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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思路分析

2021-11-27

绿色科技 2021年19期
关键词:德宏州德宏十四五

杨 强

(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云南 芒市 678400)

1 “十三五”林业发展主要成就

“十三五”期间,德宏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战略决策部署,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全力推进林业事业加快发展,取得了一定的好成绩。一是全州林地面积1288.44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76.88%,森林面积1203.95万亩,较“十二五”末增长51.31万亩,森林覆盖率71.84%,较“十二五”末增长3.1%,森林蓄积量8533万m3,较“十二五”末增499.45万m3,实现了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双增长的目标。二是国土山川大绿化成效显著。完成营造林68万亩,其中:人工造林39万亩、营林29万亩;完成义务植树887.4万株;培育苗木7485万株;认定国家级森林乡村9个、省级森林乡村30个。三是自然生态大保护明显加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为8个,总面积达196.8万亩,占全州国土总面积的11.74%;推进了2个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全州湿地达31.75万亩,湿地保护率达53.25%;完成361.4万亩的生态公益林管护和381.46万亩的天然商品林停伐政策落实,共兑现生态补偿补助资金40897.08万元。四是林业产业大发展不断加快。全州林业产业总产值达116.75亿元,其中:第一产业60.57亿元,占51.88 %,第二产业38.29亿元,占32.80%,第三产业17.89亿元,占15.32%,林业产业已成为山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和农民就业增收的主要渠道。

2 存在的问题

2.1 生态脆弱区修复治理短板严重

德宏州境内江、河、湖、库沿岸25°以上坡耕地大部分种植农作物(甘蔗),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短时间要进行生态修复困难较大。同时,全州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异地扶贫搬迁等民生工程和采石采砂取土等经营性项目需要大量征占用林地,进一步加剧了生态修复治理的难度。

2.2 林业产业转型升级任务艰巨

一是总体上德宏州林业产业发展水平仍处落后。2020年全州林业产值只占全省林业产值的4.7%,“大资源、小产业”现状仍没有效改变,“小、弱、散”问题依然突出,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生态绿色产品短缺等问题,无法满足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需求;二是科技支撑林业产业发展作用不明显。存在“产、学、研”结合不紧密、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良种良法推广力度不强、科技创新和实用技术推广有待加强等问题,全州林下资源开发、特色经济林、木本油料、优质木材精深加工等产业科技含量不高。同时,产品开发及管理创新不足,新专利、新技术、新品种和知名品牌较少,林业产业链短、龙头带动作用不明显,也影响了林业产业的做优做大;三是产业扶持政策和部门服务意识还显不足。对林业产业的转型升级,缺乏有力的政策、项目支撑,加之行业部门在产业发展中的引导、指导及产品检疫、监管等方面的服务作用发挥不够,致使产业发展不甚理想;四是森林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等第三产业刚刚起步,还存在缺乏统一规划、招商引资不足、市场开拓不力等问题,丰富的森林生态资源不能够充分挖掘转化为绿色经济优势。

2.3 发展资金仍显不足

一是生态修复治理投入明显不够。当前,国土山川“大绿化”建设已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对生态修复及造林绿化提出了更高标准和要求,而生态修复治理又具有周期长、投入大、见效慢等问题,加之国家投入不足和社会参与度不高,都影响了生态修复成效;二是生态公益林补偿、天然林商业性停伐补助等标准过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林农生活保障,导致了林农管护天然林资源积极性不高,乱砍滥伐森林现象时有发生,资源保护存在隐患;三是林业投融资机制成效不大,争取国家项目不够,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林业办法不多,制约了林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3 发展面临的机遇

3.1 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将加快德宏林业现代化发展

党的“十九大”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给林业现代化建设带来了深层次、全方位的影响,必将对林业保护发展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2020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考察云南,进一步强调新时代推进云南生态文明建设、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指导思想和建设方向。德宏州林地、草地、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78.26%,有高等植物6033种,其中:国家级、省级珍稀濒危保护植物157种,有野生陆生和水生脊椎动物725种,其中:国家级、省级保护野生动物89种,是我州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因此,林业的发展将会得到全方面的支持和协调,最终与国家同步实现现代化。

3.2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将持续深化德宏林业改革发展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一个制度体系专门部署,为林业草原改革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办国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自然保护地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阶段。林业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决定性因素。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持续深化林业各项改革,进一步解决林业管理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等问题,补齐国土绿化、资源保护利用、生态治理修复、法治林业等方面的制度短板,进一步提升全州林业治理效能。

