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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书记载重点演变述论

2021-11-25韩章训

广西地方志 2021年3期
关键词:志书人文内容

韩章训

(衢州市地方志办公室,浙江 衢州 324002)

这里所谓“志书”不包含各级政区专志和小志。对志书记载重点演变问题,民国梁启超曾评说曰:“大抵初期,作品囿于古代图经的观念,以记山川、城邑、宫室、名胜等为最主要部分。稍进,注重人物传记。更进则及于古迹、遗书、遗文、金石等。更进则注重现代风俗、掌故、经制因革等。而年代愈晚则陈迹之须考证者愈繁,在故去取别择亦成为专门技术。虽缘作者之识见、才力、好尚,详细互有不同,不能限以时代。要之,自宋迄明六七百年间,方志观念日趋扩大,其内容日趋复杂可断言也。”[1]梁氏如此评说反映了志书记载内容演变的大势大略。为深化对此问题的研究,本文拟分如下五个历史时期,以作较为深入的具体分析。

一、重地理、轻人文时期

此时期涵盖时间为宋元。这里所谓“地理”属广义地理概念,含自然地理及历史地理、人文地理、经济地理。所谓“人文”属狭义人文概念,含人物、职官、政治、经济、文化(后同)。宋元是志书从主记地理到融地理、人文于一炉的转型时期。自北宋初年始,朝廷就先后几次组织编修以记地理为主的图经。如开宝四年(971)正月,朝廷“命知制诰卢多逊、扈蒙等重修天下图经”。[2]又如景德四年(1007),真宗诏李宗谔等编修《祥符州县图经》。[3]此次修志成绩巨大。据时人王应麟统计,“祥符四年八月十八日,中书门下牒别写录,颁下诸道图经新本共三百四十二本。”[4]自太平兴国间始,以乐史为代表的一些修志者,始把地理、人文融于一炉。其中突出典型就是乐史《太平寰宇记》。乐史在修《太平寰宇记》时,在唐贾耽《十道志》和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已有内容基础上,增以风俗、姓氏、艺文、土产、四夷等内容,并因人物而详及官爵、诗词、杂事。故《四库全书总目》称《太平寰宇记》曰:“史进书序议贾耽、李吉甫为漏阙,故其书采摭繁富,惟取赅博,于列朝人物一一并登。……后来方志必列人物、艺文者,其体皆始于史。盖地理之书记载至是书而始详,体例亦自是而大变”。[5]但在北宋志书中,人文类内容所占比例依然很小。因《太平寰宇记》的内容变革适应了时人综合思维的需要,故广被学界所认可和效法。彼时效法《太平寰宇记》的一个典型就是元丰《吴郡图经续记》。此志设28门,依次为封域、城邑、户口、坊市、物产、风俗、门名、学校、州宅、南园、仓务、海道、亭馆、牧守、人物、桥梁、祠庙、宫观、寺院、山、水、治水、往迹、园第、冢墓、碑碣、事志、杂录。其中学校、牧守、人物、碑碣四门用以集中记载人文,就其所设门数而言,仅占全书门类总数的七分之一。在《吴郡图经续记》面世后,志书记载人文的比重继续增大,直至南宋一直保持着这种态势。如绍熙《云间志》、绍熙《永嘉谱》、嘉定《镇江志》、景定《建康志》等。其中嘉定《镇江志》今存22卷。卷一地理,卷二地理,卷三风俗、攻守形势,卷四田土,卷五赋税,卷六地理,卷七宫室,卷八僧寺,卷九道院,卷十学校、兵防,卷十一古迹,卷十二宫室,卷十三至十六刺守、参佐,卷十七宰贰、寓治,卷十八至十九人物,卷二十总目(释道),卷二十一祥异、杂录,卷二十二杂录。其中卷十记学校、兵防,卷十三、十四记刺守,十五记刺守、参佐,卷十六记参佐、将佐,卷十七记宰贰、寓治,卷十八、十九记人物。由此可知,其中专记人文的赋税、学校 兵防、古迹、刺守 参佐、宰贰、人物(2卷)、总目,其卷数已超全书总卷数的三分之一。虽然南宋志书记载人文的篇幅已明显增大,但在总体上仍然是地理类内容多于人文类内容。至元代,志书记载人文比重在总体上有逐渐增加趋势。彼时已经出现了叙地理与记人文比例相当的志书。如至正《四明续志》即如此。该志计设12卷,其中卷一沿革、土风、职官,卷二职官,卷三城邑,卷四为山川,卷五土产,卷六赋役,卷七、八学校,卷九祠祀,卷十释道,卷十一、十二集古(含古迹、文、诗)。由前所述可知,其中记载人文的专卷有职官、赋役、学校(2卷)、集古(2卷),再加卷一中的职官门,其总篇幅已达全书一半许。在元志内容构成上还出现了或特重地理或特重人文的个例。特重地理者,如至正《齐乘》设六卷,卷一沿革、分野、山川,卷二山川,卷三都邑,卷四古迹,卷五古迹、风土,卷六人物。由此可知,此书记载地理的篇幅达5卷,而记载人文的仅有1卷,故此志就是重地理轻人文的一个典型。特重人文者,如至正《昆山郡志》计设6卷,其卷一风俗、山、坊、园亭、冢墓、古迹,卷二名宦、封爵,卷三进士,卷四、五人物、释老,卷六土贡、土产、杂记、异事。其中记载地理的仅有2卷(即卷一、卷六),记载人文的竟达4卷。故此志即为重人文轻地理的一个典型。在元代,此两种志书虽皆罕见,但却为明代修志或重地理或重人文开了先河。

