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西洋人“官话”描述演变史
2021-11-25盐山正纯
□[日]盐山正纯
近代中国有一种被称作“官话”的语言,它相当于当时汉语的标准语,同时代的西洋人称之为“Mandarin Dialect”或“Court Dialect”等。这种“官话”,对以汉语为母语的人来说,是一种自然的存在,所以他们对这一语言概念的研究并不太多。然而,日本1957年出版的《中国语学新事典》就指出:17世纪访华的传教士们认识到,中国除了习俗性的各地方言之外,还有这样一种被称作 “官话”(Mandarin)的标准语的存在。当然这种通用的语言在中国并不是官员专用的,商人、说书人也普遍使用。但在福建、广东、浙江等方言区,老百姓还不太懂“官话”到底是什么东西。因为中央政府派遣来的官员和参加科举的乡士们会用它处理公务,对各地老百姓来说,这是“官员的语言”,即“官话”。因此,来到华南的传教士们也开始把它称作“官话”。(1)中国语学研究会:《中国语学新事典3 中国语研究史》,东京:江南书院,1957年,第20—27页。另外,香坂顺一、尾崎实早在1964年、1965年就发文介绍了狄考文(Calvin W. Mateer,1836—1908)《官话类编》(A Course of Mandarin Lessons, Based on Idiom,1892)对官话的认识。(2)香坂顺一:《旗人が教えた北京官话(1)》,《中国语学》1964年第146号,第3—13页;尾崎实:《旗人が教えた北京官话(2)》,《中国语学》1965年第147号,第13—23页;尾崎实:《旗人が教えた北京官话(3)》,《中国语学》1965年第148号,第1—9页。此三篇论文是以《官话类编》为核心资料论及官话类型的嚆矢。当时日本学界已经广泛注意到这一问题,到现在为止,一直有该方面的研究,20世纪90年代以后,以“官话”的概念以及其语言上的特征为课题的研究相继问世,(3)相关论文为:大冢秀明:《明清资料における官话という言叶について》,《言语文化论集》1996年总第42号,第111—129页;古屋昭弘:《17世纪ドミニコ会士ヴァロと〈官话文典〉》,《中国文学研究》1996年第22期,第118—128页;高田时雄:《清代官话の资料について》,《东方学论集》,东京:东方学会,1997年,第773页;永井崇弘:《近代西洋人と中国の言语の分类》,《国语国文学》1999年第38号,第82—94页;内田庆市:《近代における东西言语文化接触の研究》,大阪:关西大学出版部,2001年;西山美智江:《近代ヨーロッパ人の书いた中国语文法》,《关西大学中国文学会纪要》2003年第24号,2003年,第91—112页;内田庆市:《近代欧美人の中国语研究の价値とその可能性》,大阪:关西大学出版部,2010年;吉川雅之:《十九世纪在华欧美人の官话像:阶级变种·标准变种·地域变种》,《ことばと社会》,东京:三元社,2015年,第51—80页等。除日本外,目前此方面的研究主要有中国的陈辉:《19世纪东西洋士人所记录的汉语官话》,《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6期,第105—113页。这些几乎都是专门针对音韵方面的。显示出日本学界对这一问题的关注仍保持着相当的热度。当然,这十几年来中国学者也对“官话”进行了研究,部分研究取得了相当大的成果。但是,中日学者之间存在着不同语言的隔阂,双方几乎没有互相参看、互相参照的关系。
近代西洋人有关汉语言文化的研究成果,包括汉语的研究著作和课本,以及西洋语与汉语的辞典等。早在16世纪,利玛窦(Matteo Ricci,1552—1610)就对所谓“官话”(Mandarinos)的意义进行了描述(1)利玛窦:《中国札记》(Regni Chinensis Description),1639年,第104页。,后来,狄考文在《官话类编》中研究了作为通用标准语的北方官话(Northern Mandarin)的优势和使用人口上南方官话(Southern Mandarin)的优势等(2)狄考文:《官话类编》(A Course of Mandarin Lessons),1892年,Introduction第1页。,诸多著作都提到了“官话”的名称及其定义。字典类也与此相同,诸多编著者都提到了“官话”。中日学界的研究几乎都论及当时西洋人对“官话”到底有怎样的认识,但只针对典型的大部研究著作进行考察,一些研究列举的资料的出版时期之间相隔几十年。因此,本文以近代西洋人所编写的英汉辞典以及相关资料为核心资料和考察范围(3)为了比较对照,本论文的资料也包括了邝其照的《字典集成》(1875)、颜惠庆的《英华大辞典》(1908)等中国人编写的一些辞典。,按照出版年代的顺序,尽量列出当时出版的资料,初步考察近代西洋人对“官话”这一语言现象的认识及描述演变过程。
一、19世纪以前耶稣会士有关“官话”的记述
16世纪以来,耶稣会传教士等西洋人陆续来到中国,西洋国家和中国等东亚汉字文化圈之间开始了语言文化上的接触。尤其是传教士们,发表了关于中国各方面的文字,其中当然包括一些专门针对中国语言特色的记述。董海樱的《16世纪至19世纪初西人汉语研究》一书,对16—18世纪的利玛窦、罗明坚(Michele Ruggieri,1543—1607)、金尼阁(Nicolas Trigault,1577—1628)、卫匡国(Martino Martini,1614—1661)、万济国(Francisco Varo,1627—1687)、马若瑟(Joseph Henry Marie de Prémare,1666—1735或1736)、巴耶尔(Gottlieb Siefried Bayer,1694—1738)、傅尔蒙(Étienne Fourmont,1683—1745)等的研究进行考察,全面概括了19世纪以前西洋人对汉语研究的历史,其主要研究对象是西洋人对汉语的发音、汉字以及语法的认识演变,书中对“官话”概念的问题没有具体的记述。(4)董海樱:《16世纪至19世纪初西人汉语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第2—4章。其他研究也有同样的情况。因此,本文在下面列出一些典型的关于“官话”的记述,概观一下值得注意的19世纪以前西洋人对“官话”的记述。
