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种植户土地流转的收入效应分析
2021-11-27张燕妮
张燕妮
(海阳市果业发展服务中心,山东 海阳 265100)
引言:我国自古以来就是农业生产大国,在乡村产业振兴战略的全面推进下,农业经济体系得以实现全面延伸,苹果种植经济在经济体系中的占比逐渐提升。基于当前的工农关系、城乡关系以及农村发展和农产品供应情况,积极推进的苹果种植户土地流转政策,充分突出了加强乡村集体经济体系建设的重要性,也为尽快实现“三农梦”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苹果种植户土地流转的基础分析
当前,我国正处于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苹果种植户土地流转的收入效应分析是立足农村经济发展实际,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改善农户生活环境的关键措施之一,要想实事求是掌握苹果种植户土地流转的收入情况必须先行开展苹果种植户土地流转的基础分析,其中包括苹果产业的供需情况、苹果产量地区格局以及苹果行业规模。研究人员通过开展调研,获得以下内容:
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2012 年~2020 年,我国苹果产量分别为3581.36 万吨、3629.81 万吨、3735.39 万吨、3889.90 万吨、4039.33 万吨、4139.00 万吨、3923.34万吨、4242.50 万吨和4406.60 万吨,其中,2020 年我国苹果产量占全国果品总产量的15.4%,由此可知,苹果产业在我国果品产业经济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同时体现了较高的消费需求。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2019 年我国山东省、河南省、山西省、甘肃省、辽宁省、河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四川省、云南省、江苏省、陕西省的苹果产量占比分别为22.4%、9.6%、9.9%、8.0%、5.9%、5.2%、4.0%、1.8%、1.3%、1.3%和26.8%,其他省市苹果产量占比为3.8%,由此可知,我国苹果栽植地主要分布于北方,北方土地情况较为适合苹果生长。另有相关资料表明,2012 年~2020 年,我国苹果批发销售收入分别为2553.0 亿元、2702.2 亿元、3231.9 亿元、3593.2 亿元、3068.4亿元、3209.2 亿元、2998.0 亿元、4287.9 亿元和39079.0 亿元,2020 年苹果批发价稍有下降。基于上述苹果产业的供需情况、苹果产量地区格局以及苹果行业规模可知,苹果种植户土地流转具有较为优良的经济基础,同时,苹果在国际竞争力上占有明显优势,有效实行土地流转政策可保障苹果种植户的经济收入[1]。
二、影响苹果种植户土地流转收入效应的主要因素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颁布了一系列有力政策,致力于解决“三农”问题,提高农村产业经济发展活力,全面增强农业生产力。苹果作为我国的主要果品具有悠久的种植历史,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2015 年~2020 年,我国苹果种植面积分别为183.02 千公顷、1945.53 千公顷、1946.95 千公顷、1938.57 千公顷、1940.02 千公顷和1942.5 千公顷。在这种情况下,积极实行苹果种植户土地流转政策能够在原有种植经济基础上,推动苹果种植机械化,提高种植效率。为有效保证苹果种植户土地流转收入,必须深度开展收入效应影响因素分析。在2019 年7~8 月苹果产业经济研究实地调研中,收入效应影响因素主要覆盖家庭人均纯收入、种植户年龄、受教育程度、健康状况、是否是村干部、家庭劳动力人数、家庭抚养比、苹果种植规模、是否参加合作社、村庄离县城距离、村庄经济水平、农业生产性投资、非农就业和自主创业等主要影响变量,调查结果表明土地流转对苹果种植户家庭人均收入的影响较为明显,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而苹果种植规模、是否参加合作社、家庭劳动力人数和受教育程度对苹果种植户土地流转收入效应的影响较为明显,因此,各地在深度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应从苹果种植户的实际情况出发,合理优化土地流转政策,以保证其收入水平[2]。
三、苹果种植户土地流转的收入效应保证措施
(一)加强土地体系建设
国家统计局信息显示,2015 年~2020 年,我国苹果需求量分别为3815.0 万吨、3910.98 万吨、4012.4 万吨、3817.95 万吨、4157.89 万吨、4308.37 万吨,由此可知,我国仍旧具有较高的苹果需求,苹果种植经济具有优良发展前景。在这种情况下,可通过加强土地体系建设保障苹果种植户土地流转的收入,以下对其提出相关建议:
第一,研究表明,土地细碎化和劳动力结构对生产技术效率具有明显影响,意味着分散化的苹果种植区块不利于苹果产品需求的满足。从这一角度出发,各地区农业管理部门应根据苹果种植土地的流转特征以及流转政策的具体实施情况、差异性的土地流产地区,有效强化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制度性供给,包括明确界定农村土地权属,完善土地产权制度等。
