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国子习二舞”:宋徽宗复古礼乐的尝试及其意义
2021-11-27赵艺兰
文◎赵艺兰
宋徽宗之前,北宋朝廷进行过五次雅乐改作,但所制新乐皆被认为“不合中和”,“弇郁震掉,不和滋甚”。①[元]脱脱等《宋史》,中华书局1977 年版,第2937 页。乐舞表演也已崩坏:“大乐之制讹谬残缺,太常乐器弊坏”,“舞不成象,曲不叶谱”,乐工皆农夫、市贾,“教习无素,瞢不知音”。②[宋]马端临《文献通考》,中华书局2011 年版,第3991 页。有鉴于此,徽宗下诏设置讲议司,广求知音之士,讨论革除雅乐中的种种弊端。朝廷召善乐的蜀士魏汉津入朝,进行第六次雅乐改作,制成“魏汉津乐”,徽宗赐名为《大晟》。为推广新乐,同时为改变乐工出身低贱的状况,宋徽宗下令命生员习大晟乐,以备祠先圣及大祀。其后更是下诏“以国子习二舞”,以期全面恢复三代“国子”舞乐以祭祀的礼乐之制。但士子习大晟乐的诏令几经波折,而“以国子习二舞”到最后并未贯彻实施,朝廷复古礼乐的努力遭遇挫折。
大晟乐制定与颁行的相关研究,多集中在宏观政治文化层面。林萃青认为,大晟乐的制作反映了北宋晚期政治、文化的复杂动态,体现了徽宗将礼乐与政治、军事、社会现实混为一谈的错误。胡劲茵则认为,大晟乐看似是一套音乐制度,实际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举措,是“崇宁新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张咏春研究了生员习大晟乐的情况,认为北宋晚期士子习大晟乐是中古时代礼乐乐工身份变革的一个标志,与后世“礼乐户”的产生之间有密切关联。③林萃青《宋徽宗的大晟乐:中国皇权、官权和宫廷礼乐文化的一场表演》,载《宋代音乐史论文集:理论与描述》,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11 年版;胡劲茵《北宋徽宗朝大晟乐制作与颁行考议》,《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 年第2 期;张咏春《“礼乐户”的萌发——北宋后期的生员奏大乐》,《天津音乐学院学报》2009 年第1 期。生员习大晟乐,是徽宗礼乐复古改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国子习二舞”这一诏令的颁布,更是徽宗为“追述三代”④[宋]杨仲良《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6 年版,第2248 页。实现“圣治”而做出的尝试。目前的研究对“以国子习二舞”的执行过程及结果,缺乏具体的、动态的、全方位的考察,同时也缺乏该诏令对北宋后期政治文化生态影响的论述。本文在前学的基础上,试对这一具体政策的执行过程进行微观探视,并对其中蕴含的政治意义进行深入讨论。
一、党争之下的“正雅乐”
徽宗即位之初,朝堂有“绍述”与“元祐”两党,纷扰不已。曾布倡导“持平用中,破党人之论以调一天下”⑤[清]黄以周等辑注《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中华书局2004 年版,第639 页。,然平息新旧党争的努力最终失败。宋徽宗随即启用蔡京等绍述新党,贬责元祐旧党人。但两党的各种纷争愈演愈烈,“正雅乐”更是双方争议的一个焦点。“正雅乐”在北宋是一个被屡屡抛上台面的议题,“古乐”被赋予了谐和上下的社会政治功能。虽然北宋此前已经屡次改作雅乐,但是徽宗对前几次改乐的成果很不满意,认为“老师俗儒,末学昧陋,不达其原”⑥《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第2284 页,并视制礼作乐为“绍述先志”⑦[宋]郑居中等《政和五礼新仪》,商务印书馆(台北)1986 年版,第6 页。之要务。
