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块化视角下文化产业链发展的理论架构研究
2021-11-29白思高卓远
白思,高卓远
(1.西北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陕西 西安 710127;2.宝鸡文理学院 政法学院,陕西 宝鸡 721013)
文化产业是运用文化元素来聚集资金、发展经济,再用聚集来的资金,通过产业化的形式来发展文化,从而实现文化与经济的良性互动。我国《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指出,文化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在诸多领域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显,并作为各级政府竞相发展的支柱产业,逐渐成为衡量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准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支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瞄准国际标准提高水平,促进我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这为我国产业转型升级指明了方向,即我国在产业链上要向高端、高附加值方向突破。在此背景下,分析文化产业链的分工模型及关联结构,具体阐释各个独立功能模块的知识创新,构建模块化视角下文化产业链的三维研究框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模块化概念的发展演化
(一)模块化的基本概念
模块化思想起源于“现代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关于分工的理论,他在制造业的例子中,将大头针视为一个系统,其每一个相对独立的制造环节都可视为一个“模块”[1]740。美国经济学家赫伯特·亚历山大·西蒙最早对模块化进行了讨论,他用手表制造工艺作为例证,认为模块化可以有效降低系统的复杂程度,同时在模块化之后,各组成部分可以相互分离,某个单一模块出现问题不会影响整个模块化系统的运转[2]。2000年,学者Baldwin和Clark在《设计规则:模块化的力量》一书中首次明确了模块化的概念,指出模块化是一种有效组织复杂产品和过程的战略,能够通过发挥子系统的作用来构筑整体复杂的产品或业务[3]。其中应用最广泛的是日本经济学家青木昌彦和安藤晴彦对模块化的定义,他将模块化定义为子系统之间相互联系,并且这些子系统都具有半自律性,从而构成一个新的复杂的系统。他们认为模块化包括“模块的分解”和“模块的集中”。“模块的分解”是指通过模块化的操作对系统进行分解,两人在文章中列出了双层结构模块化设计图,将原本的系统分为四个“独立模块”和一个“系统集成与检测模块”,这些模块都具有结构性,它们不能孤立存在来发挥相应的作用,必须进行有效结合,形成新的复杂的模块化系统结构。“模块的集中”是指在对原有系统进行有效分解后,需要通过模块的再组合形成不同的系统形态,实现模块化系统的动态优化,包括金字塔形分割、信息同化型联系和信息异化形、进化形联系三种基本形式,模块之间结合严密且具有关联性,同时系统复杂程度越高关联度也就越高,所有相关的模块集中起来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具有复杂性的新系统[4]。随后,以青木昌彦为代表的经济学家们认为模块化是分工经济的产物,分工的深化推动了模块化的发展,同时模块化的发展又加深了分工经济。国内学者胡晓鹏提出模块化是经济系统演进的结果,经济系统的演进遵循着“规模经济-分工经济-模块化”的基本路径[5]。武建龙等学者综合运用理论分析和案例论证,探讨模块化视角下,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突破技术瓶颈的创新路径[6]。张新国等学者将模块化理论应用到高科技产品的研发中,他将模块化理论聚类处理后应用于复杂的高科技产品研发项目中,采用DSM矩阵将高科技产品研发系统模块化,经过测算认为模块化可以降低产品研发系统的复杂度[7]。
综合来看,模块化实质上就是将复杂系统简单化的过程。具体来说,模块化是根据功能的不同将其分解成多个子系统,这些子系统自行研发设计,再根据一定的规则重新整合的过程。它的出现成为有效处理复杂系统的一种方式,不仅改变了产品的设计和生产流程,还促进了全球模块化生产网络的兴起,提高对资源的整合利用率,改变了传统产业价值链的形式,形成了新的产业价值网,超越了企业价值网络的边界。
