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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安康市“十四五”蚕桑产业发展的建议与思考

2021-11-28陈贵攀陈正余

北方蚕业 2021年3期
关键词:桑园蚕桑养蚕

陈贵攀 陈 佳 张 明 刘 晓 陈正余

(安康市蚕桑产业发展中心,陕西安康 725000)

近年来,由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市场冲击,蚕桑产业规模和效益逐渐缩小。为了认真落实六部门关于印发《蚕桑丝绸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和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安康蚕桑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安政办发[2021])精神,抢抓“一带一路”发展机遇,加快推进安康蚕桑产业转型升级,在“十四五”期间把安康建设成为全国优质原料茧生产基地,我们提出以下几方面的对策和建议。

1 产业发展现状

全市有国家级蚕桑基地县区8个,蚕桑重点乡镇37个,1 000张以上的蚕桑专业村15个,有4.2万户农民从事养蚕生产,年养蚕20张以上的大户4 000余户,职业蚕农1 000余人;全市桑园面积2.667万hm2(用于养蚕高效密植桑园10万亩、副产品开发10万亩,撂荒桑园20万亩)。2020年发种量20万张、产茧8 000 t、蚕茧产值4亿元,蚕桑产业综合产值30亿元。全市建成蚕桑科技示范点20个,巩固建成县级现代蚕业园区38个,组建蚕桑专业合作社100余个,蚕桑家庭农场15个。蚕种生产场家2家,年制种30万张,主要推广“金康”牌优质蚕种。收烘茧站406个,年收烘能力2万余 t;缫丝企业5家,固定资产4.5亿元,“宝业”牌白厂丝被评为陕西省名牌产品;蚕桑副产品加工企业27个。标准化桑园建设、优良桑品种普及率达到100%以上,优良蚕品种率达到100%,小蚕共育率达到40%,大蚕省力化养蚕推广率达到70%,方格蔟普及率达到40%。全市蚕桑生产规模占全省的85%以上。

安康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蚕桑产业发展,坚定蚕桑发展不放松,积极探索创新以“市场引导、企业支撑、园区引领、大户带动”的经营模式,确保蚕桑产业稳步发展,已形成了科研教学、生产服务、育苗栽桑、养蚕制种、收烘缫丝、捻丝织绸、副产品开发及蚕桑文化品牌建设于一体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格局,产业链完整。

经多年建设发展,安康市已形成了市、县区、乡镇三级蚕业科技创新体系和服务体系。有陕西省蚕桑重点实验室和陕西省蚕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两个省级蚕桑科研平台,组建了陕西省蚕桑技术体系岗位专家和“三秦学者”创新团队,成立了安康市蚕桑专家创新工作站和陕西省蚕桑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从教学科研、蚕种生产、蚕种质检、蚕药供应到技术推广机构基本健全,队伍基本稳定。市、县、乡镇均设有蚕桑技术推广部门,国家级、省部级蚕桑专家10人,全市有省级科研单位2个,市级科研单位1个,教学单位1个,技术推广单位10个,共有各类蚕桑技术人员250人。形成了以业务单位为主体,技术体系和科技平台为纽带的完整产业创新服务体系,对推动我市蚕业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起到积极引领作用。通过新技术的推广和副产品的开发,安康智能化小蚕共育机、农业植保无人机、智能化温控设备不断得到了推广应用,同时桑叶粉、桑叶饲料等桑、蚕、蛹、蛾、丝等副产品综合开发初具规模,延伸了产业链条、为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1]。

2 存在问题

2.1 茧丝价格低,市场波动大

近年来,由于中美贸易战和新冠疫情的影响,国际茧丝绸市场受到严重的冲击,茧丝价格下降,挫伤农民养蚕积极性,大量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导致蚕桑生产劳动力紧缺和劳动成本提高,市场出现萎缩、下滑趋势。

2.2 产业规模小,机械化程度低

目前我市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桑园面积小,养蚕大户数量偏少,养蚕规模较小,设施农业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难度大,新型机具推广应用数量少、覆盖面小、生产效率低。

2.3 蚕桑产品少,资源利用率低

我市具有丰富的富硒蚕桑资源,目前尽管在桑叶食品、饮品等开展了产品的研发工作,但仍处于试验阶段,没有形成产业化生产的规模效益。产品种类少、生产规模小,商品转化率低,产品知名度不高,资源利用率低。

2.4 资金扶持少,产业发展动力不足

蚕桑产业是安康传统特色产业,为安康的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近年来,由于市场波动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和认识不统一,动摇了蚕桑产业的主导地位,专项扶持资金投入少,产业发展动力不足,导致蚕桑产业规模萎缩下滑,制约了蚕桑产业的发展。

2.5 技术人员减少,队伍建设滞后

随着本市机构改革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技能型和专业型人员减少,现有技术人员年龄结构老龄化,知识更新缓慢,技术推广难度大[4]。

3 发展思路

3.1 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基地建设、主体培育、产业融合、品牌打造为重点,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扶持、主体带动、科技创新、多元发展”的思路,全产业链推进蚕桑产业提质增效,着力构建产业融合新体系,探索产业转型新模式,加快推进现代蚕桑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