绍述一党支持改乐,郑居中等认为,制礼作乐应法先王,并须“稽古而不迂,随时而不陋,取合圣心,断而行之”⑧《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第2247 页。。元祐党人则认为,先王之法不可取。陈瓘云:“伏羲之法至舜而可谓之陋,夏商之文至周而可谓之野”⑨[宋]陈瓘《周之礼乐庶事备论》,载曾枣庄等主编《全宋文》第129 册,上海辞书出版社2006 年版,第133 页。,当以治世为本,礼乐为终。徽宗支持“绍述”,下诏重修雅乐,贬窜陈瓘等元祐党人。蔡京推荐四川隐士魏汉津,魏汉津以徽宗手指为度律,新造大乐律吕,其后又谱新曲,造礼、乐器及改定二舞,于崇宁四年(1105)最终修定新乐,徽宗赐名为《大晟》,用于郊庙祭祀及元会。但新乐未及进一步推广,崇宁五年正月(1106),天象出现变化:“正月戊戌,慧出西方,由奎贯胃、昂、毕”⑩[宋]李埴《皇宋十朝纲要校正》,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452 页。,即彗星出现在西方,其长竟天。彗星为异常不祥之天象,星变使朝野内外议论纷然,元祐党人借此攻击新政及新乐。徽宗畏惧天变,下诏恢复元祐、元符党人仕籍。蔡京罢相,以赵挺之等代之,凡蔡京所主持的一切政务尽数罢去,包括大晟雅乐、学校等事务。此后旧党当政,诏令多不出于上,徽宗由此悒悒不乐。蔡京等绍述党人一方面致力于打消徽宗对天变的畏惧,一方面制造舆论让蔡京还相。徽宗渐渐有重用蔡京之意,郑居中乘机进言道:“学校礼乐、居养、安济等,何所逆天而致遣。”⑪《皇宋十朝纲要校正》,第456 页。徽宗深以为然,于是重用蔡京,并继续推行礼乐改革。
权柄重回绍述党人手中后,加快了大晟雅乐的推行进度。大观初,“大晟乐成,诏下国子学选诸生肄习,上丁释奠,奏于堂上,以祀先圣。”⑫《宋史》,第2551 页。命大晟府乐工每月三日教习学生学习登歌、宫架等,到大观三年(1109),学校春秋释奠均用大晟新乐。大观四年(1110),徽宗又进一步下诏,选“国子生教习文武二舞,以备祠先圣”⑬刘琳等点校《宋会要辑稿》,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 年版,第388 页。。但同年五月彗星再次出现,《文献通考》载:“五月丁未,彗出奎、娄,光芒长六尺,北行入紫微垣,至西北入浊不见。主水旱榖伤兵饥,人主恶之。”⑭《文献通考》,第7824 页。因为星变,徽宗为之恐惧,元祐党人则再一次利用天象之变,发起了政治攻势。于是,蔡京因“位高权重,人屡告变,全不引避,公议不容”⑮《皇宋十朝纲要校正》,第473 页。,降为太子太保致仕,张商英继而为相。元祐党人重获权柄之后,便立即着手废除学子习大晟雅乐之举,不仅国子生习二舞的政令不再施行,其后连登歌、宫架的学习也一并废除了。⑯《宋会要辑稿》,第387—388 页。
然而,蔡京一党很快又起复,元祐党人再次遭到贬窜。政和元年(1111)八月,张商英罢为观文殿大学士,知河南府,九月落职,陈瓘则被羁管于台州,政和二年(1112)二月蔡京复相。徽宗再次下诏,让诸生习大晟乐。徽宗考征《尚书》《周礼》,下诏云:“以谓帝舜之乐以教胄子,乃颁之于宗学。成周之乐,掌于成均,乃颁之府学、辟雍、太学”⑰《宋史》,第3005 页。,将雅乐推行于宗学、府学、辟雍、太学,以便“使承学之士得以推求义训”⑱《宋会要辑稿》,第417 页。。到政和三年(1113),更下诏将大晟乐颁行天下州县学,考核学生习乐的情况,并赐予诸生释奠表演雅乐时的冠服。