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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当代民办高职法治教育的建构

2021-11-25李杰夫

科学与生活 2021年16期
关键词:民办高职网络犯罪法治教育

摘要: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学生获取信息的渠道主要来源于网络,当代网络的开放性对于学生的生活、学习和思想造成非常深刻的影响。民办高职院校作为人才培养的基地之一,各种校园网络犯罪案件也频繁发生,这些现象表明了他们自身的法律意识淡薄,为此,民办高职院校的法治教育工作刻不容缓。

关键词:民办高职;互联网时代;法治教育;网络犯罪

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决定,对新时期的“依法治校,提出了更高要求。高校应坚持以“法治思维”来统领改革全局,全面落实教育改革战略的各项任务。给传统的学生法治教育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

一、法治教育对于民办高职的时代要求

随着以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为特征的信息化浪潮蓬勃兴起,要抓好网络安全这件大事。网络的安全是一个相对的、动态的概念,涉及的范围很广,现实世界的一切领域几乎都可以与网络进行交互,这就决定了维护网络安全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当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各个领域都置身于开放的网络空间时,在影响力倍增的同时,风险系数也成正比式扩大,在当代复杂的网络环境中,网络犯罪在时间和空间上具有极高的隐蔽性,网络安全已不是某一特定领域,综合性和善变性不容忽视。民办高职院校应该紧跟时代的脚步,提升和完善法治教育模式,使新时代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有实践性意义。

根据新时代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法治建设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内在需要。因此,民办高职院校必须将法治思想融入到学生的教育体系中,将学生的法治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学生中心,推进法治校园建设。

二、网络对于民办高职学生“三观”的影响

伴随着改革开放带来的社会变化,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已经进入我们的生活。互联网传播因为它不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各种信息文化和社会思想的传播更加广泛和迅速。“网络己经基本普及,新兴的网络媒体在基层公民中己经充当着在一定意义上谓之为不可取代的角色”1。然而,对于涉世未深的学生而言,非常容易受到网络中形形色色的思想的影响,如果不能够正确、客观理性看待网络中的多元文化和思想,很有可能树立与时代不符的“三观”,在一个思想和价值观多元化的社会中,学生接触和接受各种复杂的思想。导致现实中相当一部分网络犯罪人(民办高职学生)实施犯罪行为时,并未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违法。

民办高职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质量和高校的稳定与否,直接关系到当代学生正确的“三观”的形成。做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也是办好民大高职院校的关键。

网络媒体的快速发展对学生的思想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所以学校应该通过法治教育,利用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对学生行为的引导作用,使他们对具体网络行为是否违法有一个客观的认识,从而避免某些网络犯罪发生。

在当前网络立法尚未健全情形下,学校应该倡导一种积极向上的网络伦理道德观,充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通过有效的方式公开讨论网络犯罪案,对网络人群进行与时代合拍的价值观、人生观和包含网络规则在内的社会规范的教育,使网络用户树立良好的网络道德观念,增强保障网络安全与规范网络行为的自律意识以减少网络犯罪发生几率。

三、民办高职在校学生法治理念的培养方案

(一)完善法治队伍的建设

近年来,网络诈骗案件频频发生。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现代治理的理念背景下,将新生法律思维教育纳入民办高职院校新生入学教育中,是促进学生法律思维培养的有效途径之一。民办高职注重对新生的法学和思维教育,配备学生助理,帮助新生进入学校植入法治的启蒙教育,以自我保护为起点,解释了法律知识,学生应该知道和了解,并关注防止欺诈和防止侵权提醒新生来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让他们成为校园法制队伍建设中的一员。有能力抵制各种不良行为,远离危害和犯罪,树立高尚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自己培养成为国家栋梁之材。

(二)创造和谐的校园法治环境

和谐的校园法治环境有利于促进学生法律思维的发展。民办高职院校应加强校园法治环境建设,营造大学法治学习氛围。孟德斯鸠曾经说过:“拥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一种从来都不容易的经历。有权力的人会使用权力,直到需要有界限为止。”2民办高职院校自身必须首先学校依法管理,使用法治思维来处理所有学校事务,制定和完善学校的规章制度。只有在校园环境中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认真贯彻依法治校的精神,才能逐步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校园环境是一个沉默的老师,良好的校风对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具有重要作用。积极开展与法治相适应的法治文化活动和宣传活动,建设和谐校园、法治校园。有利于学生在法治校园氛围中知法、学法、用法、守法。

(三)制定科学的法治教育模式

传统的课程教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法律理念的建构。比如,学生在计算机公共课的课堂中主要学习了关于专计算机网络的相关知识,但是对于网络与法律的联系,是知之甚微的。足以说明,学习了计算机网络的相关知识,并不能解决学生对于网络安全、网络犯罪以及法律知识的盲区,大多数学生认为法律知识是法律专业的学生才用学习的,导致法治教育成为一门被忽略学习的“学科”。这无疑没有重视法律的学科性质,不能满足学生法律思维培养的需要。要想在法律基础课中培养良好的法治思维,就必须制定科学的法治教育模式,改变现有的法律课程设计,结合法律基础课,在教学环节进行合理的课程设计和安排。

传统的法律教学主要是通过一本教材、几个案例和几个问题来完成的,但并没有取得很好的效果。相反,它引导学生走上了正确的道路。作为一名计算机专业的专职教师,需要将计算机网络的教学与法律知识相结合,改变“台上激情台下沉默”的教学模式。3需要采用启发式教学方法。选择合适的贴近校园生活的真实案例,引导学生进行分析和讨论,鼓励学生发表不同的法律观点和意见,并合理运用新媒体教学,让学生感受法治氛围,培养法律思维。学校也可以定期组织网络安全技术、网络犯罪等主题讲座,将法律普及活动与网络安全技术相结合,嵌入到大学校园生活,让学生具有法治意识的基础上,更多的了解网络犯罪,掌握基本的网络安全技术,提升自我保护的能力。

注释:

于安龙,刘文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域下学生社会心态培育问题探究[J].教育评论,2014(4);82-85.

2 李太平.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11.

3 方海涛,周钰.论高校教师的网络媒介素养[J].黑龙江教育,2013,(11)6-11.

参考文献:

[1]安云凤,等.高校师德论.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

[2]于安龙,刘文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域下学生社会心態培育问题探究[J].教育评论,2014(4);82-85.

[3]李太平.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11.

[4]方海涛,周钰.论高校教师的网络媒介素养[J].黑龙江教育,2013,(11)6-11.

[5]许绮.试论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基木价值及实现措施[J].才智,2017(33):192-193.

作者简介:

李杰夫,1994.9,男,湖北武汉人,学历:硕士研究生,单位:湖北开放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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