二、从重地理到重人文的过渡时期

此时期涵盖时间为明代。明时志书内容构成演变已出现较复杂态势。彼时在志书内容构成上,修志界已出现三种思想。第一种是继承传统思想,主张志书兼载地理和人文。整个明代修志界都存在这种思想。如成化间夏时正论地方志书内容构成曰:“国史志一国之事,郡志志一郡之事。史与志一也,而所书有天文焉,有地理焉,物产、赋贡焉,民力、官政焉,风俗、人文焉。”[6]崇祯间牛若麟亦曰:“窃考刘子玄述书有十品,而郡书、地理书居其二,后世郡邑之志兼而有之。其序土宇、山川,洎物产、风化,往往模拟湘中,斟酌三秦,是地理书体也。至于英灵所钟,人伦所尚,会稽益部而后,弘奖不乏,又郡书体也。郡书详于人,地理书详于事。事与人纪载一方,证向上古,谓之志。”[7]第二种是主张重载地理。这种思想流行于明前中期。例如,永乐十六年(1418)朝廷颁布的《纂修志书凡例》规定志书记载内容分22个大项,依次为“建置沿革,分野,疆域,城池,山川,坊郭镇市,土产、贡赋、田地、税粮、课程、税钞,风俗,形势,户口,学校,军卫,郡县廨舍,寺观,祠庙,桥梁,古迹,宦迹,人物,仙释,杂志,诗文。”由此可知,其中大部分项目均属地理类内容。有的时人也有类似见解。如《襄阳府志》作者曰:“志为郡而作,则舆地其所重也。”[8]正是在这种思想导引下,故在明前中期就出现一大批详地理和略人文的志书。例如,宣德《宁夏志》分上下两卷。上卷设35目,即沿革、分野、风俗、疆域、城垣、街坊、山川、土产、坛壝、属城、古迹、寺观、祠庙、学校、贡举、人物、孝行、名宦、名僧、死王事、津渡、陵墓、桥、园、坝、河渠、盐池、屯田、职官、驿传、牧马、盐苑、公宁、祥异、杂志。下卷设3目,即文、题咏、词。由前所述可知,全书分38目,其中属记载人文的只有“学校、贡举、人物、孝行、名宦、名僧、死王事”和“文、题咏、词”10目,仅占全书总目数四分之一强。自明中期始,此类志书日益减少。第三种是主张重载人文。自明中期始,学界对志书内容的看法已发生变化。彼时一些朝廷高官也认为,志书就是史书。如张居正曰:“夫州郡之有志,犹国之有史。”[9]杨一清亦曰:“国有史,郡有志。……夫志史之翼也。”[10]既然志属史,那么依照作史惯例就应该多载人文。有的学者还明确主张修志当秉承史意,多载人文。如姚涞说:“汉魏以降,纪事之籍史与志互称。近世与郡邑类谓之志,以别于国史。然史举其要,志举其详。史者群志之所萃也,故得史意者乃可以言志。”[11]这种思想流行于明中后期。正是在这种思想引导下,故自明中期始就陆续出现许多详载人文的志书。如嘉靖《广信府志》设20卷,其中卷1—4为地舆志,卷5—6为食货志,卷7—10为职官志,卷11—12为学校志,卷13—15为选举志,卷16—19为人物志,卷20为杂志。其中属记人文的职官、学校、选举、人物4志就达13卷之多,已占全书总卷数65%。尽管明后期记载人文篇幅超过全书篇幅一半的志书还不多,但它们已为清代修志详载人文、略载地理提供了先例。

