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扶贫时代体育与乡村扶贫融通的推进策略研究
2021-11-28黄振鹏
黄振鹏
(韩山师范学院 体育学院,广东 潮州 521041)
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1]。体育扶贫在扶贫过程中作用越来越大,也是满足脱贫地区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主要推动力量,具有重要的引领功能。2018年7月,国务院扶贫办与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体育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将体育扶贫纳入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和工作体系,实施体育扶贫工程”[2]。体育与乡村扶贫的融通由政策提出向实践落实迈出了重要一步,体育的价值多维性与跨界融通性逐渐得到实现。体育已经逐步融合到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社会功能。体育辅助扶贫、助力全面脱贫常态化理所当然。体育发展的目标、内容和对象与后扶贫时代的扶贫目标、内容与对象有多维度的相同性与相通性。体育与乡村扶贫的融通性指的是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体育部门、体育组织等多元化的组织或个体对扶贫对象开展体育层面的扶贫工作,即“扶贫+体育”模式;在脱贫层面,体育推进其他层面完成脱贫目标顺利实现,逐步构建大扶贫格局,形成“体育+扶贫”模式。“扶贫+体育”与“体育+扶贫”是体育与扶贫融通的重要方式。
2020年脱贫攻坚已完美收官,我国扶贫工作也转入后扶贫时代。后扶贫时代的主要目标为化解乡村脱贫户的未来期许和新脱贫户的不稳定性。随着体育的快速发展,体育与乡村扶贫融通越发重要,其相互融通的各种阻碍因素也逐步显现,破解阻碍因素也愈发重要。这可以促使政府及社会各界对体育与乡村扶贫融通更加重视,推进扶贫与体育事业齐头并进、协同发展与深度融合,为落实健康中国、全面小康、乡村振兴战略提供理论指导与实践参照。
1 体育与乡村扶贫融通的现实价值
我国发展体育的目的是增强人民体质,进而提升人的精神风貌,推进人的全面发展。后扶贫时代,国家及社会各方应通过推动体育与乡村扶贫的融通,提升脱贫人口生活理念,激发自身潜能,提高身体素质,进而使体育助推乡村扶贫的现实价值得以实现。
1.1 助推“健康中国行动”的落实
全民健康的内涵已经超出了体育锻炼的范围,成为推进健康中国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体育扶贫既要关注个体健康,更要大力推进全民健康,随着健康中国战略的逐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成为全民的共同行动。健康指的是体质强健,没有疾病,包括生理健康、心理健康及社会和谐有序的美好状态[3]。推进乡村扶贫与体育融通,可以引导乡村脱贫人口树立正确的健身理念,主动掌握健身知识与健身技能,没病的人可以通过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与心理健康,有病的人可以通过体育锻炼缓解疾病,辅助康复,使体育的显性功能充分实现。乡村扶贫与体育的融通也可以使脱贫地区获得体育资源,进而保障贫困人口参与体育锻炼的权利,落实人文关怀,逐步改善精神贫困,充分发挥体育的文化功能,弥补社会保障短板,逐步推进了“健康中国行动”在贫困地区的落实。
1.2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身体健康已成为后扶贫时代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小康实现的标志之一。体育与乡村扶贫融通可以实现这个目标,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一是它可以提升人力资本,增加脱贫人口的收入。从人力资本理论视角来说,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基础是健康,教育是人力资本提升的重要途径,健康是人们接受教育的基础,如果没有健康的身体,则人们接受教育无从谈起。乡村扶贫与体育融通则可以提升脱贫群体的身体素质,为他们接受教育打好基础。同时,由于身体素质增强,他们可以有更多时间参加教育培训、从事生产,提升自身的人力资本,进而增加收入。二是人们身体素质提升后,经济支出减少,打破了“因病致贫”的恶性循环。人们患病以后,首先要治病,产生一定的费用,如交通费、食宿费、药品费、护理费等各种费用。同时,患者家庭照顾患者减少了外出工作的时间,造成劳动时间的损失而带来收入的减少[4]。各方通过推进体育与乡村脱贫的融通,可以预防脱贫人口慢性疾病的发生,切断了致贫与返贫的重要因素,减少医疗方面的支出,使就业与增收的可能性大大提高。
