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式与传承:壮族沙人支系祭龙文化及其生态功能——基于云南省D村的实地调研
2021-11-27叶志英
叶志英
仪式与传承:壮族沙人支系祭龙文化及其生态功能——基于云南省D村的实地调研
叶志英
(红河州民族研究所,云南 蒙自 661100)
祭龙节是壮族沙人支系集自然生态、民族生态、信仰生态为一体的多元民俗活动。祭龙节的民间故事承载着生态价值的教化功能,增强了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祭龙文化的行为禁忌导引人们爱护大自然,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思想和生态智慧。祭龙仪式有助于个体在耳濡目染中习得环境保护行为并代代相传,使当地生态保护具有可持续性。祭龙文化注重发挥本土资源,因而是一条有效的防治生态污染路径。
祭龙文化;民俗;生态功能;环境社会学
2006年至2019年的《中国环境状况公报》《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中国农村面临严峻的环境污染问题,防治环境污染的压力与日俱增。农村生态问题已成为影响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关键因素[1]。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必须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夯实乡村振兴的基础[2]。众所周知,在传统农业社会,生态信仰、农村社区伦理规范和传统文化价值观念是摆脱生态危机的宝贵的本土资源,也是维系熟人社会正常运转的基石。那么,在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的时代背景下,这些本土资源处于深刻调整中,还能否发挥环境保护功能?其作用机制又是什么?笔者在云南一个村庄调查,发现了一条民俗文化生态治理路径。从农村环境治理脉络来看,民俗文化生态治理与政府主导型生态治理不同,前者注重发挥农民的主体性和本土资源,是一条自下而上的治理路径;后者强调政府责任,注重发挥政府、法律、政策等社会制度的功能,是自上而下的治理路径。本文通过考察云南省D村壮族沙人支系的祭龙节及其仪式,试图揭示民俗文化等本土资源在农村地区所发挥的环境保护功能。
一、D村祭龙节的来源与仪式
本文的调查地点D村位于云南省弥勒市东部,是两州(文山、红河)三县市(弥勒、泸西、丘北)的交界处,交通较为便利。壮族沙人支系是世居在D村的主体民族。
(一)关于祭龙节的民间故事
如果说生产生活实践是生态民俗产生最深层次的原因,也是民俗生态文化传承的母体,那么,民间故事就是壮族沙人支系祭龙节的直接来源。古时候,有一个壮族寨子,由于连年无雨,庄稼颗粒无收。寨子里有一个老阿妈,她有三个儿子。一天夜里,老阿妈做了一个梦,梦里遇到了龙王的小女儿,她告诉老阿妈说:“你们这里的人太可怜了,没有水喝,什么都栽种不出来。我告诉你,你们去找我父王求情,求他施雨。”老阿妈听了小龙女的话,醒来后便派三个儿子向龙王求情施雨。大儿子和二儿子因态度不够诚恳先后都被龙王杀了。而小儿子为了尽快得到布雨旗,解除族人的难题,于是装扮成龙王的儿子到龙宫骗得了布雨旗,然后飞快地回到寨子。小儿子拿着布雨旗摇了摇,立即大雨倾盆,旱情得到了有效缓解。龙王知道此事后大怒,立刻把老阿妈的小儿子变成了一棵龙树,那一天是农历三月属蛇日。族人们为了纪念老阿妈的三个儿子,相聚到村寨龙山里的这颗龙树下,宰杀村里最肥的猪祭奠三兄弟。从此以后,每年农历三月属蛇日,壮族沙人都相聚在龙树下,杀猪宰鸡,念诵祷告词,以祭祀老阿妈的三个儿子。人们祈求龙神保护农事,风调雨顺,五谷丰登,村寨平安。这个口口相传了几百年的民间故事,反映了壮族先民与自然作斗争坚强不屈的意志和追求美好生活的理想信念。祭龙节一直延续至今,成了壮族沙人的重要节日之一。
(二)祭龙节的主要仪式
祭龙节是在长期生产生活中逐渐形成的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隆重节日。与很多地区壮族的祭龙节在每年农历三月的第一个属龙日不同,D村的祭龙节在每年农历三月的第一个属蛇日。壮族沙人在村寨举行隆重的仪式祭“龙神”,称为“弄遮”或“弄处”。祭祀目的是祈求龙神保佑农事,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人丁平安。
祭龙节分两天进行。属蛇日前一天,族人要杀两头肥猪在龙山下祭献。祭献过程大致如下:在龙山内选定一棵最茁壮、树叶茂盛的大树为祭祀对象,在草丛中挑选未被践踏过的新鲜茅草搓成绳索,将大树围拢打结,在树脚搭一个祭台,把猪宰了切成块,摊开芭蕉叶,盛上五碗红糯米饭,放上五堆生猪肉、五双筷、五杯酒,摆设齐备后,由村寨里一个德高望重的族老带领每户的男长者在大树下,一边跪拜,一边嘴里念“口令”,并烧冥纸钱三拜九叩,祈求风调雨顺,万物丰登,村寨平安。参加祭献的长者们念完“口令”后,按户把祭过的肉平分。每户把肉带回家,在门外搭祭台再祭献一番。男长者在门外祭祀时,其余家人关门在屋里静候,长者祭祀完毕才能回屋里与家人共同用餐。属蛇日当天,沙人还要杀羊和鸡在龙山腰上祭献,其祭献过程与头一天是一样的。