第二,应积极完善农村土地征收制度,保障农民的补偿权益,以确定在苹果种植土地流转过程中技术、制度、资源不会阻碍农民财产权益的实现。
第三,基于土地流转政策实行下苹果种植户财产性收入提升的必要性,各地区农业管理部门应致力于深化农业供给侧改革,推进土地规范化流转,充分展现土地流转与苹果种植户财产性收入的内在逻辑,完成农村土地流转优化后劳动力资源的再配置。除此之外,基于苹果种植户财产性收入的整体情况和结构特征,相关人员应从社会市场因素出发,针对性优化土地制度体系。例如,可针对土地征用补偿分配制度,加强对农民土地财产权益的保护,并结合苹果种植经济发展特征、土地特征、资源特征等进行针对性政策供给。
(二)优化土地流转机制
当前,我国苹果的主要品种包括陕西洛川富士、陕西延川富士、甘肃天水花牛苹果、山东红星、山西万荣等,不同的土地条件适合栽种不同种类的苹果。从这一角度出发,合理开展土地流转政策有助于创新苹果种植技术,以下对优化土地流转机制提出相关建议:
第一,就当前我国市场环境来看,各地区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失灵、市场资源配置能力弱化、土地流转市场交易不完善、配置资源效率有待提高等相关问题。从问题导向出发,应积极摆正政府市场角色定位,发挥市场资源配置效应,有效显化农民财产价值。
第二,农村土地流转价格体系不完善不仅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也限制了苹果种植户的土地流转。从这一角度出发,应致力于规范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市场,促进农民财产性收入增加,完善农村土地市场价格体系,保障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从种植技术角度出发,还应针对土地流转设置配套性的价格支持策略,以提高农民的种植水平,以便在发挥土地流转政策优势的同时,保证苹果种植户在土地流转中的获得感。
值得一提的是,研究人员针对苹果种植户的经济基础和土地资源情况开展了土地流转的动因分析以及土地流转模式、规模和成本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分析结果表明,土地流转有助于协调农村劳动力矛盾,从这一角度出发,还可从促进土地流转方面以及促进人力资本投资方面考虑农村流转机制的优化。
(三)健全土地流转法规
中国海关资料显示,苹果是我国出口量最大的水果,2015 年~2020 年,中国鲜苹果出口数量分别为83.34万吨、135.06万吨、133.48万吨、111.84万吨、97.12万吨、105.80 万吨。由此可知,我国在苹果出口中占有较大比重,为进一步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提高苹果种植经济,可根据各地基本情况,合理健全针对苹果种植户的土地流转法规,以下对其提出相关建议:
由于各地区地理环境不同,文化习俗的惯性可能会导致部分苹果种植户固有种植观念难以转变,同时,农民流动的不稳定性和不完全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土地流转的不确定性,农民的受教育程度较低,投资理财意识较弱,不利于土地流转政策优势的凸显,从这一角度出发,各地区相关部门应全面明确三权法律地位,保障农民土地主体权益,并提升土地流转法律的可操作性,保证苹果种植户在土地流转中的各项财产权益能够有效落实到位。除此之外,还应基于苹果种植户土地流转的具体情况和相关需求,明确新型农业主体的法律地位,构建双向保护的流转主体权益体系。
(四)完善收入保障体系
在苹果种植经济发展中,政策支持是收入效应保障的关键,因此可通过完善收入保障体系,提高各地区苹果种植户在土地流转中的积极性,以下对其提出相关建议:
第一,可制定实施苹果种植户技术培训政策,通过投入相关生产技术,有效激发土地投入资本投入和劳动力投入的中介作用。例如,相关地区可组织开展农业技术培训,全面掌握苹果种植户参加技术培训前、中、后的特征,以有效应用农业技术培训对苹果种植户收入的直接效应,或可针对性优化农村基层教育制度,提高农业种植户的技术水平,提高增收能力。
第二,可通过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结合苹果种植户土地流转的具体情况,激发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内存动力,消除苹果种植户在土地流转政策实行中的后顾之忧[3]。
第三,应致力于推动农村金融体系制度创新,针对苹果种植户的土地流转情况,合理实施相关贷款政策,激活土地与资本要素。例如,可进一步推进农村合作组织的建立与发展,以产业化模式提高苹果种植户土地流转效率,推动农民增收,并引导苹果种植户参与多种形式的就业,包括苹果副产品生产、苹果采收设备的租赁使用以及苹果运输设备和苹果包装设备的生产等,进一步丰富苹果种植户的收入体系。
结论:总而言之,为进一步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战略实施,实现精准扶贫,开展苹果种植户土地流转收入效应分析至关重要。基于苹果种植户土地流转的基础以及影响苹果种植户土地流转收入效应的主要因素,各地区农业管理部门应针对性加强土地体系建设、优化土地流转机制、健全土地流转法规、完善收入保障体系,合理推动乡村集体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