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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刘双红诗歌创作的审美特质

2021-11-26伍清玲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21年2期
关键词:刘家感官诗人

伍清玲

(娄底广播电视大学,湖南娄底 417000)

未央评价刘双红的诗歌:“刘双红的作品有着鲜明的个性,明朗而不贫乏,奇崛而不晦涩。他善于抓取生活中看似平常实富诗意的东西凝成诗句,深深地打动你。”[1]刘双红的诗作就像一株庄稼,虽然看上去平平无奇,其中却蕴含着精神的力量,这种力量是诗人扎根于乡村汲取大地母亲的乳汁凝聚而成。作为“桃花源诗群”的一员,刘双红既坚持地域书写和将“湖湘文化、乡土的未来以及人类的前景融合在一起”[2]的创作理念,又融入自身的理解,以积极的态度观察周围的一切。刘亮程曾这样描述故乡和家乡:“家乡是地理和文化的,故乡是心灵和精神的。家乡存在于土地,故乡隐藏在心灵。……文学写作,就是一场从家乡出发,最终抵达故乡的漫长旅程。”[3]刘家坪是刘双红的家乡,他在这里出生、长大、成人,从这里远走拼搏再拾穗而返。他从这个小小的村落出发,将人生体验和生命感悟付诸文字,最终回归故里,诗意地书写自己的思念、孤独和漂泊。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创作过程就是追寻自己灵魂故乡的漫长之旅。

一、多层次结合的感官书写

阅读刘双红的诗歌作品时,可以发现诗人始终将感官书写放在创作的重要位置。通过运用“听”“听到”“看”等感官词语营造出多层次的感官图景,从而给读者带来直接、立体的阅读感受。诗人的感知能力超乎常人,他们往往能从生活的细微处发掘诗意,再运用自己独特的视角与方法进行阐释。而刘双红诗歌中呈现的是以视觉、听觉书写为主,其他感官书写为辅的整体性感知世界。通过多重感官的并用,诗歌文本成为诗人与读者沟通交流的媒介,诗人细微的内心世界和敏感的视角运作得以综合展现。刘双红常常使用“看”这一最为直观的感官书写,同时引入听觉、触觉、嗅觉等多种感知方式。虽然书写对象大多普通,但无论是日常叙事,还是写景状物,其诗作中都会有内心的映射与应和,表现出诗人的心灵维度和操守[4]。

在《我为什么突然听到刘家坪的雨声(外二首)》中,诗人这样写道:“我看到刘家坪那个方向有积雨云/有积雨云的天空/像一个人的胸腔里蓄积着巨大的/咳嗽 他极端地忍着/忍不住的瞬间/天空一个炸雷 响起/一棵酸枣树发出诱人的清香/杨柳挥着鱼群舞蹈/水面有无数唱盘在转动/父亲拄着一把铮亮的锄头 在树下/瞪大等待的眼睛/母亲倚着门墙/手指雾霭里葱茏的稻田。”[5]在回忆家乡风物时,诗人选择从视觉开始,继而串联起听觉、嗅觉,最后以视觉收尾。视觉、听觉、嗅觉三重联动的感官模式使得整体情境更加和谐,读者的感知也更为深刻。从“积雨云”到“炸雷”,视听的衔接自然平缓;再到散发出诱人清香的“酸枣树”,嗅觉的引入打破了想象与现实的界限,使诗人与刘家坪的各类意象之间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张力。在这种张力的引导下,作为抒情主体的“我”将实在的形状与质感赋予家乡的场景,时空的交叉又使诗歌语义层面之后隐藏的深层审美内涵得到了升华:在车水马龙的城市间,借助感官的串联与意象的同步回望童年生活,诗人仓促的内心得到安慰,在这场雷雨中寄寓了对故乡亲人的怀念,同时获得了继续前行的勇气。诗人通过三个维度共同展开感官书写,在三者的转变与交互中,实现了诗意的传递与情感的显现。