祭献前一天和当天清早,每户人家要来一位男长者,大家一起宰杀牲畜,然后祭献。他们相信,食用这些向龙神祭献过的肉,全家就会得到龙神的庇佑,今后的生活会更加美好。祭祀完成后,利用众人聚集的机会,村寨头人(即现任村委会负责人)组织众人磋商本村内的公益事项,制定、修改村规民约。利用这个机会,长者们常常向青年人讲述壮族沙人的家族历史和民族文化。祭龙文化严格规定:参加祭祀者只限本村男性;来祭祀的人须着青蓝色壮族服装,否则龙神不会领受祭品;在龙山里忌大小便,严禁砍伐树木,不得在龙山扫叶积肥或焚烧。据说如果违反了这些禁忌,全村老少就会生病,村寨就不会安宁。
二、祭龙文化的生态功能
在探讨民俗文化的社会功能时,生态功能是没有受到足够关注的领域。社会功能是指在社会系统中,各个组成部分所具有的能力、功效和作用。法国社会学家孔德、英国社会学家斯宾塞把社会和生物有机体进行类比,认为社会是一个由各部分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有机整体,组成部分之间根据不同的需求,执行不同的社会功能[3]。在壮族沙人生活世界中,祭龙节的各项活动是不可缺少的元素,发挥着民俗特有的教化、规范、维系、调节、审美等一系列作用和功效。结合结构功能主义的理论观点,本文认为,壮族沙人祭龙文化具有调节生态环境,维持生态平衡的功能,促进了当地生态系统的正常运转。
(一)民间故事承载了生态价值的教化功能
祭龙文化与长期生产生活中经常出现的实际需求相对应,反映了壮族沙人支系向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关系。这一流传已久的祭龙节民间故事,把龙树视为老阿妈小儿子的化身,并加以神化。因此,龙树与族人有血缘关系。也就是说,这一民间故事传递了物我同体的共融经验。他们坚信,既然龙树是本民族先人的化身,只要对神树乃至森林崇拜敬仰,神灵就会恩赐他们,维护族人的安全和利益。简言之,对龙树的祭拜是祈求神格化了的先祖护佑,因此,所有成员都要虔诚,更不能砍伐树木。可见,情感熏陶使壮族沙人自觉承担起了保护生态的责任。
龙树是沙人共同的自然崇拜。这种自然崇拜让沙人从小习得龙树是族群之保护神,接受了保护龙树、爱护大自然的观念。就个体而言,祭龙文化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个体的生态观,在壮族沙人的社会化过程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美国学者露丝•本尼迪克特曾这样描述民俗在个体社会化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个人生活历史首先是适应由他的社区代代相传下来的生活模式和标准。从他出生之时起,他生于其中的风俗就在塑造着他的经验与行为。到他能说话时,他就成了自己文化的小小创造物,而当他长大成人并能参与这种文化活动时,其文化的习惯就是他的习惯,其文化的信仰就是他的信仰,其文化的不可能性就是他的不可能性[4]。壮族沙人确信,祭龙仪式能换来龙树保护村寨平安。不难理解,神树崇拜反映了壮族沙人支系把大树看成超人的自然力量,只有通过祭祀仪式,这种力量才能够顺己、助己,而破坏、砍伐森林就会受到惩罚。显然,关于祭龙节的民间故事所隐含的观念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
这个古老传说,不仅反映了壮族先民与自然作斗争的坚强不屈的意志和对美好生活理想信念,还暗示着人与大自然和谐共生才能避免干旱等自然灾害。在世世代代的口口相传中,民间故事使壮族沙人的社会生活和心理本能得到了调剂,增强了环境保护的教育效果。恩格斯在谈到德国的民间故事时曾说,民间故事使一个农民做完艰苦的日间劳动,在晚上拖着疲乏的身子回来的时候,得到快乐、振奋和慰藉,使他忘却自己的劳累,把他的贫瘠的田地变为馥郁的花园[5]。事实上,不仅民间故事具有生态保护的教化作用,壮族的其他民间文学,如谚语、格言等,也蕴含着很多对生态环境、自然万物的认识。动植物报恩的故事,有助于引导人们形成爱护生命的观念及行为方式。而战胜自然灾害的英雄故事,则有助于唤醒人们维护生态环境的意识。此外,壮族民歌对自然山水、野生动植物的讴歌,表达了对自然万物的感恩和爱护之情。
(二)禁忌规约对日常行为的规范功能
民俗的规范功能是指民俗对社会群体中每个成员的行为方式所具有的约束作用。民俗的规范功能,在于根据特定条件,将某种方式予以肯定和强化,使之成为一种群体行为模式或标准模式,从而使社会生活有规则地进行。祭龙文化崇拜大自然、崇拜树木,相信万物有灵。仪式中对树木的崇敬形成了严禁砍伐树木、破坏森林的禁忌,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生态环境。这些禁忌是约束面最广的一种深层行为规范,像一只看不见的手,无形之中支配着人们的日常行为。又如祭龙时规定,在山里忌大小便,严禁砍伐和入内扫叶积肥或焚烧。据说如果触犯了这些忌讳,全村老少就会生病,村寨就不会安宁。这些规定对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和提升人们的环保意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很难意识到祭龙文化的规范力量,因此,似乎感觉不到它的存在,更不会对其加以反抗。事实上,禁忌规约对人的控制是一种“软控制”,这是一种最有力的深层控制。
