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老龄化视角下柳州市老年人体育活动对策研究
——基于柳州市老年人体育活动现状调查分析
2021-11-28邹伟琦
邹伟琦
(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广西 柳州 545036)
在2015年《关于老龄化与健康的全球报告》中,“健康老龄化”被定义为“发展和维护老年健康生活所需的功能发挥的过程”[1]。健康老龄化是由世界卫生组织倡导的、应对社会老龄化的战略[2]。老年人参与体育锻炼能够有效促进身心健康,使老年人更好地融入社会,保障社会安定与和谐。在我国未富先老、老年人口不断加速发展的形势下,发展老年人体育事业在“健康老龄化”战略中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为了解柳州市老年人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的具体情况,笔者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随机对柳州市五城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体育运动调查,同时以访谈的形式了解柳州市老年人体育协会(下文简称“老体协”)组织开展老年人活动的情况,对柳州市老年人体育活动现状已有较为全面的认识。
一、柳州市老年人体育活动现状概述
(一)整体参与情况良好
在倡导健康老龄化的大背景下,柳州市区的老年人体育活动参与意识较强,在417名调查对象中有385名老人平时经常性参与体育活动,参与率高达92.3%。活动内容丰富多样,其中参与人数较多的项目包括散步(慢跑)、广场舞、太极拳及各种球类活动。他们参与体育活动的动机主要为强身健体、兴趣爱好和防病治病,对体育活动的重要性有共识。柳州市老体协每年定期组织老年人开展门球、太极拳(剑)、柔力球、乒乓球、羽毛球、气排球、游泳、健身球操、田径、民族健身操(舞)、广场舞、健步走、地掷球、抖空竹、桥牌等多个项目的体育(比赛)交流活动,极大地丰富了广大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总体上柳州市老年人体育活动开展情况良好。
(二)老年体育辅导(教练)员供不应求
据调查问卷相关数据显示,有69.3%的老年人希望有老年体育辅导(教练)员提供体育活动的科学指导,其中18.7%的人是迫切希望。据到柳州老体协调研的数据显示,目前柳州市各专项老年体育辅导(教练)员约8500人,服务着全市30多万的老年体育人口,存在有供不应求的问题。据悉,现有的老年体育辅导(教练)员均为兼职,且都是退休老人,精力有限。随着老年人体育健康意识的增强,这种供需不平衡的矛盾还将更加突出。
(三)社区层面很少组织老年人开展体育活动
目前,柳州市老年人参与体育活动的形式主要有三种:自己锻炼、邀三五好友结伴锻炼以及参加老体协等社会团体组织的体育活动。由于种种原因,如对老年人体育活动重视不足、缺乏工作人员、经费不足等,柳州市内各社区很少组织老年人开展体育活动。受调查老年人普遍希望社区能在体育活动方面多为老人提供服务,52.7%的老人希望社区加大对体育健身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49.6%的老人希望社区增加老年体育辅导员指导体育锻炼,39.5%的老人希望社区建立配套的体育活动场所,37.1%的老人希望社区增加团体间比赛、交流。
二、柳州市老年人体育活动优化对策
从柳州市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的实践出发,笔者通过调研、数据分析,找出制约柳州市老年人体育发展的因素,并提出相应的优化对策,为柳州市老年体育事业良性发展提供参考意见,期望逐步实现健康老龄化。
(一)改善市老体协管理体制建设
柳州市老体协在市老年休闲体育服务体系建设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不仅重视在各城区建设老年专项体育健身辅导站,还注重加强对老年体育辅导(教练)员、裁判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并且每年至少组织举办10~12个项目的一年一度专项老年体育(比赛)交流活动。但目前柳州市老体协存在一个突出的问题,即:各级老体协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办公室)人员都是由退离休的老同志来担任,他们虽然有很高的工作热情和很强的责任心,但他们年龄都偏大(平均70岁左右),在承担繁重的组织管理工作时常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同时,由于工作任务繁重,老体协在换届选举时很难找到合适的人选接替,合适的人选又往往不愿到老体协工作。建议参照柳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或南宁市的做法,在老体协组织中安排一定的行政或事业编制,设立专门管理协调老年体育的工作办事机构,由在编的年轻同志去具体组织实施日常的老年体育工作。
(二)政府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近年来,柳州市老年体育场地建设有所改善,市一级建设有两处人工草地门球场和一个老年人活动中心。市里五个城区都正在建设老年体育(活动)中心和体育公园,有的已交付使用。建议市人民政府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统筹规划建设城市老年体育设施,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建设老年体育设施,把老年体育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
(三)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功能