在《弟弟》中,诗人同样结合多重感官进行书写:“弟弟的身子有些白有些光滑,/双眼紧闭,像毕加索画中的二条线。/头发有点湿,肚子肿胀/全身一丝不挂/嘴角微微翘起 露出不易察觉的嘲笑/他躺在木板上。”[6]柏拉图借蒂迈欧之口指出:“诸神最先造的器官是眼睛。”[7]视觉占据着构建人体感觉的主要部分,而通过诗人的描绘,“弟弟”的形象在瞬间闯入读者的视野,令人措手不及又顿生疑惑。接着,诗人在视觉的基础上融入触觉,白而光滑的躯体、潮湿的头发……明明是白描却又充满隐喻。面对“弟弟”的尸体,当时依旧年幼的“我”将其表情解读为“嘲笑”,这与周围父母的哭喊挣扎形成强烈的对比。在海德格尔关于死亡的论述中,“死不是一个事件,而是一种须从生存论上加以领会的现象”[8]。在尚未真正明白死亡含义的年龄被迫迎接生命已逝的冲击,诗人在这种对死亡进行悖论式描述的背后,蕴藏着“我”内心的柔软和终身的怀念。视觉与触觉的交替与融合使诗中的感官书写构成了一种流动性,从整体到局部,最终回归到视觉。客体的“光滑”“肿胀”通过主体的“我”感受出来,目的是让读者与诗人感同身受,共同面对那份死亡带来的冲击力与措手不及;同时实现了触觉的主客体交汇,在有限的诗歌文本中加深了感觉的力度,扩大了感受的空间。

在感官系统的主导下,诗歌需要有意识地进行自我调整,才能够保持顺畅的呼吸和饱满的精神,不然只会流于苍白的宣泄与呐喊。戴安娜·阿克曼认为:“感官知觉不止借各种大大小小行为使人的生命有了意义,而且还把现实分割成充满生命力的碎片,将之重组为有意义的样式。”[9]成年之后,城市生活使诗人的内心逐渐僵硬,日复一日单调的生活令诗人怀念儿时乡村的鲜活与生动,他通过自己敏锐的感官系统挖掘回忆中隐秘的角落,并付诸诗歌,转换为深刻的内在思绪,从而打造出独特的诗歌生态系统。多层次结合的感官书写并没有造成诗歌的逻辑混乱,反而使诗歌的整体感觉更加清晰而富有条理,值得反复品味,去感受诗中流露出的那一份对朴实生活的无限眷恋。

二、对话中表层与深层含义并呈

人们通常认为,对话是指人与人之间借助语言媒介进行交流、沟通的一种方式,充满日常性与随机性。巴赫金则从理论的角度赋予对话更为深刻而广泛的内涵,他认为:“一切莫不都归结于对话,归结于对话式的对立,这是一切的中心。”[10]340“对话关系不是存在于具体对话的对语之间,而是存在于各种声音之间、完整的形象之间、小说的完整层面之间(大型对话),而同时在每一句话、每一个手势、每一次感受中,都有对话的回响(微型对话)。”[11]人与人之间所有形式的交流、表述都蕴含着对话,包括文学作品。也就是说,无论是真正意义上的日常对话,或是文字作品,甚至是并未表述出来的心理活动,其中或多或少都具有对话关系。这种关系广泛多样,同时也更为复杂。

刘双红的诗歌呈现出复合性的对话关系,既有显性的对话,也有隐性的对话,即自我对话。自我对话是文学作品中常见的一种对话形式。文学创作本身是充满主体性的,尤其是诗歌,往往主观色彩浓厚,个人情感丰富。诗歌中的自我对话源自诗人主体内心的矛盾与动荡,受各种外在客观因素以及主体内在因素影响,在诗人刘双红身上则主要体现为两点:城乡生活的巨大反差形成的心灵世界的断裂,以及与亲人之间关系的解构与重组。华兹华斯曾说:“诗是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它起源于在平静中回忆起来的情感。”[12]对话的背后暗含诗人内心深处的强烈波动。在《给妈妈的一封信》中,从一头“黑黄牯”开始,诗人先表明了自己与这头牛之间的深厚情感:“妈妈,那是一头每天为家里挣两个工分的牛啊!/那是一头让田土油黑发亮的耕牛啊!/那是一头能让咱们不饿肚子的老耕牛啊!/我放牧了七年,因为它/我读书迟到早退罚了多少回站!”[13]而“妈妈”的决定是杀了这头牛,这样一个残忍的决定使诗人承担着非凡的痛苦:“就是它最后望我一眼,/我就病入膏肓了,妈妈。/我就失忆了,妈妈。/我就心流血了啊,妈妈。/我就从此不敢再吃牛肉了啊,妈妈。”[13]在诗歌的结尾,诗人以一种痛苦的口吻向母亲哭诉:“妈妈,我病得好重,/一直以来,/就像屋后的那座山压在我身上,/就像屋边的那个草垛压在我身上,/就像所有的田土都压在我的身上,/妈妈,我病了几十年了,/我真想像那头牛一样,/回望它一眼!”[13]读到这里,读者才渐渐明白:诗人所痛苦的并非耕牛的离世,而是母亲的离场,诗人背负着思念的重担。对于“我病的好重”,我们大胆地猜测,这也许是肉体上的真实疾病,但更可能是心灵的压力过重。无论是哪种,我们都可以意识到因为这份病痛,诗人一直在与自身进行对话与和解:生活的持续重压与对至亲的思念,二者的结合与纠缠使诗人的内心充满矛盾,于是借助“黑黄牯”来与母亲进行显性的对话,而真正的焦点对话源自诗人内心的冲突与对抗,无法和解,愈演愈烈,就像一场病痛一般,缠绕了“我”几十年。

