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现状与对策
2021-11-27孙洪义
孙洪义
(天津市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天津 300280)
天津市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作为天津市面积最大的湿地自然保护区,具有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系统完整的典型特征,是包括279种鸟类在内的众多野生动物的重要栖息地和迁徙停歇地。加强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对于天津市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在当地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民间志愿者团队、社会及媒体的多方关注和共同努力下,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由于现行法律法规不完善、政府机构设置以及当地居民多年来形成的风俗习惯等原因,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管理还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与挑战。应该在健全法律法规、完善政府机构设置、加强舆论宣传等方面研究对策,以进一步加强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
1 天津市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概况
1.1 北大港湿地基本情况
天津市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位于天津市东南部,东临渤海,南与河北省黄骅市南大港湿地相邻,是天津市面积最大的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约占滨海新区国土面积的1/7[1]。天津市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于2001年经天津市市政府批准建立[2],面积348.87km2。范围包括北大港水库、独流减河下游、钱圈水库、沙井子水库、李二湾及南侧用地、李二湾河口沿海滩涂。其中,核心区115.72km2,缓冲区 91.96km2,实验区 141.19km2。北大港湿地涵盖四大类、十个湿地类型,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系统完整,是东亚至澳大利亚候鸟迁徙的重要停歇地。
1.2 北大港湿地野生动物资源情况
北大港湿地共有脊椎动物358种,其中哺乳类20种,鸟类 279 种,两栖类 6 种,爬行类 16 种,鱼类 37 种。其中野生鸟类276种,分属21目55科,有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1种,包括黑鹳、东方白鹳、中华秋沙鸭、白鹤、白头鹤、丹顶鹤、大鸨、遗鸥等;国家II 级保护野生动物37种,包括卷羽鹈鹕、白琵鹭、黑脸琵鹭、疣鼻天鹅、大天鹅、小天鹅、鹊鹞、红隼、灰鹤、红角鸮等。
2 北大港湿地的保护价值
2.1 生态价值
北大港湿地内河流、库塘、滩涂、沼泽众多,具有完备的水源涵养、调节气候、美化环境和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鸟类资源丰富,生态特征独特,生物链条完整,生态系统具有较高的生态特殊性与综合保护价值。
2.2 野生动物保护价值
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是中国的第319 号重点鸟区。目前,每年迁徙过境北大港湿地的鸟类达上百万只,湿地明星物种和生态环境指示鸟类有了恢复性增长:东方白鹳全世界仅存2500只左右,2016年在北大港湿地一次性就发现1349只,超过全球数量的一半多。2019年东方白鹳成功做巢13个,繁殖幼鸟17 只。遗鸥是世界级濒危鸟类,也是我国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鸟类,目前全球遗鸥种群的数量约为12000 只,从2015 年至今前往滨海新区湿地滩涂越冬的遗鸥超过全球的90%。
2.3 社会经济价值
北大港湿地处于天津石化、南港工业区和大港油田三个工业区的夹角,承载着天然过滤和生态压力分解功能,是现代文明、工业文明和生态文明并存发展,良好互补的集中体现。经科学核算,北大港湿地的经济价值约为26.6亿元[5]。
3 北大港湿地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现状
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作,为加强北大港湿地的保护管理,2015 年成立了天津市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17年10月,天津市委市政府批复了全市湿地1+4总体规划以后,滨海新区成立了天津市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明确提出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格加强湿地保护。
一是建立“人防+技防”巡护管理机制。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面积广阔,分布较为分散,为了补充保护区管理部门的巡护力量,采取雇佣专职安保巡护队伍、建设监控网络、无人机空中巡逻、巡护船水上巡查等方式,建设全方位的野生动物巡护体系。二是搭建人工鸟巢。保护区内搭建了20处人工鸟巢,由两根高出地面10米左右的水泥柱和柱顶铁质平台构成,2017 年至2020 年间,每年都有东方白鹳筑巢于此,并观测到成功繁殖幼鸟,筑巢数量逐年增加,目前已累计筑巢33 次。三是联合执法行动。保护区与当地公安部门和周边街镇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野生动物保护专项会议,部署北大港湿地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各部门根据管辖范围和职责,力量互补,信息共享,联防联治,取得了良好效果。四是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利用爱鸟周、湿地日、国际野生动物保护日等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布标、宣传进校园进社区等传统宣传方式,并结合播放宣传音(视)频、官方公众号(网站)建设等新媒体形式,提高周边居民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五是“政府+民间”新型合作模式。护区管理部门与滨海新区湿地保护协会、天津任鸟飞等志愿者团队开展合作,建立“政府+民间”工作群,鼓励志愿者通过微信及时举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政府部门实时关注群动态,及时对举报作出处理和回应[3]。天津市政府和滨海新区政府还聘请一批专业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民间志愿者作为监督员,监督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形成政府与民间携手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局面。
4 存在问题
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成立以来,生态环境逐渐改善,野生动物从种类和数量上都有了明显增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为了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更加规范化、专业化,进一步提高野生动物保护水平,以下问题需提起重视:
一是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虽经多次修改,但仍存在野生动物保护范围较窄、监管体制不顺、执法标准不科学、法律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地方性法律法规缺乏针对性,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尚未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二是缺乏专门执法机构。目前政府尚未设置北大港湿地保护区派出所。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区域面积大,涉及街镇较多,距离各街镇路途较远且交通不便,保护区管理部门对一些违法行为没有执法权,具有执法权的公安部门是周边街镇的派出所,出警时间较长,影响执法效率和效果。三是部分群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薄弱。由于历史遗留和风俗习惯原因,保护区周边部分群众在保护区成立以前长期在现保护区范围内从事农业、渔业生产经营活动,部分群众还存在食用野味等陋习。保护区管理部门成立以来,经过对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大力宣传,食用野味的陋习已经彻底绝迹;经过政府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退出工作,保护区范围内成规模的生产经营活动也全部退出,但是还有少量群众不遵守保护区管理规定,在保护区内捕鱼、钓鱼等,一定程度上破坏了野生动物栖息地生态环境。
5 对策
一是健全法律法规。国家层面法律法规应与时俱进,根据社会发展及时做出相应调整。保护区层面,应大力推进出台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专门法律法规,以法律形式规范北大港湿地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有效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二是完善机构设置。成立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派出所,明确管辖范围和执法权限,配备具有野生动物保护执法经验的警察,专职专责对保护区开展巡逻巡护,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效率。三是加强宣传教育。野生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保护好野生动物对于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具有重要意义。改变固有习惯需要长期坚持正向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针对在保护区内进行钓鱼、捕鱼等活动的特定人群,宣传工作要更有针对性,既要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做到不敢违法,也要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的建立和思想上的引导,做到不想违法。
北大港湿地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政府管理部门、执法部门、民间志愿组织、周边社区居民等各方面都行动起来,互相促进,互相监督,形成合力,共同保护北大港湿地野生动物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