行为禁忌对于保护环境产生了直接效应。由于人们内心坚信神树具有赐福消灾的神奇力量,因此,禁止随意砍伐树木。另一方面,祭龙文化鼓励人们平时对村落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进行积极地维护和改造。在D村,沙人认为山石草木与人的命运息息相关,不可轻动。在他们的观念中,树木是可以保全一个村庄之“气”,所以禁止破坏树木。他们认为水是生命之源,水就是财富。有水,就有万物的生机,因此重视对村落水源的保护。总之,祭龙文化中的许多生态伦理观念主张保护自然,对维护生态平衡、调和人与自然的关系起着重要作用。
(三)祭龙文化的维系功能与生态保护的可持续性
民俗的维系功能是指民俗具有统一群体行为与思想,使社会生活保持稳定,使群体内所有成员保持向心力与凝聚力的作用。每一种文化都在根据外部环境与内部情况的变化而不断地调整。在社会生活的世代交替中,祭龙文化不断被后代复制,由此保持着壮族沙人社会的连续性。即使是在大规模的急剧社会变革中,与整个体系相比,民俗发生的变化总是局部的、渐变的,这就有效防止了文化的断裂,使社会生活相对稳定。所以,祭龙文化是壮族沙人认同自己所属群体的标识,维系了族群的社会稳定。
祭龙文化扎根于壮族沙人的信仰中。尽管古代的祭龙目的和现代不同,但祭龙仪式一直延续至今,表达着壮族沙人对平安、美好生活的向往。祭龙节习俗反映了族人共同的自然崇拜。自然崇拜是自原始社会时期长期延续发展下来的原始宗教的重要内容之一,其特点是直接把能感觉到的自然界和自然力作为崇拜的对象。由于龙树树干粗壮,枝叶繁茂,寓意兴旺发达,所以沙人把树干挺拔,树叶繁茂的苍天古木作为祭献对象,谓之“龙树”或“山神树”。这些神树严禁随意砍伐,沙人相信破坏树木必将受到惩罚或报应。远古时候,沙人对龙树的崇拜起因于野兽众多,经常出没吞食家畜及庄稼,甚至威胁人们的生命。人们在野兽面前显得弱小而束手无措时,不得已祈求龙神来管束野兽,保佑族人,随之就出现了祭龙。而随着人口的增加,山林减少,先进捕猎武器的出现,人们捕杀野兽能力增强,如今野兽罕见,已经对人类不构成威胁了。人们的愿望是祈求龙神保佑村寨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健康平安。因此,现代的祭龙仪式就转变为干旱求雨活动。利用众人祭祀的聚会机会,老人们常常向青年人讲述民族独特的历史。壮族沙人文化得以传承,口述史也成为民族群体分野的标志。在瞬息万变的社会变迁中,对神树的自然崇拜,依然是壮族沙人的共同标识,使族群内成员保持着强有力的向心力和凝聚力。祭龙节活动本身蕴含着强大的社会凝聚力,把个体和村寨联结在一起,实现社会整合功能最大化。总而言之,祭龙仪式在改善邻里关系、沟通族群成员间感情、提高族群间的凝聚力、增强村落秩序稳定的作用是非常明显的。
祭龙文化的维系功能使当地生态保护具有可持续性。族人相信神树会保护他们,因而绝不允许毁坏树木或污染环境。祭龙仪式规定,龙山里忌大小便,严禁砍伐和入内扫叶积肥或焚烧。沙人从小就开始学习这些规定,接受父母等长辈们的教导,长大成人后内化为习惯,最终对树木的保护成为一种信仰。祭龙文化是文化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与社会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人是文化的产物,祭龙节作为一种民俗文化现象,熏陶着生活于其中的每个个体。壮族沙人对天地、山川、动植物、神灵的自然崇拜,以及与此相联系的祭龙仪式,在传统社会有利于形成敬畏天地、爱护动植物的情感。简言之,壮族沙人在日常生产生活实践中受到祭龙文化的情感熏陶,并把生态观念转化为日常行动,祭龙文化的生态保护功能得以传承,这是民俗在日常生产生活实践中传承的重要方面。
三、结语
当然,祭龙节习俗有一定的负功能。它关注个体的德行修养而不能科学解释人与自然复杂的、深刻的有机联系[6]。又如,祭龙仪式中的性别歧视也很明显。祭龙时有严格规定:参加祭祀者只限男性,妇女是不能参加的;如果妻子怀孕,其丈夫也不能参加仪式。这条规定从古至今延续下来,没有人敢违背。据说犯了此忌讳,全村就不会安宁,就不会得到龙神的保佑。不可否认,产生这种男尊女卑的性别歧视观念有其历史文化因素。因此,对民俗文化的生态观念进行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是环境社会学需要研究的新内容。