在《对一头牛的追忆(三首)》中也有相似的对话,“所有的孙儿都在想你/祖母啊/面对你的坟冢”,“所有的孙儿纷纷散去/我坟墓里的祖母啊/所有的清明雨/都淋不湿/孤独的你”[14]。显然这同样也是一场单向性的对话,是诗人在向已逝的祖母倾诉思念。向更深层次探究,这其实也可以归结为诗人内心的自我对话:实际上,“所有的清明雨”真正淋湿的是诗人寂寥的内心。诗歌中真正要表达的不仅是对亲人的缅怀,更是诗人长久以来身处冷漠的成年世界,对儿时祖母所给予的温暖的怀念。

虽然文本中的对话性质不同、层次多样,但刘双红的诗歌并不显得杂乱,这是因为文本表层与深层的基调一致。依据巴赫金的复调理论,“复调结构的艺术意志,在于把众多意志结合起来,在于形成事件”[10]27。即便所表现的力度与方向不同,但这些对话都有着共同的价值导向——对真挚亲情的执着与不懈追求。刘双红的诗歌呈现了一种永恒的故乡吸引,伴随着与家乡刘家坪分离时的肉体疼痛,其诗歌带有强烈的身体归依色彩。在物欲横流的时代,回归故里是所有游子心中的共同母题,这也是刘双红的诗歌作品备受欢迎的原因之一。

三、乡村经验与主体情怀融合

刘双红出身于农村,是一位地道的乡村诗人。他在山野之中长大,砍柴、放牛、割草、种田……他的血汗早已与乡村的土地融为一体,难以割舍。即便是成年后来到城市工作,刘双红的灵魂依旧留在故土,正如他所说的“我把我的村子带到了这座城市”[1]。故乡,对于诗人刘双红而言不仅是心灵的归宿,更是一种精神的寄托。乡土形象作为中国文学沉重的背景和内涵,始终是诗歌的重要脉络[15],这也是古今中外所有诗歌创作的共同底色。刘双红作为湖南“桃花源诗群”的一员,他的诗作有着强烈的归属感。这不仅是因为其诗歌创作完全融合了乡村的生活场景,更是因为他真诚真挚的感情流露能够打动读者的心灵,唤起读者的情感共鸣。在当代诗歌刻意追求诗歌语言的断裂与诗歌技巧的运用的同时,刘双红能够返璞归真,找寻诗歌的本质,重建诗歌与日常的联系,实现诗歌的抒情性与审美性的回归,这与他将主体情怀与乡村经验进行完美融合不无关系。

刘双红的大部分诗作都与乡村经验有关,只有极少数涉及城市生活。即便是提到城市,很多时候也是给乡村生活提供一个衬托。刘双红笔下的乡村意象群呈现出明朗、清新的色彩,带着温暖的底色;而其城市意象群则显得阴暗、孤独。二者在文本中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即使语气平静、辞藻单纯,依然给读者带来了心灵的震撼。如《车过刘家坪》:“去长沙/闪过刘家坪的一刹那/我发现车窗外一双老昏眼/盯了我一下/盯了我一下/我就成为一条笨拙的鱼/撞上了钓鱼人/撞上了故乡/一个熟识的钓鱼人/摆也摆不脱/直到我返回 直到/车子再次闪过刘家坪的一刹那/吐出那个带血的鱼钩。”[16]刘双红深知,在车水马龙的都市,在无数光鲜亮丽的高楼林立背后,诗意、单纯、健康的心灵图式和自然景观正在悄悄地发生着残酷的改变和变异[17]。从乡村来到城市,诗人感觉如同变成了一条腥滑的鱼,不受控制,任人宰割。直到返回“刘家坪”时,诗人才能吐出“带血的鱼钩”,重获自由和新生。这意味着诗人和“刘家坪”是生死相依的关系,无论何时故乡始终是他唯一的救赎。城市生活的压抑、逼仄,更突出了“刘家坪”的自由、敞亮,也从侧面印证了诗人对故土的无限眷恋。