1. 利玛窦、罗明坚《宾主问答私拟》,1584年
该书中出现了意为“官话”(cuõ cua)的词。该书正文没有汉字,用拉丁文字母来表示汉字的发音,其汉译为“答曰如今都晓得我们这边官话不晓得”(5)古屋昭弘:《明代官話の一资料—リッチ·ルッジェーリの〈宾主问答私拟〉》,《东洋学报》1989年第70卷3·4期,第370、381页;古屋昭弘:《明代知识人の言语生活―万历年间を中心に》,《现代中国语学への视座—新シノロジー·言语篇》,东京:东方书店,1998年,第155页。。关于“官话”,该书虽然没有使用汉字,但第一次出现表示“官话”的具体记述。
2. 利玛窦《中国札记》(Regni Chinensis Description),1639年
利玛窦《中国札记》的第104页就有描述语言的部分,其大概的意思是:全国各省的各种方言“乡谈”之外,还有在整个帝国之内通用的口语,它在民间、法庭等使用范围很广泛,是“官方”语言,人们把它称为“官话”(mandãdo和Mandarinos)。(6)内田庆市:《近代における东西言语文化接触の研究》,第329—330页。
3. 曾德昭(Alvaro Semedo, 1585—1658) 《大中国志》(Relacao de propagacao de sé regno da China e outro adjacentes,西班牙语版),1642年
关于该资料,大冢秀明(1996)把有关“官话”部分的原文解释为“这样,中国人使用的语言逐渐统一为被称作‘官话’的一种语言,它是官方的语言”。高田时雄(1997)把后续部分解释为“正像今日欧洲的拉丁语一样,‘官话’在全国通用”。
4. 万济国《官话文典》(又名《华语官话语法》,Arte de la lengua Mandarina),1703年
万济国在该书第1章第5条提到“官话”的发音问题,说“如果要掌握好中文的发音,应该注意中国人说其语言时的发音方法,不是跟所有的中国人学习都可以,而是应该跟生来就自然而然说官话的母语话者。此母语话者是生于南京或来自官话通用地方的人”(1)高田时雄:《清代官话の资料について》,第773页;古屋昭弘:《17世纪ドミニコ会士ヴァロと〈官话文典〉》,第125—126页等研究引用了万济国的这一节。。他也揭示了官话的文体和特征,古屋昭弘(1996)和西山美智江(2003)等将其概括为:1)关于官话文体:经常将两个同义字复合为一个词,以免同音的冲突。官话口语有“高雅、中间、粗野”三阶段。2)关于官话的特征:官话是这一帝国的共同语言,南京省和北京的人说标准的官话,其他地方有各种方言,这些地区的人不懂官话,尤其是妇女和农民。(2)古屋昭弘:《17世纪ドミニコ会士ヴァロと〈官话文典〉》,第123—125页;西山美智江:《近代ヨーロッパ人の书いた中国语文法》,第101—103页。姚小平(2013)论及万济国的著作时称,北京话升级到官话的地位,万济国记述了其变化的开始点,(3)姚小平:《西士笔下的明清官话——略评〈《南京词汇》中的《官话类编》词汇〉认识中的汉语官话》(网络上公开),2013年。但这在万济国的时代还不能看作是一个可视化的现象,后来一直到19世纪后半期,西洋人的记述中才出现南北官话并立的现象。
5. 马若瑟《中国语文注解》(又名《汉语札记》,Notitia Linguae Sinicae),约1728年,马六甲版1831年
马若瑟的《中国语文注解》在1857年艾约瑟(Joseph Edkins,1823—1905)的《官话口语语法》(A Grammar of the Chinese Colloquial Language)出版以前,一直被称为西洋人汉语研究的最高峰,19世纪的著名学者都参考该书。它的例句大多数是从中国文学作品中抄录的,并不反映当时的“口语”本身的特征,正文也没有针对“官话”特征的记述。(4)千叶谦悟:《马若瑟〈中国语文注解〉(Notitia Linguae Sinicae)例句来源考》,载《太田斎·古屋昭弘两教授还历记念中国语学论集》,东京:好文出版,2013年,第194—195页。
二、19世纪的英华辞典及相关专著、课本中有关“官话”的记述
下面我们按照出版时间顺序来考察一下近代西洋人在19世纪编写的最具代表性的英华·华英辞典中有关“官话”名称与定义的描述,(5)主要以沈国威《近代英华华英辞典解题》(大阪:关西大学出版部,2011年)所收的资料为主,按照出版年的顺序排列。同时也考察与这些辞典相关的一些值得关注的课本以及研究专著。最近几年,中国学者陈辉(2010)、江莉(2011)等也研究介绍了19世纪西洋人的汉语研究,但是这些研究介绍的范围并不广泛。(6)江莉:《近代来华西方人认识中的汉语官话》,《现代语文》2011年第11期,第16—19页,只介绍了马礼逊和卫三畏的字典、艾约瑟的语法书以及威妥玛的《语言自迩集》(1867)等。陈辉的《19世纪东西洋士人所记录的汉语官话》介绍了马礼逊、裨治文、罗伯聃、艾约瑟、威妥玛、卢公明、卫三畏七人的研究。本文为了全面地概观整个19世纪的演变,不管记述的详略、字数的多寡,尽量列出该时期西洋人研究汉语的资料中有关“官话”的全部记述。
