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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科技创新税收政策应用与节税

2021-11-28

中国科技纵横 2021年1期
关键词:委托优惠费用

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

我们所处于这个时代是技术革命的时代。有经济学家认为,技术革命是经济学的概念,它有5次技术革命,第一次产业革命,第二次蒸汽和铁路时代,第三次钢铁电力工业时代,第四次石油汽车和大规模生产,第五次信息和远程通讯时代。每个时代所对应的经济范式生产的组织方式,包括金融的范式,都是有不同特征的。我们所处于后半段就是国家追赶的黄金期,可以说是窗口机遇期,可以看到历史上美国就是赶上了第二次技术革命的后半段,并在后面三四五次技术革命都是世界引领的国家,而我们国家基本缺席了前面四次技术革命,我们现在是在第五次技术革命以跟跑为主,只是在个别技术领域实现领先。所以我们要把眼光放到经济长周期,放在技术革命上面,争取能够弯道超车。

大家看到的中美冷战还有世界科技竞争的白热化,这些都是这一阶段的重要表现。在疫情的冲击下,各个国家经济、财政都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发达国家都纷纷在基础科学、长期科学规划、核心技术这方面加大战略部署,在这方面的投入反而是增加了。所以说中美关系冷战对中欧还是会有好的方面的影响,虽然说特朗普不当总统了,但是美国总体战略不会发生改变,就是说虽然中美之间技术脱钩的可能性很小,但是这种科技竞争的趋势是长期的。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这个政策发布的文件非常多,我列了主要的七个方面,特别请大家关注第7条就是税种在2018年发布的指引1.0版。虽然我们通知比较短,但是实际上这个政策是比较复杂的,它涉及很多复杂的概念判定、项目的判定、还有费用的归集这些方面,所以说我们也是希望借鉴国际的经验,国际上面多数国家基本都是对这个政策有非常厚的本子,英国对什么是研发活动介绍的非常多,每个概念都成列介绍,方便企业参照执行落实政策。当然还有2.0版没有动静。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就要先判断什么是研发活动,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才能加计扣除,这里就涉及了一个什么是研发活动的问题。有一个简单定义,就是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地运用科学和新知识,实质性地改进了产品技术工艺,这就是研发活动的定义,并列举了7方面的负面清单。比如说企业就开发了一个普通的App,对这个技术没什么突破,这都属于对技术的直接拿来应用,它都不能算作是研发活动。还有软件的常规性升级,都不是研发活动,除非你有重大技术突破。

对研发活动的判断主要是有四个大方面。一个是目标需要明确。要获得科学和技术新知识,还有为获得经济利益等目标,必须要有创新性,要突破现有瓶颈。实际上在这方面,跟我们国家所处的阶段有关系,我们和世界标准相比已经放得很低了,创新性可以不是世界的,但是你一定要实现了什么突破。一个是研发必须要有过程,在这个过程里不断探索,不断测试,不断检验,而且这个结果是不可预测的。一个就是我们研发活动的组织要有系统性,这个过程要有立项、预算、人员投入、材料设备投入。所以说研发活动判断需要注意很多事项。

目前按照政策要求是由税务机关负责研发项目的鉴定,税务机关人员对技术把握不清,他认为有异议的研发项目,会请科技部门出具鉴定意见,科技部门再根据企业提供的材料出具回复意见。省直管县市是可以直接由省县级科技部门进行鉴定,鉴定应有3名以上相关领域的产业技术和管理方面的专家给予鉴定意见。

