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路径研究
2021-11-27孔焕敏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文/孔焕敏(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近两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经常会提到小微企业,指出要尽力帮助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中央和地方不断有扶持中小微企业的政策出台。现在我们提及的中小企业,一方面主要是它贡献了国内约80%的就业岗位、70%的创新成果、60%的GDP和50%的税收,另一方面也是比较急迫事情就是在疫情下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困境。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要为实体经济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意义重大。因此,为小微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既是金融机构稳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金融机构服务民众,执行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
一、小微企业现状研究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其依据是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三个条件的企业。
小微企业在经济发展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从国际上看,美国、德国、日本的小微企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大约是50%左右,对就业的贡献是60%-70%左右。
从我国的实践看,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期,小微企业的发展非常迅速,已成为拉动经济增长、增加就业和财政收入、发展外向型经济以及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主要力量。小微企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大约是40%左右,对就业的贡献是50%左右。让小微企业逐步发展壮大是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尽力帮助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总体要求,是落实我国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迫切要求,也是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升经济增长潜力的必然要求”。因此,为了推动我国小微企业的进一步发展,金融系统要充分认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对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增强发展活力、缓解就业压力、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责任感和大局意识,通过加快金融创新步伐,积极培育多元化、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体系,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满足小微企业合理的资金需求,推动经济高质健康发展。
小微企业融资难已经成为经济健康发展的绊脚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伴随我国经济发展整个过程,不同的阶段程度不同。从表面上看这是资金问题,实质上是宏观经济作用于微观实体的综合征,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随着经济持续发展,楼市、股市热已经回落,银行采取适度降低银行利率、存款准备金率等稳健的货币政策,但是因为各种原因,小微企业贷款的难度没有降低。而且,受各种条件的制约,融资渠道窄、融资成本高、融资规模小、融资结构不合理等因素的影响,企业经营往来中赊欠账款现象增多,使企业资金周转速度放缓,资金需求量急剧增加。融资难已成为困扰我国小微企业成长的重要问题。
二、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小微企业外部金融生态环境方面的问题
政府政策引导和落实不到位。目前,虽然出台了很多新举措推动小微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但政府相关政策不够细化,尚未形成良好的营商环境。此外,有些好的政策难以有效得到实施,如在市场准入中,行政审批对小微企业要求相对较高,小微企业得到的资源仍然有限。甚至有的小微企业都不知道相关的新政策,更不能深入地了解新政策,政府在这方面的执行力度和透明度还有待提高。这些问题的存在,说明小微经济发展的政策需要进一步引导和落实,提升小微企业的信心,实现小微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信用担保体系不健全。一是融资性担保机构较少,个别担保公司因大面积出现不良资产产生代偿而又未及时补充担保资金;同时,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发挥存在较大差距,有的担保公司担保放大倍数达到 4 倍,有些担保公司担保放大倍数均在1倍以下。二是中介服务收费不合理。绝大多数贷款抵押物的评估、抵押、担保、登记等手续被相关主管部门指定的评估公司垄断,手续繁、评级低、综合费率高,甚至出现金融机构认定可不办理评估的,有关部门却不予以登记而导致贷款无法发放的情况。各种不合理费用推高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三是社会信用环境不理想。部分小微企业逃避银行债务情况时有发生,同时银行信贷投放与不良贷款率具有负相关性,商业银行对不良贷款率高的小微企业往往会采取区域限批、抬高门槛等信贷限制措施,加剧了小微企业融资的困难。
