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与共同体关系: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哲理审视
2021-11-26陈道武
陈道武,吕 洁
(1.安徽医科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合肥 230001;2.贵州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贵州 贵阳 550001)
当今世界既充满难得机遇,又面临严峻的挑战。经济全球化给世界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繁荣,但同时,世界经济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问题十分突出。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在国际、国内多个重要场合论及人类命运共同体,阐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既是时代发展的需要,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如何才能增进国际社会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认同,并让这一重要理念“落地生根”,唯有从个体与共同体关系出发,才能辨明其科学价值。
一、个体与共同体关系: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哲理溯源
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如何处理好“个体”与“共同体”关系问题,始终是哲学家们孜孜不倦的追求。当然,人类命运共同体也不例外,个体与共同体关系问题仍然是其哲理命题。因此,对人类命运共同体哲理命题的认知,不妨追溯历史,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中寻求答案。
早在古希腊,先贤哲人们就开始反思个体与共同体关系。在苏格拉底看来,个体与“城邦共同体”息息相关,个体唯有在共同体中,才能满足其需要,个体的本性才能趋向完善。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不是神权的赋予,而是个体间伦理关系的体现。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强调,“城邦共同体”是个体存在的基础,正义的源泉。每个成员都要与共同体融为一体,将正义内化于心,共同促进“城邦共同体”的和谐发展。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指出,“城邦共同体”是公民生活的中心,个人是城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些理念都表达了个体与共同体关系,强调高度和谐有机统一。
到了近代,个体与“共同体”关系探究更加深入。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把人从神权中解放出来,个人权利获得了相应的保障。霍布斯认为,“自然使人在身心两方面的能力都相等”[1](P95),人的自由平等权是自然状态的存在,任何人都不能剥夺他人的“天赋人权”。卢梭认为,自然状态下每个人都是平等的,“由于约定并根据权利,他们却是人人平等的。”[2](P36~P37)。莎士比亚也在《哈姆雷特》中,宣称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但无论近代思想家们如何高歌人的自由和权利,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个体与共同体对立关系。譬如,霍布斯的“利维坦”、卢梭的“契约共同体”、洛克的“安全和秩序共同体”等,他们在回答个体与共同体关系问题时,基本上都认为二者关系是对立的。
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同样有着丰富的个体与共同体关系论述。譬如,“天人合一”思想突出了个体与共同体关系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老子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德经·第四十二章》);《周易》的“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易·序卦》);董仲舒的“天人感应”“天赋人相”等。再如,“天下为公”一直是人们对理想社会的向往。上古圣王的“不以天下之病而利一人”的高贵品质,孔子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礼记·礼运篇》);孟子的“民为贵, 社稷次之, 君为轻。”此外,“和而不同”的理念强调共同体中不同个体的多样性存在。这种多样性、差异性个体有着共同的本质、价值、利益,即“和”的存在。很显然,这些理念在关涉个体与共同体关系问题时,都主张共同体和个体和谐共存,摒弃二者之间对立与对抗。
马克思对个体与共同体关系作了科学的论述。他认为,共同体是个体存在的前提和条件,个体是共同体组成的基本“细胞”,劳动则是个体与共同体之间联系的“桥梁”。不同个体的相互作用、相互确证,推动了共同体不断生成、不断发展。无论是以血缘和宗法为纽带的“自然共同体”,还是以“物”为纽带的“资本共同体”,它们都是“虚幻共同体”,是暂时性存在。唯有“在未来的人类社会发展中,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条件”[3](P53),才是“真正共同体”。个体真正共同体中将“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4](P189)可见,“共同体”是一个历史范畴,不同的生产方式、不同的历史阶段、不同的社会制度,共同体的属性和表现形式不尽相同。但是,个体与共同体关系问题始终是其哲理命题。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全球化时代的产物,是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创新和发展,其核心命题仍然是如何处理好个体与共同体关系问题。
二、个体与共同体辩证统一: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哲理基础
在全球范围内,不同的国家其物质条件和社会制度的不同,表现出国家共同体形式也不尽相同。在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中,国家共同体仅仅是个体性存在。因此,个体与共同体关系问题同样适用国家间关系。人类命运共同体在回答个体与共同体关系问题时,至少从认识论、方法论和价值论三个方面做出了科学阐释。