研发有很多种,有的是企业自己研发,有的是委托第三方进行研发,还有的是几家企业一起合作研发。像我去小米调研,它有大量的产品都是合作研发,产业链的关联企业跟它一起研发。还有的是集中研发,由企业集团组织子公司参加,目前享受优惠的是这四种研发活动的组织方式。其中,委托研发分为两种,一个是委托境内的,一个是委托境外的,目前都可以享受优惠。但是委托境内的既可以委托机构,也可以委托个人,委托境外是不允许个人的,只允许机构。实际上从我们调研来看,委托境外的很少委托个人,基本都是机构,而且主要是中资企业在国外的一个关联企业,关联的研究机构比较多。委托研发费是按照80%计入的,另外的20%是给受托机构,它有20%的利润率,这个利润不是用于研发的,这里有一点跟节税有关系,有一些研发费用的支出是可以享受加计扣除的,这个叫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这个必须要进行归集,但是委托研发是不需要进行归集的,你委托合同只要符合条件,签多少就是多少,不管你这个费用是用于哪些方向。这个重要差别让委托研发占了便宜,因为很多费用可能你要自己研发,可能不允许你计入客户法定范围,当然从税收的角度是这样子的,但还是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你是自主还是委托。自主研发、委托研发、合作研发都要准备一些备查材料,一个是决议文件,委托研发、合作研发要有合同,要有专门的研发机构,要有项目的编制以及研发人员的情况。

研发费用。就是说开展研发活动要发生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正常情况下研发费用都可以税前100%扣除,为什么加计?100%基础上我们再给你加计多扣,现在75%。制造业现在提高到100%,目前政策文件还没出来,加计扣除的就是研发费用。并不是说你企业怎么计都可以加计扣除,就是我们在会计里面有研发支出的一个科目,并不是说你记在里面的都可以,而是符合这7类费用和要求的才可以加计扣除:1、人员人工费用,2、直接投入费用,3、折旧费用,4、无形资产摊销费用,5、新产品设计费用,6、新工艺工程制定费,7、还有一个其他费用。

研发费用的归集主要是指会计核算要求,必须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2015年前是要求对研发支出要有专账,2015年之后,因为很多企业反映他们的财务管理能力比较低,就改为设置辅助账,比专账要求低一些,企业根据情况辅助账没有那么严格的条条框框,通过辅助账来准确归集研发费用。根据研发开展方式的不同,每一种方式都要设一个辅助,不能混在一起。辅助的样式目前没有严格统一。从这个归集核算要求方面来看,在科技创新方面我们积累的时间比较短,所以我们政策尽量宽松,包括这些研发管理方面都比较放宽要求的。我们国家现在已经是世界研发投入第二大国了,面临的形式是中美关系的大背景,我们现在不再需要这种一般意义的研发,而是需要提升研发质量。

研发费用的资本化。有一些研发费用你是要资本化的,在资本化这部分也是可以75%在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有两种处理方式,就是费用化和资本化,费用化就是税前扣除了。资本化就形成了一个资本,资本按每年的那种摊销了,就有点像固定资产一样。但是两种方式,无论是费用化还是资本化,你税前扣除的总额都是一样的,只不过你资本化慢了一点,因为它每年摊销一部分。费用化当期可能获得加计扣除额的会较多,相应的缴税额减税额也较多。企业要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到底资不资本化,如果你资本化在技术转让的时候,因为你有一个成本,未来转让会减去成本,成本比较大,你技术转让的收入就比较少,你享受的优惠就会多一些。如果你不资本化,那成本就是0,你未来适用技术转让手续费优惠就少一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普惠性政策,但它是有行业负面清单的,像烟草、批发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这几个行业还是不能享受优惠的。

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等问题

我国当前对高新技术企业有9个方面条件要求。一个就是成立时间必须超过一年,并且这个企业要有知识产权。这种知识产权可以是企业自主研发,也可以是从外部来获得,就是受让、受赠、并购几种方式。这个是在学术圈里做计量比较多的一个领域,很多专家做计量就是随着高企政策来实施,这些年国家知识产权数量增加迅猛,两者政策之间有非常紧密的关系。还有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一共8大技术领域,企业所得税法没有对高新技术企业限制,高新技术领域的企业是享受优惠的。还有科研人员比例是10%,有一个研发强度的要求。越小的企业对强度要求越高,越大的企业对强度要求越低。再一个就是境内研发比例要求。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这也是OECD说的有关税收。从国外来看相似政策,比如说对你高新技术产品收入给优惠,只要你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都可以享受税率优惠。折旧费就是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高企是算你这研发费用范围的,加计扣除是不允许的。比如说我建一个研发中心大楼,在高企里面是算研发费用的,在加计扣除是不算的。这是因为这部分差距比较大。当时是考虑研发强度只是高企一个门槛指标,所以这个标准放得宽一点。和严格加计扣除的政策目标是不一样的。