1. 马礼逊(Robert Morrison, 1782—1834)《字典》(A Dictionary of the Chinnese Language, Part I, Vol. I), 1815年
该字典正文中虽然没有关于“官话”的词条,但是“官KWAN”的词条中却有一项注释,说“这个词(表示‘官’意的Mandarin:笔者注)是由葡萄牙的Mandarin(官僚:笔者注)翻译的,在欧洲通用”,在该词条下“Kwan hwa 官话”一例辞的解释是“general language of China”(中国的通用语:笔者注)。(7)马礼逊:《字典》,1815年,正文第805页的“the word translated by the Portuguese Mandarin, and which is now adopted throughout Europe”以及其注解“Kwan hwa官话the general language of China, called the Mandarin”。该字典的序言中指出,“Mandarin Dialect”或者“官话Kwan hwa”曾在宫廷所在地江南以及河南行政区域通用,因此,由于“Court Dialect”的通用原理,知识阶层便把它看成标准的方言,其地位应在其他“Provincial Dialects”即行政区域方言之上,还说这在欧洲被称为“Mandarin Tongue”。(1)马礼逊:《字典》,Introduction第x页。另外,该辞典第三部分英汉词典的序言中,关于英文发音标记有一处描述,即“其音之汉字要用南京字音读才略似英国字音”,以此可知,马礼逊在当时是把南京的语音作为官话标准音的。(2)同上,第4页。
2. 马礼逊《广东省土话字汇》(A Vocabulary of the Canton Dialect),1828年
该字汇正文有两个“官话”的辞条,分别注释为“mandarin tongue”和“Mandarin dialect”(3)马礼逊:《广东省土话字汇》,1828年,第252页的“Kong-koon-wa,讲官话To speak the mandarin tongue. Kong-pă-wa,讲白话To speak the Canton dialect”以及“Koon-wa,官话Mandarin dialect”。,序言和其他地方均没有对“官话”的描述。
3. 麦都思(Walter Henry Medhurst, 1796—1857)《福建方言字典》(A Dicitionary of the Hok-keen Dialect),1832年
该字典正文中虽然没有对“官话”的描述,序言中也没有“官话”一词和用罗马字标记的语音符号,但是却屡次出现“Mandarin、Mandarin dialect、Mandarin tongue、Mandarin or Court dialect、Court language、Court dialect、current language of the people”等词语。而且麦都思提到,在他以前的西洋人的中文研究,除了马礼逊(1828)以外,其他研究主要针对的语言事象事实上都是“官话”,同时还指出,整个中国的知识阶层都通行“官话”,这在中央行政地域被称为“current language of the people”(人们现在的语言),与南方的低俗方言是不同的。(4)麦都思:《福建方言字典》,1832年,Preface第v页。麦都思也指出,“court dialect”一般被称为“mandarin dialect”。(5)同上,第l页On the Tones。此外,对于该字典内容是福建方言而不是“官话”的理由,他解释道,因为:1)他在福建地区时深感当地方言差异非常大,在给中国人做翻译过程中就有过无法为双方沟通的体验;2)这个地区的人们(普通的福建人)根本不懂“官话”,只有参与科举、升级、就职等活动的人,才有学习“官话”的需求,其他人并不想学官话;3)对于交际范围只在福建地区的人,以及有必要与福建人交际的人(即西洋人士)来说,还是学习福建方言更为适合。(6)同上,第vi页。
1834年,裨治文(Elijah Coleman Bridgman,1801—1861)曾在《中国丛报》(Chinese Repository)上发表一篇文章,指出官话的南北差距,其中有“在帝国的北方省份,广泛通行纯正的汉语,这种汉语一般被称为官话。……在帝国的西南省份,较少偏离纯正的汉语,这些城市通用的语言非常类同于政府朝廷所通行的语言”的记述。(7)参照裨治文在《中国丛报》发表的一篇文章,即“Art. I. The Chinese language; its antiquity, extensive use, and dialects;its character, and value; attention paid to it by Europeans; and the aids and inducements to study it at the present time,” Chinese Repository, vol. 3, no.1, 1834, p. 3。汉译依照陈辉:《19世纪东西洋士人所记录的汉语官话》,第107页。1840年,罗伯聃(Robert Thom,1807—1846)出版了《意拾喻言》(Esop’s fables written in Chinese by the learned Mun Mooy Seen-Shang; and compiled in their present form [with a free and a literal translation] by his pupil Sloth)一书,该书有关于汉语言概论的内容。