3.3 国家和省重大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将推进德宏林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牢牢把握国家、省重大发展战略机遇,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增强信心、砥砺前行、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是林业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所在。而随着国家乡村振兴、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最美丽省份、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数字云南及德宏州瑞丽江—大盈江流域发展、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等战略的持续推进,为今后加快德宏林业保护发展搭建了重要平台,将进一步的推动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强有力的支撑德宏林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3.4 良好的区位优势将扩大德宏林业对外交流合作发展

素有“孔雀之乡”“植物王国”“动物王国”之美誉的美丽德宏,处于国家“一带一路”“孟中印缅”经济走廊、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及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中心建设的重要节点,有国境线503.8km、国家级口岸2个、省级口岸2个,具备承东启西、南联北接、陆海联通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之条件。近年来,德宏州委州政府紧紧围绕打造“六个德宏”总目标,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扎实推进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中缅边境经济合作区、中国(德宏)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建设,为德宏林业加强与亚太森林组织合作、参与周边国家生态保护治理、开展技术和人才交流合作、建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联合监测防控体系和实施跨境资源培育利用、森林生态旅游等,提供了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将更好的服务于国家外交和林业保护发展大局。

4 德宏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总体目标和总体规划思路

4.1 总体发展目标

根据国家、省林业保护发展方向及建设内容,结合德宏州实际,总体发展目标确定为:到2025年,全州森林面积达到121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72.5%,森林蓄积量达到8800万m3,湿地面积保有量稳定在31.75万亩,自然保护地面积达200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12%,德宏州整体创建成功国家级森林城市,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 180亿元,一二三产业结构比例由“十三五”末的52∶33∶15调整到40∶40∶20。全州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结构更加稳定,西南边境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稳固,生物多样性保护更有成效,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初步建成,林业防灾减灾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木竹加工等支柱产业不断壮大,优质绿色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明显增强,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服务产业积极融入“大健康”产业,林业现代化产业体系初步建成,科技创新、数字林业、基础设施等保障体系不断夯实,林业支撑生态文明和美丽德宏建设作用越来越大。

4.2 总体规划思路

遵循国土空间规划,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根据德宏区位条件、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资源现状和环境承载能力,加大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公益林、天然林等自然资源保护,加快推进国土山川绿化和生态修复治理,大力发展以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为主的生态富民产业,构建林业现代产业体系,切实推动德宏林业走出一条以生态保护优先、绿色产业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路子,为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美丽云南”生态文明示范区做出新的贡献。

4.2.1 林业生态建设规划思路

(1)以城镇及其面山、村庄为重点的绿化美化区域。包括全州5县市政府所在地、乡镇政府驻地、村庄和城镇周围面山等,是德宏州重要经济发展和生活空间区域,主要实施国家森林城市创建、集镇和村庄绿化造林、义务植树造林、森林乡村、美丽县城、美丽乡村等建设,增强生态环境承载力,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及城市、乡村品味形象。

(2)以道路、河湖沿岸为重点的绿化美化区域。包括杭瑞高速公路德宏段、腾陇高速公路德宏段、320国道德宏段、省道、乡村道、龙江、大盈江、瑞丽江、南畹河、芒市河、户撒河、南底河及主要湖泊、水库等沿线沿岸,主要实施美丽公路、人工造林、绿化园艺、退化湿地修复治理等建设措施,提升公路沿岸景观及减缓公路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冲击,增强河湖沿岸水源涵养能力,恢复和增强水生态和湿地生态系统。

(3)以局部生态脆弱区为重点的生态修复治理区域。包括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砖瓦窑等造成的生态损害区和自然灾害造成的生态损害区,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水则水、宜建则建”的方式,主要实施自然恢复、工程治理、其他生态修复等措施,增强局部生态破损区域的生态功能。

(4)以自然保护地、公益林、天然林、草地、湿地等区域为重点的西南边境生态安全屏障带。主要分布于盈江县苏典-铜壁关边境大娘山一线、梁河-陇川打鹰山一带、芒市-瑞丽高黎贡山尾部山脉、芒市苤菜坝-亮山-箐口-黑河老坡一线及以盈江国家湿地公园、南底河国家湿地公园为主的湿地区域等。是德宏州最重要的生物多样性、自然景观资源富集和重要水源涵养区域,是双角犀鸟、花冠皱盔犀鸟、冠斑犀鸟、高黎贡白眉长臂猿、菲氏叶猴、盈江龙脑香、娑罗双、萼翅藤、滇藏榄等重要物种的栖息地,在维护森林生态系统和物种资源保存方面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重点是加大该区域的森林、草原及湿地等自然资源、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管理,实施好退化天然林修复、退化草原修复、退耕还林还草、陡坡地治理等,切实增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生态支撑能力,筑牢边境生态安全屏障。

