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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六个紧扣”“六个着力”推动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走深走实

2021-11-25杨榆坚

创造 2021年2期
关键词:人才

杨榆坚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是我们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即将开启的重要历史时刻召开的一次具有全局性、历史性意义的会议。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作为重要的政治机关、民生部门、服务行业、窗口单位,全会明确的很多任务需要我们来落实,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需要我们去实现。“十四五”时期,全省人社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深入对标各项部署要求,全面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构建新发展格局,突出“六个紧扣”,狠抓“六个着力”,为云南“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开好局作出人社贡献。

一、紧扣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着力补齐人社领域各项民生工作的短板弱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进入新发展阶段,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的大跨越。”我国长期所处的短缺经济和供给不足的状况已经发生根本转变,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总体上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归结起来,就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其中之一就是“民生保障存在短板”。具体到云南人社领域,近年来,尽管全省人社事业进入了加速发展阶段,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基本形势仍然是欠发展,我们总结了“六个基本”:

1.就业工作呈现“乡村就业多、城镇就业少,省内转移多、省外转移少”的基本格局。从城乡就业看,截至2019年末,云南就业人员总量达2990万,其中城镇就业891.48万、占比29.82%,乡村就业2098.52万、占比70.18%。与全国同期相比,我省城镇就业占比偏低,比全国57.11%的平均水平低了近30个百分点;相应地,乡村就业占比比全国平均水平高了近30个百分点。从就业结构看,2019年全国外出农民工与本地农民工比例约为3:2,同期云南省外、省内转移就业比例约为3:7,省外转移就业率偏低近30个百分点,大致对应400万农民工。补齐就业工作短板,就要紧盯这“两个30%”的突出差距,持续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力度,尽可能把他们输出到省外特别是东部沿海地区,支持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落户城镇,不断扩大城镇就业规模、提升城镇就业质量。

2.社会保障存在“覆盖不全、待遇不高”的基本问题。从社保覆盖看,通过简化比较,截至2019年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96754万,占总人口的69.11%,同期我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3059.93万,占总人口的62.98%,比全国平均约低6个百分点;全国失业保险参保20543万,占就业人口的26.52%,同期我省失业保险参保289.17万,占就业人口的9.76%,比全国平均约低17个百分点;全国工伤保险参保25478万,占就业人口的32.89%,同期我省工伤保险参保438.51万,占就业人口的14.67%,比全国平均约低18个百分点。从待遇水平看,按2019年度基金支出与执行人数比值计算,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人均待遇分别达4884元、114元、1356元,比全国平均水平分别少1288元、43元、37元。可见,云南社保待遇与全国平均水平大致相当、部分偏低。扩大参保覆盖面,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是做好社保工作的基础;提高社保待遇,才能增强社保吸引力、有效保障群众生活,但这又与提升社保基金可持续能力形成矛盾。补齐社保工作短板,要在精准实施社保扩面的基础上,找准工作的平衡点,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紧盯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稳步调整社会待遇,充分发挥社保民生“保障网”、社会“稳定器”的作用。

3.人才面临“总量偏少、结构不优、基础不强”的基本现状。从人才总量看,目前,全国高技能人才超过5000万,平均每万人口有357.1名,我省高技能人才116万人,平均每万人口有238.8名,仅达全国平均水平的66.8%;全国累计约有3450万人取得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我省有170万人。高层次人才短板尤为突出,截至2019年末,全国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6100多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累计18.2万人;同期,我省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89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714人。从人才结构看,我省70%的人才集中在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昆明、玉溪、曲靖、红河、大理等经济条件较好的州市人才占了全省人才总量近一半,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基层一线人才十分短缺,人才数量、质量与地区发展、产业发展需求不匹配、不协调的问题十分突出。从人才培养基础看,全国共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72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332个,技工院校2392所,就业训练中心2456所,民办培训机构2.25万所,职业技能鉴定机构9152个,我省分别为67个、68个、35所、0所、730所、193个,平台建设基础薄弱,培养质效仍需提高。省委制定的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建设创新型云南。要求我们对照云南产业发展规划,着力抓改革、强队伍、优服务、促创新,持续建强人才队伍,激发人才活力,持之以恒补齐人才工作的短板,为云南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撑。