三、重人文、轻地理时期

此时期涵盖时间为清代。在总体上,清志内容要比明志丰富得多,故其篇幅也比明志大得多。清志内容构成演变可分为前中期和中后期两阶段。在前中期,由于修志地理派和历史派力量相当,故彼时既有详载地理的志书也有详载人文的志书,而且两者数量皆相当多。详载地理者,如康熙《铁岭县志》设9门,依次为建置(9目)、疆域(5目)、田赋(3目)、户口(3目)、学校(5目)、官师、祥异、人物、艺文(4目)。其中记地理分志有5门,即建置、疆域、田赋、户口、祥异,计21目。记人文分志仅有4门,即学校、官师、人物、艺文,计11目。由前所述可知,无论是在大纲设置数量上还是在细目设置数量上,其地理部类都要比人文部类多一些。详载人文者,如雍正《平谷县志》设6门,依次为地理、国赋、秩官、选举、人物、艺文。由此可见,该志记人文显然要详于记地理。自清中期始,由于修志地理派渐趋衰微和历史派渐趋强盛,故详载地理的志书就日益变少,而详载人文的志书则迅速增多。尤其是章学诚提倡的志属史说曾对修志界产生颇大影响。彼时章氏倡导“志属史”说,其学术意义恰如民国梁启超所云:“方志,从前人不认为史,自经章氏提倡后,地位才逐渐提高。”[12]自清中期始,详载人文和略载地理的志书已经比比皆是。如乾隆《贵溪县志》、咸丰《邳州志》、光绪《畿辅通志》等。乾隆《贵溪县志》设24卷,其中卷1为星野、沿革、形胜、山、水,卷2为城垣、廨署、学校、都鄙,卷3为户口、赋役,卷4为物产、风俗、水利、兵防、武事,卷5为祠庙、古迹、桥、亭、坊、墓、祥异,卷6为秩官,卷7、8为选举,卷9—14为列传,卷15—23为艺文,卷24为撰著、杂志。由前所述可知,该志记地理部分仅有5卷,不足全书总卷数的五分之一,而其记载人文部分则多达19卷,近占全书卷数的五分之四。在这里有必要指出,清志在内容构成上存有两个突出弊病。其一,往往设有篇幅巨大的人物部类。例如,康熙《上元县志》设24卷,其中秩官传、勋旧传、儒林传、孝义传、忠节传、文苑传、治行传、高士传、寓公传、艺术传、释道传、列女传竟达12卷,已占全书一半篇幅。有的记人物卷数甚至超过全志一半。如道光《昆新两县志》计40卷,其中记载人物的竟有22卷之多。其二,往往设有篇幅巨大的艺文部类。有的志书艺文篇幅约占全书三分之一。如康熙《新修莱芜县志》、嘉庆《洪雅县志》、光绪《凤台县志》等。其中嘉庆《洪雅县志》“分九门四十九目,约十四万字,艺文门比重最大,达六万余字”。[13]有的志书艺文篇还占全书一半,如康熙五十一年《续修浪穹县志》、乾隆《绥阳县志》、同治《剑州志》等。其康熙五十一年《续修浪穹县志》“艺文篇幅约占全书四分之三”。[14]彼时修志界存有一种错误思想,以为修志多载诗文可“存人”和“增邑乘之光”。如道光《太康县志凡例》曰:“艺文邑人所作,但得佳制,虽与志无关,必为选入,其文存,其人存也。至大吏邑侯、文人墨客,即事题咏,采择付梓,亦足增邑乘之光。”[15]其实以虚构和抒情为基本特征的一般艺文是根本没有存史价值的。清代修志出现前述两现象是一种历史性退步。有的当代学者也批评说:“皇帝以下,按资排位,什么职官、封建、选举、望族,以至忠义、孝友、列女等,连篇累牍,有的竟占一部方志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的篇幅。”“旧志中的什么《文征》《艺文》之类,抄录大量的诗文,有的从古代抄起,历代不绝,甚至抄到外县、外省。更有甚者,如道光间,伊阳县知事张道超主修该县县志,竟将本人大量著作选入此书《艺文志》中,可谓咄咄怪事!”[16]