4.2.2 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思路

贯彻落实国家、省林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和德宏州委州政府“三年行动计划”要求,以资源禀赋为基础,结合交通区位、林业产业发展现状,按各具特色、集群发展的思路进行产业发展布局,重点规划建设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苗木产业化、优质珍贵用材林产业、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等。

4.2.2.1 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规划

重点规划发展澳洲坚果、滇皂荚、油茶、粗梗稠李(胭脂果)等,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通过技术、资金的扶持和科技示范基地的建设,加大新建特色经济林产业基地的发展,并加大原有产业基地的提质增效建设。同时,通过招商引资加大产业加工集群发展,引进具技术、资本、市场的企业,培育壮大成国家或省级龙头企业,建立特色经济林产品工业园区,打造德宏“澳洲坚果之乡”“滇皂荚米”“油茶油”“胭脂果酒”等知名生态绿色品牌,推进云南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建设。

4.2.2.2 林下经济产业发展规划

重点规划发展草果、石斛、重楼、森林果蔬等,新建林下产业基地20万亩,实施原有基地提质增效20万亩,2025年末产业基地总规模达40万亩。同时,结合生物医药、养生等产业发展,扶持壮大龙头企业5户,打造“德宏石斛”“德宏草果”“德宏森林蔬菜”等医药、保健、食用产品。

4.2.2.3 苗木产业化发展规划思路

规划发展具有德宏特色的珍贵用材树种、红木类、榕树、菠萝蜜、芒果、凤凰木、油棕榈、槟榔等为主的热带亚热带特色苗木产业基地2万亩,年均出圃合格苗木1500万株,并积极开拓市场,形成林业新兴特色产业,服务和保障森林城市、美丽乡村和珍贵用材林建设发展需要。

4.2.2.4 优质珍贵用材林产业发展规划

重点规划新发展以西南桦、桤木、杉木类、楠木等珍贵优质树种为主的用材林基地10万亩,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开展用材林幼、中龄林森林抚育100万亩,新建国家储备林30亩,单位面积蓄积量达130 m3/hm2。加大珍贵优质用材木材加工业发展,升级加工工艺,以家具、纤维板、指接板、地板条等木制产品为主要开发对象,年加工木材达60万m2以上,培育和扩大市场,做强做大木材加工业。

4.2.2.5 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产业发展规划

依托全州丰富的自然生态资源,充分发挥德宏独特多样的物种资源优势,科学利用森林生态环境和景观资源,规划建设1个5A级(勐巴娜西珍奇园景区)、2个4A级(章凤国家级森林公园、芒市孔雀谷省级森林公园)和3个3A级(瑞丽弄么湖、畹町省级森林公园、盈江文理坡)森林生态景区;规划建设以城市为主的森林康养基地1个、以经营者为主的森林康养基地10个、森林人家30个、森林康养步道200km。

4.2.3 林业保护发展支撑保障体系规划思路

4.2.3.1 切实推进林业科技创新

贯彻落实好国家新兴产业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等科技体制改革政策,组建林业科技创新团队,加大科学研究、技术普及、产业科技示范基地等建设,确保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 55%以上,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0%,切实解决林业生态建设、绿色产业发展存在的短板问题。

4.2.3.2 加强招商引资,拓宽融资渠道

结合林业“放管服”改革,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建立健全林业招商引资机制和办法,积极引进国内外资金雄厚、技术力量强、经营管理水平高、市场开拓好的企业集团投资我州林业产业。同时,坚持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引入、金融机构贷款及当地居民参与等的多种融资渠道机制,并加大林业贴息贷款、林业信贷投放、林权抵押贷款、林农联保等融资力度,提高融资能力,为“十四五”期间林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4.2.3.3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统筹抓好以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林业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服务能力。

4.2.3.4 加强对外交流合作

结合德宏实际,立足周边,面向亚太,积极参与森林生态旅游、生态文化、林业融资、造林绿化、产业发展、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对外交流合作,学习和传播先进理念及经验,进一步扩大德宏林业知名度,提高林业对外交流合作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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