(二)银行信贷管理机制方面的问题
一是银行内部信贷管理体制不科学。虽然目前金融机构面临小微贷款考核指标,既要有规模的增长、利率的下降,还需控制不良资产,但是由于指标本身存在相互约束和掣肘,在相关利益驱动下,金融机构落实政策时存在机会主义、从权心态。同时,加上基层商业银行信贷产品创新不足,同质化现象比较严重,一定程度上束缚了银行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入。二是正向激励未真正发挥作用。尽管监管部门允许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高出全行各项贷款不良率,可不作为监管评级和银行内部考核评价的扣分因素。但在实际操作中,银行内部责任追究仍很严格,最后能够真正“尽职免责”的人员极少。同时,银行基本遵循“罚劣不奖优”,奖励机制缺乏,对贷款质量优良并未形成风险的相关人员没有足够的内部激励,银行客户经理营销办理小微信贷的动力不足。
(三)银行资金投向和投量失衡
(1)银行资金投向失衡。商业银行主要服务对象是国有大型企业,长期以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一直以服务国有大企业为主,授信及资信评估制度主要是针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而制定,信贷资金倾向于大企业、大客户、大项目,导致众多小微企业因信用等级较低而难以得到贷款支持。同时,由于小微企业规模较小、资信度低、可供抵押的物品少、财务制度不健全、破产率高等,影响国有银行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小微企业难以在直接融资渠道中受益。银行信贷管理权限上收,不利于小微企业融资。近年来,商业银行为加强风险管理,普遍上收和集中了信贷管理权限,最大限度地压缩风险资产的比重,国有银行普遍减少县以下分支机构并上收县以下分支机构的贷款权,进一步减少对小微企业和县域经济的金融服务,也造成小微企业的融资难。
(2)银行资金投量不足。近年来,小微企业呈现快速增长趋势,但支持小微企业的贷款资金却没有同比增长,甚至资金量寥寥无几,银行资金投量不足,加大了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不仅造成融资结构与经济增长结构的不对称性,也极大影响经济增长速度。
(四)小微企业资质条件方面的问题
首先,大部分小微企业正处于发展初级阶段,小微企业规模较小,自有资本偏少,缺乏有效抵押物,难以跨入信贷准入门槛,再加上小微企业可抵押的资产的限制,银行从节约经营成本和降低费用的“经济性”出发,不愿给予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再加上小微企业在面临市场变化的经济波动时,抵御风险能力差, 加之经营的不确定性,使得小微企业的经营风险大,银行对其放款十分谨慎。 其次是小微企业信用等级低,财务管理不健全。部分小微企业逃废银行债务情况时有发生,同时银行信贷投放与不良贷款率具有负相关性,商业银行对不良贷款率高的地区往往会采取区域限批、抬高门槛等信贷限制措施,加剧了小微企业融资的困难。小规模、封闭型、经营管理能力存在局限性,且多数小微企业的核算管理基础工作较差,企业缺少完善的会计核算、业务核算和统计核算,财务收支的真实性与时效性无法保证,银行对其真实的生产经营、产品销售、资金周转、财务状况捉摸不透,给银行贷款带来了难度和潜在风险。三是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问题突出。银行授信过程中需要的企业纳税、房产、用水用电等参考信息分散在各部门,现阶段缺乏统一整合的主体和平台,对银行为小微企业评级授信产生了一定影响。多数小微企业缺乏正规的财务制度,缺乏信用观念。有的企业甚至逃避银行债务,导致银行贷款风险大。各大银行为保证贷款安全而采取瞄准大型企业的做法,实际上造成了小微企业贷款难,对小微企业的发展是极其不利的。
三、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的路径探索
(一)优化生态环境,为小微企业融资创造良好外部政策环境
(1)政府要加强政策支持,改善小微企业营商环境。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加快构建营商环境政策框架体系。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在一网通办的前提下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进政务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小微企业经济发展配套政策,针对小微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资金管理、维权问题应加快制定相应系列文件。同时,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服务效率。借鉴先进经验,对标国家和世界指标体系,建设完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切实优化政策支持环境。完善对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和法规支持,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微企业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税收减免、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每年重点扶持一批具有产品开发优势的小微企业做大做强,实现财政与金融的有机结合,发挥政策合力,共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2)切实优化社会信用环境。大力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社会各类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增加信息征集和查询渠道,进一步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大信用环境的整治力度,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舆论等手段,对失信企业进行依法制裁和打击,督促市场主体增强诚信经营意识;探索设立金融审判庭,加大金融诉讼维权司法执行力度,切实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有效解决金融机构依法诉讼“执行难、执行慢”的突出问题。