4.收入分配结构呈现“宽底座金字塔”式的基本形态。2019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733元,我省为22082元,居全国第28位,相当于平均水平的71.9%;其中,全国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42359元、16021元,我省分别为36238元、11902元,相当于平均水平的85.5%、74.3%。我省中等收入群体比重约为20%,比全国平均水平约低10个百分点,而且我省中等收入群体主要集中在经济相对发达的滇中地区,80%左右的农民收入低于中等收入群体标准。我省居民收入分配结构类似于一个宽底座的金字塔,与橄榄形收入分布相差甚远。省委阮成发书记要求,到“十四五”期末,中等收入群体要达到2020年全国平均水平,对应需增加530万中等收入人群,这是践行党的初心使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理性选择,是新时代、新发展阶段推进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客观需要,必须作为一项长期任务紧抓不放。

5.农民工欠薪根治呈现“总体处于中游、进展突破缓慢”的基本态势。在全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中,我省连续3年考核等级为B级,建设领域仍然是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高发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制度未做到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全覆盖,建设资金不到位就开工、垫资施工、拖欠工程款、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承包、“以包代管”等违法行为还没有杜绝,部分地方存在屡治屡欠、边清边欠的现象,我们必须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措施手段,狠抓责任落实、制度落实和工作落实,对标一流、奋力追赶,努力实现争先进位,切实保障好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

6.部分人社服务事项存在“横向互不联通、纵向放不到位、协同合不起来、效率提不上来”的基本矛盾。主要是“信息赋能”做得还不够,信息孤岛还没有彻底打破,经办流程还需要进一步组合优化,服务的温度质感与群众期盼还有差距。“十四五”时期,是坚持和完善民生保障制度,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关键发力期,是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推进人社改革的重要攻坚期,是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全方位跨越的重大机遇期。贯彻落实好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我们必须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全省人社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树牢全局观念、系统观念,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紧盯“六个基本”突出问题,着力补短板、强弱项,调结构、提质量,兜底线、防风险,以更精准的对策、更有力的举措,解决好当前存在的突出矛盾,提升人社事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让人民群众真正实现“劳有乐业、才有优用、技有专长、老有颐养”,推动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持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紧扣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着力提高居民消费能力和意愿

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核心是要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使生产、分配、流通、消费更多依托国内市场,更好地吸引全球资源要素、参与国际经济大循环;基础是全面促进消费,挖掘消费潜力拉动经济增长。人社工作与国民经济循环紧密相连,需要我们立足自身职能,促进和扩大消费,积极探索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人社路径。

(一)要努力提高就业收入,提升消费能力

据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发布,2020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3295元,其中工资性收入11444元、转移净收入4190元、经营净收入5544元、财产净收入2117元,工资性收入占总体可支配收入的49.13%,对很多的普通打工者来说,工资性收入几乎就是全部收入。因此,提升消费能力,首要的是提高就业收入。

我们要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贯彻市场主导就业、政府调节就业、劳动者自主择业方针,推动经济发展扩大就业,鼓励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盘活人力资本拉动就业,统筹城乡一体平等就业,加强托底援助保障就业,特别要紧紧抓住我省壮大产业发展的重大机遇,紧紧跟上新就业形态发展演变的重大变化,加大与省属重点企业、大型民营企业对接,鼓励引进企业吸纳就业,千方百计开发更多就业岗位;强化创业带动作用,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优化灵活就业人员服务保障,让群众充分就业、稳定就业。同时,初步统计,转移至东部地区就业的劳动力,比省内就业平均每人每月收入高750多元,为此,我们要扭住转移就业不放松,巩固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健全完善全链条对接服务机制,推进省外“定向招聘、定向输出、定向服务”项目化,大力培育劳务输出品牌,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让更多劳动者到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见世面、长本事、增收入。

(二)要努力强化社会保障,增强消费意愿

李克强总理曾指出:“社会保障是一张‘安全网’。通过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可以解除居民消费的后顾之忧,增强消费意愿。”我国居民储蓄意愿很强,一个重要原因是老百姓为应对不确定性持续增加预防性储蓄,抑制了消费。

我们必须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进一步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持续推进社保改革,加快完善社保体系建设,打破跨地区经办工作障碍,有效促进各类人员流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要进一步扩大社保覆盖范围,加大社保基金投资运营力度,做好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和委托投资运营,稳控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持续做大“蛋糕”。要强化社保基金风险防控,优化监管机制,加大监督力度,从预决算、征缴、支付、调剂、投资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把老百姓的“养命钱、救命钱”收好、管好、用好,稳步提高社保待遇水平,强化社保再分配功能,减少群众后顾之忧,充分释放消费潜力。

(三)要努力改善收入结构,促进消费升级

中等收入群体生活相对宽裕,对住房汽车、文化体育、休闲旅游、医疗康养、教育培训等中高端商品和服务消费有更多需求,是我国建设强化国内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省委把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作为支撑“产”“城”“人”三个经济社会发展关键要素之一,作为破解“三个10%”要害短板的重要突破口。