在刘双红的大部分作品中,乡村场景是其创作的起点,这不仅是作品中诗意建构的基础,更是读者触摸文本时所感受到的第一重温度。他在诗中反复运用带有乡村特征的意象,包括麦子、耕牛等,以及数次出现的刘家坪这个地名,都使其作品饱含朴实的意味和清新的气息。诗人虽然因为工作早早来到城市生活,但他并不认为自己是城里人。这份心绪在创作上体现为乡村经验是其诗歌精神的重心所在。同时,诗人的主体情怀与作品中的乡村经验达成一致,形成完美的交融。在朴实无华的乡村氛围中,诗人主体与周遭事物和谐共处、融为一体。“我”与“刘家坪”相互理解、相互接纳、相互包容,诗歌文本呈现出一种难得的和谐。如在《我崇拜插秧的人》中:“我崇拜他们/从我可以在田埂上嚼草根开始/从我趴在妈妈插秧时的背上睡觉开始/从我穿着开裆裤在田里打泥水仗开始/从我学着插秧打禾开始/从我学着怎样做人开始/现在,我崇拜的人都已相继老去或者死去/我唯有永远崇拜那些绿色的禾苗。”[13]全诗节奏平和舒缓、有序推进,接连运用“从我……”的句式,先是从容表达了对乡村场景、乡村生活的依恋,进而升华到抒情的层面,“我唯有永远崇拜那些绿色的禾苗”。“绿色的禾苗”是乡村的象征,包含了希望、生机等多重意味。作为诗歌抒情主体的“我”选择用一种崇拜的情感去对待它,表明诗人发自内心地亲近乡村,就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一般有着难以割舍、刻骨铭心的情愫。而且该诗中勾勒出的乡村意象,其表层叙事文本与深层抒情内核完全一致、水乳交融。无论是显性的平静、祥和的情绪氛围,还是深层的追求平淡的情绪本质,都是和谐统一的。刘双红在进行诗歌创作时并未运用大量技巧,但他用巧思将诗情与文本融为一体。对于刘双红而言,大量运用外在的写作技巧毫无意义,他所有的情感都是自然流露,无须任何多余的装饰便直接倾泻在读者面前。“刘家坪”就是刘双红心中的“桃花源”,个中的一草一木、一花一景,早已根植于他的内心深处。

值得注意的是,以刘双红为代表的“桃花源诗群”的诗歌创作并非简单地排列乡村意象进行乡土书写,而是以自然的笔触赋予家乡集体式的想象,从而构建出乡土中国的母题:即使肉体远离故土,但精神仍旧长久地栖居。“桃花源诗群”的这种群体化写作是在现实生活的城市体验、情感共鸣的基础之上对于家乡的文学想象,在他们的笔下,乡村的所指由形而下的某一地理位置变成了观照者的精神寄寓所和灵魂栖息地[18]。刘双红用口语化的写作方式打破了单一的城市与乡村的二元对立结构,塑造出精神层面的家园,在带给读者全新的观感的同时,也提供了一种值得借鉴的乡土诗歌创作范式。

四、结语

在钢筋水泥构筑的城市迅速扩张、蔓延的今天,思乡的诗人们该如何安置自己的这份心绪?一些人选择固守,沉溺于自己笔下所谓的乡村神话,沉睡在儿时的梦中不愿醒来;或是选择逃避,无视乡村在当下社会语境中的境遇。这些消极的选择显然会使得文学创作与时代脱轨,导致乡村本体异化为朦胧而不可言说的乌托邦,但逃避无法解决问题。刘双红站在城乡二元对立的中心节点,坚守自己的情感立场,以积极的姿态面对乡村的变迁。虽然始终被现代化元素所包裹,但在其诗歌创作生涯中,刘双红从未片面地追求陌生化写作,或是执着于奏响乡村式的牧歌,走入佶屈聱牙的偏路。他在向传统诗歌看齐、继承古典美学的同时扎根故土、投入日常,不断完成对诗歌作品精神内涵的诗意改造,着重体现人性之美与生活中的温情所在,从而营造出一种平淡、清新的审美特质。这与其说是一种诗歌的写作风格,毋宁说是一种清雅的美学范式。这种美学逻辑可以视作对当下诗歌创作者与读者心灵追求的一种审视与拷问。同时,刘双红的诗歌文本亦是一种标杆,时刻提醒我们不忘亲近大地,不忘文学的本质之美。也正是因为如此,刘双红其人其诗虽然没有“走红”,但他并不在乎外在的虚名,而是笔耕不辍,数十年来坚持写作,积攒了大量优秀的作品以及一定的关注度。写作对于刘双红而言是思乡的寄托,也是精神的慰藉。在当下浮躁的都市生活中,倘若人们能够静下心来阅读刘双红的诗歌作品,让心灵在文本构筑的田园之中得到片刻休憩,就足以重拾对生活本真的热爱,以及对朴素之美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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