⑲《宋会要辑稿》,第389 页这一次雅乐的推行全面铺开,各地亦有响应。政和四年(1114),成都府路转运副使周焘上奏:“本学所降大晟乐器两次,经释奠使用,今来在学诸生并已习熟。欲乞按试施行,仍乞今后府学春秋释奠,许用学生所习雅乐。”⑳《宋会要辑稿》,第391 页。徽宗大喜,依周焘所奏,并令其他诸路州军有若此精熟者,依成都例进行查考。另据山东地方志载:“(政和)五年(1115),大晟府拟撰释奠十四章,诏下国学选诸生肄习,上丁释奠奏于堂上以祀先圣。六年(1116)五月,诏遣宣教郎孔若谷颁赐堂上正声大乐一副,礼器一副于阙里……天下节镇州县学皆赐堂上乐一副,正声乐曲十二章,春秋上丁释奠则学生登歌作乐。”㉑[清]岳濬修,杜诏纂《(雍正)山东通志》,商务印书馆(台北)1986 年版,第523 页。山东孔庙亦曾于北宋末年举行释奠之礼,并且行礼之时以士子“登歌作乐”。可见,在地方上选学生习大晟乐用于释奠之礼的方案是成功实施了的。不过据《政和五礼新仪》,宋代州县释奠并不用舞,学生只需学习乐器与登歌。而在中央官学里,“以国子习二舞”的政令也并没被重申,㉒参见《宋会要辑稿》,第391 页。这一条诏令最后没有施行。
二、“以国子习二舞”的礼乐政治背景
选士子习大晟乐,进而“以国子习二舞”,并非单纯地培养乐舞生以尽快推广新乐,其中还蕴含着重要的政治意义。要厘清其政治意义,首先须明确宋代“国子”的含义。宋代的学校教育与之前相比出现了明显的变化,其国子生的含义也比较复杂。一般来说,国子生为国子学的学生,诸生则泛指太学、辟雍、州县学诸学生。晋代首立国子学,国子学生皆是冠族华胄。唐时设立国子监,下辖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宋初延唐制,立国子监为唯一的中央官学,下辖三馆:广文馆、律学馆和太学馆。三馆所收学生“以京朝七品以上子孙为之”㉓《宋史》,第3657 页。,广文馆与前代国子学性质类似。㉔《宋史·选举志》云:“国子生,以京朝七品以上子孙为之……太学生,以八品以下子弟若庶人之俊异者为之。”依照其叙述,国子学与太学应为并列存在的两馆,但又云“凡学皆隶国子监”。《宋史》的记述时间脉络不甚清晰,颇有让人疑惑的地方。据李弘祺《宋朝教育及科举散论》考证,宋初并没有国子学馆,国子学是国子监的混称,下辖三馆中“广文馆可能相当于国子学”。(载《宋代教育散论》,东升出版事业有限公司1980 年版,第99 页)其后太学取代四门学,成为独立办学的中央学校后,才有了太学与国子学两厢并立的情况。太宗端拱年间曾改国子监之名为国子学,后又改回原名,因而宋初国子监与国子学存在混称的情况。仁宗庆历时,曾于国子学之外设立四门学,收“八品至庶人子弟充学生”㉕《宋史》,第3659 页。,不过很快四门学被废除,范仲淹等人改革太学,将原本四门学的学生收学。此后,太学馆逐渐成为独立学校,同时,国子学的概念缩小,成为国子监下辖的学馆。
庆历以前,国子生即国子监生,是对国子监内在读的“京朝七品以上子孙”的一种称呼。而仁宗朝至神宗元丰初年,国子学与已经独立办学的太学均统属于国子监,此时国子学与太学的学生等统称为“国子监生”,简称国子生或监生。因此,这段时期内国子生的含义广泛,包括中、高级官僚子弟及庶人子弟。元丰三年以后,国子学的编制并入太学,规定“清要官亲戚,并令入监听读”㉖[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7404 页。,由此国子生的概念转换为“清要官亲戚”㉗元丰三年,编修学制所上言道:“监以国子为名,而无教养国子之实,恐未称朝廷建学育士之意。乞应清要官亲戚,并令入监听读。”据朱铭坚的考证,此处的国子监,应该是指国子学,而清要官为从八品以上官员,其子弟入读国子学后不享受太学舍选入士,仅参加三年一次的国子监解试,或以恩荫入仕。参见朱铭坚《北宋中后期国子学的发展及其政治意义》,《台大历史学报》2014 年第54 期。。到了徽宗时期,国子学的学生群体包括了荫补子弟“有官人”、外任官员子弟“随行亲”和宗室子弟,“以国子习二舞”指的就是让这一部分家庭出生的学生来肄习舞蹈,以备释奠之礼。