四、既重全面又凸显政治、经济、文化时期

此时期涵盖时间为民国。民国学界多把除自然环境外的世事分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部类。如有时人说:除政治、经济、文化外,“其他社会之现象、闾阎之习惯、风俗之厚薄、礼节之奢俭、种族今昔之兴替、民权势力之消长,尤三致意焉”。[17]有些志书还设有社会门。如民国《洛川县志》《黄陵县志》《宜川县志》就皆设有《社会志》,民国《北碚志》就设有《社会略》等。彼时,以黎锦熙为代表的许多学者都认为,志书具有史地(含经济地理)两种属性。例如,蒋藩说:“夫地理之范围,在疆域、山川、形势、地文、地质,而历史之包孕,则有民族、政治、学术、风俗、物产。方志兼此二义,故治历史、地理学必治方志。”[18]黎锦熙还明确认为志书具史地两性。他说:“方志为物,史地两性兼而有之。惟是兼而未合,混而未融。今立两标,实明一义,即方志者。”[19]正是在这种思想引导下,所以在民国志书记载中就出现了既重全面又凸显政治、经济、文化的新局面。如高锡攀就要求记载必须全面,要求做到既纵通又横通。他说:“一县之志书,大抵为区城内时空上事物之记载。在空间上,事物自有其统一与分解之关系。此事物与彼事物之互受影响,而变更充实其内容。此在社会横断面上,必然杂具之形相息息相通,且不尽受区域所囿也。在时间上,事物自有其变动发展之程途。现在事物受过去事物之托孤,未来事物受现在事物之一委命。此在社会纵剖面上,必然滚进之洪流且滔滔不绝也。读斯篇者,诚能洞穿时空之隔膜,用科学之脑汁溶解社会之全面,不以一事物之单独形式而忽其彼此相依为命之内容,不以一事物霎时之静态而忘其变动发展之生命。对于政治、经济、文化、风俗等诸部门,均须求得其整个不断之线索,循是以盱衡城内之事物,以启发社会之生机,则思过半矣。”[20]高氏此说颇具学术见地。在民国志书纲目设计中还出现了一个可喜进步,那就是许多志书都创设了政治、经济(或实业)、文化门。彼时许多学者也都有此类议论和主张。如黎锦熙述《城固县志》内容构成曰:“此间之自然、经济、政治、文化、重要现况略举例中,即作为‘城固纪要’读,亦无不可。”[21]梁中权亦有类似观点。他说:“县志者,叙述一县为范围之政治、经济、文化及自然现象之文献也。”[22]正是在这种思想导引下,故在民国一些志书内容构成中便出现了以政治、经济、文化三部类为主干的新格局。彼时设有政治分志的志书有《天津志略》《上海县志》《云霄县志》等,设有经济分志的志书有《涿县志》《桐城志略》《怀宁县志略》等,设有文化分志的志书有《江苏省通志稿》《海南岛新志》等。其中《海南岛新志》最为典型。该志为章节体,计设11章。第一章为绪言,第二章为沿革,第三章为自然环境,第四章为本岛与国际间之关系,第五章为行政,第六章为社会组织,第七章为文化,第八章为资源,第九章为产业,第十章为交通,第十一章为结论。由此可见,该志在内容上已经形成了以自然环境为条件,以人为核心,以政治、经济、文化为主干的结构新体系。

