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民为中心”对人民主体观的守正创新
2021-11-26黄岩,李冲
黄 岩,李 冲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真正的人民”不仅是社会历史的创造主体、实践主体,也是未来价值目标,这是马克思恩格斯“人民主体”观的核心命题。秉要执本、与时俱进、守正创新是马克思主义者的优良传统。党的十九大将“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新时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并围绕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战略安排,体现了马克思恩格斯“人民主体”观在新时代的传承与创新。
一、马克思恩格斯“人民主体”观的核心要义
尽管马克思恩格斯没有直接提出“人民主体”的概念,但散落在《德法年鉴》《神圣家族》《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法兰西内战》等著作中蕴含的“人民主体”思想至今仍熠熠生辉。马克思恩格斯从“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本身”出发,通过对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考察,提出了“工人的解放应当是工人阶级自己的事情”[1]392的著名论断。他们认为,无产阶级(真正的人民)不仅是历史主体、实践主体,也是未来价值目标。
首先,“真正的人民”是创造历史的主体。马克思主义诞生以前,思想家们从抽象思辨的角度长期把“群众”排除在历史活动之外,如柏拉图认为群众是“洞穴之徒”,黑格尔认为群众是没有意义的零,尼采认为历史的意义在于“超人”的诞生,等等。在批判布鲁诺·鲍威尔等人把“群众”和“精神”对立起来的唯心史观过程中,马克思恩格斯从“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这一人类历史存在的前提出发,逐步实现了其历史观的转向。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批判”或“批判的批判”并不能创造历史。人类历史上一切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都是人,是“现实的、活生生的人”。这里所指的“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并非特指“有教养的”哲学思辨家或有产阶级,而是泛指从事世俗劳动的“群众”,尤其是从事大生产活动的工人阶级。这里所指的一切,不仅仅是物质创造,也包括精神创造。在此基础上,他们得出这样的结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2]。在资本主义社会,“群众”的主体是无产阶级,因为这个阶级不仅构成了全体社会成员中的大多数,而且是大工业本身的产物。1847年,在《“莱茵观察家”的共产主义》一文中,马克思提出了“真正的人民”这一概念,进一步明晰了“群众”的阶级内涵,他指出:“真正的人民即无产者、小农和城市贫民。”[3]随着革命形势的深入发展,恩格斯晚年明确将“脑力劳动者”纳入“真正的人民”的范畴,强调要积极培养具有担当精神的“脑力劳动无产阶级”,引导他们“负有使命同自己从事体力劳动的工人兄弟在一个队伍里肩并肩地在即将来临的革命中发挥巨大作用。”[4]由此可见,“真正的人民”这一范畴具有鲜明的阶级属性,它在不同时代、不同国家具有不同的阶级内涵。近现代社会以来,随着资本逻辑的深入发展,工人阶级因其革命的彻底性,已经成为“真正的人民”中代表社会发展方向的中坚力量。
其次,“真正的人民”在生产劳动中创造社会历史。“真正的人民”是如何创造历史的现实或现实的历史呢?通过追溯历史活动中“行动着的群众”的“经验的活动”,马克思恩格斯指出,“现实的个人”为了能够创造历史,首先就要解决吃、喝等基本生存的需要。为了满足生存和发展需要,人民群众积极地从事生产物质生活本身的活动,这种活动便构成了推动和创造社会发展的物质性前提。人类社会的历史正是在劳动中产生,并随着生产劳动方式的变革而不断发展。虽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人民群众的范围、名称等会有所变化,但其作为“劳动者”的身份是第一位的。任何一个民族,都不能停止生产劳动,“如果停止劳动,不用说一年,就是几个星期,也要灭亡”[5]473。劳动当然首先是生产物质生活的劳动,其他的一切活动,“如精神活动、政治活动、宗教活动等都取决于它”[1]203。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人们结成各种各样的关系,首先是生产关系,然后才有政治关系、文化关系、宗教关系和伦理关系等。在生产力不够发达的前现代社会,“生存于一定关系中的一定的个人独力生产自己的物质生活以及与这种物质生活有关的东西,因而它们是个人自主活动的条件,而且是由这种自主活动创造出来的。”[6]80这里有两点需要明确,第一,这里所说的“独力”并不是绝对与世隔绝的“孤立个人”的生产,因为他们的生产是在一定关系中的生产;第二,这里所说的“自主活动”强调的是人们在创造历史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能动性、创造性和目的性,它内在地蕴含着“真正的人民”实现个性自由的内在价值追求。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世界范围的扩张,人们从事生产的分工活动不断深化细化,物质生产活动越来越呈现出“社会合力”的时代特征。“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每个意志都对合力有所贡献,因而是包括在这个合力里面的。”[5]605恩格斯的“历史合力”思想形象地描绘了社会历史从简单到复杂的辩证发展过程,科学地揭示了真正的人民“实践主体”地位生成的逻辑规律。
再次,“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社会发展的终极价值追求。在经典作家的视野中,人民群众的活动总是受到现有“物质生活生产方式”的制约,人们既不能随意建立普遍交往,也不能自由自主普遍交往,“过去的一切革命的占有都是有局限性的;个人的自主活动受到有限的生产工具和有限的交往的束缚,他们所占有的是这种有限的生产工具,因此他们只达到了新的局限性。”[6]76在私有制社会里,劳动及其产品的分配无论在数量或质量上都是极不平等的,“真正的人民”从事实际的劳动生产,而劳动产品却归统治阶级所有,这样就产生了劳动的异化。在资本主义社会,无产阶级为了生存不得不受雇于资产阶级,用摧残生命的东西来维持自身的生命,他们自主活动受到的局限性与劳动异化现象发展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从而使得劳动本身愈来愈成为“工人不堪忍受的东西”。如果任由这种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展下去,无产阶级的“人民主体性”地位就会在这种普遍的“强制劳动”中消磨殆尽。