宋代是中央官学“太学化”的历史阶段。㉘参见张邦炜《宋代学校教育的时代特征——着眼于唐宋变革与会通的观察》,《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 年第5 期,第5—13 页。而中央官学“太学化”的过程,实际上伴随着宋代教育的平民化。国子本为先秦时期享受世卿世禄的贵族子弟,在学习了“六艺”之后,会继承他们宗族、父兄的权势,成为掌握兵、政职权的国家官员。自魏晋至唐,门阀士族兴起,国家权力的核心基本是被这些门阀士族所控据,这些豪族的弟子与先秦时期的国子身份相似,国子学也在此背景下产生并兴盛。但自天宝以来,中国社会产生了剧烈的变化,门阀士族逐渐衰落,随着科举制度的兴起,到了宋代,非身份性的官僚地主取代世阀豪门成为地主阶级的主体。伴随着这种社会巨变,国子学不可避免地渐渐式微,招收“平民”的太学,其地位则相对提高,前者逐渐成为后者的附庸。到了北宋中期,国子生一般附于太学及辟雍学习,其所受的教育不受重视,入仕的情况当然也不理想。
神宗时期,吕公著曾就这种情况上书道:“古者四民各有业而不杂,故士之子常为士。盖于治世长民皆其世业,则所学所行习见而易入。是以王者之于教学,莫不以国子为先务。”㉙[宋]吕公著《上神宗答诏论学校贡举之法》,载赵汝愚编《宋朝诸臣奏议》,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 年版,第853 页。纯以科举取士当然存在许多现实问题,诸如纯以考试出生的官员并不谙熟政务,而无法解决层出不穷的实际政治难题。吕公著想要回到以前三代“治世长民皆其世业”的“盛景”,提倡加强国子的教育,以这些出身良好的国子生为官员备选,来避免选出的官员因没有家学从仕传统而无力面对各种政治挑战的情况。但这种以“以国子为先务”的教育理念,违背了以科举取士不问出身的历史洪流,因此吕公著的提议并未受到神宗的重视。但到北宋晚期,这种“治世长民皆其世业”的复古思想明显影响了徽宗,徽宗于是大力提倡国子教育改革。在徽宗、蔡京提倡复古政治的旗帜指挥下,国子生的境遇又为之一变。大观元年,大司成薛昂建议,为国子生设立独立于太学、辟雍的学官编制,以实现徽宗所提的“先王置学,乐育人才,而国子为之先”㉚[宋]宋徽宗《大司成薛昂乞置国子正录以典教御批》,载《宋大诏令集》,中华书局1962 年版,第590 页。的教学理念。同时,国子生也施行舍选法,大大提高了国子生入仕的概率,扭转了熙宁以来国子生待遇不如太学生的景况。不过,这些政令施行的情况,随着新党与旧党的角力、政治理论消长而波动。大观四年,蔡京遭贬,张商英为相,便取消了国子生的学官编制。随着蔡京政和二年复相,国子学学官编制又得到恢复,与此同时,在学校推行雅乐的政策也再次铺开。将大晟乐颁于学校,实行的是先国子,后其余诸生,选国子生习二舞,亦与“国子为之先”的政策是相辅相成的。