内田庆市(2001)曾指出:罗伯聃将汉语分为“文字(Written Language)”和“言语(Spoken Chinese)”两种,“文字”为书面语,包括古文和时文(即文章、杂志、杂录等),“言语”为口头语,包括“官话Mandarin Language(即北官话、南官话)”和“乡谈Local dialect”。我们通过该书的描述可以看到“官话”的这些特征,其中,“官话”与“正音”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是值得进一步考察的问题。(1)内田庆市:《近代における东西言语文化接触の研究》,大阪:关西大学出版部,2001年,第322—325页;内田庆市:《文化交涉学言语接触》,大阪:关西大学出版部,2010年,第36—37页。
4. 裨治文《广东方言撮要》(Chinese Chrestomathy in the Canton Dialect),1841年
这不是一部纯粹的字典,而是学习粤语的参考书。该书对于“官话”的描述,虽然没有1834年文中关于地方性特征的记述,但是该书指出“较为确切地称其为‘Chinese Language’的语言,或者因其使用者多为知识阶层以及政府官员而被称为‘mandarin’或‘court dialect’的语言形态,学习者必须掌握其知识”,而且还为学习者列举出诸如马若瑟、马士曼、马礼逊、雷慕沙等人的几部参考书。(2)裨治文:《广东方言撮要》,1841年,Introduction第i页。
5. 卫三畏(Samuel Wells Williams, 1812—1884)《英华韵府历阶》(An English and Chinese Vocabulary,in the Court Dialect),1844年
该辞典表示“官话”意义的词语和解释有“mandarin dialect、language of the country、mandarin tongue、Court or Mandarin dialect、Court dialect、kuán hwá 官话、general language of the empire”等。著者在该辞典中说,现在的所谓“官话”就是在欧洲称其为“mandarin tongue”的一种语言。同时指出,它也是中国国内所有地方的知识阶层和政府官员普遍通用的语言,因为官员使用,所以称为“kuán hwá官话”,或一般称为“Mandarin dialect”;虽然“Court dialect”也称作“dialect”,但是把它归结为方言是不合适的。著者还说,“general language of the country”用一个不合适的词语即“mandarin dialect”来称呼,“court dialect” 意 味 着“general language of the empire”,但是,著者对“mandarin dialect”和“court dialect”之间的关系却没有给予详细的说明。该辞典最后的索引,著者为了给外国人和他们最熟悉的以广东方言、福建方言为母语的人之间的交际提供方便,对汉字采用了三种不同的注音形式,即“Court or Mandarin dialect”语音以及广东方音、厦门方音来分别标注。(3)卫三畏:《英华韵府历阶》,1844年,Introduction第i、vii、xxvii页以及正文第338页。
6. 麦都思《英华字典》(English and Chinese Dictionary),1847—1848年
该字典正文只在第820页上有一项描述:“the mandarin dialect,官话kuan hwá”。
7. 卫三畏《英华分韵撮要》(A Tonic Dictionary of the Chinese Language in the Canton Dialect),1856年
该辞典正文第192页上“官”之下的二级词条“kún wá”有“the court dialect,the language of scholars”的描述。对于官话的发音,著者用罗马字[h]为记号来标记“jih shing”(入声),并指出其发声几乎到了感觉不到的程度。至于“官话”的概念,著者认为,由于被称为“kwán hwá”,所以它与任何方言都不同,但是却可以在中国国内各地通用。著者同时还指出,称为“Nan hwa”(南话)或“Southern dialect”(南方方言)的语言与称为“Peh hwa”(北话)或“Northern dialect”(北方方言)的语言被普遍认为是相对的存在,它们分别是以南京话和北京话作为标准或中心的。(4)卫三畏:《英华分韵撮要》,1856年,Introduction第xxii—xxiii页。
