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伯特《A大调第十三奏鸣曲》的音乐风格与演奏要点
2021-11-26高艺
高 艺
引 言
音乐艺术的发展有其内在的规律和特点,不同时期的钢琴音乐由于在社会历史发展背景和作曲家个人经历、创作思想上的区别,因而呈现出不同的音乐风格,[1]所以我们在探究任何一首钢琴作品时,需对其音乐风格的特点进行把握,才能够在演奏过程中以合理的演奏技巧对风格进行表现。舒伯特是西方古典主义音乐向浪漫主义音乐过渡时期的重要作曲家,他的作品有着他自己独特的魅力,[2]继承古典音乐遗风,同时又在创作上高度地融入了个人的情感,为浪漫主义音乐风格的确立奠定了基础。长期以来,人们将研究的关注点集中于舒伯特的艺术歌曲,在一定程度上缺少对其钢琴音乐作品价值的探索。从音乐史的角度看,正是由于舒伯特的钢琴音乐作品才真正的体现出了古典主义音乐与浪漫主义音乐的融合,这也是舒伯特对西方音乐发展的重要贡献。[3]因此如何准确地认识舒伯特钢琴音乐作品的风格以及在演奏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对于演奏者自身的演奏技术提高而言有着十分积极地意义。本文以《A 大调第十三奏鸣曲》为例谈谈笔者的看法。
一、舒伯特的钢琴奏鸣曲创作
奏鸣曲作为一个音乐体裁名词最早出现在16 世纪,泛指一切器乐曲,与清唱剧、康塔塔等声乐体裁相对,[4]从17 世纪开始,在博洛尼亚乐派作曲家的创作中曾出现了大量以弦乐为主的教堂奏鸣曲、三重奏鸣曲形式,并呈现出多乐章结构的特点。在巴洛克中晚期,键盘乐器的兴起逐渐地取代了弦乐器,德国音乐家巴赫为键盘奏鸣曲的创作倾注了较大的心血。古典主义时期是钢琴奏鸣曲最为繁盛的时期,特别是在海顿、莫扎特、贝多芬确立并完善的了古典奏鸣曲的体裁。舒伯特一生虽为短暂,但是他生存的年代正处于古典主义晚期和浪漫主义早期,他的音乐作品风格既有着古典主义音乐均衡的一面,也有着浪漫主义音乐个性张扬的一面。历来对舒伯特的研究多指向于他的艺术歌曲,但是他的钢琴音乐创作却对浪漫主义音乐的发展起着引领和奠基的作用。
首先从钢琴奏鸣曲的创作情况看,舒伯特的钢琴奏鸣曲可分为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1815-1818 年,这一期间共有七首作品,这一期间的作品主要表现出舒伯特年少时期对梦想和未来的追求,充满了期待和向往,着意刻画出了一个有志少年勇于探索和为梦想而不懈努力的形象;第二个时期是1823-1826 年,这一时期共有五首作品,表现出了从一个少年到一位成熟作曲家的嬗变过程,特别是在钢琴创作手法和音乐表现上体现出了作曲家独有的个性;第三个时期为1827-1828 年,共三首作品。这一时期的音乐风格从前两个时期的歌唱性、抒情性向戏剧性和英雄性转变,但是歌唱性始终占有风格上的主导地位。
其次从音乐风格看,舒伯特的钢琴奏鸣曲舒缓平和的音乐旋律显得特别的优美动听,[5]但是于古典主义时期的钢琴音乐抒情性风格又有着很大差别,主要原因在于其音乐多是以个人经历和情感生活为基础,并与社会时代的发展建立起了内在的联系,从他的音乐中能够感受到来自内外两个世界的矛盾,主要体现在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差别。在具体的音乐要素运用上,舒伯特钢琴奏鸣曲在曲式结构上遵循了古典奏鸣曲的原则,以三至四个乐章不等,在速度布局上也呈现出了对比、统一的特点,具有结构上的均衡性;其次就是在音乐发展手法上,并不是强调十分明显的性格对比,多是以呈示部主部主题为基础,在展开部分中也采用了主部主题的材料,更多的倾向于变奏性。
再次从题材内容看,舒伯特是一位最善于运用民间舞曲素材进行钢琴奏鸣曲创作的浪漫主义作曲家。他的作品虽然没有明确的标题指示和相应的文字进行引导,但是在音乐形象的塑造和音乐情感的抒发方面确实十分容易让人理解的。如在奏鸣曲的第三乐章中,无论是小步舞曲还是谐谑曲,其音乐语言与民间舞曲十分的接近,其音乐形象具有明显的性格,而很多奏鸣曲的末乐章则完全是风俗性的民歌或者舞曲音乐,具有南欧风情特点。