第一,认识论原则: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客观反映了个体与共同体之间的共存关系。这一重要理念之所以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认同,其根本原因在于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原则。习近平指出:“人类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命运共同体”。[5](P375)这个科学的论断阐明了国家与国家之间不是对立与对抗关系,而是共生与共存关系。
一方面,基于个体与共同体关系对国家与国家关系的把握。随着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国家与国家之间交往日趋紧密。利益关系仍然是当今各国交往的基本关系,因此,在处理国与国之间利益时,必须认识到个体与共同体关系问题。世界各国既要看到共同体利益的普遍性,也要认识到个体利益的特殊性。然而,少数西方发达国家,他们只强调自己利益的优先性,从根本上忽视他国利益的存在。这样势必会引发国际社会分工合作难以为继,全球化发展陷入困境。判断个体利益是否具有合法性和正当性,一是要看个体利益与共同体利益是否具一致性。二是要看这种利益是否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人类命运共同体倡导各国在追求本国利益的同时,要切实关注到他国利益,关注人类的整体利益。这就意味着人类命运共同体蕴含着个体利益与共同利益于一体的共生共存理念。
另一方面,基于个体与共同体关系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解。自然界是共同体的一部分,是人类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如果人类的贪欲选择了不断攫取自然力,而无视自然规律的存在,必将摧毁共同体存在的基础。就某种意义而言,人与自然关系实质是人与人关系的外化。在当今世界,人与自然关系矛盾非常突出,一些生产者为了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造成生产成本的外部化、自然资源的商品化、生态公地的悲剧化。在利润的驱使下,那些唯利是图的生产者对自然环境恶化问题,通常会表现得麻木不仁、熟视无睹。这样会给生态系统造成了极大损害。马克思认为,人与自然是双向实现的关系。“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6](P43)在人与自然界的双向互动中,人对自然的改造过程,也是人的自身实现过程。与其说正确处理好人与自然的矛盾,毋宁说处理好个体与共同体的矛盾。人类命运共同体倡导绿色发展,蕴含着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理念。
第二,方法论原则: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彰显个体与共同体的共赢关系。这一重要理念蕴含着丰富的马克思主义方法论原则,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发面:整体与部分、联系与发展、矛盾的对立与统一、历史辨证分析法。这些方法论原则,目的在于消解个体与共同体之间的对立,核心在于“合作共赢”。
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中国将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推动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7](P58)然而,当今世界是以资本为主导的世界,“零和博弈”的理念和“丛林法则”的游戏规则必然会造成个体与共同体的对立与对抗。在资本共同体中,一些发展中国家在参与全球分工合作中,很难依据自身在分工中贡献获取相应的利益。长期下去,这些发展中国家要么闭关锁国,要么“消极怠工”。习近平指出:“重回以邻为壑的老路,不仅无法摆脱自身危机和衰退,而且会收窄世界经济共同空间,导致‘双输’局面。”[8]人类命运共同体所主张的个体与共同体关系,应是相互依存、相互依赖的关系。一旦割裂二者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就会造成个体与共同体的对立。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国家仅仅从一己私利出发,而置他国利益于不顾,必然会导致“共同体”的毁灭。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一种全球思维、整体意识、人类观念。这就要求世界各国在“合作共赢”的基础上,从国际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公正平等参与全球分工合作,共同推动全球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三,价值论原则: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充分体现了个体与共同体之间的共享关系。个体与共同体关系告诉人们,不同的个体具有不同的价值诉求,在不同的价值诉求中存在着价值共识。在全球范围内,不同国家有着不同的价值目标和价值追求,但是,这些国家存在着共同价值,即价值的“最大公约数”。共同价值实质是共同体和个体价值的凝聚和升华。习近平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的演讲中指出:“中国方案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共赢共享。”[9](P539)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蕴含着共同价值,“共享”是共同价值的具体体现。共享是指每个国家不仅能共享发展成果,而且还能共享发展机会和发展过程。一是经济共享。由于每个国家经济发展状况不一样,造成国家间贫富差距。对于那些弱小国家,发达国家在资金、技术、资源等方面提供一定帮助,让这些弱小国家共享世界经济发展进程。二是教育资源共享。对于那些教育资源异常匮乏的国家和地区,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要提供足够的帮助,让这些国家和地区共享人类文明发展成果。三是全球治理共享。在全球治理过程中,尤其要突出治理个体的地位平等、治理过程的公开透明、治理目标互惠互利,让所有国家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共享价值理念,旨在让不同国家、不同阶层、不同人群共享全球发展成果,分享发展机会。事实上,当今世界,由于“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依然存在,一些西方发达国家为了独享发展成果往往不择手段,甚至不惜动用武力,最终的结果会造成国家之间的矛盾激化,世界发展将会艰难前行。因此,世界各国唯有以人类命运共同体共享理念作为价值牵引,才能走出人类社会发展的困境。
三、超越个体与共同体二元对立: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实践向度