作为调节收入分配的牵头部门,我们要积极主动作为,把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作为重要政策目标,联合发改、财政、教育、农业、民政、统计等有关部门,立足职能职责,全面摸清我省居民收入结构、水平、分布等基本情况,深刻分析提高收入面临的堵点、痛点、难点,加强协作、合力攻坚,进一步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劳动、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加大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稳慎做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加强工资宏观指导,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壮大中等收入群体,推动形成“橄榄型”收入分配格局。

三、紧扣科技自立自强,着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科技强则国家强,科技兴则国家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鲜明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这是确保国内大循环畅通、塑造我国在国际大循环中新优势的关键,也是加快创新型云南建设的重要支撑。特别是近年来中美贸易摩擦、技术封锁,让我们深刻体会到:核心技术是国之重器,化缘要不来,花钱买不来,市场换不来,不掌握核心技术,就好比在别人的墙基上砌房子。科学技术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竞争,实施科技强省战略,加快创新型云南建设,没有一支优秀的人才队伍,没有人才创造力迸发、活力涌流,是难以成功的。

当前,我省人才总量偏少、分布不均、供需匹配不准、作用发挥不好的人才省情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全省人才贡献率仅18.02%,还不及全国2016年33.50%的平均水平。这就需要我们坚持创新驱动,坚定不移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聚焦服务全省发展大局,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优化人才培养、使用、引进、评价、激励机制,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人才支撑。

(一)要在人才队伍建设上出实招

要坚持培引并举,进一步壮大人才队伍。在人才培养上,要着眼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紧贴我省八大重点产业、世界一流“三张牌”打造以及5个万亿级、8个千亿级产业等战略布局,摸清人才底数,加快重点行业、重要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的培养。

在人才引进上,要转变过去“被动引才”和“大水漫灌”的方式,着眼“高尖精缺”,坚持刚柔并济,精准化开展招才引智活动,尽快补齐人才短板。

人社部门主要负责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我们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着眼“两支队伍”建设与各产业、各区域发展同频同步,科学调整人才建设规划,深入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培养支持计划、“智汇云南”计划等重大人才项目计划,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加强人才选拔推荐,做好人才继续教育、研修交流、跨区合作等工作,力争“十四五”期末全省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200万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30万人。继续抓实招才引智,科学编制发布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组织好“广聚贤才、共创滇峰”系列引才活动、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和培养支持计划专场招聘等活动,加强人社部留学人员、专家服务中心和沪滇人才合作,广泛汇聚人才。

(二)要在人才人事改革上求突破

人才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制度的竞争。对云南这样经济和产业发展相对滞后的省份来说,要培养更多人才、广泛吸引人才、留住用好人才,更要在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上下功夫。

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我们要把创新制度机制作为重要突破口,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探索延伸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领域、扩大贯通规模;要建立科学的竞争机制,探索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把激励与竞争衔接起来,真正让做出一流贡献的人才得到一流待遇,激发调动广大人才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创造性;要加快制定完善人才流动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打破妨碍人才合理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促进城乡、区域、行业之间人才资源有效配置,尤其要注重提高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工作的组织化程度,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支撑。

今年,我们将进一步完善职称制度配套政策,推进医疗卫生、艺术、出版等行业职称制度改革,抓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改革落实,推动企业和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畅通技能人才的发展道路。稳步推进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任务,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全球人才招聘制度、吸引外国高技术人才的管理制度。扎实做好省级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全面推进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自主权,让他们更有奔头。

(三)要在激发创新活力上见成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环境好,则人才聚、事业兴。环境不好,则人才散、事业衰。要做好团结、引领、服务工作,真诚关心人才、爱护人才、成就人才。

为此,我们要切实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认真做好人才联系服务、表彰奖励等工作,在政治上充分信任、思想上主动引导、工作上创造条件、生活上关心照顾;要彻底转变管理人才的观念,持续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自主权;要建立市场化、多元化、应需化的人才服务体系,加强人才服务工作站运行管理,推动各州市在省级园区建立人才服务工作站,推动人才公共服务产品标准化管理,优化人才公共服务项目,提升人才服务工作站的覆盖面、便捷度;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协调、兑现落实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探索人才服务A、B卡制度,形成高层次人才分级分类的管理服务模式,切实让人才留得安心、干得舒心,协力把云南打造成为西部人才新高地。

四、紧扣产业链供应链特别是制造业自主可控,着力建设一支素质过硬的产业工人队伍

制造业是我国经济命脉所系,是立国之本、强国之基,也是云南实体经济的重中之重。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特别是制造业自主可控能力,既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也是保持制造业优势的根本途径,更是安全发展的重要保障。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特别是制造业自主可控能力,既需要尖端技术和先进设备,更要有一大批能把蓝图变为现实的能工巧匠。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更加注重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