西洋人所编纂的辞典,从卫三畏(1856)至罗存德(1866—1869)之间有着十年的空白时期,这并不意味着没有任何的进展,其实,西方曾出版了几部具有影响力的课本,即艾约瑟(1857,1864)、萨默斯(James Summers,1828—1891,1863)、威妥玛(1867)等著作,都有关于“官话”的描述。(5)如艾约瑟的《官话口语语法》(A Grammar of the Chinese Colloquial Language, commonly called the Mandarin Dialect,1857)、萨默斯的《汉语手册》(A Handbook of the Chinese Language,1863)、艾约瑟的《官话口语语法》第2版(A Grammer of the Chinese Colloquial Language[second edition],1864)、威妥玛的《语言自迩集》(A Progressive Course Designed to Assist the Student of Colloquial Chinese Spoken in the Capital and the Metropolitan Department,1867)。高田时雄(2001)指出,有可能艾约瑟(1857)最早分类官话方言,他把官话分为“南、北、西”三种,标准地点分别为南京、北京和成都。(1)高田时雄:《トマス·ウェイドと北京语の胜利》,载《西洋近代文明と中华世界》,京都:京都大学学术出版会,2001年,第127页;艾约瑟:《官话口语语法》,1857年,正文第7页。萨默斯(1863)明确指出“官话”的南北区别,将“南官话”当作“正音”或“通行的话”即“the language of universal circulation”。关于“正音”这词的观念,石崎博志(2014)说,“正音”和“官话”,从汉人的语言意识的角度来说,在“雅—俗、读书音—口语音、抽象—具体、理想—现实”的观念对立上有着一定程度的不同。同时,对没有语音传统的非汉人学习者来说,他们学习现实的口语意义的“官话”时,也许不会为之踌躇。(2)石崎博志:《正音资料の特质》,《日本东洋文化论集》2014年总第20号,第7—8页。艾约瑟(1864)正文中经常出现“Kwan-hwa、mandarin pronunciation、mandarin dialect”等词,他把官话分成“Nanking Mandarin、Peking Mandarin、Northern Provinces、Western Mandarin”4种。高田时雄(1997)说,纯粹的以北京话为描述对象的中文课本的出现,一直要等到威妥玛(1867)的《语言自迩集》。高田时雄也指出,穆麟德(Paul Georg Von Möllendorff,1847—1901)曾在《满州语文法》(A Manchu Grammar: with Analysed Texts,1892)论及《语言自迩集》谈论篇,提到北京话的几项特征具有一般的官话所不具有的满州话语法的事实。因此,高田时雄估计,这也许是威妥玛所认为的北京话的特征。无论威妥玛自身是否意识到这一事实,他有着一些避开所谓传统官话的趋向。
8. 罗存德(Wilhelm Lobscheid, 1822—1893)《英华字典》(English and Chinese Dictionary, with the Punti and Mandarin Pronunciation),1866—1869年
该字典的英文书名English and Chinese Dictionary, with the Punti and Mandarin Pronunciation,明确显示其标音依据是广东话和“Mandarin”,此处的“Mandarin”是指沿袭了卫三畏(1856)方式的语音。(3)罗存德:《英华字典》,1866—1869年,part I,Preface第ii页。正文第3部分第1147页的词条“Mandarin dialect”解释为“court dialect,the language of the greater portion of China,官话kún wá. Kwán hwá,正音ching yam. Ching yin,正字ching tsz. Ching tsz”。第2部分第611页的“Dialect”的二级词条中出现了“the Mandarin dialect,官话”一词,其中有一例句,即“if you are not sufficiently acquainted with the Mandarin dialect,than help yourself with the colooquial,官话唔够白话凑”。罗存德指出,“Mandarin”或者“Court Dialect”的欧文名称的来源是“官话kwan hwá”,也就是所谓“official language”的中文名,尤其是北方政府官僚,特别称其为“correct sound”,即“正音”,此意表示了“proper language of the country”,即国家的正统语言的概念。另外,他还提到了南北之间的差异,指出“Mandarin Dialect”可以分成“北话”和“南话”两大类,北京和南京的方言分别为各官话的核心。(4)同上,part I,Introduction第80页。罗存德是德国人,为了清楚地说明“官话”的特征,他用德国的“high German”(高地德语)做了一番比较,他说,大部分中国人使用“官话”就相当于德国当时的大部分知识阶层使用“high German”一样。(5)同上,part I,Introduction第8页。还说,如果把中国知识阶层和文盲的比例定为20∶80的话,后者即文盲的三分之二也可以学好“Mandarin Dialect”,正像当时大部分德国人都会读、写、说“high German”一样,这也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6)同上,part I,Introduction第38页。对此,著者还进一步描述说,除了云南、广西、广东、福建、宁波和上海之外,“Mandarin tongue”作为“帝国”的语言,以全国各地所收集的证据来估算的话,大约四分之三的人口都会说“Mandarin dialect”。(7)同上,part I,Introduction第8、80页。