选士子习大晟乐,在徽宗而言,是复古三代礼乐政治的方式之一。自神宗以来,单以科举考试取士的方法受到不少诟病。朝臣多认为单凭考试无法断定士子的品德秉性,徽宗也如此认为,因而致力于学校改革。他认为“士牵于宾贡”乃是“蔽于流俗故习”“趋走逐末”,要改善这种状况,只有“稽参成周、建立法度”,破格提拔“能博通诗书礼乐。稽古明道。见天下之大全者”㉛[宋]宋徽宗《学校士能博通诗书礼乐置之上等御笔手诏》,载《宋大诏令集》,第593 页。。又有:“六艺皆圣人者作”㉜《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第974 页。,乐为六艺之一,于是徽宗着意改革教育内容,在学校中推广大晟乐,命国子学生肄习雅乐。选国子习二舞,也是《周礼》制度。按《周礼·大司乐》云:“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国之学政,而合国之子弟焉。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㉝[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年版,第674—675 页。,“以乐舞教国子,舞云门、大卷、大咸、大磬、大夏、大濩、大武。以六律、六同、五声、八音、六舞、大合乐。以致鬼、神、示,以和邦国,以谐万民,以安宾客,以说远人,以作动物。”㉞《周礼注疏》,第677 页。诸国子从小舞开始学习,“春入学舍采,合舞;秋颁学,合声”㉟《周礼注疏》,第708—711 页。,入学、试艺均不离乐舞。雅乐舞蹈是国子所必修的课程,其修习的目的在于练习以安宾客的礼仪,以及修整征战的武备,两者均为君子之要务。宋代二舞舞者用“市井之人,屠沽之子”㊱[明]朱载堉《律吕精义》,人民音乐出版社1998年版,第1142 页。,而士子不习舞,这显然与古制不合。加之宋代徽宗之前释奠无舞,而古时释奠之礼,“(国子)其习舞与声,大合六代之舞”。为恢复古礼,“以广礼乐之教于天下”㊲《文献通考》,第1277 页。,又不能以卑贱之子乐舞祭祀先圣。因此,在学校推行大晟乐,命学生肄习登歌、宫架之后,徽宗又特诏选国子习二舞。
三、徽宗礼乐复古的失败原因与影响
“以国子生习二舞”是徽宗进行的一次礼乐复古尝试,但最终没有实施。究其原因,首先是因为政治的转向。如前文所述,是否将大晟乐颁行于学校、选生员习乐,是新旧两党政治角力的一部分。旧党反对新乐,蔡京一党则积极推行新乐。对蔡京等新党而言,利用徽宗复古的心态,正好用国子学与礼乐的改革来拉拢朝臣,达到自己垄断朝纲的目的。蔡京几次为相,位高权重,更是“轻爵禄以示私恩,滥赐予以蠹邦用”㊳《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第980 页。。
以雅乐为推恩的手段,正是蔡京“滥赐予”以垄断朝纲的方式之一。政和四年,徽宗下诏:“阅宗子雅乐,有官者并迁秩,无官者二百八十人并与承信郎。次阅太学、辟雍诸生雅乐,大司成以下并迁秩,诸生量与推恩。”㊴[宋]陈均编《皇朝编年纲目备要》,中华书局2006 年版,第710 页。虽是全部中央官学学生的雅乐肄习情况都要被检阅,但考前因,习雅乐是国子生先于诸生,推恩当然也是宗子及清要官子弟先于其他出身不太高的学生。所以宗子最低也能获得承信郎,而其余诸生不过“量与推恩”。
推恩即恩荫、荫补、任子,是指一部分高级官僚的子弟可以不经由科举,凭借父祖的政治资本而获得直接授官的资格。宋代荫补之泛滥,历朝罕见,在北宋末期尤盛。徽宗时期由于政治腐败,法外用荫,使得荫补入仕在北宋末年泛滥成灾。㊵参见游彪《宋代荫补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 年版,第75 页;王曾瑜《王曾瑜说辽宋金史》,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9 年版,第64 页;杨小敏《蔡京、蔡卞与北宋晚期政局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 年版,第352 页。以雅乐肄习的结果来进行推恩,自然也是“法外用荫”,有利于蔡京笼络高级官僚,使得贵胄子弟“尚从竹马之游,已造荷囊之列”㊶《宋史》,第11316 页。