在高企优惠里有一些特别需要注意的事项,比如说知识产权方面。按照2016年最新认定办法,知识产权分为两类,一类和二类。一类就是发明专利,其他都是放在二类。二类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企时仅限使用一次。知识产权只能是一个企业用,不能所有企业都用一个知识产权,还有一个注意事项就是重新认定与否,有的企业更名了,有的整体异地搬迁,这都是明确文件规定的公示公告之后高企资格可以不变。但是如果发生有重大变化事项,比如说像并购,还有部分异地搬迁的,这些都是要重新认定的,必须重新走流程。高企的主要产品要有知识产权,必须是在技术上对主要产品有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所以说通过这样的一个关系,实际上是在通过强化知识产权来强化你的产品,就是说你真的是用知识产权支撑了你的技术,而不是做一些被认定这些事。当然这个实际操作过程当中有很大空间,所以说在认定的时候,要把这几个关系搞清楚。

研发中心法律地位对税负的影响。我们在调研当中也会经常遇到这种情况。企业研发部门,内设一个机构,独立出去作为一个法人,这其中各有优缺点。缺点是,你就算自主研发了,就没有办法做委托,而且也无法取得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优点是不需要提供研发费用明细,而且100%要计入高企研发费用的会计范围,有助于你研发强度达标。就是说你虽然在加计扣除上面好像看似有点吃亏,但是高企的指标没有达到,拆开了不算高企独立法人的话,它就算另一个企业,就不是算你母公司了。独立法人的优点就是你可以委托它做研发,而你发生的研发费用不用按照你自主研发,就适用了其他类范围,你只要是委托有一个总数就可以了,而且可以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还有缺点是委托研发实际支付额的80%在里头出,如果基本和你自己使用那些费用差不多,你作为内设机构100%跟80%比,那肯定还是范围要大一些,这个需要企业自己衡量。而且增值税也是必须要考虑的,如果你需要进项税额,你把它放在独立法人,你可以取得进项税额,抵扣你的销项税额,在增值税这块可能占了便宜,这需要综合考虑,至少在税收方面要综合考虑一下。

技术转让的税收优惠

技术转让也有所得税优惠,目前是说500万,不超过500万的部分是免税,超过部分的是减半征收。但是这个技术的范围是有明确规定的,只有在这个规定范围之内的技术转让所得才能给出优惠。我们确定了其他技术,你就得往财政部报了。技术转让包括所有权和许可使用权转让,但是你的许可必须是5年以上的非独占许可。转让收入减去转让的成本和相关费用后的净所得,如果你资本化了,它就有一个成本在那里,未来进行技术转让的话,你转让所得就会少一些。如果你不资本化这个额可能就多一些,否则你说不清楚它的成本和费用的问题。还有技术转让合同必须是境内的,必须进行省级科技部门认定登记,跨境的需经省级商务部门认定登记,这也是有明确规定和工作流程的。

目前在中关村有一个试点单位,这个试点可能很快会在全国推广,那就是优惠的内容,以前和现在都是500万,而试点是2000万,把门槛大大降低了,2000万以下免税,2000万以上减半征收,在技术范围增加了一个国防专利,军工企业可能会涉及。还有这种转让所得,非独占许可之前是5年,现在改为3年,就是试点单位改为3年。当然,这个市场政策有个特殊性,就是民营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100%的关联方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也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这一点未来能不能全国推广不敢确定,但是这2000万还是一个好消息。还有一种特殊的形式叫技术入股,我不是拿现金,我是拿股权,这种也有优惠,第一年纳税优惠。就是你这个股票全部兑现转让出去的时候,你真正拿到现金的时候再交税,这个技术成果也是有个范围,包含国防专利,其他合作转让的范围是一样。技术入股是没有所得税优惠的,未来你是得到多少钱,就按多少钱来交税。