以现代示范园区建设和职业蚕农培育为抓手,开发富硒桑产业,打造安康丝绸文化和品牌文化;以技术创新为突破口,推行桑蚕品种良种化、桑园管理机械化、消毒防病规范化、小蚕共育商品化、大蚕饲养省力化、熟蚕上蔟自动化等新技术,努力把我市建设成国家优质蚕茧生产基地;以“鎏金铜蚕”文化和跨界融合为引领,把蚕桑产业打造成乡村振兴的支柱产业。

3.2 发展目标

按照安康市蚕桑产业发展规划,到2025年,建设全国家蚕良种繁育基地1个;扶持8个基地县区35个镇(办),建设20个蚕桑产业示范园区,蚕桑科技示范点达到40个;高效标准化桑园面积1.667万hm2,年养蚕量达到25万张,产茧达到1万 t,蚕茧产值达到5亿元,生产白厂丝达到1 200 t,工业产值达到20亿元,蚕桑副产品及桑产业产值达到10亿元,蚕桑旅游产业达到15亿元,实现蚕桑产业年综合产值50亿元以上。实现种桑养蚕规模化、丝绸生产智能化、综合利用产业化、产旅融合特色化;规模化集约化基地蚕茧产量占全市蚕茧产量的20%以上,形成一批桑园面积达千亩以上的重点蚕桑生产基地。丝绸文化和品牌影响力持续增强,初步形成高质量发展的产业体系[1-2]。

4 发展建议

4.1 优化区域布局,夯实产业基础

根据各县区自然资源条件和产业发展基础等因素,以石泉、汉滨、汉阴等县区为重点,协同推进旬阳、平利、岚皋等县区重点镇建设,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布局。要结合产业发展实际,积极引导蚕桑产业向优势区域聚集发展,大力推进蚕桑专业镇、专业村建设,着力打造优势产业带和集中连片产业区。要坚持园区化承载,以标准化桑园建设为重点,突出抓好主产县区、重点镇,支持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低产改造等多种方式,建设一批有一定规模的优质高效桑园基地,进一步提升桑园规模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促进蚕桑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重点建设20个生态观光休闲蚕桑示范庄园。其中,省级示范园区2个,市级示范园区6个,县级示范园区8个,镇级示范园区4个,示范面积1 333.33 hm2(2万亩)。以8个蚕桑基地县区、35个蚕桑镇为重点,新建高效桑园3 333.33 hm2(5万亩),改造低产桑园6 666.67 hm2(10万亩),全市桑园面积巩固在1.667万hm2(25万亩)。新建桑园以优良桑树品种为主,实行宽窄行栽植模式,低产桑园以加密补缺、更新复壮为主要改造方式,努力提高桑叶产量和质量[1]。

4.2 扶持强村大户,实现集约经营

按照“集约化、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智能化”发展思路,通过土地流转、资金扶持等多种措施,以蚕桑家庭农场为主体,大力培育强村大户,发挥合作社纽带作用,改变传统粗放的生产方式,实现现代集约化经营,推广种桑养蚕产业化模式。重点发展年养蚕1 000张以上的蚕桑专业村50个,年养蚕50张以上的养蚕大户1 000户,发展蚕桑合作社150个[1]。

4.3 聚力打造品牌,推进产业融合

依托“鎏金铜蚕”“丝路之源”名片和富硒资源优势,推进“安康桑蚕”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着力打造“金蚕之乡”文化品牌,形成“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的品牌体系。支持县区和企业开展“双品一标”认证,培育“名特优新”农产品,加快建立蚕桑产业生产标准体系和质量追溯系统,提升安康桑蚕品牌影响力。坚持种养结合、循环发展、示范引领的产业发展模式,加大资源整合和产业集聚力度,深入挖掘利用安康蚕桑历史文化资源,促进蚕业文化、现代蚕桑丝绸业和产学研旅深度融合,支持产业特色小镇、蚕桑观光采摘园建设,实现新业态发展,把蚕桑园区建设成为观光景区,持续提升蚕桑产业综合效益[3]。

引导企业加大产品开发和品牌建设力度,生产精品生丝,打造全国一流的“宝业”牌生丝、“康虹”牌蚕种、“康富来”丝绸知名品牌,国家知名品牌3个、省级知名品牌8个,使用“石泉蚕丝”地理标志产品和“石泉桑蚕茧”农产品保护标志,“桑叶全粉”绿色认证标志,努力提升安康丝绸品牌的知名度和产品市场竞争力。创新营销体系,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和“互联网+”网络销售平台,拓宽产品销售渠道。开发“鎏金铜蚕”工艺品,打造“金蚕之乡,丝路之源”文化品牌,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实现旅游产值超过15亿元。