9. 邝其照(1836—1891)《字典集成》(A Small English and Chinese Lexicon),1868年
该字典是中国人编写英华字典的开端。其正文第84页有一词条“Dialect”,其汉语对译词为“乡谈,土音,口气”。除此之外就没有任何与“官话”相关的词条和解释了。
10. 罗存德《汉英字典》(A Chinese and English Dictionary),1871年
该字典正文第104页的词条“官话”的英文注释是“the Mandarin language or dialect”。另外,正文第463页还有一个“国语”词条,其英文注释是“the saying of a state; a description of a state”。
11. 司登得(George Carter Stent, 1833—1884)《汉英合璧相连字汇》(A Chinese and English Vocabulary in the Pekinnese Dialect),1871年
该字典有两个与“官话”相关的词条,分别为第184页的“hsiao2-kuan1- ‘hua4学官话to learn the Mandarin language”和第251页的“kuan1- ‘hua4官话the Mandarin dialect”。
12. 卢公明(Justin Doolittle, 1824—1880)《英华萃林韵府》(Vocabulary and Handbook of the Chinese Language.Romanized in the Mandarin Dialect),1872年
从该字典的英文名Vocabulary and Handbook of the Chinese Language, Romanized in the Mandarin Dialect,不难看出著者对“官话”的重视。注音采用了“Peking Mandarin”的威妥玛式罗马字标记,也使我们感受到卢公明重视北方语音的倾向。著者认为,用罗马字母标注官话的发音,究竟根据“Northern or the Southern Mandarin”的哪一种才好,这是个很难解决的问题。著者指出,当时的南北“官话”的发音有相当大的差异,而且说不好哪一方更有优势。我们可以认为南北双方的势力很平衡。(1)卢公明:《英华萃林韵府》,1872年,Preface第I页。著者还说,如果学习者要学好官话的声调,除了直接跟教授者学习以外,没有别的好方法,所以他没有标注声调。这一做法,可以使我们了解著者对学习中文声调的特殊认识。(2)同上,Pronunciation第8页,解释“The Mandarin Tones”的共4行的说明文。
13. 卫三畏《汉英韵府》(A Syllabic Dictionary of the Chinese Language; arranged according to the Wu-fang Yuen Yin, with the Pronunciation of the Characters as heard in Peking, Canton, Amoy, and Shanghai),1874年
该辞典出现了“kwan hwa、官话、Official Language、the Court or Mandarin Dialect、mandarin、南官话、正音、true pronunciation、通行的话、北官话、京话”等词语。正文第472页有“官话court or Mandarin dialect”词条。序言的开头明确指出,此辞典的对象语言是“The Mandarin Dialect as Exhibited in theWu-fang Yuen Yin”,即《五方元音》标注的“Mandarin Dialect”。著者在序言(preface)和绪论(introduction)中说,对于重文言轻口语的知识阶层来说,“kwan hwa”是很必要的,随着中国国内人员交流的提速,各地的“kwan hwa”特征越来越接近,使用也越来越普遍,知识阶层为了适应这种交流就必须学习“kwan hwa”。(3)卫三畏:《汉英韵府》,1874年,Preface第v、vi页和Introduction第xi页。著者认为不应把“kwan hwa”看作“dialect”,而应该看作是“Chinese spoken language”。为此,著者还特别向读者介绍了艾约瑟(1857)把“官话”分成以南京、北京和成都为三个核心的分类法。(4)同上,Introduction第xxxi页的“Mr. Edkins regards Peking, Nanking and Ch'ingtu, as the centers of its three marked varieties…”另外,该辞典的语音标注没有以某个特定的区域为基准,而是采用了长江以北地区的平均值。著者还特别提到了“官话”从过去到现在的变化、南北之间的差异以及沿袭麦都思的语音标记法等。(5)同上,Introduction第xxix、xxvi、xxx页。对于官话,该字典的序言和绪论中还有两处更为具体的描述:一处指出,中国大部分知识阶层所使用的口语,他们称其为“kwan hwa”“官话”或者“Official Language”,并认为具有“Court Dialect”或者“Mandarin Dialect”的特征,各地官话的惯用语和语法结构的差异也不大,在长江以北和除了福建、广东两地以外的广大南方行政区域,这种口语作为强势的语言正在被普遍通用着。(1)卫三畏:《汉英韵府》,Introduction第i、xi页。另一处指出,在中国广大地区,更多使用的也许是南京官话、“南官话”“正音”或者“true pronunciation”,也就是以“通行的话”的名称来记录的口语,是各地人们都可以理解的口语。但是,被人们称为“北官话”或“京话”的北京官话现在成了最盛行的高雅语言,它相当于伦敦的英语,巴黎的法语,被普遍认为是“帝国”的“court language”。(2)同上,Introduction第xxxii页。