这种因“强制劳动”造成的异化现象只有在“真正的共同体”中才能逐渐消灭,这种“真正的共同体”就是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标示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基本特征的经典命题:“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这个新社会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7这句话清晰地阐明了“每个人”和“一切人”之间的辩证关系,只有“每个人”都得到自由发展,才可能有“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相比于“一切人”而言,“每个人”更具有基础性。因而,经典作家设想的社会,是一个尊重个性,能让“自由个性”得以发展的社会。但同时,“每个人”都是特定的类存在物,人总是生活在“你——我——他”的社会关系之中,个体只有通过“自由的联合体”才能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因此,这一理论真正实现了对传统整体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双重超越,是对个人与社会关系理论的全新论述,体现了马克思恩格斯“人民主体”观的终极价值目标,彰显了马克思主义者的人类终极关怀。
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对“人民主体”观的传承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现实存在的一些诸如党内特权思想浓厚、贫富差距矛盾凸显等突出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治国理政的伟大实践中,多次强调坚持“人民至上”的执政理念。2013年总书记第一次提出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7]。此后,“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以人民为中心”是马克思主义“人民主体”观的现实运用和当代表达,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指导。具体来说,“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对“人民主体”观的传承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坚持了人民至上的价值立场
为谁发展的问题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首要考虑的根本立场问题。立场问题也就是站位问题,站在谁的立场、为谁说话、为谁谋利益的问题。“以人民为中心”是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再强调、真坚持、新阐释。在治国理政的实践中,习近平多次谈到对人民的认识,他强调“这么大一个国家,责任非常重、工作非常艰巨。我将无我,不负人民。我愿意做到一个‘无我’的状态,为中国的发展奉献自己。”[8]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深情话语,深刻地展示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始终站在人民立场、坚持人民至上的博大胸怀和崇高精神境界。
坚持人民至上,必须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人民地位至上。“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9]“出卷人”“阅卷人”与“答卷人”清晰地界定了人民群众与党员干部之间的主仆关系。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新时代,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党和政府的政策好不好,主要看“国家主人”的满意度高不高,看他们是哭还是笑。二是坚持人民生命至上。在新冠疫情面前,习近平总书记掷地有声地讲道:“人民生命重于泰山!只要是为了人民的生命负责,那么什么代价、什么后果都要担当。”[10]中国能够短时期内扭转疫情局势,取得伟大抗疫战争的阶段性胜利,靠的就是这种在“生命至上”理念下“不惜一切代价”的责任担当勇气和实践行动。三是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无产阶级政党是群众利益的最高代表,以解放全人类为己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始终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聚焦人民群众所关心的住房、医疗、教育、就业、养老保障等民生问题,以“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11]的责任担当意识,在发展中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真正做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二)贯穿了紧紧依靠人民的观点方法
改革开放以来,从安徽凤阳小岗村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中国农村改革的全面铺开,从温州民营经济的崛起到国营企业自主经营权的深化改革,人民群众的改革成效与宝贵经验推动了中国改革的深入进行,引爆了财富原子能般的裂变。正如习总书记所言:“改革开放在认识和实践上的每一次突破和发展,改革开放中每一个新生事物的产生和发展,改革开放每一个方面经验的创造和积累,无不来自亿万人民的实践和智慧。”[12]68贯穿紧紧依靠人民的观点方法是坚持人民“实践主体”地位的必然要求。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将中国发展的实践主体、根本动力牢牢定位在中国亿万人民群众身上。他曾动情地说:“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13]基于这样一种认识,十九大报告中出现“人民”一词多达200多次,强调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