1.3 助推乡村振兴战略落实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全面脱贫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前提和基础[5]。体育与乡村扶贫的融通是推动脱贫地区体育发展的重要途径,进而为脱贫地区乡村振兴战略助力。一是体育与乡村扶贫的融通可以推进脱贫地区体育设施逐步完善,带动脱贫地区公益事业发展。二是体育与乡村扶贫的融通可以通过体育赛事引入来丰富乡村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6]。脱贫地区可以依托体育比赛的公开性与影响力,发挥广告宣传作用,推动乡村旅游业发展、农副产品营销、农村产业发展、农村绿色资源的合理开发。三是体育与乡村扶贫的融通促进了城乡之间资源的优化流动,脱贫地区的资源做到了最优搭配,拉伸了脱贫地区产业链,推动了生态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增加,这契合了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乡风文明、产业兴旺、生态宜居、生活富裕、治理有效”的要求。因而,体育与乡村扶贫的融通既是乡村振兴的助推器,也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抓手。
2 体育与乡村扶贫融通阻碍因素分析
2.1 融通观念认识不足
后扶贫时代,我国许多地区体育与乡村扶贫联动推进,取得了全方位、多元化的扶贫效果,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但从总体情况来说,我国体育与乡村扶贫融通仍处于初级阶段,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及社会各界对体育与乡村扶贫融通的认知仍存在一定的误区。一是部分主体认为体育与乡村扶贫关系不大,融通必要性不强。在传统的观念下,人们对贫困的定义主要指的是物质贫困,即个体物质收入匮乏,难以满足生存与发展的需要。脱贫人群对体育可以提高身体素质和增加经济收入的功能了解较少,甚至有部分人对此持有怀疑态度[7]。二是各方对体育与乡村扶贫融通的理论研究相对较少,实践成功案例较少,导致社会各界对体育与乡村扶贫融通了解较少,重视程度不高,个别地区体育扶贫仍固化于“安装健身器材”等方面。体育与乡村扶贫融合尚未延伸到健康改善层面,而这属于文化扶贫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扶贫的推动力量层面。社会尚未构建体育与乡村扶贫融通的完善体系,难以发挥体育与乡村扶贫融通的重要作用。
2.2 部门之间的协同机制尚未建立
后扶贫时代,我国贫困治理体系逐步完善,已经形成了大扶贫格局,形成了政府、市场、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乡村脱贫模式。大扶贫格局需要整合各种力量,体育也是我国扶贫的重要力量之一,但受制于思想认识的误区,体育与乡村扶贫融通更地多是体育部门的单方行动,与其他相关部门的联动不足,导致体育扶贫的效果不佳。学者们在研究中依然认为,扶贫实践中主体间存在着行政、领域和行业之间的壁垒,阻碍了脱贫攻坚战目标的实现[8]。在体育与乡村扶贫融合实践中,主要方式常常是体育各级部门与驻村扶贫干部对接,各级体育部门对脱贫人口开展针对性的体育扶贫,其他相关部门及社会组织、企业参与较少。具体来讲,体育与乡村扶贫的融合需要地方政府的大力宣传、相关部门的推动、企业与社会组织的参与,进而形成合力,以满足脱贫人口多元化的脱贫需求,即各方既帮助他们提升经济收入,也帮助他们提升身体素质,改善精神面貌,使扶贫效果长效化。但多元扶贫主体的缺失,导致体育与乡村扶贫分割开来,体育在乡村扶贫过程中被边缘化,二者融通的效果难以实现。
2.3 融通的长效机制不健全
体育与乡村扶贫的融通是体育学、公共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多学科、多维度、多领域的扶贫模式的结合,因其牵涉部门多、层级多、覆盖面大、程序多,需要构建完善的保障体系来推进。当前体育与乡村扶贫融通不断深化与推进,仍存在多种不足。一是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在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化大背景下,体育与乡村扶贫的融通需要相关法律与制度支撑。法律与制度要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乡村体育扶贫中的责任、目标、处罚措施、激励措施等,让体育与乡村扶贫融合有法可依、依法开展。二是资金投入不足。资金是乡村体育扶贫的基础,也是二者融通的重要推进力量。由于缺少相关法律制度的约束,加之地方各级政府对体育扶贫的认识不到位,各级政府对于乡村扶贫与体育融通方面投入不足。现在资金主要来源于地方体育部门的投入,而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投入相对较少。三是缺乏考核体系。当前,体育与乡村扶贫融通的考核机制尚未建立,导致激励、约束与监督体系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在调查走访中,许多基层部门对体育扶贫的考核大多停留在投入资金的多少与体育项目的完成上,但对体育活动的组织、活动的开展与效果考核较少,这极易导致体育扶贫工作功利化与表面化。