(二)加强金融创新,增强金融支持小微企业服务功能
(1)金融机构明确定位,实现差异化发展。民营银行要改变以往片面追求规模扩张、全面综合发展模式,明确自身定位,收缩经营地域,回归本地,以服务区域内小微企业为中心,深入了解本地市场需求,发展特色专营银行,设计特色金融产品,为小微企业提供专业化、精准化服务,实现差异化发展。加快金融产品创新,降低对抵押担保的过分依赖。商业银行可以根据小微企业纳税情况设计信用贷款产品,根据企业在税务系统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纳税数据以及纳税信用评级等信息,以企业历史纳税记录作为参考依据,无需提供抵押担保。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综合评定企业发展状况,核定企业信用额度,实现网上申请、审批、提款一体化服务,提高信用贷款比例,有效降低对抵押担保的过分依赖。加强与政府、保险公司的合作,推出信贷+保险产品,解决小微企业缺乏抵押担保这一困境。针对小微企业,政府应成立风险担保基金,创建“政府+银行+保险”三方风险共担模式,共同确定风险承担比例,多方合力共同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
(2)创新适合小微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不同的小微企业由于所处的行业不同、经营思路不同,而具有不同的融资需求。这就需要银行更多地开发面向小微企业,适合小微企业特点的金融工具。银行不仅可以创新出更多金融工具来满足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同时又可以加强银行对信贷风险的控制能力。大力进行金融创新:①担保方式创新。变企业担保为个人担保,采用群体担保。②动产融资工具创新。贷款人以各种动产为担保物从银行获得各种资金支持的行为。如金融租赁存货融资、应收货款融资、仓单抵押融资、知识产权担保融资等。
(3)提供多样化的综合金融服务。商业银行应积极为小微客户提供多样化的综合金融服务。小微客户所需金融产品一般时间较短,基本建设贷款项目也较少,所以应结合其营业周期提供短期信贷产品,企业经营资金一旦周转回来,马上督促还贷,这样资金不宜挪用,风险可控性强。银行符合此类特点并经常使用的产品有银行承兑汇票、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
(4)重视“融资+管理”咨询业务,实现“双利”。第一,要协调管理咨询与融资的关系。第二,企业提供管理咨询服务是一种双利。第三,以管理咨询服务为手段,既促进信用体系完善,又有利于融资瓶颈根除。第四,对管理咨询业务应尽快立法,既使之有法可依,又保证有法可管。
(5)建立专项资金贷款,尝试对科技小微企业的风险投资业务。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分离针对小微企业的信贷业务,利用专项资金发展对小微企业类似于风险投资业务,选择和寻找新兴的、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主要是高科技企业),投入权益性资本,增加对公司治理和经营决策的影响。建立清晰权利义务关系,协助被投资企业发展壮大,最终通过上市、兼并等股权转让方式获取与其承担的高风险相对应的高报酬,银行再进入新一轮投资。
(6)大力发展金融科技,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发展,金融与科技的深度融合也将是未来发展趋势,商业银行要积极拥抱金融科技,加强科技金融供给。一是商业银行利用金融科技对小微企业金融需求进行详细分析,并挖掘出小微企业潜在金融需求。通过对企业需求精确定位,商业银行可以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实现金融供给精准匹配和精准投放,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加大对普惠金融的支持力度。金融科技对小微企业数据资源的分析也可以加强对企业风险的甄别和信息的收集,有助于降低商业银行信息收集成本,排除高风险客户,并将贷后管理向贷前准入审查转变,降低商业银行贷款风险。二是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线上信息高效对接,完善线上贷款审批模式,实现贷款一次审批,额度内循环使用,线上提款、线上还款,提升服务效率。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与税务、工商、环保、海关等部门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打通信息壁垒,实现信息实时互通互联,商业银行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及时了解小微企业外部信息,调整服务策略,提升服务质量。
(7)完善银行信贷机制,切实扩大小微企业有效信贷投入。一是培育大数据信贷体系。利用好“互联网+”、云平台等科技手段,挖掘小微信贷需求。改进信贷管理制度,建立适应小微企业发展的信贷服务机制,完善小微企业信贷授权体系,对有目标客户群、有风险管控能力的支行,给予不等的贷款审批权限,不断提高贷款审批效率。二是构建金融支持创新平台,完善信贷管理机制。经济学理论指出,政府作为宏观调控主体对纠正市场失灵具有一定的责任和义务。小微企业在市场失灵情况下往往面临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而政府最有效、最根本的方法是通过干预市场,搭建融资信息综合平台,增加信息透明度以缓解供求双方信息不对称和降低企业道德风险。比如完善征信系统、建立专业融资信息发布门户网站、企业规制入园、产业集群等方式。
(8)提升小微企业资质条件,进一步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一是引导企业注重自身信用建设,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增加信息透明度,提高企业信用等级,达到银行放贷条件。二是提高小微企业的自身素质,让它们合规经营,履行社会责任。企业应增强合规发展意识,坚守法律底线,珍惜信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审慎对待产融结合,不能通过高杠杆进行盲目扩张和偏离主业。同时,应履行企业公民义务,对利益相关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