二、《A 大调第十三奏鸣曲》的音乐风格
《A 大调第十三奏鸣曲》是舒伯特第二创作时期的代表作品,也是其钢琴奏鸣曲创作走向成熟时期的代表作。从1819 年之后,舒伯特由于在音乐创作以及演出等方面所取得的成就,深受维也纳音乐界的关注,因此一批优秀的音乐家也围绕在他身边,这首作品正是应好友费格尔之邀在斯提尔别墅度假时所作,在度假期间,舒伯特为斯提尔美好的自然风景所吸引,因此也激起了他的创作热情,加之这一期间经常参加朋友组织的音乐沙龙聚会,所以这首乐曲不仅是应景之作,实际上也是一首娱众作品。
此曲在音乐风格上具有舒伯特钢琴奏鸣曲的共性特点,即把古典风格与浪漫风格高度地融汇在一起,而具体的表现在结构、旋律、节奏、和声、调性五个方面。从结构上看,此曲由三个乐章构成,第一乐章为严格的奏鸣曲式,由歌唱性的呈示部、基于呈示部主题的展开部和完全再现部构成,同时又加入了7 个小节的补充性尾声;第二乐章为复三部曲式,由A、B 两个基础乐段构成,其中A 乐段在整个乐章中共变奏了两次,B 乐段作为对比乐段,但性格上的对比并不是很明显,具有A 乐段展开的特点;第三乐章为快板性质的奏鸣曲式,由第一乐章的抒情性风格趋向于戏剧性风格,在前后对比明显,表现出了作曲家对梦想的追随和愉悦的心情。
从旋律上看,此曲的线条化特征十分的明显,用诗意性素描的手法表现出了歌唱性的特点。如在第一乐章主部主题的陈述上,就是在A 大调功能和弦的分解伴奏以及中音区和声声部的伴奏下突出了起伏性的旋律线条,从旋律声部的音域范围看,与人的歌唱声部十分的相似,这说明在旋律进行过程中遵循了声乐思维的原则。在第二乐章中,旋律则是在均衡性、重复性的和弦分解中突出了层次感进行特点,这一部分主要是运用了级进、模进的发展手法,缺乏大跳音程的进行,由此而体现出浓厚的抒情性特征。
从节奏上看,在舒伯特的钢琴奏鸣曲中,切分节奏、附点节奏和三连音的运用最为明显,在这首乐曲中也有着十分明显地体现,从这些节奏特点看,其共性的目的就是为了增强音乐进行的内在动力性。特别是在附点十六分节奏音型的重复运用,既突出了旋律进行的张力,同时也表现出作曲家内心情感上的波澜;在切分节奏地运用上,则主要是通过同音连线的手法改编了原有的律动,这就体现出明显的强弱对比关系,所以在歌唱性旋律表现中能够感受到明显的节奏层次对比。
从和声上看,此曲在和声的运用上主要呈现出两个特点,一是主调和声为主的织体结构,在此曲中运用的最多的就是分解和弦和柱式和弦,两种和弦呈现方式均是为了突出歌唱性的旋律,为旋律的表现营造和形成相应的气氛和背景;二是具有丰富的和声色彩,与古典主义时期大量的运用功能和弦不同,在舒伯特的笔下,副三和弦被大量的运用,主要是起到丰富音乐情感色彩的作用,由于在此首作品中所表现的个人情感比较浓厚,因此加入副三和弦可以有效的突出情感的表现,而且也有利于音乐形象的塑造和情感的表达。
从调性的运用看,舒伯特的钢琴音乐仍然属于传统的大小调体系范畴,有着明显的大、小调式风格,但是在调性的布局上也有着其独立性的特点,那就是在对比中体现统一,如第一乐章的调性布局就体现出了这一点,在呈示部中主部和副部分别建立在A 大调和e 小调上,从调性关系上看,两个调为远关系调,这与古典奏鸣曲式主部和副部的近关系特点就有所不同,但是从调高上看,前后两个调性又具有五度上的功能关系,这说明了作曲家对古典音乐风格在调性布局上的一种传承。在展开部分中,虽然有着多个调性的连接,但是并不是像舒伯特之后的作曲家那样,运用大量的远关系转调去表现情感上的变化,这首乐曲则是使各个调性规整于近关系转调的范围内,在对比性方面,则是通过大、小调色彩进行体现。
三、《A 大调第十三奏鸣曲》的演奏要点