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离开了“筑梦主体”的共同参与,也就不可能有“中国梦”的实现。首先要调动人民群众“筑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面临着诸多新矛盾新问题,问题的解决离不开人民群众主人翁精神的发挥,要坚持问政于民,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的良好发展氛围,汇聚起磅礴的精神力量,形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历史合力。其次要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当前我国正面临着从传统资源型国家向创新型国家转变,而创新需要的是人才,世界上一切创新成果都是人做出来的。要通过建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治理机制,进一步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向更高阶段,形成“万众创新”“人人创新”的新态势,让各方面创新人才都能得到各得其所、尽展其长的良性发展环境,充分激发人民群众的创造活力。再次要切实维护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一旦脱离群众,就会失去生命力。”[13]人民群众是党的智慧和力量的源泉,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将党的群众路线根植于思想深处,依靠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事业,从人民群众中汲取前进的动力。
(三)体现了不断造福人民的价值目标
马克思曾经把人的需要划分为三个层次:生存需要、享受需要和发展需要。在马克思看来,“富有的人就是需要有完整的人的生命的人,在这样的人身上,他自己的实现表现为内在的必然性,表现为需要。”[14]这里所说的“富有”不仅指物质财富的富有,更是指需要的多维性和全面性。不断造福人民,是习近平治国理政实践中的根本遵循。早在主政浙江时,习近平总书记就曾提出:“人,本质上就是文化的人,而不是‘物化’的人;是能动的、全面的人,而不是僵化的、‘单向度’的人。”[15]
“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落脚点就是要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体来说,这种需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物质文化生活方面的更高要求。在商品短缺时期,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主要在于解决吃饭穿衣等基本生存问题。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提出十个“更”概括了人民的物质文化需求,“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12]4这就要求党和政府要在教育、医疗、保障、安居等民生工程方面下大力气,将工作做得更好更细,让老百姓的民生水平更上一个台阶。二是超越物质文化领域的更高层次需要,如人民日益增长的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要。为此就要以建设充分体现人民主体地位的社会为依归,通过有效的社会治理,形成自由、平等、公正、和谐、美丽的良好社会秩序,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公正感、认同感等美好感受更加充实、更加可持续。
人民对美好生活需求是一种动态发展的状态。2019年,习近平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会议上明确提出,要“紧紧围绕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履好职、尽好责”[16],“必须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16]。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这些要求牢牢抓住了社会发展和人民精神面貌变化的时代脉搏,是对新时代“真正的人民”作为价值主体思想的再确认。
三、“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对“人民主体”观的创新
进入新时代,习近平在继承马克思恩格斯“人民主体”观精神实质的基础上,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结合世界发展新格局,在治国理政实践中不断进行大胆创新和实践,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一)“一个也不能少”凸显了人民群众“共享主体”的新地位
《共产党宣言》诞生170多年来,马克思主义的继承者们始终秉承“解放全人类”“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价值目标,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人民主体的内涵。但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不足,在社会发展的实践层面,“人民主体”地位更多地表现为人民作为“实践主体”与“历史主体”的至高无上地位,强调人民为实现最终价值目标而应承担的“创造历史”使命。相比较而言,对人民群众如何享有创造成果而获得自身的发展,经典作家们则相对较少突出强调。
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的砥砺奋进,新时代的中国已经从根本上改变了经济短缺与供给不足状况,“发展成果由谁享有”的问题日益变成新时代必须回答的中心课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也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也不能掉队”[17]“社会主义道路上一个也不能少”[18]。“一个也不能少”,既强调人民群众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过程中的历史创造主体地位,也强调人民群众在“共同富裕”路上享受历史发展成果的受益主体地位,是“创造主体”和“受益主体”的统一,彰显了人民群众“共享主体”的新内涵,体现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理论逻辑与中国社会发展实践逻辑的高度结合。
新时代共享发展有着鲜明的时代特点:从主体看,共享是人人共享、全民共享,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职业的人民都能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从客体看,共享的成果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等方方面面;从途径看,人人参与社会建设与社会治理是共享的基础和前提,共建共治方能共享;从进程看,共享发展是一个从低级到高级,从不均衡到均衡的渐进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共享发展成果“一个也不能少”,诠释了发展的根本价值,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共同富裕”的本质规定。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拓宽了“人民主体”实践的新空间