(二)模块化的分工与整合
模块化是分工演进的产物,是经济系统演进的结构性表现。模块化分工是指将复杂的系统按照一定的规则分解成能够相互独立设计和生产的半自律性的子系统的过程。与传统分工模式不同,它是专业化分工与一体化分工并存与耦合的一种新型分工形式,其分工依据不再遵循专业化效率原则,而是根据功能原则进行划分;分工不再是线性的生产工序的分工,而是立体的网络功能分工,通过将同一功能系列的工序结合起来构成“功能模块”,进而够成子模块之间平行式的立体网络状结构。具体来讲,模块化分工具有三层含义:一是分解出来的子模块能够独立设计和生产,不受其他子模块的影响,从而激发各个子模块的创新能力;二是子模块的独立发展要受到规则的约束,各个子模块在这一规则约束下协调运行;三是根据系统发展的需要,系统的规则要随时进行更新和延续。
模块化整合是模块化分工后的必然步骤,它是将模块化分解的独立子模块按照某种联系规则进行重新连接,构成更为复杂的系统的过程,这是利用原有的模块创建新模块的创新行为,有效实现模块化之间的选择性。与传统的整合方式不同,模块化整合不是通过资产整合完成的,而是通过拥有知识优势的实力者进行契约式的整合。模块化整合具有三种基本的治理模式:一是内部组织模式,指企业内部独立发展整个产品的方式;二是元件市场交易模式,指专业化的元件厂商把内嵌在元件里的发明出售给核心厂商的方式;三是授权设计交易模式,指专业化的发明厂商把自己的发明授权给核心厂商使用,并由后者整合相关模块的方式。
二、产业链理论的发展演化
(一)产业链的基本概念
产业链的思想同样起源于亚当·斯密《国富论》一书中关于分工的理论,他以制针业为例对产业链的功能进行了生动的描述[1]4-78。英国经济学家阿尔弗雷德·马歇尔在《经济学原理》中,从外部经济和内部经济两个方面分析了分工对规模经济的积极作用以及企业之间分工协作的重要性[8]。1958年,美国经济学家阿尔伯特·赫希曼在《经济发展的战略》一书中首次提出了产业链的概念,他将产业关联理论作为选择主导产业的基准,从关联系数的角度论述了产业链的概念,他认为一定有一个处于产业链上的产业在投入产出比中与相邻产业的关联系数最高[9]。国内学者对产业链概念的描述主要是从经济活动中产业部门间的关系、空间组织形式和价值增值形式的角度进行的。学者龚勤林认为产业链是由各个产业部门在经济活动中形成的链条式的关联关系形态,包括延伸产业链[10]。学者郁义鸿提出在各个产业发展为一条产业链的过程中具有很多环节,而产业链就是一个包含各个环节的完整链条,包括由上游产业和下游产业组成的纵向关系以及并行产业组成的横向关系两个方面[11]。学者刘刚提出产业链是在企业分工的基础上,相互独立的企业通过连接所构成的一种空间组织形式,不同的企业处在产业链的不同位置,都在各自的位置上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12]。刘尔思等学者将产业链定义为在特定地区内,多个产业通过链核与纽带而形成的战略关系链[13]。吴金明等学者基于“4+4+4模型”提出产业链是一个通过有机组合行成的链条,包括“点与点”所形成的供需链、“点与线”所形成的企业链、“线与线”所形成的空间链以及“链与链”所形成的价值链[14]。程宏伟等学者指出产业链是企业之间通过信息交流与共享相互合作,基于合作关系在资源整合过程中形成的一种价值状态[15]。
学者们从不同角度界定了产业链,其共同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产业链是上中下游的企业或模块组成的;二是产业链是由多个相互联系的企业组成的;三是产业链具有价值增值的功能;四是产业链是为产品或服务的顺利生产服务的。综上所述,产业链是各个产业部门通过技术相关性连接在一起,并依据特定的逻辑关系和时空布局关系客观形成的一条连锁的产业链条关系,即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商品,从初始资源到最终商品、从策划研发到生产销售的整个过程,每一个环节相互连接、相互配合所形成的一条产业链。它包含供应链、企业链、价值链和信息链四个概念,其中供应链是指将产品或服务提供给最终用户的过程,中上游与下游企业所形成的网链结构;企业链是指通过物质、资金、技术等的流动所作用形成的企业链条;价值链是指产品在流通的过程中创造的不同价值的总和;信息链是企业之间通过信息流动使无数信息场连接起来的链条。这四个链条在运营保证、生产基础、沟通纽带等方面相互对接并发挥作用,以价值链产生为最终目标,调控着整个产业链的结构和发展。
(二)产业链的模块化