壮族沙人祭龙文化的积极意义在于,人要维护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就必须与自然和谐共生,承担起保护自然的义务。这种观念具有文化和价值的适当性[7],通过组织一些常态化的活动如“食农教育”等,可重塑人与自然的关系。传统生态民俗在传承过程中注重潜移默化、注重塑造个体认同等,对当前环境保护教育同样具有借鉴价值。尽管祭龙文化是一种自发的环保意识,但在客观上维护了生态平衡。我们应汲取其合理因素,充分挖掘本土资源,为治理农村环境服务。总之,祭龙节民俗丰富了壮族沙人的生活,是他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其所具有的正向社会功能对农村生态的良性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 何平立, 沈瑞英. 资源、体制与行动: 当前中国环境保护社会运动析论[J]. 上海大学学报, 2012(1): 119‒130.
[2]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EB/OL]. (2021-02-21)[2021-04-08]. http://www.gov.cn/zhengce/2021-02/21/content_5588098.htm2021-02-21
[3] 邓伟志主编. 社会学辞典[M]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2009:75.
[4] 露丝•富尔顿•本尼迪克特.文化模式[M]. 何锡章, 黄欢,译. 北京: 华夏出版社, 1987:2.
[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2卷(中文2版)[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5: 84.
[6] 陈红兵, 杨晓春. 传统生态思想文化的局限及其当代转型[J]. 思想战线, 2019(02): 165‒172.
[7] 赖章盛. 论“小传统”——民间生态文化的传承、改造与提升[J]. 南京林业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6(4): 94‒106.
Ritual and Inheritance: The Dragon Festival of Sha People Zhuang Nationality and its Ecological Function——Based on Field Research in Country D, Yunnan Province
YE Zhi-ying
(Nationality Research Institute of Honghe Prefecture, Mengzi Yunnan 661100, China)
Dragon Festival is a diversified folk activity of Sha people Zhuang nationality, which integrates natural ecology, national ecology and belief ecology. The folk stories of Dragon Festival carry the educational function of ecological value and enhance people’s awareness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he behavioral taboo of dragon worship guides people to care for nature and reflects the ecological thought and ecological wisdom of harmonious coexistence between man and nature. The ceremony of offering sacrifices to the Dragon helps individuals to learn about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pass them on from generation to generation, so as to make the local ecological protection sustainable. Dragon worship culture pays attention to give full play to local resources, so it is an effective way to prevent and control ecological pollution.
the culture of offering sacrifices to the dragon; folk custom; ecological function; Environmental Sociology
2021-04-08
叶志英(1980—),女,云南弥勒人,助理研究员,硕士,研究方向:民族社会学。
K892.1
A
2095-9249(2021)04-0073-04
〔责任编校:吴侃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