近年来,省人社部门先后实施“技能强省”计划、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筹集资金28亿元,专项用于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150万人次,为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助力云南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人才支撑。但同时,我省招工难和就业难并存的局面还需要持续改善,技能人才的求人倍率长期保持在1.5以上,症结在于部分劳动者技能不足。随着我省经济结构不断调整、产业转型升级,产业工人队伍技能素质总体不高、结构不合理、技术工人总量不足、劳动生产率不高等问题将更加凸显。我们将着眼打造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产业工人队伍,着力在构建技能形成体系、畅通成长成才通道、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上下功夫、见成效。

(一)在构建技能形成体系上考虑

要充分发挥产教融合的支撑作用,统筹发展好职业院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创新产业工人培育模式;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引领作用,引导有绝活绝技的产业人才带徒传技、技术攻关;充分发挥技能培训的抓手作用,突出抓好“技能云南”行动,力争“十四五”时期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00万人次以上。

今年,我们将结合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大规模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建立健全技能提升绩效评价机制,完善目标绩效管理,分领域、分层次培养一批“需求导向”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全面开展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对接“一县一业”示范县、“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和劳动市场紧缺工种,调整优化培训项目,广泛开展菜单式、订单式、定向式培训,不断满足劳动力和用工企业多元化、个性化技能需求,推动“民工经济”向“技工经济”转变。围绕退役军人、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等重点群体,开展针对性培训,增强他们的“造血”功能,实现“一技促就业、稳岗位、增收入”的目标。

(二)在畅通成长成才通道上考虑

我们将着眼于营造有利于产业工人成长发展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打通产业工人上升的制度通道。着重在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终身制培训,完善覆盖所有城乡劳动者、贯穿劳动者职业生涯全过程、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二是全方位保障,建立健全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发展机制、培训质量评估监管机制、技能提升多渠道激励机制,持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能力建设、培训教学资源建设和培训基础平台建设。

三是科学化评价,持续深化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方面的主体作用,由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产业工人技能评价“松绑”。

(三)在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上考虑

一方面,要积极搭建创新创造平台,培育一批大创园、创客空间、创新工场,鼓励企业、科研院校和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创业孵化平台,着力打造“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实现“产学研用”的有效衔接。加大“贷免扶补”政策、资金支持力度,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促进计划,落实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各类群体创业。

另一方面,要立起鲜明导向,在全社会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我们将充分发挥技能竞赛的培养、激励作用,健全以世界技能大赛为引领、以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为龙头,以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和地方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为主体,以企业岗位练兵比武为基础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推动全省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发展,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

五、紧扣劳动力资源禀赋变化,着力改善劳动力供给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我国劳动力资源禀赋变化,是最鲜明、最重要的变化之一。

一是人口预期寿命延长。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条件、卫生医疗水平的不断改善,人口平均寿命由建国初期的40岁左右,提高到2019年的77.3岁,人口寿命的延长,带来可劳动年龄的延长。

二是人口老龄化加速。目前我国60岁以上人口比重已经达到18%,进入深度化老龄社会。我省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时,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就达到了7.63%,趋于老龄化;截至2019年,全省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达到9.75%,呈现老龄化不断加速、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的特点。

三是劳动人口下降。据查,我国妇女总和生育率从1992年开始就低于2.1,至2018年下降到1.69,属于低少子化,由此造成我国劳动人口从2012年开始逐年下降,累计减少3000万。

四是劳动人口素质提升。我国人均受教育年限从1982年的8年,现在已经达到10.7年。云南近年来高校招生数量、毕业生总量屡创新高,2019年全省高等教育招生40.4万人,同比增长10.4%,劳动力综合素质明显提升,但初次工作年龄也随之增大,大学生毕业后年龄大多在22岁以上,比法定工作年龄晚了4年以上。人社部门需要深刻把握这些变化,积极改善劳动力供给,为国家稳定永续发展提供支撑。

(一)要积极开发劳动力存量资源

主要是落实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这是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充分利用人力资源的现实需要。目前,世界各国纷纷延迟了退休年龄,美国、德国已经将法定退休年龄从65岁逐步提高到67岁,日本、韩国将法定退休年龄从60岁逐步提高到65岁,澳大利亚计划2029年将退休年龄延迟到70岁。实施这项改革,涉及到群众利益面非常广,社会高度关注高、敏感度高,我们将从充分开发人力资源的角度,认真做好舆情应对和宣传引导工作,主动讲清形势变化,讲清现实需要,正面发声,化解矛盾。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按照小步慢走、弹性实施、强化激励的思路,坚持统一规定同自愿选择相结合的原则,小幅逐步调整退休年龄政策,积极、稳慎推进,以争取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努力画好“同心圆”,塑造“人力资源红利”新的增长点,强化经济可持续增长的内生动力。

