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保险概论》课程思政教学改革探讨*
2021-11-27李萍陕西职业技术学院新商科学院
文/李萍(陕西职业技术学院新商科学院)
在高职教育中,课程思政的融合能够帮助学生建立全面的学习理念,更好地发挥不同学科的专业特色,构建更加明确的育人目标,实现高职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通过课程思政的深入融合,充分挖掘高职教育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拓宽专业学科的发展路径,推动高职教育迈向新的发展台阶。基于此,本文以《保险概论》为例,简要描述了课程思政教学对于本学科的价值深意,从课程知识性、专业性、历史性等方面入手,分析了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的具体举措,旨在更好地满足学生的成长需要,充分提升教育成效,以期达到“立德树人”的教学目标。
一、高职院校《保险概论》课程思政教学的必要性
在高职教育中,课程思政通过“以人为本”的发展核心,能够让广大学生能够具备更加积极的学习热情,实现对高职专业课程思政教育的紧密融合。围绕《保险概论》的发展体系,教师要从多个方面入手,不断调整教学思路,进一步整合教学资源,强化日常教学设计,从理论教育和实践教学等方面入手,提升高职院校的学习成果,全面深化高职教育的发展成效。
相比于其他职业科目,《保险概论》作为高职院校金融类专业学生的必修课。涵盖了和保险相关的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对于强化学生专业知识、提升学生操作实务,起到积极的作用。
在《保险概论》一科中融入思政教学理念,能够强化高职院校学生的职业素养,帮助学生树立较强的职业动能,为后续的职业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基于此,本文对《保险概论》课程的课程思政进行研究,旨在引导学生理解保险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的全面保障作用,能够对个人或组织的风险状况作出评估,并能针对风险制定出相应的风险管理计划,规划人生中不同阶段的保险理财计划。因此,思政育人融入《保险概论》课程教学全过程,力争将思政教育与《保险概论》课程教学中的专业素养交融互促。
二、高职院校《保险概论》课程思政建设的教学设计实践
高职院校《保险概论》课程的推进,着力提高学生的职业业务水平和就业水平,能够让高职学生通过专业的学习,具备全面的保险行业认知和综合能力。尤其是通过增强学生对各类保险费率、产品的认识,逐步强化学科设计,能够确保学生对保险行业具备更加长远的规划和全面的理解,达到对保险行业的深化认知。在推进保险业务流程的过程中,教师可以为学生构建一个全面的教学情境,通过实施全面的业务流程,更好地深化教学内容,通过思政构建科学的教学体系,提升学生的职业水平。
(一)《保险概论》课程思政教学总体设计
《保险概论》课程的学习,学习目标旨在使学生掌握风险、保险的基本知识,在实际生活中会分析社会中存在的各类风险;掌握保险与风险管理的关系;理解保险的四大基本原则及其在保险实践中的应用,掌握保险合同的特征、主客体,让学生能够充分熟悉和了解保险领域中涉及的各项问题,确保学生自主分析和保险行业相关的各项知识,具有能够识别人身保险产品的能力;能运用所学的财产保险基本内容,解决潜在的风险,并合理选择人身和财产保险产品制定理财规划方案;掌握保险费率的概念,确保学生能够对保险资金运作的专业性、科学性、风险性和危机性进行系统的考量。同时,对于保险领域的风险环境方面,学生要深刻掌握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能够主动去分析保险购买者的行为,掌握保险营销过程及步骤,学会制定保险营销管理策略。《保险概论》课程在平时课堂教学设计中,需要综合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围绕他们的思想认知,从知识提升、技能提升、思想提升三个方面入手,更好地围绕学生的成长特点,打造适应学生成长和发展的教育体系。教师还要采用日常教育、课堂讨论、课后阅读、案例教学法分析、互动教学法、多媒体教学等多种教学方法,促进学生积极思考课堂内容、参与课外实践以及爱岗敬业。
《保险概论》课程的教学设计围绕现代教育的发展体系,旨在提升学生的专业成果,使高职院校学生具备较高的职业素养。在课程学习体系的引导上,帮助学生建立系统思维、逻辑思维,能够让学生在遵循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的基础上,具备科学思考的能力,让学生能够主动分析不同的文化、生态现象,达到对职业技能的深刻理解。以全面的职业规划增进学生的知识素养,使学生在成长和学习的过程中,具备更全面的学习认知和发展思想。除此之外,通过职业规划,也能够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就业观、创业观、职业观和成才观,强化不管从事什么样的劳动和职业,都需要建立起“干一行、爱一行”的爱岗意识,明确自身责任担当,增强自身职业道德意识,通过诚实劳动、辛勤劳动、创造性劳动,确立深刻的价值思想,筑牢自身发展的价值信念。
《保险概论》课程共分三部分:保险基础、保险实务以及保险实训。基础部分主要讲解风险、保险的概述以及保险原则;保险实务部分主要讲解人身保险、财产保险等方面;保险实训部分主要在保险实训室进行实地演练,如财产保险业务操作、机动车辆保险业务操作、再保险业务操作、人身保险业务操作,业务流程单据填写、制定保险理财规划书等等。因此围绕保险市场的发展实际,教师应该在课程思政的融入上,强化培育高职学生的核心素养。要通过知识细节,在其中渗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让学生能够具备爱国、诚实、守信等思想素养,从而在以下几个方面实现深度融合:
第一,强化对保险基本知识的了解。教师在推进《保险概论》课程思政的过程中,要围绕课程的教学意义、重点和难点,进行全面的结构。让学生深度分析保险行业的优劣势。要结合保险行业的发展路径,多方面入手,帮助学生建立专业的学习框架,树立学习思路,确保学生能够深刻理解保险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的全面保障作用,能够对个人或组织的风险状况作出评估,并且能够对纯粹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计划。能够在生活中具有风险意识,分析社会中存在的风险。第二,教师要做好对学生的风险教育,在讲解风险管理思想的起源与发展环节时,导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爱国主义教育,让学生深刻理解风险的特性,培养自身的风险管理意识,掌握保险对于预防风险所起的重大作用。同时启发学生树立“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保险理念以及正确的职业理想,深入理解“人民保险为人民”的责任和使命,坚定未来从事保险行业的决心。逐步提高高职院校学生的道德修养,形成社会主义道德观,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第三,教师要从教学细节上入手,在讲解时融入课程思政的实施细节,注意培养学生正确的政治方向,以及形成科学的价值观。保险原则与保险合同这部分的教学,聚焦于“合同”知识,保险合同是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载体,教师要引导学生深刻分析其中的价值深意,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理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结合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从多个层面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能够在保险行业之中,深化“诚信意识”,使学生能够对于保险合同、法律认知具备去那面的考量。这部分内容要引导学生树立遵纪守法的职业道德以及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在满足学生学习需求的同时,教育学生在多个方面提升自身的保险素养,提升自己的保险职业素养与情感认同,牢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险的四大基本原则部分。主要包含保险的利益原则、诚信原则等。在课程讲解过程中使用案例教学法,通过对于经典案例的讲解,与学生交流诚信在保险行为中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引导学生在日常行为和生活中加强对于诚信的认识和履行。另外,在《保险概论》授课过程中注意培养学生的应用分析能力,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为导向引导。在日常教学中,充分调动学生的好奇心,满足他们的探索欲和求知欲,能够以“求真务实”的发展理念,推动诚信意识和法治意识的深度融合,达到对学生保险专业技能的全面深化。
保险实务部分的教学内容,主要介绍人身保险、财产保险、保险监管等方面的内容。人身保险部分内容,保险条款中的人文法治精神、从业人员的道德规范、尊老爱幼的中华传统美德、保险营销过程中的爱心服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课堂教学过程中。同时引导学生学会分析社会中存在的人身风险,理解人的生命的至关重要性,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了让老百姓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和弱有所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方针和政策,让学生深刻了解商业保险尤其是人身保险在社会变迁和人们保障水平提高的基础上所起的重要作用,小家平安则社会和谐,当人人都拥有充分的人身保障后,则可以实现安居乐业、国泰民安,引导学生积极主动了解保险行业的国家战略、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了解中国共产党人民利益至上、执政为民的理念以及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同时坚定文化自信,培养学生爱国情怀。 财产保险内容,主要介绍各类财产保险的特征、主要内容、主要险种以及赔偿处理等,通过课程内容讲解,要求学生能够明晰财产保险、附加责任等方面的问题,从而提高学生对于理赔实务中的赔偿计算的理解。使学生能够在职业技能中凝练深度的思想,帮助学生了解“四个意识”、强化“四个自信”,实现对高职教育的深度思考。进一步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的财产保险基本知识解决保险实务中的一些实际问题,培养他们正确的劳动观、职业观、就业观、创业观和成才观,强化“干一行、爱一行”的意识,增强职业道德意识,确立通过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信念。