“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19]是《共产党宣言》中提出的战略宣言。在国际共运史上,尽管先后组建了第一国际、第二国际和共产国际这三个有世界影响的国际工人组织,但从结果上看,三大国际工人组织并没有完成无产阶级联合的历史使命。究其原因,既与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侵蚀、多元的民族利益、各国无产阶级内部利益诉求的差异等原因有关,也与无产阶级先进性有待进一步提升有关。诚如恩格斯所言:“工人十分安然地同他们(指资产阶级)共享英国的殖民地垄断权和英国在世界市场上的垄断权。”[20]随着上世纪90年代的苏联解体、东欧剧变,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和国际友爱理论相对淡化,各国政府及政治家强调得更多的是“本国人民”的国家利益。对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来说,他们则是披着“平等、自由、民主”等虚伪的外衣,通过掠夺他国人民的财富来维护自己的阶级统治。
《共产党宣言》发表170多年后,世界形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世界格局来看,区域一体化、经济全球化向纵深方向发展,和平发展、合作共赢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与此同时,生态环境恶化、全球经济复苏乏力、民粹主义盛行、难民危机等全球性问题也日益凸显。面对新时代的机遇与挑战,习近平同志在2013年首次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他指出:“当今世界,各国相互依存、休戚与共。我们要继承和弘扬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21]这一理念摈弃了传统狭隘的“民族观”和“利益观”,以开放的世界眼光为各国谋求发展,将人民主体的实践空间由中国拓展到世界,诠释了“用中国的发展推动世界变革,依托世界的繁荣打开中国发展新空间”[22]文明发展新样式。如:由中国政府倡议的“一带一路”目前已得到沿线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参与和支持,并成为推动沿线国家尤其是欠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由中国政府倡议的“亚投行”目前成员国总数增至100多个,且其国际朋友圈正在不断扩大。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顺应了国际社会生产关系变革的时代潮流,是习近平总书记基于民族国家体系存在的现实,对马克思“阶级利益联合体”思想的创新性发展。
(三)“五位一体”指明了“人民主体”地位实现的新方略
马克思曾说过,“人类始终只能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23]。就是说,不同时代人们提出的任务以及解决任务的方案也会有所不同。革命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的主要任务是领导人民争取“政治解放”;改革开放以来,党的主要任务是不断满足人民的物质需求,实现人民群众的“经济解放”。进入新时代,人民不仅仅作为“政治”和“经济”主体而存在,还是“文化主体”“社会主体”“生态主体”“安全主体”“正义主体”等多方面主体属性的统一。为了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党中央提出了“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五位一体”从唯物史观的高度,深刻回答了人民作为发展主体,“应该得到哪些方面的发展”这样的根本问题,从而为新时代如何更好地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
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指引下,党中央坚持问题导向,在经济建设上,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生产要素配置,推动中国经济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吹响“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冲锋号,为人民主体地位的实现提供良好物质保障;在政治建设上,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以“踏石有印、抓铁有痕”的态度和决心强力反腐,协调有序地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为人民主体地位的实现提供良好政治基础;在文化建设上,坚定文化自信,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开展各式各类文体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培育文艺创新型人才,大力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文化小康的顺利实现,为人民主体地位的实现提供良好文明根基;在社会建设上,加强社会保障体制建设,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不断推动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为人民主体地位的实现提供良好社会支持;在生态建设上,强调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提升农村生态系统、农业生产系统、农民人居环境的整体健康水平,强化生态保护责任意识,为人民主体地位的实现提供良好环境保障。
四、结语
作为一个完整且发展着的思想理念,“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灵魂,体现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对“人民主体”观的传承与超越。在奋力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的新征程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就一定能够书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壮丽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