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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沉浸式艺术之沉浸感

2021-11-26李安琪英国皇家艺术学院

艺术家 2021年7期
关键词:空间数字艺术

□李安琪 英国皇家艺术学院

沉浸式数字艺术可以被理解为人与计算机图像的共生,是陷入无意识的与作品共处一室的集体幻想。沉浸式艺术家的工作是提供深层心理非具象形式的材料;观众在非具象的材料的激发下产生具象的完形,从而向作品投射更具象及更具美感的结构,创造某种秩序。而在深层知觉中,非具象完形会引导人们进入梦一样的无意识深层心理层面,去感知、信任并沉浸其中。

复制再生产技术普及化、媒体科技多样化、艺术传播大众化、观众体验可视化,以及观众强调个性化和关注自己的体验等,使沉浸式艺术更容易、更快速地被大众接受,并激发出观众的同理心和反思层面上的意识。

一、沉浸式艺术的兴起

沉浸式艺术并非新的发明,17000 多年前的法国拉斯科洞窟(Grotte de Lascaux)的壁画,18 世纪末出现的全景画(Leicester Square Panorama),以及后期的沉浸式舞台剧和电影院(如ominimax 电影院的球型投影),都通过消除视野中的所有形式的框架来开阔视野,营造沉浸感体验氛围。

如今,因为数字艺术的加持,使得沉浸式艺术成了一种独立的艺术形式。数字技术的出现,更容易满足人类对沉浸体验的亘古需求,而人类的感官也在不断变化的艺术和媒体形式下被激活、驯化。

自20 世纪以来,有两股强大的力量推动着艺术创新:一是观念的改变,即自然科学领域的量子力学和相对论,以及在哲学和社会科学领域出现的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趋势;二是工具的变化,电信、广播和电视、电脑和网络的创新[1]。这两大力量全方位地重塑着人类世界,改变着人们的生活和价值观。作为与人类现实生活和情感世界最密切的艺术,沉浸式艺术必然受到冲击,最终产生了一种新的艺术形式——数字艺术。

数字艺术表达技术的多样化,使得叙事方法发生改变,也扩大了艺术创作和信息接收的思维范围,强调体验和共同参与,不再像传统艺术那样专注于因果关系。

由此,“新美学”概念由英国艺术家詹姆斯·布里德尔(James Bridle)提出。美学现象与问题、互联网与数字虚拟世界,以及真实的物理世界,还有人与机器、物理和虚拟性之间的相互关系,成为新美学的核心要素[2]。

数字艺术还提出了实时存在感的概念。通过实时互动增强观众的同理心,来加强观众与作品的交流,从而形成了数字新美学叙事的时代特征。而借助科技力量的数字艺术在虚拟空间中可以随意修改时间和空间参数,互动媒体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将图像转换为多感官的互动,可以使观众沉浸在物理体验和抽象体验的扩展图像空间,而叙事媒体策略则进一步增强了这些事件的实时呈现,旨在营造一种沉浸感、临场感[3]。

二、沉浸感的形成

沉浸感是指由幻觉形成的、可能性与不可能性并存的矛盾空间所带来的体验感。由于任何艺术都不可能复制再现整个现实,因此,设计师不应该也不可能给出完整的真实画面。这使得沉浸感的创造方式不仅仅局限于对现实世界进行捕捉和重建,以及填充景点、声音、触觉、气味等,更多的是需要注意利用沉浸式体验中的多感官和多媒体设计来最大化地拉近与观察者的心理距离,并确保信息传达效果的最大化,以达到高密度的信息包裹。沉浸感的形成需要给观众以引导线索,使其形成对现实再解读后的幻想。其通过提升图像的暗示性效果,暂时掩盖观众对图像空间与现实的差异产生的感知不适。这种暗示性的力量可以在一定时间内中止主客体之间的关系,从而产生“仿佛”,对意识产生影响。通过恰到好处的叙事方式、视觉表现、时间及空间架构来构建“仿佛”,从而有足够多的想象基点,创造出一个可以让观众幻想且模糊多义的空间。接下来,观众的想象力将足以把剩下的空间补全,产生最密集、最强烈的沉浸感。

沉浸感体验是从一种精神状态过渡到另一种精神状态的过程。它的特点是,体验者不自觉地减小与所展示内容的临界距离,并增加情感投入,反思和体验正在发生的事情。因此,沉浸感创造的核心是“相信”[4]。要达到这种心理上的催眠,去相信“仿佛”,设计中需要涉及特定细节的暗示,也就是设计好带有暗示的想象基点,让观众可以构建一个独有却又可以共享的世界。这个世界是由设计师发起的,在观众参与下共同创作完成的。而要让观众对自己的意识空间和现有空间发生融合,成功产生沉浸感,需要消除或模糊虚拟世界和真实世界的感知边界。