股权激励税收优惠

因为很多企业现在都做股权激励计划,递延纳税的优惠是指针对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非上市公司必须是境内的居民企业,激励对象必须是本公司的股权,也是有明确限制的,必须是技术骨干和高级管理人员,激励人数不能超过30%。对于股票的期权、持有的年限都有比较明确的规定。实施股权奖励的企业有行业负面清单,需要注意的就是持股平台不能享受优惠,因为很多企业出于未来融资,以及各方面便利,都做一个持股平台,让员工来持股,目前很多互联网公司用的VIE架构,就是海外有一个实施操纵的公司,操纵国内的公司,它们是一个VIE架构,今日头条、阿里巴巴这些企业基本都是在VIE架构,这种VIE架构是不适用这种优惠的。因为这个股票不是他公司的股票,是海外公司的股票,股票给了持股平台,持股平台再让员工持股,这种经济的方式都是不享受这种优惠的。还有员工持股计划,所有员工都享受这种计划,这种都是不适合的,这个只针对高管和技术人员等重点人员的股权激励计划。股权奖励就是白给你股权,不需要你付任何钱。如果是行业负面清单的企业也是不适用这种优惠的。这里面有两点需要注意,一个是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实际上也是可以实施股权激励的,有明确的文件规定,很多国有企业也在搞股权激励。还有新三板的挂牌企业,实际上它是属于非上市企业,是可以适用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员工递延纳税优惠的。如果是中小板、创业板主板,包括科创板这些都属于上市企业,是不可以享受优惠的。因为新三板也在改革,有转板制度,需要有个政策衔接问题,这没有明确,但是没转板之前它都是可以使用优惠的。这个就是一个负面清单,这个企业在这里面是不是有优惠,因为税收都是希望出很多政策,涉及到一个实际操作的问题。

未来的政策方向,一切都是高质量发展,重规模、重速度的传统方式和目标,已经一去不复返了。首先经济发展必须是高质量,这个是比较明确的,我国经济要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基于长期可持续性的这种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出台,指导思想就是让我国经济社会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建设现代化的经济体系,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科技创新也是追求高质量的供给,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我们要以高质量的科技供给助推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经过2006年中长期规划,可以说这个期间我们企业的研发投入大幅增加,但是里面95%基本都是处于研发链的后端,尤其也模仿跟踪为主,是在追求短期利益的为主,研发质量不高,我们现在被美国卡脖子,因此,必须立足于长期供给质量的提升,我们需要一个关键核心技术上的突破。所以说科技创新未来是需要高质量的供给。十九届五中全会还提出了一个新的战略,就是科技智力之强国战略。要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要把科技智力之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这里有四个面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深入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加快建设科技强国。面向科技前沿,不仅是对高校科研院所的一个重要要求,也是对企业尤其是已经处于行业领先企业的要求,目前业内的共识是颠覆性技术肯定是要大企业带上小企业的,历史经验也是这样的,无论是哪个规模的企业,面向科学前沿就是一个重要要求。面向经济主战场,主要是针对我们高校科研院所的研发科技和经济两张皮的问题,论文数量很多,专利产生很多,但是怎么能支持经济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需要研究。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像国债等方面在进行部署,国家实验室、国家战略科技力量、重大专项,都是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的。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我们这次疫情就是个挑战,也是给人民生命健康提出新要求,高质量在科技创新领域需要高质量的科技供给。税收实际上是财政政策的一部分,财政政策也是一样的要求提质增效。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实际上我们国家现在积极财政政策是从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开始的,已经持续了这么长时间,积极的财政政策按道理属于需求管理的一个短期政策,但是一直迟迟难以退下来。因为世界经济始终处于一个比较复杂动荡的不稳定的情况下,国外大水漫灌,大量发行货币,环境比较复杂。这种情况肯定是不可能长时间持续的,所以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来要保证可持续性,财政投入税收优惠,财政的钱怎么能花得更有效率更高质量,是未来一个重要方向。2021年的财政预算也有很多专家解读,就是不急转弯,但是要加强精准性,保证可持续性,都是对于未来政策方向有所贯彻的。首先财政政策压缩了尺度规模,因为去年我们国家财政市值率达到了3.6%,今年是要控制在3.2%,市值减少了1900亿。实际上我们国家在历史上超过3%是比较少有的现象,因为在世界上来看财政赤字率3%是个警戒线,欧洲是严格控制财政赤字率不超过3%的,一旦超过对于财政风险这个是影响很大的。可以看到我们国家现在因为疫情种种原因是超过了3%,但是在逐渐减少这个比例,所以说是转弯了,但不是自己转弯的,减的并不多,消减的幅度并不大。