,这些政治势力毫无疑问皆成为蔡氏的亲信。徽宗恢复三代政治的目的显然是重申皇权,所以才会重用对自己俯首帖耳、言听计从的蔡京一党。而蔡京则利用这个机会,建立盘根错节的政治网络,以保障其家族的长远利益。两者之间的矛盾不可避免。宣和三年(1121),随着天下三舍法的取消,复罢国子学官编制,一切悉回到元丰旧制。国子学的短暂复兴,终于因为滚滚向前的历史洪流而停止。南宋以后,国子学重新成为太学的附庸,“以国子习二舞”也最终成为一纸空文。
除了政治倾轧的因素之外,罢国子生习二舞的诏令,应还与当时“耻于乐舞”的社会观念有很大关系。“古之君子,生而未尝不学舞,燕而未尝不起舞”㊷《律吕精义》,第1134 页。,但这种情况,到宋代有了明显的变化。或是因为自北魏以来形成的由“贱民”“罪民”组成专业乐人的乐籍制度,㊸项阳《轮值轮训制——中国传统音乐主脉传承之所在》,《中国音乐学》2001 年第2 期。使得乐舞逐渐变成卑贱之业;或是因为宋人认为晚唐、五代以来礼文坠阙,礼乐制度崩坏,今乐“荡情性、惑视听、开嗜欲之源,萌祸乱之本,无益于至治也”㊹《宋会要辑稿》,第402 页。,以致宋代士子尤为“耻于乐舞”㊺《律吕精义》,第1135 页。。“以国子习二舞”的诏令甫一颁下,就引来国子生们的强烈反对,只能下诏罢之。据《宋史》载,大观四年六月,徽宗下诏:“士子肄业上庠,颇闻耻于乐舞与乐工为伍、坐作、进退。盖今古异时,致于古虽有其迹,施于今未适其宜。其罢习二舞,愿习雅乐者听”㊻《宋史》,第3003 页。。因为学子“耻于乐舞”,由此朝廷不再选国子习舞,不过雅乐的学习仍然继续推行。事实上并非如这道诏令中所述,完全是由于士子“耻于乐舞与乐工为伍”而无法推行下去,因为五月时,新党就因为星变再次在政治角力中落败,六月又是旧党当政之时。但党争之外,已经成型的社会观念也确是一个重要的因素,所以二舞虽罢,登歌、宫悬仍然教习。徽宗的诏令虽有借口之嫌,但亦说明了一部分的事实。
虽然“以国子习二舞”作为政治复古的一项具体措施失败了,但是选士子习雅乐对后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北宋晚期以“生员奏大乐”㊼张咏春《“礼乐户”的萌发——北宋后期的生员奏大乐》。行用于地方一级的释奠之礼便是其一。徽宗下诏选士子习大晟乐,进而选国子习二舞,首先为的是在释奠之礼中使用。释奠,为祭祀先圣的典礼。始立学、春秋上丁等四时致祭,以及王师出征返回,俱行释奠礼于学校。唐以前释奠仪制不定,据《开元礼》载,唐代释奠之仪用宫悬及舞。宋初国子监设文宣王庙,北宋中前期屡有帝王幸国子监,谒文宣王庙,但稀见行释奠之仪的记载。仁宗景祐元年(1034)尝下诏释奠用登歌,但到元祐年间,车驾至文宣王庙行释奠礼,不过“一献再拜”㊽《宋史》,第2549 页。,不见用乐。欧阳修《襄州榖城县夫子庙记》中云:“释奠、释菜,祭之略者也。古者士之见师,以菜为挚,故始入学者必释菜以礼其先师。其学官四时之祭乃皆释奠。释奠有乐无尸,而释菜无乐,则其又略也。故其礼亡焉。而今释奠幸存,然亦无乐。”㊾[宋]欧阳修《欧阳修全集》,中华书局2001 年版,第565 页。足见徽宗之前释奠礼简略,并不用乐,更遑论用舞。