远程认知论(Telepistemology)中提到,当观众进入高分辨率错觉空间时,很难保持对任何距离、时间感知的客观化,几乎不可能将艺术品中的元素视为独立的审美对象,这就是“临场感”。

“临场感”现象改变了大家所熟知的空间体验。人类本能的好奇心,导致人们都有拉近物理距离、突破自己身体约束和局限,从而将自己投射到外面的渴望。因此,在设计沉浸体验时,设计者不仅需预设观众自己在图像空间中的身份,还要消除边界感,拉近观众与图像空间的心理距离。设计者需通过设计周遭景物的变化,给予观众视觉暗示,使其从现实世界到虚拟世界的过渡变得无形。这种介于真实和虚拟之间的混合界限使体验更加“真实”,减少了内心和视觉上的距离感,模糊了物理空间的边界,模糊了视觉理解上的边界,模糊了情绪调动的边界,与作品成为集体幻想,从而增强了沉浸感。

沉浸式数字艺术可以被理解为是人与计算机图像的共生,是陷入无意识的与作品共处一室的集体幻想。Herbert Read(英国诗人,文艺评论家) 曾引用Bradley 的话说:“诗人的任务一半是生产一种材料,如果读者愿意,他就能从这种材料中提取出思想。”沉浸式艺术的创作也和诗人一样,这个过程是由创造性的艺术家和非创造性的公众共同参与完成。基于完形心理学分析,沉浸式艺术家的工作是提供深层心理非具象形式的材料,且在有限范围内提供给观众非具象的材料来激发具象的完形过程。换言之,就是在提供的材料中设计一些“空隙”,使观众可以向作品投射更具象和更具美感的结构,从而创造某种秩序。

完形心理学认为,所有的知觉和所有的创造,都具有服从于尽可能多地观察出和创造出一个简单而纯粹的、完形结构的倾向,是由眼睛和大脑共同作用形成的[5]。眼睛作为一个感觉器官,只能看到一个个杂乱无序的斑块。根据周围环境,大脑会向它们投射一些明确的结构来创造某种秩序,即使物理材料已经有了秩序,大脑也会将更好的秩序投射到它们身上。这个过程就是观众把信息从非完形的无意识状态中提取转化成他们理解的带有象征意义的完形形态。在这个继发完形的过程中,观众就完成了他们在艺术中与艺术家的共同创作。

而在深层知觉中,非具象完形与梦中的形象具有相似性,似乎包括和集中了很多迥然不同、不符合逻辑的物体形状。当观众将注意力长时间停留在上面时,视觉会失去敏锐而界限分明的边缘,被观察的形体就变得模糊、浑然一体,并且在连绵的流动中断断续续,信息变得更笼统。这一特征很像沉浸式体验。

沉浸式体验强调四面八方的信息像水一样包裹的感觉,还有像在梦境里一样的信息可信度。所以,在传达信息时,要考虑如何调动观众的无意识深层心理来感知信息。非具象完形作品中的多义性也会引导人们进入梦一样的无意识深层心理层面,去感知、信任并沉浸其中。同时,通过掩盖真实虚幻媒介的外观,使其低于观众的感知阈值,最大限度地提高了所传达信息的强度,便于构架自洽的叙事逻辑,也进一步增强了观众的沉浸感。

三、沉浸式艺术的流行原因

从设计发展史的角度来探讨当代沉浸式数字艺术的盛行,可以追本溯源到机械时代,复制再生产技术使艺术在大众中获得普及,已将艺术品从不可复制的崇拜价值变成普世的展示价值。这不仅增加了艺术品消费者的数量,也提高了消费者的参与度。当今的艺术开始渗透到日常生活,艺术可以在人们生活中的任何时间或任何地方发生。

沉浸式艺术开始流行的另一个原因是,当代社会的观众更加强调个性化,开始更加关注自己的体验。通过从生活中汲取缩影或话题来设计信息体验,使沉浸式艺术更容易、更快速地被大众接受,并激发观众的同理心和反思层面上的意识。科技带来的媒体多样化,又满足了大众的新鲜感。所谓网红展,可以吸引许多观众来体验、拍照打卡,使观众成为作品的一部分,也是这个原因。随着观众的体验被可视化,随着继续吸引更多的观众成为艺术的传播者,使得沉浸式艺术更容易被接受,也加速了它的普及。

结 语

对于沉浸式艺术的前景,笔者始终相信,艺术有着记录并反思人类文明的使命,而沉浸式数字艺术因其尤为强调信息体验的特征,使其潜力无限。这种沉浸感将艺术表达保持在观察者的感知阈值以下,最大化地提高所传达信息的强度,媒介变得不可见、感受得到强化。这样的信息表达摆脱了依存的物质载体,化为直接的感受,摆脱了时间空间给予各种载体在不同时代背景下的特定含义,能够跨过历史的长河,更好地保留艺术和信息的本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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