产业链的模块化是纵向分解向模块化重构的过程,即将产业链上的企业根据各自的功能分解成多个子模块,模块之间彼此独立研发生产,然后再根据标准化接口进行信息沟通,相互合作,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使产业链上企业生产产生协同运作的效果。在这一过程下,产业链上的企业形成一个个独立的模块化组织,价值模块的研发、重用和整合推动了传统产业链的纵向分解和模块化重构,产业链逐渐形成网络状结构。产业链的模块化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第一,业务的模块化,将企业非核心业务分离出去,集中拓展企业的核心业务规模;第二,能力要素的模块化,根据产品的研发、设计、采购、生产、营销等流程分为多个具有不同能力要素的模块;第三,组织结构的模块化,根据企业的管理层、技术层、业务层等组织结构细分为每个不同业务能力的模块。
产业链模块化具有显著的优势。首先,产业链模块化能够实现系统子模块的迅速拆分和替换,也就是子模块之间的合作和竞争并不是固定的,不同功能的子模块能够寻求更好的合作伙伴,整体形成优胜劣汰的生存机制,促使产业链系统持续创新和优化。其次,产业链的模块化能够使子模块之间混合匹配形成不同更多的模块架构种类,从而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和定制化要求。最后,产业链的模块化能够积极响应外界环境的动态变化,及时应对市场的新情况,为提升组织战略柔性创造机会[16]。
三、文化产业链的分工模型与关联结构
(一)文化产业链的基本概念
美国从文化产品的知识产权角度定义版权产业。日本将所有的文化相关产业都视为文化产业,更注重文化的内容特性。我国将文化产业界定为文化娱乐活动的集合。尽管世界各国对文化产业的界定没有统一的说法,但文化产品具有的精神性、娱乐性等基本特征不变。文化产业是以文化为核心,以发掘文化资源为基础,通过向社会公众提供产品和服务来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一系列行业的集合。具体来说,文化产业包含三类,一是生产与销售以相对独立的物态形式呈现的文化产品行业,如电影、广播、电视、报刊、图书、音像等行业;二是以劳务形式出现的文化服务行业,如戏剧、体育、娱乐、策划、经纪业等;三是向其他商品和行业提供文化附加值的行业,如装饰、形象设计、文化旅游等。文化产业链作为产业链中的一个具体类别,具有知识经济特征和高度文化含量,关于文化产业链的概念,国内学者在性质、特点、构成要素等角度存在着不同的看法,至今尚未形成统一论断。学者陈丽娟和舒咏平指出文化产业链是以创意为框架,以内容为核心,系统整合各方资源并充分运用市场的配置作用所形成的链条[17]。学者郭新茹指出文化产业链是文化创意贯穿其中并经过系列加工和增值的过程,最终将产品送至消费者手中的纵向结构化的链条,同时指出文化产业链从策划到产品生产制造,再到批发销售的每个环节都必须能够提供不可替代的附加价值,这样才使文化产业进行纵向延伸[18]。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以及受众需求的不断增加,市场参与者越来越多,导致文化产业的市场边界不断扩大和延伸,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原有的文化产业链模式不能很好地适应市场竞争的变化,因此国内外学者开始探索更加灵活的文化产业链模式,以促进文化产业链的新发展、构建新的网络或空间集聚结构。在工业互联网的支撑下,产业链的核心价值不断向文化产业转移,逐渐形成新型文化产业链。新型文化产业链包括垂直链条和水平链条,垂直链条是指供应销售链条,是从文化产品的设计、产品生产制造到批发零售所形成的链条;水平链条是指文化企业之间为了共享资源和节约成本而进行相互合作交流所形成的链条,因此,文化产业链表现出垂直和水平相混合的复合型结构。新型的文化产业链模式的推行,促进了传统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的深度融合,有利于延伸产业链条、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链发展水平,从而提升了企业的市场化、产业化和集中化程度。
(二)文化产业链的分工模型