14. 司登得《汉英袖珍字典》(A Chinese and English Pocket Dictionary),1874年
该字典中的词条“Mandarin”和“Dialect”中均无关于“官话”的描述。
15. 邝其照《字典集成》再版,1875年
与上述邝其照(1868)该字典首版一样,此字典也没有言及“官话”,正文中只有“Dialect乡谈、土音、口气 Canton Dialect广东土音”(第101页)等描述。
16. 睦理逊(William. T. Morrison,生卒年不详)《宁波方言字语汇解》(An Anglo-Chinese Vocabulary of the Ningpo Dialect),1876年
该字典实际上是一本宁波方言的词汇集。正文第286页的词条“Mandarin,kwun官”下有“dialect,kwun’-wo’官话”的二级词条。字典序言特别指出“veng-li(文理:笔者注)没有等价表现的场合下,可以使用Mandarin”,而且还把官话的地位置于方言之上。此外,著者把“Court dialect”与南方方言加以区别,实际上就是把北方方言看作是“Court dialect”了。(3)睦理逊:《宁波方言字语汇解》,1876年,Preface第v页以及Alphabetical List of Syllables第xv页。
17. 邝其照《华英字典集成》(An English and Chinese Dictionary),1887年
该字典中的词条“Mandarin”和“Dialect”中均无关于“官话”的描述。
18. 翟理斯(Herbert Allen Giles, 1845—1935)《华英辞典》(A Chinese-English Dictionary)第1版,1892年
翟理斯在序言中指出,被称为“Mandarin”或“Court language”的语言是以“现在的北京方言为代表”的,而“各种不同的‘Mandarin dialects’则分别具有其地域特征”。关于“官话”,此辞典第2版基本上也采用与第1版相同的描述。正文中列出了3个词条,即“官话”“说官话or打官话”“不晓官音”。前二者分别被解释为“official language”和“Mandarin”,是宫廷所在地的语言,过去以南京话为标准,现在以北京话为标准,“说官话or打官话”就是说“Mandarin”,即正式或正确地说(官话)。(4)翟理斯:《华英辞典》第1版,1892年,Preface第vi页、Philological Essay第xix页以及正文第796页。
翟理斯辞典出版的同年,一本著名的课本,即狄考文的《官话类编》也在该年出版。该书有关于官话的记述,详细地描述了“官话”具有南、北、西地域的类别,作为通用语言的北方官话的优势,以及南方官话在使用人口上的优势。狄考文指出,中国人称之为“Mandarin”或者“official languages”的这种语言,从其本身的特征来说,除了长江南岸一带以外,全国18个行政区的人们使用的语言也具有其特征。这种语言(Mandarin)可以分成北方、南方和西方。狄考文还指出,按照行政区地域分布,可以再仔细地分成“Honan Mandarin、Shangtung Mandarin”等。使用“Northern Mandarin”的大多数是北京人,作为“the court dialect”,它最时髦,一般被认为是整个中国之通用语言。使用“Southern Mandarin”的人口比“Northern Mandarin”的人口要多得多。(5)翟理斯:《华英辞典》第1版,Introduction第1页左1—13行。孙华先:《〈南京字汇〉中的〈官话类编〉词汇》,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北京公司,2013年,第10页,关于《官话类编》的编纂背景,本文指出,编者的使命是传教,他们认为“普遍适用的官话教材必须兼顾各地变体,与各地的教者、学者相兼容……他能兼顾到的官话地区除了他所在的山东地区以外,基本上集中在北部官话和南部官话的地区”。
19. 企英译书馆《商务书馆华英音韵字典集成》(Commercial Press English and Chinese Pronouncing Dictionary),1902年
该字典正文中第1031页的“Mandarin dialect”被解释为“Court dialect,the language of the greater portion of China官话”。此外,第502页“Dialect”的二级词条的解释提到了“Local dialect,土话,乡谈”和“the northern dialect,北音,北话”。另外还有“the Mandarin Dialect,官话”以及例句“官话不够土话凑”等,这些内容均是从罗存德(1866—1869)继承而来的。(1)该例句有可能参考罗存德:《英华字典》,part II第611页的“if you are not sufficiently acquainted with the Mandarin dialect,than help yourself with the colooquial(官话唔够白话湊)”。
20. 狄考文《术语辞汇》(Technical Terms),1904年