五、既重全面又凸显经济时期

此时期涵盖时间为当代。当代人们多把除自然环境外的世事分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如曾三说:“当前,我们的国家正处在一个伟大变革的新时期,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都在发生极其深刻的变化。”[23]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志书记载内容则进入既重全面又凸显经济时期。其演进也有一个从不自觉到自觉的过程。1958年,中国科学院地方志小组在《关于新修方志的几点意见》中说:“新修方志主要是为了反映我国各地人民的革命斗争和向自然作斗争的实际情况。特别着重解放以后人民大众在政治、经济、文化建设上的新成就。”[24]由此可见,彼时修志界并没有确立以记载经济为重点的观念。1980年1月16日,邓小平指出:“现代化建设的任务是多方面的,各个方面需要综合平衡,不能单打一。但是说到最后,还是要把经济建设当作中心。离开了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就有丧失物质基础的危险。其他一切任务都要服从这个中心,围绕这个中心,决不能千扰它,冲击它。过去二十多年,我们在这方面的教训太沉痛了。”[25]正是在这种社会背景下,自20世纪80年代始,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理念日益深入人心,中国修志界在志书内容构成问题上便逐步形成两个新观念。一是强调地方各级政区总志必须记载本地从自然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以求记载内容的全面性。如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1985年颁发的《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规定:“新方志应当系统记载地方自然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2008年,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颁发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也规定:志书“内容反映本行政区域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二是强调地方政区总志必须重点记载经济建设,以反映自国家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的新特点。1984年10月,在广西桂林召开了全国南片县志稿评议会,与会者“一致认为,经济篇是全志的核心部分,写好经济篇是贯彻修志目的的重要体现,是社会主义新方志与旧方志区别的重要标志之一……能否写好经济篇,关系到新志书的成败问题。因此,必须以最大的努力来写好经济篇。”[26]再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所修新志实际看,也多以记载经济为重点。1984年,《新编五县志学术讨论会纪要》评述新编呼玛、台安、万年、如东、本溪五县志曰:“重视社会经济的编写。各志书都与轻经济的旧志不同,用较大篇幅记叙了本县各时期物质资料的生产和社会经济关系。《本溪县志》经济部分约占全书三分之一以上,其他各志也都占百分之三十左右。”[27]又如浙江人民出版社1986年出版的新编《建德县志》,其“‘经济篇’的内容,占全志的三分之一以上,并设专章记载生产关系与经济体制的改革。”[28]2000年,有学者撰文曰:编修续志应“体现全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工作路线。志书设计应打面面俱到的框框,篇(卷)目设计要以经济工作为重点,要全方位、多角度、大力度进行记述。人文类与经济类的比重当然要因地而异,一般来说,可按‘四六’的比例。”[29]近年也有学者强调说:新编志书“要把各个时期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摆在首位”。[30]

综上所述可知,宋元为重地理、轻人文时期,明代为从重地理到重人文的过渡时期,清代为重人文、轻地理时期,民国为既重全面又凸显政治、经济、文化时期,当代为既重全面又凸显经济时期。这就是自宋以降志书记载重点演变基本轨迹。志书记载重点内容决定着志书的基本性质和功能,故对古今修志者来说,正确认识和把握记载重点都是一个客观存在的重要问题。有鉴于此,故拙文便就志书记载重点演变问题谈点管窥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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