在目前市场环境相对稳定的情况下,会有越来越多的文化企业或个体进入市场,文化产业市场主体的数量不断增加,在市场经济全球化和经济文化一体化的趋势下,这些大型的文化企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大、中、小型文化企业之间的关系也日趋复杂。大型文化企业不再专注于某种特定的文化领域而是开始跨行业的运作,其所有权与组织形式也发生相应变化,从“纵向一体化”的模式转变成为“横向一体化”的模式,文化产业链分工模式运营而生,美国经济学家阿林·杨格通过对产业分工理论深入研究发现,分工经济是市场发展的结果,分工的水平与市场的大小互相影响、互相决定、相辅相成[19]。
文化产业链使人们认识到分工可以促进生产力的提高,基于专业化经济的分工和文化产业链中的组织经济规则,可以实现生产率的动态变化和成本结构的变化,它不仅加强了文化产业链空间的联系密度,同时也扩大了文化市场容量,从而推动了经济进步。顾江和郭新茹从产品生产过程的视角分析了文化产业分工问题,指出文化产业链是以相关文化产业作为微观基础,所涵盖的内容十分广泛,包括从初期策划到产品制造,再到批发零售和售后服务等一系列环节[20]。本文将从模块化三维框架分析文化产业链的分工模型,认为模块化技术的广泛应用推动了产业组织的变革,使得文化产业能够通过产业内分工和产品内分工衍生出新的产业部门,同时具有紧密价值联系的产业分工也日益强化,围绕某一文化产业链上的企业彼此相联,共同形成了文化产业价值网。根据功能文化产业链可以分为三类分工活动,一是文化创意活动,根据市场前沿进行系统定制设计,赋予产品一定的功能属性,催生出与客户需求相适应的文创设计,并通过模块化创作迅速实现不断创新。二是文化产品制作活动,采用相应的科技技术将创意思想转化为文创产品和文化服务的过程,表现方式有电视节目的制作、动漫的制作、图书的出版等活动。三是文化传播营销活动,采取媒介或者载体将文化产品或服务推广到社会群体当中,其方式可以通过艺术表演、电视播放、海报展览等。
(三)文化产业链的关联结构
从协调的角度来看,文化产业链以发展文化产业组织和形成相互联系的产业结构为核心,文化产业组织的协调和合作,能有效地发展文化产业链,以实现经济系统的动态效率。文化产业链之间的协调主要表现在上下游相关产业价值链之间进行信息的传递和共享,彼此联结,形成具有高度协同效应的关键价值区域[21]。
随着文化产业分工的深化,产业融合也成为了产业发展的一种趋势,它突破了信息技术的局限,成为了经济领域的普遍现象。产业融合的研究最早始于18世纪的光学领域,随后扩展到其它领域,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产业融合开始受到国内外学者的重视,开始研究产业边界融合、产品整合和市场融合等内容。美国经济学家约瑟夫·斯蒂格利茨将产业融合分为技术替代性融合、技术互补性融合、产品替代性融合和产品互补性融合四种基本类型[22]。在这四种基本类型中,文化产业与其它产业的融合更多是产品互补性融合,将文化产业和其他产业的优势相结合,发挥出“文化+”的作用,最终实现各类产业的“双赢”。例如,文化产业和体育产业的融合,可以得到一个延伸的文化体育产业链。对于体育产业而言,加入文化因素可以提升体育产品或项目的知名度,以此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在具体实践中,“文化+”的产业越来越同所谓的 “奇异”和“原始”文化的生活方式联系在一起,吸引人们去参观体验这些社群,构成以文化体验为核心的具有价值增值功能的战略关系链。
四、文化产业链模块化的三维研究框架
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各国都追求生产力的不断进步,模块化的出现给生产制造带来了极大的优化,不仅改变了产品设计和生产的过程,还促进了全球模块化生产网络和传统综合价值链的发展。模块化的分解和集中已经形成了一个工业增值网络,该网络是通过各种工业增值链中的关键价值链共同构建的。这个新的价值创造系统超越了企业价值网络的边界,并允许某一区域内几个相关行业的关键价值模块基于它们各自的比较优势实现虚拟和动态的资源整合,形成对区域具有卓越控制力的关键价值,建立完整的自主价值体系。本文在已有模块化相关研究的基础上,拓展研究的空间尺度和价值尺度,丰富模块化的内涵和外延,提出了一个包含文化产品模块化、文化产业组织模块化、文化产业价值链模块化的三维研究框架,全面系统地研究文化产业链的形成与发展战略。
(一)文化产品模块化