社区是老年人生活的场所,也是老年人参与体育活动最便利的场所。市政府应建立多级、可持续的宣传机制[3],号召全社会重视并支持发展老年体育事业,社区可以通过招商引资、建立基金会等多渠道兴办老年休闲活动中心,多组织本社区老年人开展体育活动,让老年人走出家门即可投入锻炼。为提高老年人参与社区体育活动的热情,可以把竞技体育娱乐化和传统项目简单化之后引进到老年人体育活动中[4]。社区还可以通过征集老年人的意见,开展各种主题的趣味老年运动会,在愉悦身心的同时,促进社区内老年人的互相交流。其次,建议每个社区服务中心至少应有一位专职或兼职的老年体育辅导员,能定期为社区老人提供体育活动的科学指导。
(四)建立技术指导体系,打造老年体育健身活动常态化开展的技术支撑
老年体育健身活动缺乏技术指导,是制约老年体育健身活动常态化开展的一个突出问题。解决好这一问题,只有构建起适应广大老年人体育健身的技术指导体系,才能保证老年体育健身活动持续、有序、健康地发展。笔者认为至少应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1.抓好老年体育健身活动发展规划的制定
要加强老年人口和常年参加体育健身活动人口发展趋势的预测,加强老年体育健身活动特点、内容、项目、形式以及组织模式、服务方式等方面的探索和研究,提出完成规划的目标、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状。
2.抓好老年体育健身骨干的业务技术培训
市老体协要积极争取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的支持,坚持多方面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在加强业务技术骨干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同时,加强科学理论和能力建设,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技术水平,打造一支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能说会做的基层老年体育健身活动骨干队伍。业务技术培训,应重点抓好老年体育健身教练(辅导)员和裁判员业务技术能力的提升。与此同时,还应注意抓好老年体育志愿者队伍建设,为基层老年体育健身活动开展提供贴心服务和有力支撑。
3.抓好新项目、新技术的普及、推广和民族民间老年体育健身项目的挖掘、整理
要在抓好传统体育健身项目技术培训的同时,加大对新项目、新技术普及、推广工作力度,让更多老年人掌握新的科学健身方法。对民族民间的体育健身项目要注意挖掘、整理,提高其科技含量,使其更好地为广大老年人体育健身服务,不断满足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多样化的需求。
(五)加快老年体育立法,促进老年体育工作进入法制管理轨道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全民健身运动没有老年人的参与,也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民健身运动。老年人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老年体育工作是老龄工作的一部分,也是群众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老年人已经成为群众体育的主体,这是不争的事实。但是,当前老年体育健身活动不同程度地存在缺资金、缺场地以及管理无序等现象,这是影响老年体育健身活动常态化开展的又一突出问题。以国家立法的形式规范老年体育工作的管理,不但势在必行,而且刻不容缓。
首先,国家应加快老年体育立法,建立起老年体育工作法律体系。老年体育工作法律要明确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建立健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市级人民政府应当把老年体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国家老年体育发展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的老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同时,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老年体育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在坚持老年体育工作经费财政投入为主的前提下,鼓励、支持社会各界赞助老年体育,实现老年体育工作经费来源多渠道、多元化。
其次,建立政府部门老年体育工作协调机制,促使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共同抓好老年体育工作。要充分发挥各级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的作用,每年专题研究老年体育工作,提出明确的目标任务,指导开展工作;要建立老年体育工作激励机制,将老年体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作为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对象,促使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老年体育工作,建立起“党政主导、部门尽责、协会组织、社会支持、重在基层、面向全体”的老年体育工作格局,以保证老年体育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持续、有序、健康地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