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五项措施加强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
2021-11-26
山东绿化 2021年5期
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抓好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科学保护、精准修复、合理开发”的原则,通过实施湿地保护和修复、提升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恢复湖区水生生物多样性、加强南四湖周边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等重点项目,优化生态格局,稳定生态系统,推动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支撑和生态涵养作用有效发挥。
一是开展湿地保护和修复。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对集中连片、破碎化严重、功能退化的自然湿地进行修复和综合整治。以南四湖区域、采煤塌陷区为重点,加大湿地公园建设,推进南四湖湖区以及重点入湖河流等生态破坏地区湿地建设,完善自然湿地保护网络。
二是提升南四湖保护区管理水平。合理调整南四湖自然保护区,明确分区管控要求,科学划定核心保护区、一般控制区,明确范围和界限;巩固保护区管护站点建设、智能保护区管理平台建设等重点工作成果,完善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开展保护区自然资源现状调查,强化保护区智能巡护管理;以山东省微山湖湿地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站建设为契机,推进智慧型保护区建设。
三是恢复湖区水生生物多样性。开展湖内菹草等恶性水草综合整治研究,邀请专家进行论证,形成治理方案,探索资源化利用,降低植物腐烂二次水质污染。
四是严抓矿业权退出后续监管工作。加大对退出矿山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就保护区内井下密闭、巷道封堵等情况进行检查,严防保护区内复产、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切实巩固整改成效。
五是加强南四湖周边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对任城区、鱼台县、微山县、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等县(区)南四湖周边采煤塌陷地生态修复,采取工程措施,修复水面生态系统,治理采煤塌陷地1.88 万亩。
(郭朝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