(二)要大力提高劳动力匹配质效

在挖掘劳动力潜力、稳定劳动力资源的基础上,提高社会劳动力,必须促进劳动力供需有效匹配,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优化就业公共服务。目前,我省就业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县(区)以上普遍设立了就业公共服务机构,街道、乡镇建立了服务窗口,提供登记招聘、登记求职、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指导等免费服务,但仍然存在均等化不足、信息化不强、精准化不够等问题。

要进一步推进基本就业服务均等化,提升城乡公共服务能力,打破体制、部门、地域等限制,使劳动力不管来自哪里、去哪里就业和创业,都能享受同等的公共服务;要推进信息服务智慧化,建立统一的信息系统,推进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实现供求双方即时匹配、智能匹配;要推进重点群体服务精准化,根据不同劳动者的自身条件和服务需求,构建精准识别、精细分类、专业指导的服务模式,提供个性化服务措施和解决方案;要推进服务主体多元化,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广泛深入参与就业服务,强化市场作用,建立健全政策完备、制度统一、规范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支持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探索建立创业指导专家、就业指导专家等志愿者团队,为劳动者多渠道提供专业化服务,促进人力资源高效配置。

六、紧扣数字化加快发展趋势,着力提升人社数字化治理能力

当前,人类社会正在进入以数字化生产力为主要标志的全新历史阶段。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数字化发展,明确提出“数字中国”战略,强调“要运用大数据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从云南看,推动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是云南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最好机遇。省委制定的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要大力建设“数字云南”,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全面数字化。阮成发书记强调,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不是要不要发展数字化,而是如何发展数字化,要从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城市“四条线”同步推进数字化。对于人社部门而言,贯彻全会精神,就是要改变传统的治理模式和“人海战术”,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变革治理理念和治理手段,推动人社数字化建设“业务全覆盖、数据全采集、资源全共享、办理全上网”。我们必须抓住数字化建设契机,瞄准打造“智慧人社”这个目标,用“数字”为人社赋能、为发展提质、为治理增效。

(一)要健全信息化系统

数字化治理的基础是信息化系统建设。我们要以开展人社公共服务信息化工程、人社信息化创新提升攻坚行动、人社政府服务“一网通办”、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建设等工程为牵引,持续完善各类省集中信息系统,对已经建设的系统进一步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加快未建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全人社业务信息化管理。全面开展技术与业务模式融合创新,推进全人社业务涉及的材料、单据、证照、档案、资金等实现数字化。广泛设计业务协同场景,探索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服务机制,实现协同办、打包办、自动办、智能办。我们要在统一的技术标准和统一的系统平台上,实现人社全业务平台、数据、服务的横向和纵向整合,推进先进技术在人社信息化领域的应用。

(二)要丰富数据资源

系统只是“容器”,数据资源才是“宝藏”。要加快人社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透明化,进一步完善人社大数据平台,规范数据填报、更新口径,建立统一的人员基础信息库、单位基础信息库,逐步整合各业务系统生产数据,实现人社就业、社保、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各领域的业务数据全面整合、深度应用。要建立人社数据多元汇聚交换机制,实现人社内部、外部,横向、纵向的数据共享交换,推动政务事项同步分发、并联审批、协同办理,实现扁平化管理和精准高效协同,打造全面网络化、高度信息化、服务一体化的现代人社治理新形态。要提高基于人社大数据的识别、筛查、溯源、评价、预测、预警、精算等应用能力,更好地应用到人社业务流程改进、资源配置优化、基金全程监管、风险全息防控、政策执行评估、基金平衡测算、宏观决策分析等工作中。

(三)要提升服务水平

打造“智慧人社”,归根到底要体现到更好地服务群众上来。要持续推进“互联网+人社”及人社网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人社信息化便民创新提升行动,制定人社服务“一网通办”目录,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持续推动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更多涉企涉民事项“一站式”办理和“不见面”审批,实现人社网上服务统一发布、业务统一受理、用户统一管理、结果统一反馈,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要加强基层服务平台信息化供给能力,探索大数据、人工智能、5G、物联网等技术在人社服务领域的应用,推动智能化转型,实现主动服务、精准服务、互动服务、引导服务。要借助数字技术推动民主参与、集体协作,使数字平台成为群众参与公共事务、政府感知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推动人社治理模式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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