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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文物保护工作实践

2021-11-27廖翼恩

文物鉴定与鉴赏 2021年19期
关键词:文物保护实践

廖翼恩

摘 要:尤溪县历史悠久,县域内文化古迹和革命遗迹众多。近年来尤溪县开展了大量文物保护工作,成果颇丰。文章对尤溪县文物保护工作实践进行简要论述。

关键词:文物保护;实践,尤溪县

0 引言

尤溪县位于福建省中部、三明市东部。尤溪建县历史悠久,始建县于唐开元二十九年(741)。尤溪素有“闽中明珠”之称,也被称为“中国金柑之乡”“中国绿竹之乡”“中国竹子之乡”“中国油茶之乡”“中国革基布名城”“朱子理学文化名城”,南宋著名理学家朱熹就是出生于尤溪。2010年,尤溪县被授予“千年古县”称号。2013年7月23日,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正式确认尤溪县属于原中央苏区范围。2019年3月,尤溪县入选第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尤溪县县域内文化古迹和革命遗迹众多,近年来尤溪县积极开展文物保护工作,成效颇丰。

1 文物保护与利用

1.1 加大资金投入

尤溪县博物馆积极做好文物基础资料整理工作,2014年至2019年争取上级文物保护经费3000多万元,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较为系统的保护性修缮和展示利用,使尤溪县文化遗产处于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状态。

1.2 修缮保护

2014年至2019年,六年来,对58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保护。

2014年至2016年,每年县财政投入100多万元资金对全县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抢救性修缮。2017年至2019年,每年县财政投入300万元资金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提升修复。

2016年至2019年,争取国家文物专项资金765万元,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玉井坊郑氏大厝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桂峰蔡氏民居进行修缮保护。

2019年,编制闽赣省苏维埃政府旧址、红三军政治部旧址、红四师师部旧址、红军驻地(莲花堡)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方案,争取国家文物专项资金1216.66万元,用于文物本体修缮。

1.3 合理利用,加强管理

为打造“我家在景区,旅游来尤溪”的品牌,尤溪县积极开展土堡、古建筑保护与开发工作。目前以玉井坊郑氏大厝—桂峰村—台溪书京村土堡群—盖竹村茂荆堡为目的地的土堡文化旅游专线已初步形成,吸引了海内外专家学者、央视媒体走进尤溪,宣传尤溪土堡,让文物资源发挥了很好的社会效益。

1.4 抢救性发掘

加强城乡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及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依法与县建设、土地部门联合执法,对建设工地进行巡查。2015年,在尤溪县罐头厂工地发现明代双室墓,在工地抢救性发掘过程中,笔者参与了墓穴的清理、登记及原样移入展厅等各项工作。2017年,在尤溪县梅仙镇半山村发现宋代窑址,尤溪县积极配合市文保中心人员进行抢救性考古发掘,主要负责文物的整理、登记工作,为国家保护了一批珍贵文物并将该窑址列入第六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5 文物安全工作

为了做好县域内的文物安全工作,尤溪县博物馆与县消防队联合检查,每季度对县级及县级以上60处古建筑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确保文物安全。特别在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根据上级文物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组织文物安全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最多的是红色文保单位,主体建筑破损严重,无配置消防器材等问题。检查后,要求相关单位立即整改隐患,结合安全检查,现场配置灭火器,过期换粉等工作。完成部分电线路整改,大部分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隐患得到了有效的整改。

1.6 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

根据上级有关开展文物普查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尤溪县博物馆积极开展文物普查工作,完成县境内国有单位实地文物普查和信息数据登录工作,共普查登记可移动文物1177件,顺利完成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并全面开展文物数据库建档工作,积极开展了馆藏文物的拍照、描述、鉴定、采集、录入等工作。

1.7 整理各級文物保护单位名录和基础信息

核定文物保护单位本体构成,强化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完成全县691处文物保护单位的基础信息录入及档案管理工作。

1.8 定线落图工作

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完成77处文物保护单位定线落图并将其资料归档等工作。

2 文物修缮保护

根据省文化厅等通知要求,对照申报条件,尤溪县博物馆积极开展文物保护单位提升工作,全馆人员齐心协力,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2018年9月7日,黄林崇福宫、尤溪红四军师部旧址、红三军团政治部旧址、闽赣省苏维埃政府旧址、桂峰步云楼、尤溪土堡群6处文物保护单位被福建省政府认定并公布为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通过发掘整理,2016年12月27日,12处文物点被尤溪县人民政府认定并公布为第六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18年12月10日增补10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并选取大福圳、尤溪土堡群等8处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有力提升了尤溪县文物保护工作水平。

玉井坊又名郑氏大厝,是集闽南、客家、江西建筑风格为一体又极富个性的典型闽中乡土传统民居,2013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玉井坊位于福建省尤溪县西滨镇厚丰村,始建于1790年,是清乾隆时期当地名门郑孔时的宅第。它是以清代遗存为主体的大型民居,建筑群格局完整、规模较大,占地面积40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800平方米,以木结构房屋为主。建筑群由正厝、护厝和左右壁舍等所组成。玉井坊修缮工程于2016年11月动工,由常熟古建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包括文物建筑本体的屋面、梁架、墙体、院内地面、排水系统修缮及彩绘、雕塑修补等,力争恢复原貌(图1)。为了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完整真实地保存其遗产价值,本次修缮主要是恢复结构的稳定状态,增加必要的加固结构,修补损坏的构件,添配缺失的部分等。这样做的目的是排除安全隐患,展示原有文物建筑的历史风貌,使文物建筑的历史风貌得以延续。

3 文物宣传

为更好地保护尤溪文物,2016年11月7日至9日,尤溪县组织召开尤溪土堡文化遗产保护高峰论坛会议,国务院参事、知名专家等到会参加并对今后尤溪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取得很好的会议效果。

为有效开展《文物保护法》教育,需要积极进行宣传,并将宣传范围扩大,促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文物保护的重要性和当前文物保护的紧迫性,增强人民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注重文化传承,展现我国深厚的历史文化,实现民族精神的弘扬,凸显民族文化,积极与乡镇配合,加强各个部门的宣传,增进区域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开展相应的互动与交流活动,积极开展研讨,促使人员相互学习,总结经验,创新方法,并取长补短,加速文化遗产的宣传,促进文化遗产的保护(图2)。通过“馆校共建”“馆馆共建”的形式,打造文化品牌(图3~图6)。定期和不定期举办文物消防安全知识、文物法规、文物考古、文物鉴赏等培训班;结合文物修缮下乡,以张贴宣传画、印发《文物保护法》宣传手册等形式,对文物保护管理法律法规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

4 结语

尤溪县县域内文化古迹和革命遗迹众多,近年来尤溪县开展的一系列文物保护工作卓有成效,这是尤溪县文物保护工作者共同努力的结果。我们将继续牢固树立文物保护意识,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修缮工作,让散落在尤溪县县域内的文化古迹和革命遗迹长久保存下去。

参考文献

[1]陈益琴.浅析尤溪土堡的保护和发展[J].福建文博,2017(2):80-83.

[2]林剑清.在古建修缮过程中的文物保护研究[J].建筑技术开发,2019(23):6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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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媛媛,许鑫.古建修复“第一人”的匠人情怀[J].山东画报,2019(1):168-171.

[5]吴晓蕾.保护千年古都建筑风貌,传承传统营造技艺绝活—北京市古建修缮技艺传承问题研究[J].古建园林技术,2018(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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