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育警价值构建的几点思考
2021-11-25唐偲
唐 偲
(湖北警官学院,湖北 武汉 430034)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更加着重强调了文化自信的重要作用和基础性地位,优秀文化传承与转化能为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提供更充分的精神指引。公安院校作为培养公安后备力量的重要阵地,除了需要具备高等院校人才培养在知识、能力、技术等方面的条件外,更应该聚焦人才培养过程中对职业素养、职业精神的不断思考和探索。
文化育警旨在通过制度优势、道德品质、物质丰富、精神理念等全方位培养优秀干警,提升公安队伍战斗力,推动公安事业稳步发展。[1]而文化育警的理论支撑则要归结到“以文化人”的重要依据上。文化最核心的部分在于培养人的行为模式和价值观,且教育目的多元互补系统论中指出,教育的最高目的是培养出最高尚的人类德行或最理想的人格,这为“文化育警”的可行性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另外,英籍犹太裔哲学家迈克尔· 波兰尼在1958年其著作《个体知识》中提出了“默会知识”的概念,即“行动中的知识”,为心理学和教育学提供了新的视角,而其中默会认知在“情景性”“文化性”“主体性”上的特点也给“文化育警”的实践性提供了丰富的启示。[2]文化育警不仅要体现在公安院校人才培养的过程中,更需要体现在人才培养的质量和结果上。公安院校人才培养区别于其他行业院校的特点在于:人才培养从过程培养、职业导向、质量检验上的定向性与一致性。除了需要掌握公安基本知识、职业基本技能之外,更重要的是人才培养是否具有符合职业特点的以职业精神为中心的基本职业素养,以上内容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且直接接受社会对其行业资格的检验。如何使文化育警的价值构建在人才培养的过程中顺利展开并取得效果,笔者认为应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心理认同、行为指导、效应传承。
一、构建价值认同
人才培养首先要构建对职业属性、职业特点的价值认同,首先是心理认同。公安院校对学生的管理之所以强调养成教育一以贯之正是因为关注到了人的心理认同的构建需要时间和环境。[3]当然,大部分学生选择公安院校可能基于对警察职业的基本认识和向往,这是构建心理认同的正面主观因素。然而,四年高等教育更要在此基础上帮助学生实现对职业正确且准确地认识,因此,不难理解公安院校校园文化核心在于对学生“忠诚”“担当”“奉献”“责任”意识的培养上。作为通识教育而开设的如《马克思主义原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能够帮助学生建立基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作为职业常识教育而开设的如《公安基础知识》《法理学》《宪法学》等能够帮助学生建立基本的执法依据与框架。作为职业技能教育而开设的《侦查措施》《现场勘查》《痕迹检验》等能够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的职业技能,以此形成了“如何培养学生”的基本内容,而“培养什么样的学生”不仅需要聚焦在书本上,更需要“借时”“借例”的榜样教育。比如,2020年对于湖北武汉乃至全国而言都是极不平凡的一年,作为疫情震中的武汉,所有的行业都在遭受危机的冲击,由此而涌现出的在不同职业领域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构成了“英雄的城市”和“英雄的人民”,故而有了以“生命至上、举国同心、舍生忘死、尊重科学、命运与共”的核心内容的伟大抗疫精神。在武汉战“疫”过程中的英雄人物、典型事例、应急处置、政策调整、资源整合、舆情防控等,从整体到部分,从综合到分析,所体现的本质是文化底色对群体的影响,这对于公安院校的学生来说是身历其境深化职业核心素养的契机。学生对职业属性的心理认知和对职业素养的心理认同应该借力身边的人、周边的事结合传统教育的基本模式双管齐下以达到既定目的和效果。
二、强化行为指导
人才培养要强化过程行为指导,突破“管理与被管理”的形式。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十六字方针”:“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为公安工作发展进步提供即基本遵循,为公安队伍的建设成长指明了前进方向,是公安后备力量培养的标杆。公安院校“教、学、练、战、管”五位一体的管理模式构成了公安人才培养的基本路径和方法。[4]学生对符合职业选择的价值导向有了认同感之后,最重要的是如何在行动上也能获得与认知一致的认同感。与地方院校有异,公安院校实行严格警务化管理,这意味着从制度、纪律、规范和要求等很多方面有条框的规定、奖惩的方法,其目的是在约束作用中让学生认识警察角色、提升警察意识。而有时在践行制度规定的同时,会忽视时代和社会赋予年轻人的特点,由此而形成了“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壁垒,削弱了警务化管理对职业精神培养的真正作用。学生只有了解了管理的真正意义和作用之后,才能达到“知其然、践其行”的效果。比如“警容风纪”“内务卫生”“路队操行”“请销假制度”“课堂管理”“量化考评”等,这些都是公安院校学生“一日生活制度”重点关注的内容,囊括了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的各个方面。然而,作为管理者的老师对以上内容提出要求和规范,把它作为衡量学生的标准,而作为被管理者的学生只有遵守了以上事项和规定才能达到要求,虽然以制度为蓝本的要求具有强制约束力,却不能取代人文关怀在帮助疏通、理解上的作用。思维上认同和接受之后的践行才具有长久的生命力。
三、聚焦效应传承
人才培养要聚焦效应传承,累积实践中对职业要求的印证。公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会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实习,可接触到公安工作的基本流程和基本方法。与此同时,大型安全保卫活动不仅能够有效检验人才培养阶段性成果,也能够帮助学生从实践中感受个人对职业素养要求的把握,规避和填补认知上的误差和理论与实践的距离,这比单纯从书本上学到的技术和道理要生动、深刻更多,对警察队伍的培养有事半功倍的效果。例如,笔者所在的系部培养的是公安学领域涉外警务专业的学生,他们有幸参与大型安全保卫活动增援工作,作为增援学警深度参与了受援警务部门的各项工作,为期一个月的增援工作让他们在各方面都得到了迅速地锻炼和成长,不仅包括了知识在实践应用中的衔接,更重要的是每个学警都感受到了自己与理想中的职业要求之间的差距,而这比学校里任何形式的鞭策和触动都更为直接。大型安保活动是对警察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理念、模式、路径、特色一次见之于行且行之有效的检验。例如,增援学警参与到了不同的岗位类别中,其岗位职责涵盖:人员排查、车辆盘查(卡点)、编队巡逻、驻地保卫、路面保畅、反恐防暴、外事管理等,在“三警(民警、辅警、学警)合力”“以老带新”模式下,学生的警务知识、技能(实践)与专业优势、特色(理论)得到了充分衔接,力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学警在涉外案事件处置中展现语言优势的同时,在实践中充分认识到了语言作为交流工具的重要性,了解到了公安基层工作相关流程的规范性,体会到了警务技能使用场合的特殊性。总而言之,是一次从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到职业素养、职业精神等全方位的检验。学警在活动中感受到的差异和差距能够及时印证学校对其职业素质培养的路径是否行之有效,从而在反思中找到更加准确的职业定位。
综上所述,不管是从人才培养要构建对职业属性、职业特点的价值认同,或是人才培养要强化过程行为指导,突破“管理与被管理”的形式,还是人才培养要聚焦效应传承,累积实践中对职业要求的印证,以上三个方面都反映了文化育警在公安院校人才培养过程中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夯实公安人才培养提出了思考,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