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做好广播电视节目观察者、记录者、讲述者
——广播电视监测工作的一点心得
2021-11-28□王淞
□王 淞
2018年6月,时任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张宏森在出席上海电视节台长论坛时,号召广大广电媒体从业者,始终做主流舆论的坚定引领者、始终做先进文化的积极传播者、始终做融合传播的深入践行者。作为一名一线广电监测工作者,从业数年来,有很多心得,在此与同行进行探讨。
一、立足岗位细心观察,做好观察者
广电节目是时代文化珍品。在消费升级的时代,部分文化产品从快餐文化升级为快感文化,追求高效、直接、平面、感官刺激,虽然很“带感”,但实在缺少美和厚重的文化底蕴,无法击中大众的情感痛点与普遍诉求。可以说,广播电视节目在不同程度上彰显出审美与审丑文化的盛行。
广电节目尤其是新闻类节目应紧跟时代步伐,把握社会动向,对焦点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将优秀传统文化元素渗透在节目中。节目中的各类元素都在潜移默化地进行着价值观的输出,人们在欣赏的过程中,能够触摸感觉到文化的价值。广播电视节目更是精神的承载与体现,并引领人们对生活、对人生的意义进行更深层次的探索和挖掘。
观众,是周围世界真实存在的人。但广电从业者心中,注定是存在一个理想的受众群体的。这需要我们在从业过程中协调好主我和客我的矛盾,理顺心态,调整状态,无条件服从于主流意识形态,并将其贯彻在日常工作中。作为基层广电工作者,我们应该怎样去观察和看待日常生活中的种种行为和事件?应该怎样去看待民众的情绪渲染?这些看似复杂而宏大的问题,都是需要我们在日常监测工作中予以审慎思考的。
二、落笔有力张弛有度,做好记录者
笔者在日常工作中对节目进行观察后需要审慎思索,形成供有关部门参考并进行最终决策的依据。对同一新闻文本的理解,也是必然会随着个体的经历、年龄、认知而改变。在思索的过程中,高语境文化与低语境文化下的行为方式,就不可避免地体现了出来。在落笔的时候,一定要克服主观情绪和学科背景的影响。
如何落笔,关乎个人的笔触和写作习惯,也深受成长环境、阅读习惯和学科背景、从业经验的影响。讲好一个故事,真正说清楚一件事情,才可能有文化认同和输出,这才是让观众能从内心接受信息的真正基础。独特的记录与表达,源于对生活的深刻认知,对某一事件的用心思考。从业务层面来说,就是要根据宏观政策与时代的要求,作出准确的价值判断。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良性价值观的养成需要一个长期的涵化过程。同时必须承认和面对的是,价值观的定位不当或缺失,会导致书面文字对价值观输出形成潜移默化的负面影响。要在头脑中分清学科论文和内参、内参和监测简报、简报和工作总结之间的区别。目前,多媒体融合的时代背景对管理法规、管理制度和监管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虽然经过多年积累,各地已经建立了相关管理制度,但在实践中也不免会出现不同监管部门相冲突的情况,监管显现疲态。
三、守土尽责激浊扬清,做好讲述者
为了确保辽宁省广电监测视听评议工作的有效开展,在工作中必须明确广电一线监测工作的对象,把握时度效,遵循总局现阶段的主要内容重点和主要任务,建立分析评议制度。受制于现阶段一线监测队伍人员短缺、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在辽宁省广电视听内参方面,建立专家评审等一系列相关制度。派专人专员定期参加省广电局召开的宣传管理工作会议。全面把握省内频道频率及栏目设置情况,在遵循宣传工作重点的前提下,加强相互交流,以促进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提高视听工作评议质量,完善简报内参,定期与重点频道(栏目)制作团队举行联席会议。
省广电局作为广电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省监测台对省内所有广电播出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其主要工作为对全省广电视听播出机构的内容监听监看。通过这种方式对广播电视播出内容进行审查。对于违反宣传管理手册要求的,省局宣传管理处在接到《广播电视监听监看简报》后要求其限期整改,作出情况说明,并进行整改检查。
从个人角度而言,把握正能量的精神坐标,对我们来说是无需赘言的。对不同诉求和分歧看法,需要的是凝聚、维护共识,而不是火上浇油,这才是一种建设性和负责任的态度。
新媒体时代,信息的更新速度以秒来衡量。广电视听机构用最快的速度运用融媒体APP传播资讯,我们的监管同样也要跟上变革。广电监测管理工作必须提高时效性,发现问题要及时作出反应,迅速指出错误,以降低负面影响。省监测台反映的问题主要通过简报和内参,简报为周报,内参是以月刊的形式出现。但因工作流程、人员力量等多种原因,在时效性上相对滞后,有很多问题往往发现及时,但未能第一时间告知。
吸纳社会力量,增强监管力量,促进行业自律体系的完善,形成社会监督机制。社会力量介入媒体播出反馈、媒介行业自律是播出后监管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要相信群众的媒介鉴赏力和文化水平,依靠千万双眼睛来监督广播电视节目。还应对内容进行分类,有序管理。让有限的监管力量充分发挥作用,升级技术平台,分清轻重缓急,抓住侧重点,从监看的需要出发进行分类监管。
虽然在细节上依旧存在着诸多困难,但在笔者看来,广电内容的监测监管工作依然是一种有效的工作制度。这是推动广电节目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的必要措施,也是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的落脚点所在。虽然这一制度还在健全和完善之中,但在宏观上符合广电纵深发展趋势。我们相信依法依规监管的总体方针不会变,符合受众精神文化需求的时代精品不会被抹杀。随着监管技术的进步,广电视听内容监管会更加准确高效。随着相关法律法规和流程的完善,执行流程会更加透明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