税收政策跷跷板现象

这种现象是需要国家对减税政策进行适当调整的。什么是税收政策跷跷板?就是我们减税了,但是财政的钱不够了,收支非常紧张。这几年大家可能在新闻当中有所了解,“十三五”期间减税力度是空前的,特别是增值税税率大幅下调,连续下调了两次,减税规模达到了7.6万亿。但是财政支出是很难压缩的,有民生的、科技的方方面面的压缩空间很小。所以说从税收政策来讲,未来的税收政策减税肯定是在优化和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了新的结构性减税措施,这种结构性意味着有增有减,而并非大面积普遍性减税。实际上要加强精准施策,提高政策的质量精准性,提高精准性实际上就是提高政策效率,税收收入也并不是越少越好,对于企业来说可能觉得税收收入越少越好,但是从宏观来看,可能面临方方面面的问题和风险。所以说在新的要求下,从财政科技投入方面来看,包括我们的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目标也面临着一个转变,就是要从做规模和速度上向投入效率和质量转变。包括研发质量要提升,知识产权的质量要提升,我们知识产权虚火问题是个大问题,就是流动资产太少,垃圾的太多。还有一个要培育高质量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增的指标往往是衡量地方创新工作的一个重要的指标,但是未来这个方向肯定是要发生变化的,不再追求数量,一定要提高质量,未来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也是。20万的高企里面只有5.2万享受了高企税的优惠,其他企业亏损了或享受其他优惠了。所以说高企的含金量在下降,不利于高企未来整体发展,或者说高企面临的国际压力会非常大,未来的方向是要培育高质量的高企。从激励企业创新方面,应该是我们结构性减税的重要内容,可以看到“十四五”规划里面明确的相关政策有三条。一个是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实行税收优惠,这个政策预计今年出。这个基础研究就是最前端、最高质量的研发,企业要投入基础研究,这研究肯定不会像OECD弗拉斯卡蒂手册里规定那么严格,技术还要符合我们国家情况,偏前沿一些。第二个就是实施更大力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普惠性政策。加计扣除这里已经有一个落地的,就是制造业100%,高企的简单,怎么加大力度还不明朗,但是我判断肯定不会说在现有的标准上,你看这么宽泛的标准上,肯定是要提高质量,指标要提高,不会还在原来的基础上再那么提高优惠力度了。第三个就是完善激励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科技型中小企业这个政策是2018年开始的,当时有一个75%加计扣除的比率,一般企业是50%。后来所有企业规模都提高到统一的了,所以科技中小企业特殊的优惠政策就只剩下亏损结转年限是10年的一个优惠了。目前科研中小企业的特殊政策不是很多,“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完善激励科技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对中小企业还是要给予更大支持。因为从总体看,我们国家对科技创新的税收支持,还是偏向于大规模企业多一些,中小企业得到的实惠少一些,因为这些都是以所得税优惠为主,而所得税优惠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尤其是经常亏损的企业,没有收入就无法享受优惠,对于这种激励型的税收优惠很难适用。从国际上也是在进行各种的探索,怎么能让科技类型的中小企业享受到税收优惠的好处,各个国家都在进行探索,我们国家是从规划提出这个方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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