4.4 强化科技支撑,健全服务体系

充分利用现有的蚕桑科技资源,围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示范推广,建立完善蚕桑产业科技推广体系,加快推动蚕桑产业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围绕桑蚕品种良种化、桑园管理机械化、消毒防病规范化、小蚕共育商品化、大蚕饲养省力化、熟蚕上蔟自动化,大力推广小蚕共育、大蚕省力化饲养、机械化养蚕等新技术,推广全龄饲料养蚕模式,推进传统养蚕模式创新变革,不断提高蚕桑产业的科技含量。加强与中国农科院蚕研所、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科研院所合作,建立专家工作站,开展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推动中国桑品种资源圃落地安康。引进研究生以上的茧丝绸加工及副产品开发技术人才50名以上,培养当地乡土人才200名以上,培养技术能手500名以上。通过强化创新链、支撑产业链、激活人才链、提升价值链,实现蚕业效益倍增和利益共享[1,3]。

以全面推广现代先进蚕桑技术为重点,以建设现代蚕桑为目标,采用“互联网+培训”等线上培训模式,广泛开展养蚕大户和职业蚕农培训,培训职业蚕农1 000名以上,50张以上养蚕大户1 000户以上。着力推广“强桑1号”“农桑14号”“红果1号”“粤桑5号”等丰产型及功能性桑品种和“菁松×皓月”“华康3号”“广食1号”等丰产性能及抗病性强的蚕品种,发展全龄饲料工厂化养蚕,大力推广人工饲料小蚕共育、大蚕省力化、多批次养蚕、方格蔟营茧技术。

依托蚕种场建设自动化蚕种催青室2处,建设智能化温控设备小蚕共育室200间以上,推广智能化小蚕共育机械50台以上,省力化简易蚕室4 000间以上,省力化养蚕大棚40个以上并配套省力化蚕具,大蚕省力化养蚕机械示范点4个以上、轨道式大蚕省力化机械10个以上并配套方格蔟自动上蔟机械、履带式旋耕机20台以上、复合式旋耕机50台以上、割桑机10台以上、农业植保无人机10台以上、切桑机200台以上、电动伐条机500台以上、手动采桑器2 000个以上、塑料(纸板、木质)方格蔟150万片以上等。

4.5 突出主体培育,延长产业链条

以龙头企业、产业联合体、现代农业园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创建培育为重点,大力实施蚕桑产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大力扶持一批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养蚕大户,加快建设一批现代农业园区,聚力培育一批省级、市级龙头企业和产业联合体,不断提升蚕桑生产组织化、集约化程度,引领全市蚕桑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力推广桑园套种、桑下养殖生态循环发展模式,发展“桑-畜”“桑-菌”“桑-饮”“桑-旅”等多种经营,推动资源循环利用,推进蚕桑产品精深加工,进一步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支持蚕桑经营主体加快开发桑饲料、桑饮品、桑食品、桑保健品等产品,打造叫得响、有市场、有效益的拳头产品,形成产品多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高效化的产业发展格局[1,3]。

以国家级富硒高效农业院地合作项目建设为契机,开展富硒蚕桑全产业链产品开发,驱动蚕桑产业全产业链科研创新,鼓励科研生产机构、缫丝企业、合作社组织联合创办蚕桑副产品加工企业,建设副产品加工基地,开展桑园套种6 666.67 hm2(10万亩)以上、桑园养鸡3 333.33 hm2(5万亩)以上、桑枝食用菌2 000万棒以上、桑茶200 t以上、桑芽菜100 t以上、雄蚕蛾酒20 t以上、蚕蛹食品50 t以上、桑叶饲料5 000 t以上、桑果饮品20 t以上、丝棉被21万床以上、蚕沙枕1万个以上、蚕沙肥料2万t以上、桑枝肥料5万t以上、丝绸服饰10万件以上,实现蚕桑副产品及桑产业产值达到10亿元。

4.6 统筹整合资金,加大扶持力度

市财政每年统筹整合陕南循环发展、津陕合作、苏陕协作以及以工代赈等项目资金500万元,用于支持蚕桑产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有关县区要完善蚕桑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切实加大资金投入,研究建立蚕茧收购风险金补贴扶持制度,推动蚕桑产业健康发展。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对蚕桑生产的支持和保障作用,鼓励茧丝加工和流通企业以订单农业、利润返还、积分奖励等形式,增加对蚕桑生产基地的投入,调动蚕农兴桑养蚕的积极性。

4.7 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

有关县区要把加快蚕桑产业发展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促进农民群众增收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相应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整合各方资源,强化协调统筹,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抓紧抓好。市农业农村局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发改、财政、商务、人社、科技、林业、富硒办、供销等部门要结合行业职能,用足用好中省各项政策,多渠道争取项目资金,持续加大蚕桑产业支持力度,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4.8 强化督导考核,建立工作机制

建立“市级统筹、县区主体、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合力推进蚕桑产业发展各项任务落实。市农业农村局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蚕桑产业发展考核的具体办法,将蚕桑产业发展纳入乡村产业振兴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督查,加大检查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有关县区要建立县级领导和技术人员包抓责任制,抓点示范、以点带面、整体提升,推进蚕桑基地建设和龙头企业发展;要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加强督导考核,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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