要彻底瓦解个体与共同体的二元对立,不能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上探讨,而要付诸于实践超越。资本主导的经济全球化实质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全球化,资本支架起“共同体”的全部内容。在马克思看来,“资本共同体”中个体与共同体的矛盾不可调和,更无法指望它自身消解矛盾。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蕴含着对资本共同体解构的同时,也在创建新型共同体。在新型共同体中,个体与共同体关系从二元对立走向二元“融合”。就当前实践内容而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人类命运共同体倡导创新发展理念,凝聚全球发展共识。共同体发展是个体合力作用的结果,不同的个体首先要在发展理念上达成共识,才能在实践上推进共同体发展。尽管西方有许多发展理念,如,资本积累论、“中心—边缘”说。但这些发展理论都无益于个体与共同体之间矛盾的消解,无益于全球发展难题的解决。人类命运共同体倡导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引领全球化发展。第一,创新发展。创新就是对旧事物的突破,消弭现有的矛盾。当今国际社会所面临的各种问题,其实质是个体与共同体对立的结果。这就需要国际社会“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9](P198),为破解全球发展难题开具“中国药方”。第二,协调发展。任何一个国家的发展不能仅限于本国的发展,同时要关切世界各国的发展。唯有协调发展才能使全球呈现有序的发展样态。这也是消解个体与共同体对立的“不二选择”。第三,绿色发展。资本逐利性致使人与自然对立无法克服,人与自然的对立实质是个体与共同体对立的外化。绿色发展倡导人与自然关系的高度和解,实现人与自然的共存共在。第四,开放发展。全球化一体化是大势所趋,任何一个国家发展都要以世界发展为基础,否则,就会陷入发展困境。开放发展突出了个体与共同体的辩证统一关系,所以说,“我们要同舟共济、合作共赢,坚持走开放融通、互利共赢之路。”[10](P8)第五,共享发展。发展要以人民为中心,要不断增进人民的福祉,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因此,“既要把蛋糕做大,又要把蛋糕分好”,让世界各国人民共享发展成果,使个体与共同体逐渐走向融合。
其二,人类命运共同体主张平等合作、多方参与,重塑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在资本共同体中,个体地位的不平等、利益分配的不公正,造成个体与共同体矛盾日益加剧。因此,瓦解资本共同体,创建新型共同体不仅是时代的需要,也是中国对“建设一个什么样的世界”有力回答。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力图打破国际政治经济旧秩序的“藩篱”,进而创建一个和平共处、公正平等、双赢、多赢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一是在政治上要构建公正平等、协商对话的伙伴关系。国家不论大小、强弱、贫富,在参与国际事务中话语权应一律平等,要通过协商对话解决国际纷争。二是在安全上要坚持多边主义、树立综合的安全观。国际社会应通力合作、共同面对传统和非传统的安全威胁,打击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合力打造“安全共同体”。三是在经济上要风雨同舟,促进全球经济可持续发展。世界各国要开展多边合作模式,旗帜鲜明地反对“零和博弈”、“赢者通吃”的游戏规则,为推进全球经济可持续发展注入新动能。四是在文化上主张文化的多样性、文明的多元性,反对“文化偏见”和文明歧视。不同国家、不同民族有着不同文化,文明是本民族智慧和精神的结晶。“文明因多样而交流,因交流而互鉴,因互鉴而发展。”[5](P468)五是在生态上要坚持环境友好,建设清洁美丽的世界。国际社会要共同努力、积极参与,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共同责任和共同福祉,倡导绿色生活,着力打造人类生态环境共同体。六是在公共卫生安全上要通力合作、共克时艰。面对公共卫生安全受到威胁时,国际社会应加强合作、全力以赴,积极应对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反对公共卫生事件的政治化和污名化,共同构筑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立足于新型全球化发展模式,为创建新型共同体而设计“中国方案”。这种顶层设计不仅重塑了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而且变革了原有的个体与共同体对立关系。
其三,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着力打造沿线国家的“共同体”。2013年8月,习近平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主要是指沿着“陆上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着力打造沿线国家的合作平台。“一带一路”建设无疑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落地生根”的路径选择,也是正确处理国家与国家关系的生动实践。
在资本共同体中,资本逻辑突出的是“零和”,强调的是“对立”。这一逻辑最终引发全球性危机,致使人类社会发展陷入了困境。而“一带一路”突出“合作共赢”,强调的是“共建共享”。无论是在经济利益方面,还是在文明的“互融互鉴”方面,“一带一路”都是国家与国家之间合作的典范。“一带一路”建设首先是推进全方位的互联互通。“互联”主要是指沿线各国基础设施的联动。“互通”则强调商品、资金、技术、人员等的高速流通。这表明沿线国家在互补互助、互联互通、互利共赢的基础上,开展全方位的合作。二是创建金融合作机制。以创建金融合作机制为牵引,切实破解沿线国家的发展瓶颈。如,“亚投行”(AIIB)的创建、“丝路基金”,它们在打造沿线国家“共同体”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搭建合作平台。中国与沿线国家能够快速地利用“一带一路”平台,实现资源优势互补,促进全球共同发展。通过几年建设,“一带一路”建设现已取得令世界瞩目的成绩。如,中马大桥、亚吉铁路、瓜达尔港等一大批铁路、公路、港口陆续建成。可见,“一带一路”倡议不仅顺应全球合作的潮流,同时它也契合全球化进程的需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努力把它建设成国家与国家之间合作共赢之路。
总之,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全球化时代的新型共同体,打破了资本共同体的旧秩序,创建了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它不仅消解了个体与共同体的对立,而且使个体与共同体达到高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