观察的核心领域。

(二)“关系”视角

从“实体”(或者“结构”)论转向“关系”视角,是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转变。“关系”视角具有解构性和分析性特点,以分析整体中的局部和局部之间的关系和互动为研究内容的方法论体系。

中华民族是中国境内的诸多民族的综合体,内部不同民族之间的关系是不可回避的分析单位和研究内容。从清末民国时期中国多民族社会结构和整体演变过程来看,社会史研究除了含有国家意识的塑造和个体地位的凸显以外,还包括以“民族”为叙事内容的“民族史”和“关系”视角。在中国历史上,不同部族、民族之间的关系问题占据核心地位,民国时期的“五族共和”以及后来的解放运动和革命实践中民族“关系”,始终发挥着关键作用。

(三)“普通人”定位

社会史的“普通人”定位也是社会研究的重要转变。在“普通人”的定位上,社会史有别于政治史、经济史、国家史。对普通人生活和社会互动实践的把握,是社会史独有的视角和理论认知。德国柏林自由大学终身教授于尔根·科卡(Jürgen Kocka)认为:“首先,社会史着重研究历史的结构与进程。长期以来,历史学家主要研究了历史的事件、行为和有名人物。……第二,我们突出了‘社会’这个概念。……第三,历史科学发生了‘分析性转折’。在此以前,历史学主要运用解释学方法与接近原始资料的语言和概念,对历史进行了叙述。”[5]238不同于“国家”和“精英群体”,这里的“社会”以“普通人”为核心阶层,而且是“自下而上”的社会发展和演变的过程。

美国社会学家、政治学家查尔斯·蒂利(Charles Tilly)将社会史定义为重建大规模社会结构变迁下的普通人民的历史。人类的历史,尤其是革命和解放运动充分证明和验证了“人民创造历史”的基本认知,“人民”走到历史舞台的中心,“群众路线”来自“普通人”定位的历史叙述。因此,冯尔康提出:“中国社会史是研究历史上人们社会生活与生活方式的运动体系”,它“以人们的群体生活与生活方式为研究对象,以社会结构、社会组织、人口、社区、物质与精神生活习俗为研究范畴,揭示它本身在历史上的发展变化及其历史过程中的作用和地位。”[10]

(四)个案研究与区域研究

随着社会史的不断发展和成熟,个案研究和区域研究成为社会史研究的重要理论认知和研究方法。如前所述,社会史研究的“普通人”定位是历史研究主体的下移过程,扎根于“普通人”生活实践的田野(社会)调查为社会史的个案研究创造了基础,使社会史研究渐趋具体、生动、真实。在社会史研究中,家族(或者家庭)、村庄、社区或者某个特定历史事件,都可以成为个案研究和区域研究的独立的案例和议题。无论是个案研究还是区域研究,都离不开它和它所在的文化环境与地方社会,通过小事件、个案、局部、区域纵观宏观社会环境和整体社会,达到“一叶知秋”的知识效果和实践目的,而不是局限于个案和区域范畴。以个案研究和区域研究为理论认知的社会史,为历史研究创造了分析视角,为社会研究提供了可操作的历史时空和契机。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很多社会研究和历史研究依然存在区域性、阶段性、民族性等“碎片化”倾向。西方学者认为:“在社会科学理论的使用上,‘碎片化、焦点弱化’、缺乏‘明确的计划’、越来越‘不加批判’,这一领域‘现在需要重新排序’。”[11]从时段上来看,大多只围绕一个特殊历史时期、朝代、历史人物;从区域上来看,局限于某一地方和村落、族群和阶层研究,将全部社会人口、家庭、村落、民族视为一个共同体的整体社会史研究仍然十分薄弱。

三、中华民族共同体社会史研究的内容框架

民国时期的社会变迁和转型极为显著。始于清末的西方帝国主义入侵,在使几千年的东方封建帝国迅速瓦解的同时,为中国人敲了警钟,国人又一次进入反思性历史阶段,国家与民族的危难临头,中华民族意识又一次被塑造和加强。由此,“中华民族”概念诞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始形成,史学也转向“民族”主题的社会史写作方式。民国时期史学“范式”出现叙述性、时代性、使命性转向的原因是国家与民族“救亡图存”的社会背景和国内复杂多变的民族关系。