保险公司经营管理部分,要求学生掌握保险费率的厘定、保险准备金、保险公司的财务与偿付能力管理以及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原则等。引导学生通过保险服务这个载体,将保险保障的大爱以及为社会建设保驾护航、服务人民的美好愿望传递出去。此部分内容讲授中将职业道德教育、专业理论与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同时在保险市场环节的讲授中,需要将守信作为至诚之道,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适应。保险实训部分的教学内容,主要为财产保险业务操作、机动车辆保险业务操作、再保险业务操作以及人身保险业务操作。采用在实验室上机操作的方式。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团队合作精神、严谨的科学态度、吃苦耐劳的精神,通过脚踏实地的工作导向,加深学生对相关知识的了解,为更好地掌握课程的相关知识起到重要的辅助作用,全面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二)《保险概论》课程思政教学实践——以“最大诚信原则”为例
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概论》课程保险基础部分“保险原则与保险合同”里的内容,此部分内容稍微枯燥,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教师必须要转变传统的教学理念,在课程的不同单元和章节之中,适度渗透思政教育的知识,建立科学的职业教育体系,让学生能够树立良好的学习目标,达到对《保险概论》课程的深化研讨。
首先,教师可以采取案例教学的方法,通过鲜明的保险案例,带动学生进入良好的教学情境之中,让他们在分析和思考之中,达到对保险行业的深刻认知。例如,小李曾经投保了重大疾病终身险,但是,因为保险代理人没有对小李做过任何身体检查后就填写了投保单,所以导致小李的保单不具备相应的效应。后来,小李因为“帕金森综合征”入院治疗,保险公司并未赔付给小李保险赔偿金。在这个案例中,所涉及的保险原则指的是“诚信原则”,因此教师要借助现实中的实际案例,帮助学生从中体会诚信投保的价值深意,让学生能够深刻了解保险行业所应该遵循的发展原则,确保学生能够获得更好的理解。作为一项社会性的服务,保险运行是要遵循一些重要的原则,如果违背了诚信等发展原则,那么会对保险行业造成不利的影响。教师要想深化对“诚信教育”的融入,就可以通过导入案例引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相关讨论。
其次,创新职业教育和思政教育的融合手法。全班同学可以共同探讨生活中不诚信的例子以及危害性,用古今中外众多案例证明不诚信的危害。在这一教学模式下,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强化对工匠精神、飞天精神、抗疫精神的深度思考,确保学生能够对保险合同的签订具有深刻的认知。一方面,要强化对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所具备的诚意,另一方面,也需要建立“诚信至上”的发展理念,更好地处理日常学习和工作,引导投保人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进行投保,并且要向保险人揭示重要事实。理解诚信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的重要性以及签订保险合同必须遵循最大诚信原则。接下来从四个方面介绍最大诚信原则的具体内容,并且授课过程中使用具体案例共同探讨。如:2020年,广州某县有一妇女因患疾病休息在家,10月投保保险金额为25万元、期限25年的人寿保险,在找保险公司投保时隐瞒了其病情。2021年2月该投保人因之前的病情发作不幸去世,于是其丈夫作为家属请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赔偿金。课堂讨论:保险公司需要履行该案例中的给付责任吗?分析违反告知的法律后果,若为故意,则解除合同、不退费不赔偿等,要承担应有的法律后果。最后课程结束时用一首保险拍手歌再次强调保险行业的发展特点,辅助教师更加高效地完成教学目标和思政目标。
三、高职院校《保险概论》课程思政的教学改革反思
综上所述,在高职院校教育改革中,教师应该秉承“与时俱进”的发展理念,围绕课程思政的实际展开一系列的教学反思。尤其是要加强学生对保险经营种类、产品特点、受众需求的认识,通过专业的保险知识体系,构建坚实的教育基础,通过专业教学和课程思政的深度融合,将“立德树人”的发展理念落到实处,力争实现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我们将努力让《保险概论》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思政有机结合,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以及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的深层次统一,在无形中影响学生的道德情感、意志,做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发挥课程思政潜移默化的效果。在实际的教学中,提高学生诚实守信精神、爱岗敬业精神、吃苦耐劳精神、脚踏实地精神以及职业素养意识,塑造正确的价值观,扩展他们认识问题的视野,从而为国家培养大批合格的优秀人才,确保学生未来都能够成为不同职业领域的佼佼者,更快地成人成才,为步入社会后所从事的职业道路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