模块化视角下文化产品的生产制造既能够降低经营成本,又能满足顾客个性化的需求,提供高效的产品创新能力。Starr指出模块化产品指的是采取标准化接口将零部件之间连接起来,使用模块化产品架构的企业,能够快速链接许多组织的资源和能力,并形成产品开发的资源链[23]。文化产品是一种消费品,分为“物质产品”和“非物质产品”,通常可以作为一种传播思想的符号或生活方式。文化产品可以给人提供信息和娱乐,人们可以通过购买这些产品,培养自己的情感,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以及满足其享受的物质和精神需求,获得“精神食物”,从而影响人类群体的文化行为。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基于个人和集体创造成果的文化产品被不断复制,并在工业化和销售的整个过程中被赋予新的附加值。文化产品使得物质的外壳得以保存,同时体现出其基本特征是精神劳动的物质化和价值化。精神劳动使用如书籍、报纸、杂志、文化娱乐产品、视听产品等一系列物质媒体,向社会提供各种各样的文化消费品,成为社会总产品的组成部分和社会再生产所必须的物质资料。
文化产品模块化具体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基于文化产品模块化视角研究文化产业链内产品模块化的形成与发展动因与文化产品模块化的设计和生产创新模式及对策。另一方面是以模块化理论、标准化原理、产业经济学、系统经济学、管理科学、创新理论等相关理论为依据,运用模块化技术实施文化产品模块化的设计和生产的创新模式,寻求推动文化产业链的形成与发展及文化产品竞争力提升的方法与途径。
(二)文化产业组织模块化
产业组织是产业内的分支机构及其重组和创新的组织,它是同一产业在市场中公司关系的总和,包括结构、行为和绩效三个方面。根据产业组织理论,将产业市场结构分为完全竞争形式、垄断竞争形式、寡头垄断形式和完全垄断形式四个方面,在此基础上讨论了这些结构资源分配、产品差异化、价格歧视、企业兼并重组等问题,建立起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分析的综合框架,这就是SCP分析范式。而不同于传统的SCP分析范式,文化产业组织是现代产业组织的一种特殊形态,指同一文化产业内企业间的市场关系或者组织。文化产业组织在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意义非凡,因为文化产业的竞争力就体现在文化产业组织中。西方经济发达国家的文化产业具有很强的竞争力,之所以在文化产业“走出去”和“引进来”两个方面独树一帜,正是因为其文化产业具有有效竞争的产业组织优势。由于中国的文化产业起步较晚,相关的研究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深入、系统和全面的研究非常少,这成为了我国文化产业研究道路上的最大劣势。
模块化视角下文化产业组织以研究文化产业链的形成发展和模块化生产网络自主构建为内容,包括组织模块化理论、产业组织理论、网络治理理论等为理论依据,论证区域文化产业群模块化生产网络形成的动力机制及其对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产生的文化产业组织效应;模块化生产网络进行价值创造的关键因素及途径;地方、区域与全球文化产业群模块化生产网络共存、交互与竞争等。
(三)文化产业链模块化
文化产业链作为产业链中的一个类别,对文化产业的发展意义重大。李明伟指出,建设文化产业链可以有效的处理区域传媒体行业发展中存在的结构性矛盾问题,提升资源分配,加快推进产业升级[24]。文化产业链强调以创造力为框架、以内容为核心,驱动文化产品的生产和制造,刺激批发和销售并促进产品的进一步发展,形成上下连杆、左右连接,投入产出比无限高的经济循环链条。文化产业链是由以文化为支柱,相关产业为补充而成立的企业群体,它们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产业体系,共享文化资源、人力资源、资本投入和科学技术,扩大产业影响力并快速占领市场份额。文化产业的创新内容与快速发展的工业科技相融合,使得文化产业链成为一种复合型的新型产业链,在结构上它包括垂直链条和水平链条:垂直链条是指供应销售链条,是从产品生产制造到批发零售所形成的链条;水平链条是指文化企业之间为了共享资源和节约成本而进行相互合作交流所形成的链条。
文化产业链模块化的具体内涵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基于文化产业链模块化的关键价值区域生成与强化视角研究文化产业链的形成发展与价值生成。第二,价值模块化理论、价值链和价值网理论、产业链理论、产业集群理论、交易与分工理论等为理论依据,论证文化产业链内文化产业群之间的价值关联;第三,文化产业链价值权力创造的内在机理及路径、文化产业价值在不同价值模块间转移和重新分配的机制;第四,文化产业价值网自主价值体系构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