社会知识界关注点从朝廷上层个人、家族转向国家、社会、民族和“普通人”的倾向,能够证明这个社会开始形成国族认同、民主意识、民众话语体系。清末民国特殊时期的中国社会逐步培育和发展这样的意识、觉悟、实践。傅斯年指出:“从(1919年)五月四日以后,中国算有社会了。中国人从发现世界以后,这一觉悟是一串的:第一层是国力的觉悟,第二层是政治的觉悟,现在是文化的觉悟,将来是社会的觉悟。”[12]

(一)中华“南北—东西”整体地理方位

从疆域或者领土“边界”角度看,过去的帝国相对松散,始终处于“无国界”的国家体系状态,而现代国家追求建立清晰、稳定的“领土”及其边界,要求拥有牢固的“国族”身份认同和紧密的多民族、族群内部关系。葛兆光指出:“从‘疆域’到‘领土’这一转变,意味着作为现代国家,中国的‘主权’问题开始凸显:帝国时代含糊的‘宗主权’逐渐转为明确的‘主权’,笼统的‘疆域’(或传统所谓‘藩属’‘羁縻’‘土司’之地)逐渐被确认为有边界的‘领土’。”[13]因此,围绕“国族”共同体建立地理方位明确的“民族—国家”(nation-state)成为世界很多现代国家的一种追求方向。

中华民族共同体也是以历史上形成的地理单元、帝国统治、“大一统”意识的“天下”体系。“群体的和地理的这两种关系,构成了我们理解古代中国天下秩序及‘中华民族’古代形态的重要基础。”[14]我们研究中华民族共同体内部关系时,常常讨论以“长城”为边界的中原农耕地区与北方诸游牧部族之间的“南—北”地理关系,忽略中国历史中自然形成的“东—西”关系。傅斯年指出:“自东汉末以来的中国史,常常分南北,或者是政治的分裂,或者由于北方被外族所统制。但这个现象不能倒安在古代史上。……在这片大地中,地理的形势只有东西之分,而无南北之限。历史凭借地理而生,这两千年的对峙,是东西而非南北。”[15]

到了近代,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互动交融过程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中华民族内部民族关系的平等和复杂化问题再次被国人关注,尤其是现代国家的建构过程中领土、疆土的一体化问题遇到严重挑战,在沙俄的逼迫下丧失了大面积国土,漠北蒙古地区独立,中华民族在地理方位上出现了分裂,统一性被极大地削弱。

民国时期工业化进程和20世纪80年代的改革开放政策为现代国家的“国族”共同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标准,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登峰造极的“全球化”浪潮使中国社会改革风生水起,不仅带来当代国家内部与外部族群和民族方面的焦灼、焦虑、想象,而且又一次打破和冲垮了现代“民族—国家”的疆域和整体地理方位。在全球化与“民族—国家”双向挑战的背景下,世界现代国家体系也遭受了“民族”概念的反击,进而出现了现代国家话语困境甚至认同危机。在此背景和社会条件下,中华“国族”共同体内容框架的重新整合进程涵盖了国家与民族意识、认同、话语权力,成为史学、社会史等社会科学体系需要进一步研究、叙述、铸牢的重要议题。

(二)以“民族关系”叙事为主题

“共同体”不仅是地理方位的社会实体,而且是地理环境、社会结构、社会关系的有机组合体。如何延续和继承中华多民族历史以来的社会内在结构,如何将边疆危机转变为多民族聚合的国家“共同体”力量,如何厘清、描述和叙述几千年以来边疆民族与中原之间的社会关系等一系列问题,成为民国初期国家建设乃至当今时代的重要议题。