《A 大调第十三奏鸣曲》在音乐风格上的特殊性说明在诠释乐曲的过程中要着重做到从音乐表现的角度出发实现与演奏技巧的结合。笔者认为,在演奏此曲时,应当从呼吸、触键、和弦、三连音、踏板五个方面进行把握。所谓呼吸,指的是在有着明显乐句旋律的情况下,要注重从旋律线条特征以及歌唱性的角度进行弹奏。钢琴演奏中的呼吸与歌唱呼吸一样,讲求轻重缓急和抑扬顿挫的表现,如在第一乐章呈示部主部主题的表现上,要根据连线的标识划分出乐句,然后对每一个乐句旋律进行的特定进行分析,以第一乐句为例,整体上由四个小节构成,又可以细分为两个乐节,每一个乐节为一个分句,第一分句主要建立在高音区,落音则是从高音区跳进到中音区,音程跨度为六度,这一跳进的过程实际上就可以看作一次“呼气”,第二分句在旋律上具有级进上行的特点,因此可以看作是一个缓慢吸气的过程,这样在一呼一吸过程中完成了一个乐句的演奏,呼和吸则象征性的代表着旋律的下行和上行的连接。
在运用触键技巧时,则需要从音色的角度进行考虑,不同位置、角度、力度的触键所表现出的音色是不同的。在弹奏抒情性的乐句时,则需要将力量的支撑点放在手腕和手指的关节上,触键的部分为手指的指肚,采用紧密贴键的方法使每个音做到“无缝连接”,由此而形成连绵不绝的“柔性”音色。在弹奏跳跃性的柱式和弦时,则需要将发力的支撑点放置着肘部,这样能够使手腕做到自然的放松。如在弹奏第二乐章A 乐段时就十分强调左手柱式和弦的跳跃性表现。同时在弹奏时还需要考虑到触键的速度问题,这一部分强调重音与弱音的律动性节奏表现,强弱交替十分地明显,如果缺乏必要的速度控制,则不能突出规律性的节奏变化,由此难以表现出民间舞曲的效果。
在此曲中,和弦的表现形式可以说是丰富多彩,既有全分解式、半分解式、柱式等,无论是哪一种和弦形式,都强调演奏者从音乐形象塑造的角度进行把握。对于钢琴音乐而言,标题音乐中的音乐形象十分明显,而无标题音乐形象则较为模糊。从风格上看,此曲为一首无标题作品,但是并不代表没有具体的音乐形象,在对音乐形象的把握上,需要充分发挥演奏者的想象能力,这样会在很大程度上有助于和弦的弹奏,如在第一乐章中,分解式和弦运用的十分广泛,其目的就是为了突出清晰的旋律线条,如果将旋律部分比作抒情诗人的咏唱,那么分解和弦部分则代表着诗人手中的六弦琴,因此在弹奏分解和弦时需要十分严格的掌控力度表现,以点状的音色形态突出旋律部分的线状特征。在柱式和弦的弹奏上应当从意境渲染的角度进行把握,因为主旋律部分的音乐形象展现需要建构在一定的和声背景中,而柱式和弦连接形成的浑厚的音响背景对于音乐形象的浮现起到重要的铺垫作用。
三连音既是一种节奏音型,也是一种可以构成和弦连接的载体,这两种功能可以说在此曲中运用的淋漓尽致。首先从节奏的表现看,位于伴奏声部的三连音主要起到稳定节奏和衬托意境的作用,在弹奏时应当根据节拍的强弱变化规律而表现出相应的律动,其次就是柱式和弦式的三连音常常位于旋律声部,起到扩大旋律表现张力性的作用。如在第一乐章中,伴奏式的三连音以琶音分解和弦出现,弹奏时需要从宏观上强调节拍重音与弱音的交替,在微观上则需要突出第一个音的重音效果,这样既能够体现出整体小节上的节奏规律,又能够有效地突出旋律音;而此乐章中柱式和弦式的三连音则是出现在旋律声部,多是由单音旋律进行过渡和引入,从而导入出三连音的旋律效果,在弹奏时则需要强调高音区的和弦音,所以要强调小指的力度控制,也就是说,在和弦的触键上,小指上的音应当做到突出和强调,这样可以明显的勾勒出旋律线条。
踏板的运用对于音色呈现和情感抒发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虽然在此曲中没有明确的踏板标记,但是通过分析可知,不同旋律线条的起伏以及节奏的强弱变化要求应当注重对踏板的运用,如在同音连线构成的切分节奏表现上,要做到合理地运用切分踏板,找准重音的位置和节奏的变化规律。在弹奏抒情性的长乐句时则要突出连音踏板的作用,实现每个音的有序的连接。
结 语
综上所述,舒伯特作为一位善用旋律来表现情感的作曲家,他的钢琴音乐如同艺术歌曲一样,充满着诗意性的歌唱表现,这也是舒伯特钢琴音乐最为明显的风格特征。从演奏者的角度看,对舒伯特钢琴奏鸣曲的演奏既需要运用音乐分析理论对其音乐风格进行细入的探究、归纳和总结,尤其是对于无标题音乐的演奏,由于缺乏必要的标题提示,更加地需要演奏者充分的发挥想象力,在不断的练习和思考的过程中去塑造音乐形象和表达音乐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