该辞典著者狄考文在他的另外一本主要著作《官话类编》(1892)中详细地描述了“官话”具有南、北、西地域的类别,作为通用语言的北方官话的优势,以及南方官话在使用人口上的优势等情况,但是在该辞典中却没有任何关于“官话”的记述。
21. 颜惠庆(1877—1950)《英华大辞典》(An English and Chinese Standard Dictionary)第2版,1908年
该辞典正文第1394页的词条“Mandarindialect”的解释中有一项描述,即“(man-dā-reen’di’-a-lekt) n. Court dialect,the language of greater part of China,官话”,它继承了罗存德《英华字典》(1866—1869)和《商务书馆华英音韵字典集成》(1902)的说法。除此之外,词条“Dialect”的解释也继承了罗存德《英华字典》(1866—1869)以及《商务书馆华英音韵字典集成》(1902)的部分内容,但是“官话不够土话凑”的例句,该辞典没有沿用。
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除了西洋人描述“官话”的多样性和各种“官话”之间的相互关系之外,也有中国学者论述相关内容。卢戆章(1854—1928)说:“十九省之中,除广、福、台而外,其余十六省大概属官话。而官话之最通行者,莫如南腔。若以南京话为通行之正字,为各省之正音,则十九省语言文字既从一律,文话皆相同,中国虽大,犹如一家”(2)卢戆章:《一目了然初阶》,北京:文字改革出版社,1956年,第344页。陈辉:《19世纪东西洋士人所记录的汉语官话》,第105—113页也引用了这一部分。,他认为官话以南京官话为代表。可以看出,当时南京官话虽然在政治地位上不及北京官话,但仍然在大多数百姓之间通用。
小 结
综上所述,早期英华·华英辞典以及相关的资料,说到“官话”的时候,一直使用“官话”“Mandarin dialect”“Court dialect”等 固 定的表述,与研究著作和课本相比,辞典对“官话”的解释要简单得多,但是与课本等相关资料之间在解释上没有任何矛盾。马礼逊就认为“官话”是中国通用语,直到赫美玲辞典(3)赫美玲(Karl Ernst Georg Hemeling, 1878—1925)《英汉官话辞典》(English-Chinese Dictionary of the Standard Chinese Spoken Language [官话] and Handbook for Translators),1916年。著者明确指出,该辞典基本上是针对“Standard Chinese Spoken Language”,也就是说这是一部有关“Kuan Hua(官话)”的辞典。序言和正文均有“Mandarin、官话、Kuan Hua、Peking Kuan Hua、general current Kuan Hua”等词语,正文第837页的词条“Mandarin”解释为“standard spoken language of China,官话kuan hua”,第380页的词条“Dialect”解释为“方言、乡谈、土话、广东土话”以及“Mandarin,官话kuan hua”等。另外,序言中还提到了“官话”的多样性以及作为“口语”的普遍性。言及“官话”概念时,都是这一定义。对于“官话”的概念的看法,可以说自此大体没再变化,基本上极为稳定。
本文所考察的以19世纪为主的辞典,如麦都思、卫三畏、罗存德、卢公明、翟理斯等人的辞典,对“官话”的描述与分析可以说比较详细,但是麦都思(1832)、卫三畏(1844)等,均没有言及地域性的类别问题,直至后来卫三畏(1856)才提到了南北“官话”之间的差异。卫三畏(1844)虽然没有言及西部“官话”,但是他认识到了“官话”的地方特征,这一点与艾约瑟(1857)把“官话”分成南、北、西三类,并分别以南京、北京、成都为各自的标准在时期上是一致的。(1)高田时雄《清代官话の资料について》第771—773页以及内田庆市《近代における东西言语文化接触の研究》第323—324页指出,近代西洋人已认识到汉语官话的南北不同。罗存德(1866—1869)对“官话”的描述,与卫三畏(1856)基本一样,相当详细,而且也言及“当时人口之四分之三都说官话”的情况。罗存德在序论中用了整整一段话来解释“官话”,并指出南北之间的差异及其在诸多方言中的地位。卢公明(1872)对官话的描述,继承了前述的分类法,对语音的标记采用了同一时代威妥玛的“Peking Mandarin”为基准,这应该说是卢公明(1872)的一个重要特征。
此后,到了19世纪末叶,翟理斯(1892)明确提出了“官话”就是中国的“the official language”(通用语),同时,进一步提出了全国“官话”的核心已经完成了由南向北转移的事实。同年,狄考文(1892)也在《官话类编》中说,对于官话,从其政治方面的重要性上看是“南低北高”,从其使用人口的角度看是“南高北低”。两者在同一年对中国南北官话之间的关系提出了较为相似的观点,这一事实很值得我们关注。进入20世纪以后,赫美玲(1916)将中国的“官话”称为“the Standard Chinese Spoken Language”,对“官 话”南北之间或者地域之间的差异不再给予任何表述。而另一方面,中国人编写的辞典,除了一些非常简单的解释,也没有关于“官话”的表述。也许是因为中国的学者编写这些辞典时,关心的只是中国人自身的英语学习,对于以中国“官话”为母语的他们来说,根本用不着去描述这种本国特有的语言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