徽宗重新制作释奠之仪,以仲春、仲秋上丁日释奠,新的仪注俱载于《五礼新仪》。据《新仪》,北宋末年释奠仪有太学太常摄事、皇太子亲行释奠及州县释奠三种。凡太常摄事,州县释奠,均用登歌乐,“三京司府等,每岁……释奠文宣王,用登歌乐,陈设乐器并同每岁大、中祠登歌乐”㊿《政和五礼新仪》,第156 页。,视地域行政等级不同而用乐有差。唯皇太子亲行释奠用轩悬,并用文舞《天纵将圣之舞》及武舞《无思不服之舞》。[51]《政和五礼新仪》,第627 页。《新仪》著成之后,朝廷并没有实际执行过皇太子释奠之礼,[52]北宋并无施行皇太子释奠之礼的相关记载。据《宋会要》,南宋乾道八年,孝宗倒是曾命朝臣讨论上丁释奠暨皇太子入学之仪,所参考的经典文献为《礼记·文王世子》,具体祀仪行事如何,并无附文说明,是否成事也难以考证。另理宗景定二年,曾有皇太子诣学之礼,但其时是否同时执行了释奠之礼,文献中并未说明,事见《宋史·文宣王庙》。但州县释奠的执行有明文记载。北宋后期,以学生表演大晟乐进行释奠的制度推行开来,并延续到了南宋时期。钦宗时曾废除了《五礼新仪》中的制度。到南宋淳熙年间,由于州县释奠祀仪混乱无制,知常德府李焘请“将《政和五礼新仪》内州县释奠文宣王行礼仪注,及绘画、尊、爵、簠、簋制度图本颁下”[53]《宋会要辑稿》,第879 页。,恢复了《五礼新仪》中的释奠礼仪。南宋完整的州县释奠仪轨,保存于朱熹《绍熙州县释奠仪图》之中,另据朱熹云:“徽宗时,一黥卒魏汉津造雅乐一部,皆杜撰也。今太学上丁用者是此乐”[54][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中华书局1988 年版,第2345 页。,则南宋释奠礼用的仍是徽宗大晟乐。释奠之仪以士子奏大晟乐,士子服饰皆用政和时赐予学子的样式,[55]据朱熹云:“士服著白罗衫,青缘,有裙有佩。绍兴间,韩勉之知某州,於信州会样来制士服,正如此。某后来看祖宗实录,乃是教大晟乐时士人所服,方知出处。”《朱子语类》,第2325 页。绍兴时期还有释奠以“宗子侍祠”[56][宋]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13,中华书局2000 年版,第281 页。的制度,种种仪制当均是受徽宗礼乐复古举措影响的结果。
从长时段的影响来看,金、元以后产生了“礼乐户”,与一般为贱民的乐户不同,身份为庶民,“所为之官仍属太常,却是有功名者,为进士及第”[57]项阳《山西乐户研究》,文物出版社2001 年版,第22 页。,专门负责承应“坛庙吉礼礼乐”,包括郊祀、宗庙、祭孔雅乐。[58]张咏春《中国礼乐户研究的几个问题》,中国艺术研究院2008 年博士学位论文,第8 页。这种“礼乐户”的产生,应受到了北宋晚期徽宗为强调雅、俗乐之差异,想要恢复三代雅乐“尊祖”“侑神”的本义,而刻意用身份更高的士子为雅乐乐人的影响。到明代,明太祖又下令选择国子生习舞以行释奠礼。据《明史·乐志》载:“(洪武)四年(1371),礼部奏定(孔庙祀)仪物……乐生六十人,舞生四十八人,引舞二人,凡一百一十人。礼部请选京民之秀者充乐舞生,太祖曰:‘乐舞乃学者事,况释奠所以崇师,宜择国子生及公卿子弟在学者,豫教肄之。’”[59][清]张廷玉等《明史》,中华书局1974 年版,第1296 页。明太祖以士子舞乐行释奠之礼这条政令,亦显然是直承了徽宗大观诏令的影响。
结语
徽宗的政令本就缺乏执行的土壤,又兼北宋末年“元祐”“绍述”相互倾轧,政策的制定及推行与两党之间的相互攻伐紧密联系,政令的执行断断续续。蔡京新党又借着此类政令滥行推恩,与权贵勋臣阴相联络,最终织成一张致密的政治网络。随着徽宗与蔡京的矛盾日深,以及政治、军事局势不可逆阻地走向崩溃,“以国子习二舞”最终成为徽宗试图回到三代之治的一个失败尝试。
“以国子习二舞”的政令虽然失败,但是对后世依然产生了不小的影响。首先,因为士子习登歌、乐悬的制度保留,直至南宋,州县学均用学生表演大晟乐行释奠礼。其次,以士子为雅乐乐人的做法,也影响了元代与一般贱籍“乐户”不同的庶民阶层“礼乐户”的产生。及至明代,明太祖以“乐舞乃学者事”而颁布了选国子习乐舞以释奠的诏令,亦可视为徽宗诏令的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