3 体育与乡村扶贫融通的推进策略
3.1 创设氛围,强化宣传,形成共识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它引领人们的行动。后扶贫时代,依照贫困文化的相关理论,贫困人口更多的表现为精神贫困。因此,各方应大力推进贫困人口思想脱贫,强化扶志工作,提升思想认识。一是要深化认识。“精神贫困”是行为科学层面的“贫困”,被学界称之为“行为失灵”(Behavioral Failures) 或“志向失灵”(Aspiration Failures)或“个体失灵”(Individual Failures)[9],是“贫困者缺少积极进取精神与改变自身贫困境遇的志向”[10]。贫困不单是物质贫困,更是精神贫困,而乡村扶贫与体育融通可以提升贫困脱贫人口思想认识水平,引导脱贫人口通过自身的努力改变贫困状况,实现致富的目标,彻底摆脱贫困。二是强化理论研究与宣传。体育与乡村扶贫的研究可以从多维度开展,譬如体育扶贫与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体育学、文化学、健康学等学科相结合,不断拓宽体育与乡村扶贫融通的理论宽度与深度。同时,政府及媒介要强化对体育扶贫理论的宣传,让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体育扶贫是扶贫的一个重要方式,也是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追求不可缺少的部分。体育与扶贫的融通可以提升脱贫人口的人力资本,改善健康状况,为脱贫群体的脱贫致富提供可持续发展力量,消除贫困。
3.2 多方协同,形成合力,筑牢扶贫大格局
体育扶贫的发展与扶贫全方位、多领域、多维度的开展是高度契合的。一是政府要做好部门之间的协同联动。各方要以体育部门为主,教育、文化、财政等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各方在跨界融合中分工协作,分清责任,厘清权力边界,各尽其责,各司其职,协同合作,打通体育扶贫各项阻碍。同时,各方在政府主导下,共同打造信息平台,推动体育与乡村扶贫融通的信息共享,为多方联动提供信息技术支撑。创新乡村扶贫与体育融通模式。各部门要“紧扣广大农民多元体育需求,全面加强农村体育治理”[11],立足“人性化、多元化、个性化”,为广大农民提供健身指导、活动项目、配套设施等,优化体育扶贫供给方式。二是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引导企业、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体育扶贫活动。企业参与体育扶贫也是企业热心公益、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它可以提升企业的社会影响力,扩大企业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企业综合实力。社会组织参与体育扶贫可以拓宽扶贫的领域,使体育扶贫更接地气,更易得到脱贫群体的认可,使体育扶贫中“自组织”和“他组织”有效契合,提升扶贫效果。
3.3 健全保障体系,做好顶层设计,完善相关制度
后扶贫时代,我国乡村扶贫主要表现为经济、住房、医疗、教育等方面,而体育扶贫尚未得到足够重视,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十分必要。一是要强化立法,把体育与乡村扶贫融通法治化。政府需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听取行业专家、基层群众的意见,对体育与乡村扶贫融通做出详尽的规定。同时,国家要出台相应的配套制度,确保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能够依法实施、精准施策。二是拓宽资金来源,确保经费持续投入。体育与乡村扶贫融通是民生事业,事关广大群众的幸福感与获得感,因此,政府要依据相关规定,增加体育与乡村扶贫方面的预算,确保体育设施建设与维护所需资金。同时,政府也可以引导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对体育扶贫的相关项目进行捐助、投资,形成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三是构建完善的考评体系。国家要把体育与乡村扶贫融通效果融入各级政府的扶贫考评体系之中,可以适度提高体育扶贫的绩效占比。同时,政府也可以引进第三方评估体系,健全体育精准扶贫社会满意度评价机制,以期对体育扶贫政策实施动态管理,实现体育精准扶贫“运行—测评—反馈—改善”的良性循环[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