“新史学”在民国时期很快形成了以“民族关系”叙事为主题的社会史写作和话语表述过程。除了梁启超、傅斯年等思想家的相关论述之外,几乎同一时期还出版了四部“民族史”著作,即王桐龄的《中国民族史》(1928年出版,1934年再版)、吕思勉的《中国民族史》(1934年出版)、宋文炳的《中国民族史》(1935年出版)、林惠祥的《中国民族史》(1936年出版)。学界还有众多不冠以“民族史”之名的著作,对中国历代二十四史和其他史料中的各民族互动交融的资料进行了整理和评议。20世纪80年代后,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研究获得了长足发展。费孝通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准确概括了我国作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以及各民族与中华民族整体的关系。

进入新时代,以“民族关系”叙事为主题的史学写作与对中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社会关系的解读,为培育国家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的塑造提供了更多的学科依据和理论依据。通过更生动具体的社会史资料、群体之间的生活经验、实践记忆,进一步验证和论述中华大地上的诸多部族、族群、民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血肉联系和社会交融过程。

(三)多民族“生活世界”的真实情形

关注和研究“普通人”“走向社会生活的深处”,是社会史研究的重要内容和核心领域。对“普通人”(或者“人民”)和多民族成员“生活世界”的真实情景的研究和分析,充分体现了国家制度和政策的平等化和民主化进程。毛泽东在1944年提出“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理念,讲述抗日战争艰难时期依靠人民的重要性,“为人民服务”精神为中国人民革命事业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建构注入了强大的凝聚力。

“群众路线”,即“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思想,始终是中国共产党国家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重要纲领性理念和根本路线,也是毛泽东思想三个活的灵魂之一。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对“以人民为中心”这一重要命题的丰富内涵进行了深入的阐述:“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16]“各民族共同开发了祖国的锦绣河山、广袤疆域,共同创造了悠久的中国历史、灿烂的中华文化。”[17]中华民族历史是包括“普通人”在内的各民族人民共同的历史,这无疑是新时代中华民族共同体史学、社会史等社会科学领域的重要议题和核心论点。

(四)跨学科特点与综合视角

与以往历史研究不同,新时期社会史研究以更为开放和多元的表述形式出现,通过历史人类学与区域社会史、日常生活史与文化史、民间文献、社会史史料等多种内容框架,充实、促进、推动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社会史理论探讨和学科建设。

从学科特点讲,中华民族共同体社会史研究的内容架构具有族群性、地域性、断代性的特点,其中包括婚姻家庭,家族宗族,族群社会分类和结构,城市、乡村、社区,民间信仰与宗教生活,礼俗与社会习尚,人口与社会保障等多方面内容。中华民族共同体社会史从跨学科和整体研究的视角出发,涵盖自然环境、社会生态、制度与法律等,着眼于区域整体社会史。例如,历史上的中原与北方游牧部族(南北结构)、中原与西域地区部族(东西结构)之间的语言借鉴、艺术传播、习尚渗透等时间与空间上的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记忆和现实对话等,都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社会史不可或缺的内容和意义。

总之,中华民族共同体社会史研究的基础理论和内容体系基于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共同历史和互动交融的生活实践,担负着重新构建属于中国的社会研究概念和话语体系的时代使命。

在当代国际关系的进一步复杂化、中国国内经济发展、社会演变的背景下,中国学术领域面临着对众多社会问题和民族关系的解释和分析任务,整合、梳理、凝聚中华民族共同历史图景、文化资源、认同意识的大局视野和整体视角势在必行。费孝通指出了中国民族研究领域学科结构单一、内容片面的问题,认为:“把民族研究和民族学的对象限于少数民族自有它的缺点。缺点在于把应当包括在民族这个整体概念中的局部过分突出,甚至从整体中割裂了出来。中国民族研究限于少数民族,势必不容易看到这些少数民族在中华民族整体中的地位,以及它们和汉族的关系。”[18]

当代中国政策与学术研究中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国家话语体系建构进程,有利于世人了解、解释、展望中华民族过去的共同历史和未来的共同命运,特别是在研究方法论上的类似葛兆光“发现四夷”与“水中游的活鱼”式的历史写作和王明珂“赤脚踩石”式的历史人类学体会、研究、解释,应当成为整体国族共同体、“普通人”与区域文化研究的新趋向和核心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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